起点小说网 第四封印 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目录:第四封印| 作者:三百年陈尿| 类别:都市言情

    王冕是梁国从石室外面推进来的,他进来的时候,便被人换上了这妆容、衣物,双膝上白色的毯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上了年纪的人血液循环不通畅,又少动,往往湿气重。将毛毯放置在老人膝盖上防寒,这既是在偏远的沙镇,都有人用这种方法服侍老人。

    王冕被梁国推进来的时候,王屯屯的意志正被一个个的变故削弱到极其混乱的层度,自然不会去注意一个原本便正常的白毛毯。事实上,即使在王屯屯精神状态完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去同一条毛毯过不去。

    但随着白色毛毯的滑落,一双惨白又残忍的真像又一次暴露在了三爷的眼前——王冕的双腿,从脚趾直到胯下,被人活生生的剥去了血肉,只剩下森森骨头。

    骨头的颜色是赤目的白,仔细看来应该被人精心处理过,上面甚至还涂抹了桐油,看上去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反射着家具的亮泽,这反而让王屯屯感觉更加荒谬起来。

    这荒谬一部分来至于那条白色的毛毯,他深深看了一眼那已经滑落到父亲惨白色脚趾骨上的毯子,用掌心紧紧捂着嘴巴,下颚细微的抽动起来。

    那毛毡……那毛毡……王屯屯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一种巨大的反差包裹着他,他的眼神在王冕和毛毡之间游移着,表情渐渐晦涩。

    白色毛毯外面是丰满健全的父亲,毛毯下面是干脆的白骨。

    王冕那被人分离开来的血肉去了哪里,不需要别人提醒,王屯屯自己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他想着那锅被煮的稀烂的肉汤,舌头下意识的在唇齿间游荡着,他记忆着那锅汤料香甜的味道,胃囊翻滚着似乎随时都要翻卷过来,于是他终于从那味道里找出了那熟悉的味道——王冕的味道。

    被人剥离了双腿血肉的王冕这个时间终于抬起头来,他望着自己最宠爱的三儿子,脸上带着晦暗和歉意。这个时间坐在这里的商界巨头,更多的,是一位无力的父亲。

    其实有一点,王屯屯并不知晓,王冕不仅双腿血肉被人剜去,就连舌头也遭到了相似的待遇,这也正是他一直闭口不言的原因。

    之前格里菲斯有专门为王冕上了一道菜式名叫“向阳花开”,是用几条舌头拼凑成花叶,用眼珠当成花心花蕊的思路做成的。依照格里菲斯的性格,这舌头不用多想,一定有一条是王冕自己的,所以当时上菜让王冕去吃的时候,他的表情才会那样复杂。

    “啪、啪……”格里菲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梁国躬身为他抽掉身后的椅子,他用手拉了拉衣服下摆,随即拍了拍手掌,将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咳咳……这场面略微有些尴尬呀,王先生,你这一双腿好靓啊,这光泽……咳咳,好吧好吧。我就说不要后肘肉不要后肘肉,偏偏给我后肘肉,弄的现在场面多尴尬,早知道请你们吃人鞭了,妈的,后肘肉……后肘肉……”

    “哦,对了,之前你们打算用枪械射我的事情不用太在意,我原本是要追究责任的,但看在你们这么尴尬的份上就算了。

    还有啊,我刚才手太快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什么……姓什么来着……哎呀,让我想想啊……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哈警司给杀了,我十分愧疚,深感抱歉。你看我的眼神,是不是蕴藏了真诚和泪水……

    不过你们也要谅解,毕竟我还小反应慢,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很多事情我也不想的。恩……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啊,你千万得保守秘密,我阿其实……”格里菲斯伸着脑袋满脸严肃认真,他用手指头指着太阳穴后面的脑壳:

    “……这里有问题。”

    他用严肃的语气说了这样的话,整座石室的气氛便更加诡异起来。格里菲斯杀人,将人做菜,吃人,他拥有着一座地下宫殿,他背后的势力神秘而庞大,他就像是迷一样被人一点点的揭露,然后露出更大的迷藏。

    而这个男人却在这里疯疯癫癫的说话,他仿佛毫无动机,却异常勤恳努力着,甚至全身心的投入了灵魂将人残害死,将人向着深渊,推下去。

    正如王屯屯所说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情况?!

    ……

    ……

    恐惧其实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逻辑,人面对想不通的事情,看不透的未来会害怕,人走夜路害怕,只因为不知道脚下的路,不明白他是已怎样的方式铺陈着,而在路前面又将遭遇什么事情。

    人性亦是如此,熟悉的朋友之间,相互了解,知根知底,总是开得起玩笑,也并不相互惧怕,这正是因为自己脑海的逻辑中,已经构建出了对方的主观形象,知道这人为何行动,他的利益取向为何。

    但是面对陌生人,人的行为便会变的保守……

    若是面对行为完全超越了逻辑的疯子,而这个疯子恰好实力强大,看上去又很弑杀凶残……

    王屯屯的脸色已经彻底的苍白起来,他的下颚抖动着,双手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害怕同样在抖动,他瞪圆了眼睛,看着格里菲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

    “从前啊,当我还不是人类的时候,我就常常幻想着变成人……”

    格里菲斯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他的食指抚摸着桌沿,被身体拖动着一点点的向前移动着。他说道‘变成人’的时候,刚好来到王屯屯的面前,于是便弯下脖颈来。

    格里菲斯身材本不高,但王屯屯本是坐着,对方于是顺理成章的弯下脖颈,附在三爷耳边说了这三个字。

    “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其有一套完整的理念和价值观。你看,你们用枪射我,我不在意,但打翻了食物,这个实在不应该……”

    “你知道为这食物先后死了多少人,你知道我有多辛苦才将它们做出来,你们不吃完也就算了,还糟蹋粮食,你们对得起为了这顿饭牺牲的人吗,你们对得起我的一番心血吗?

    当然了,对不起那些死的人也就算了,反正人死了也不能从棺材里面跳出来说什么,但你却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那些东西我可是弄了很久,难以想象,你居然辜负了我的心意……”

    说道这里,格里菲斯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好像是被负心汉伤了心一样。他一只手用力捏着三爷王屯屯的左肩,指片入肉指骨泛白,血管和筋脉因为情绪激动和用力过猛而有些凸显起来。

    但王屯屯没有动,他的脸上清晰摆放着无所适从,没有人能够在一天之内适应那样多的变故。

    而这个时间里,那男孩子的情绪已经不稳定起来,之前用食指指着脑门说‘这里有问题’似乎并非虚言,索性这种不平稳的情绪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他安静下来,主动抚顺了王屯屯被揉皱的左肩衣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又绕着桌子边走边语重心长起来:

    “三爷啊,你们没过过苦日子,不知道粮食的珍贵啊……

    粮食怎么来的,粮食是农民伯伯一颗一颗种出来的,农民伯伯早出晚归种点粮食容易吗,悍了得浇水,涝了得排洪,老辛苦了。有诗为证啊,咳咳……诗是这样写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好诗好诗啊,每每读起都让我涓然泪下,感慨那生我养我的老父……咦,这手枪谁的,挺复古啊,样式不错呦,你生日礼物啊?……咳咳!!总之你们浪费粮食就是不对,要是在饥荒年代,这一桌子食物指不定能救活多少人呢?”

    小男孩这样说着话,但脚步不停,他拖着枪,枪口向下斜斜的摩擦着桌面,一点一点在桌沿边上走过来。王屯屯奴动着嘴巴,他其实想说,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这眼前男孩子的神经质显然并非逻辑性的三言两语就能够疏通的。

    “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你是不是想说这个,你这个人真是太不要脸了,浪费了粮食还找借口,你对得起我的一番苦心吗,真是气煞我了,孺子不可教!嘿,瞎了我狗眼了,可恨我之前还很欣赏你来着,嘿!孺子不可教。

    呼~~~,不行,我得顺顺气,我是有教养的人,我不能跟你一般见识。你这土鳖!呼~~~,呼~~~”

    “三爷啊,实话跟你说吧,这宇宙的运行有着规律,这世间万事行出来都有着代价。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嘿!你还嘴硬,不是你做的?我都看见了你还嘴硬。你说不小心,不小心能当借口吗,说是你掀翻的就是你掀翻的,真的是……咳咳,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间接饿死了不少人,总是要有点惩罚的,你说对是不对?”

    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拖拽着枪口来到了王冕的身旁,铁质的枪管摩擦着木质餐桌在发着声音,他眯着眼睛眸瞳闪着光这样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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