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2章、诡异的冷静
目录:超品地师| 作者:厉家大叔| 类别:武侠仙侠
现世一直有五行鬼的传说,比如五鬼搬运术。 `
然而实际上五行鬼的形成可不容易,特别是能在火焰中存活下来的火行鬼就更不容易了,这要是遇到一个,几率真的比中彩票还小。
如果五行鬼这么容易出现,姜子牙也不会在当年收下五鬼了。怎么说也是昆仑门人,圣人门下,这眼光眼界自然不会太差。
而且,如果这个小保镖真的成了火行鬼的话,体表肯定也会有鬼火燃烧,事实上,林枫开了眼,看到这个保镖鬼魂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他体表的鬼火。反而只看到不断消散的灵子。
当灵魂转化为灵子的时候,真的是比用了孟婆汤还要有效。
“听说你们的关系。这是不是要回避一样。”冯自学说。
果然,冯自学这是打算使用亲朋回避的节奏啊!
“我们没有关系。”林枫说。
他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到。
孙蕾猛地转头看向林枫。
冯自学警官“嗯”了一声,然后沉声道:“林枫同志,您能说一下,您现尸体时的情况吗?”
林枫点头道:“那是在晚上十点出头的时候,我想起家里面还堆着一些垃圾没有丢掉,所以就整理了一下,拿垃圾出来丢,顺便重新摆放了一下垃圾回收点的垃圾,没想到在我摆弄的时候,就现两个垃圾袋子里的东西有古怪……之后,我们就给冯自学警官您打电话报警了。”
“嗯……”冯自学警官点了点头,并没有觉得林枫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如果非要说的话,就是林枫太过冷静了。冷静得就像林枫真的与赵雅没有了任何关系一样。
林枫真的与赵雅没有了关系吗?
不!怎么可能。他只是进入了忘情状态罢了。
这是他一直避免进入的状态。不过为了尽快找到赵雅,他就只能尽可能地斩断感情的束缚。这种时候,任何主观的情绪波动,都是没有帮助的,相反,还极有可能拖后腿。
唯一不好的是,这种状态下。不仅会让人冷静,还会让人无情。
林枫之所以出手,便是因为他与赵雅的感情。然而,没有了感情的羁绊后。人是冷静下来,然而却也太冷静了。冷静地都没有人味儿,就差在脸上写上“生人勿近”了。
旁边一位鉴识官忽然开口道:“冯自学警官,装尸体的垃圾袋上有现指纹!”
冯自学警官立刻扭头看向林枫:“林枫同志,能请您配合。采集一下你的指纹吗?当然,我们并不是在怀疑你,只是为了方便和嫌疑人的指纹进行区分……”
“呃……”林枫愣了一下。
指纹,也叫掌印,即是表皮上突起的纹线,由于人的指纹是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其与人体健康也密切相关,因而指纹人人皆有,却各不相同,由于指纹重复率极小。大约15o亿分之一,故其称为“人体身份证”。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伸出手,仔细观察,即可以现小小的指纹也分好三种类型:有同心圆或螺旋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叫斗形纹;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形纹;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线纹。各人的指纹除形状不同之外,纹形的多少、长短也不同。据说,现在还没有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指纹在胎儿第三四个月便开始产生。到六个月左右就形成了。当婴儿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放大增粗,它的纹样不变。
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指纹的独特性也成为了警察抓捕犯人的科学证据。`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指纹证据的形成,却有着很大的问题。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林枫除了加入国?安,手上沾过这样的东西。现在的他根本不可能再沾这样的脏东西。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现的指纹。
这同样不适用塑料袋。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现,是案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
这似乎可以符合林枫了,然而现在的林枫虽说不是什么不垢不净的琉璃体,但是却也已经完成了内循环。
这是所有修真的一个小技巧,以降低自身对外界灵气的需要。
说白一点,就是只有林枫愿意的时候,他才有可能留下指纹,其他任何时候,哪怕是他把那两个垃圾袋拎出来的,也不可能留下他的指纹来。
“冯自学警官,不用这么麻烦的。事实上,我在碰那两个垃圾袋的时候,是戴着手套的。”
“这样啊!”冯自学警官微微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戴着手套丢垃圾,这事很常见的。
都说魔都小男人吗?就是戴手套摘菜、洗菜,在魔都也是常态。不像是农村,戴手套干家务。还是很少见的。更不为老一辈们所喜。
这时候,冯自学的助手齐河警官快步走到了冯自学警官身旁,小声道:“冯自学警官,死者的脸部被彻底烧毁,双手无法采集到指纹。因为被烧焦的缘故,可能连dna也无法提取,所以暂时无法与报绑架的几位受害者进行比对。不过,法医刚才现死者上颚有两
两个镶牙,或许可以藉此确认身份。另外,这一次的案件,还有作案手法,如果没错的话,应该和上周五生的那件案子是同一人做的,尸体的内脏都有摘取的痕迹……”
冯自学警官冷着脸听着。然后嘴里面忽然骂道:“……混蛋!该死的凶手!混帐王八蛋!”
身为警察,虽然见多了凶杀案,但这次的案子,还是让冯自学警官忍不住骂出声来。犯下这种案子的人,简直该死,应该直接千刀万剐!
绑架杀人不算,还要折磨,摘取内脏,这得是多么变态的变态才会干的出的恶事。
齐河只是在冯自学耳边报告,但却也足够让林枫听到了。
林枫皱了皱眉头。看向不远处记录着什么的员警,问道:“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那个员警愣了一下,不知道林枫是谁,不过他还是直接摇头道:“没有。因为尸体被焚烧过的缘故。所以常规手段无法推断出死亡时……”
“死亡时间是在四个小时以前。”林枫直接给出了断言。
别的他不敢说,凡是有生命的个体,判断一下他们的死亡时间,他真的挺擅长的。
身为生命法则拥有者,如果连这都判断不出,他也就别称什么法则拥有者了。8小 说`
“嗯?林枫同志。你有什么依据吗?”冯自学警官连忙问道,“你是不是有现什么重要的线索?”
“没有。”林枫摇了摇头,“不过,我的感觉,死亡时间应该就在四个小时之前。另外,凶手应该是在故意挑衅警方吧?”
只可惜法则不是什么科学的证据,不可以拿出来说。
“啊?”冯自学警官无奈,然后说道,“林枫同志,推断死亡时间这种事,还是需要证据的。”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说道:“至于我们警方的调查进度,很抱歉,我无法告诉您。”
林枫低头看了看已经即将消散一空的保镖的灵魂。
以异乎冷静的口吻说道:“冯自学警官,真的不能告诉我吗?您知道的,我是这次被害者的第一现人。虽然不知道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但是以这样的方式残忍杀害一个人的行为,绝对是人神共愤。我的能力,冯自学警官您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话,请您把案情告诉我,我会用尽全力,抓住可恶的凶手!”
这时候的林枫还是那么冷静,就像是一潭静如镜面的潭水一样,波纹不惊。
只是为什么?
为什么会让看到他的人,心中毛。
很好的冷静,所有警察都巴不得出现的家属冷静。今天终于出现了。
但是为什么这么诡异?
诡异到我们宁愿他又哭又闹。
第413章、奸过坏人的好人
林枫的冷静,带给他们的压力非常之大。大到冯自学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是了。他说这人是赵雅的保镖。可是他的表现……
不!不对!不可能是他。如果他是凶手,他不会就这么丢弃在这,也不可能报警。
冯自学警官盯着林枫,表情肃穆,并不开口。
他很明显在掂量着林枫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毕竟这类案子,熟人,特别是男女朋友、丈夫,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大概可以占到七成,不,八成吧!
林枫无心参与他们的案犯推理,无情状态的他也一点儿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受到了怀疑,他只是继续说道:“冯自学警官,刚才乔河警官说的话,我也听到了。上周五的时候。生过类似的案子,很有可能是同样的凶手,对吗?这也就是说,凶手还有可能继续犯案。对不对?要是我能知道相关案情的话,或许就能早一步找到凶手,就有可能挽救其他即将被侵犯的无辜孩子。所以,请您务必告诉我相关案情!”
林枫不是因为死的是赵雅的保镖,而是因为他现在的状态。处于无情状态的他。死人显然是与他的道相抵触的,找出凶手报仇,也是林枫应该做的!
哪怕,只为了心安。
“嗯……”冯自学警官忽然拉开了警车的车门,坐了进去。
冯自学也做出了选择。
林枫也没有说什么,立刻跟着一起坐了进去。
这也是这种状态不好的地方,情商降的太低。
嗯--也不能说是情商降的太低。而应该说是不在乎吧。
自己有证人证词,可以轻易地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无论冯自学怎么想,都无法否认这些。甚至冯自学拒绝了,对他的影响也不大。他自有他的渠道。
去掉了感情上的累赘,大脑可以充分地调动。倾刻间便有了那么多有效率的选择,林枫又怎么会去刷冯自学的好感度,只为了接近这个案子呢?这才叫浪费时间吧!
而冯自学警官却呆了一呆,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才说道:“林枫同志,接下来我跟你说的,照纪律我是不应该跟你说好。”
不呆都不行。就刚才齐河向自己报告的那么小声,他都听的到。要不要这么炫耀啊!
“我明白。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林枫说。
“不,是我还你的人情。”
在判断出林枫不可能是凶手后。冯自学大大方方地还了他的人情。
林枫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他继续说:“我今天和你说的案情,不论如何,请您务必对媒体记者保密。如果要是泄漏出去的话。恐怕会有大麻烦。”
这就是魔都啊!
为什么叫“魔都”,自然是它的邪性。在别的地方,什么都算不上的记者,在这儿,他们特别的邪性。
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事实上。今天的这名被害人,是第三名受害者。”
林枫皱了皱眉头:“那乔河警官之前说的,上周五的案子……”
“那一次的死者,是第二名受害者。至于第一名受害者,是在两年前出现的。两年前,三月二十号,我们警方接到了报案,说家中十六岁大的女儿被绑架了,绑匪勒索一千万的赎金。我们警方立刻展开了行动,经过部署后,终于在绑匪取赎金的时候把他们堵在了车里。”
“当时车子里面一共有两个人,都戴着面具,司机开车撞开警方的人,想要逃走。无奈之下,我们开了枪,虽然击毙了其中一名绑匪,但另外一个人却也趁机逃走。之后
不久,我们警方就收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我们,他一定会报复的,然后,几天后,在报警那家人的门口,现了两个包裹,里面有被分尸的女孩尸体。”
“嗯……”林枫表情冷漠。
是不是惯犯,对林枫的区别都不大。他现在的状态下,杀个把人真心没有任何的负担。
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那件案子当初引起了广泛关注,我们警方认真调查了许久,虽然查明了那个死者的身份,但却无法找到他的同伴,甚至于连长相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两天,我们本来以为,那个绑匪偃旗息鼓了,没想到,他居然又跳出来犯案。而且,这一次,他也不是为了赎金,只是为了报复!”
“只是为了报复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点头:“没错,只是为了报复。上周五的案子,被绑架的同样是个十六岁女孩的案子,她的父母为了孩子的安全,并没有报警,筹够了赎金后,到了指定交付赎金的地方,却没有任何人去取。反倒是没过多久,家里面接到了来自绑匪的电话,称他们女儿已经被杀掉了,丢弃在某个垃圾回收点。一样,被杀后分尸。”
“我们警方进行了现场取证,现在得到的证据。可以确定绑匪至少有两人,而且就是两年前的那一伙绑匪!”
“你们怎么确定的?”林枫眯着眼睛问道。
冯自学警官道:“指纹。他们故意在装着武村孝子尸体的纸袋外面,留下了沾着血的指纹。经鉴定,那和两年前我们从绑匪车内采集到的指纹相吻合。就是同样的人没错。而且,从他们的行为判断,他们故意勒索赎金,只是为了吸引我们警方注意。他们,是在向我们挑衅!”
“……”
林枫沉默。
这是一伙为了杀人而杀人的疯子啊!
不过为什么会绑架赵雅。如果从他们的习惯来看。他们不是应该绑架十六岁的女生吗?
十六岁,不仅是一个女孩的花季年华,更重要的是这同样是身为人类的一个黄金时段,身体器官育完整,茁壮成长的年段。
没错!当林枫听到冯自学对这个案子的讲解,下意识地林枫便想到了人体器官组织。
这是一份因果。
当林枫第一次帮了那个姓李的,这因果便结下了。
本来,他们如果不动赵雅,这因果还接不上。
不说一国两制,单单林枫愿意以金钱来了结因果。这因果便足以了了。
与林枫比起来,林枫已经成长为一头茁壮的大象了,而绑匪,只要他们一天没有凡,他们就只是一只蚂蚁。
蚂蚁与大象的因果,做主的从来都是大象。这也是为什么准提不断来东方,说某某与他有缘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修士们有胆量坑帝王的原因。
换句话说,当蚂蚁主动与大象结下因果的那一刻起,决定了开始的蚂蚁,便已经失去了喊结束的资格。
“冯自学警官。请问陶家人没有人报绑架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摇头:“没有。老实说赵女士的夫家……”
说到这,他无奈地停顿了一下。
世人多爱财,而且越是经济达的地方越是明显。
有句话说,如果有2o%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o%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的危险;如果有3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而赵雅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什么3oo%的利润。
几百亿的身家,这是怎样的利润。不用说,只想一想。便足以让人头晕。
甚至冯自学都怀疑是她的“亲人”在下手。不然他们为什么不报警,不仅不报警,反而第一时间跑去查公司的帐,找律师办理陶桃的领养手续。
冯自学不是没有努力过,他向上级反应过,要求过彻查。然并卵。
就像那无数的污染产业,无数的“挖坑代表”一样。
有些污染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这些企业的存在难道“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不知道难道污染企业的负责人是法盲难道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是法盲他们为了利润(资本)敢践踏中国的法律。
最近“挖坑代表”在北京违规建设,难道这样“人大代表”是法盲建设后的利润(资本)驱使他敢于践踏法律。
近来抓获的“伟大的贪污领导们”,有很多是博士、硕士的学历,有的还是院士,这些人大多数是“人大代表”,是中国法律的制定者或监督执行者,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我们广大老百姓懂的多,可是他们敢于贪污受贿,敢于践踏我国的法律。
有的企业(集团),为了利润,大肆展黑恶势力,建立“自己的武装”,践踏人间法律。
有的贪官,为了收取贿??赂,把造假文凭、假简历的人,用“潜规则”的方法,提拔重用到领导岗位。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很多。
以上所说践踏法律的人,哪一个不懂法律,哪一个不是“知法犯法”。
那样的利益与赵雅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冯自学虽然是标兵代表,他却一点儿也不呆傻,从不觉得他一个人的正义便可以对抗一个利益集团。
不然,为什么他会告诉林枫这些。又为什么那么巧,孙蕾找来了林枫,他也出现了。
说他老奸巨滑,借力打力,而且还表现得似乎是欠了林枫的人情,不得不说一样。
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表象。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魔都,好人想抓坏人,只能是比坏人还要奸!(未完待续。)
然而实际上五行鬼的形成可不容易,特别是能在火焰中存活下来的火行鬼就更不容易了,这要是遇到一个,几率真的比中彩票还小。
如果五行鬼这么容易出现,姜子牙也不会在当年收下五鬼了。怎么说也是昆仑门人,圣人门下,这眼光眼界自然不会太差。
而且,如果这个小保镖真的成了火行鬼的话,体表肯定也会有鬼火燃烧,事实上,林枫开了眼,看到这个保镖鬼魂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他体表的鬼火。反而只看到不断消散的灵子。
当灵魂转化为灵子的时候,真的是比用了孟婆汤还要有效。
“听说你们的关系。这是不是要回避一样。”冯自学说。
果然,冯自学这是打算使用亲朋回避的节奏啊!
“我们没有关系。”林枫说。
他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到。
孙蕾猛地转头看向林枫。
冯自学警官“嗯”了一声,然后沉声道:“林枫同志,您能说一下,您现尸体时的情况吗?”
林枫点头道:“那是在晚上十点出头的时候,我想起家里面还堆着一些垃圾没有丢掉,所以就整理了一下,拿垃圾出来丢,顺便重新摆放了一下垃圾回收点的垃圾,没想到在我摆弄的时候,就现两个垃圾袋子里的东西有古怪……之后,我们就给冯自学警官您打电话报警了。”
“嗯……”冯自学警官点了点头,并没有觉得林枫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如果非要说的话,就是林枫太过冷静了。冷静得就像林枫真的与赵雅没有了任何关系一样。
林枫真的与赵雅没有了关系吗?
不!怎么可能。他只是进入了忘情状态罢了。
这是他一直避免进入的状态。不过为了尽快找到赵雅,他就只能尽可能地斩断感情的束缚。这种时候,任何主观的情绪波动,都是没有帮助的,相反,还极有可能拖后腿。
唯一不好的是,这种状态下。不仅会让人冷静,还会让人无情。
林枫之所以出手,便是因为他与赵雅的感情。然而,没有了感情的羁绊后。人是冷静下来,然而却也太冷静了。冷静地都没有人味儿,就差在脸上写上“生人勿近”了。
旁边一位鉴识官忽然开口道:“冯自学警官,装尸体的垃圾袋上有现指纹!”
冯自学警官立刻扭头看向林枫:“林枫同志,能请您配合。采集一下你的指纹吗?当然,我们并不是在怀疑你,只是为了方便和嫌疑人的指纹进行区分……”
“呃……”林枫愣了一下。
指纹,也叫掌印,即是表皮上突起的纹线,由于人的指纹是遗传与环境共同作用的,其与人体健康也密切相关,因而指纹人人皆有,却各不相同,由于指纹重复率极小。大约15o亿分之一,故其称为“人体身份证”。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伸出手,仔细观察,即可以现小小的指纹也分好三种类型:有同心圆或螺旋纹线,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叫斗形纹;有的纹线是一边开口的,即像簸箕似的。叫箕形纹;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线纹。各人的指纹除形状不同之外,纹形的多少、长短也不同。据说,现在还没有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指纹在胎儿第三四个月便开始产生。到六个月左右就形成了。当婴儿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放大增粗,它的纹样不变。
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指纹能使手在接触物件时增加摩擦力,从而更容易力及抓紧物件。它是人类进化过程式中自然形成的。
指纹的独特性也成为了警察抓捕犯人的科学证据。`这一点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指纹证据的形成,却有着很大的问题。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林枫除了加入国?安,手上沾过这样的东西。现在的他根本不可能再沾这样的脏东西。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现的指纹。
这同样不适用塑料袋。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现,是案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
这似乎可以符合林枫了,然而现在的林枫虽说不是什么不垢不净的琉璃体,但是却也已经完成了内循环。
这是所有修真的一个小技巧,以降低自身对外界灵气的需要。
说白一点,就是只有林枫愿意的时候,他才有可能留下指纹,其他任何时候,哪怕是他把那两个垃圾袋拎出来的,也不可能留下他的指纹来。
“冯自学警官,不用这么麻烦的。事实上,我在碰那两个垃圾袋的时候,是戴着手套的。”
“这样啊!”冯自学警官微微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戴着手套丢垃圾,这事很常见的。
都说魔都小男人吗?就是戴手套摘菜、洗菜,在魔都也是常态。不像是农村,戴手套干家务。还是很少见的。更不为老一辈们所喜。
这时候,冯自学的助手齐河警官快步走到了冯自学警官身旁,小声道:“冯自学警官,死者的脸部被彻底烧毁,双手无法采集到指纹。因为被烧焦的缘故,可能连dna也无法提取,所以暂时无法与报绑架的几位受害者进行比对。不过,法医刚才现死者上颚有两
两个镶牙,或许可以藉此确认身份。另外,这一次的案件,还有作案手法,如果没错的话,应该和上周五生的那件案子是同一人做的,尸体的内脏都有摘取的痕迹……”
冯自学警官冷着脸听着。然后嘴里面忽然骂道:“……混蛋!该死的凶手!混帐王八蛋!”
身为警察,虽然见多了凶杀案,但这次的案子,还是让冯自学警官忍不住骂出声来。犯下这种案子的人,简直该死,应该直接千刀万剐!
绑架杀人不算,还要折磨,摘取内脏,这得是多么变态的变态才会干的出的恶事。
齐河只是在冯自学耳边报告,但却也足够让林枫听到了。
林枫皱了皱眉头。看向不远处记录着什么的员警,问道:“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那个员警愣了一下,不知道林枫是谁,不过他还是直接摇头道:“没有。因为尸体被焚烧过的缘故。所以常规手段无法推断出死亡时……”
“死亡时间是在四个小时以前。”林枫直接给出了断言。
别的他不敢说,凡是有生命的个体,判断一下他们的死亡时间,他真的挺擅长的。
身为生命法则拥有者,如果连这都判断不出,他也就别称什么法则拥有者了。8小 说`
“嗯?林枫同志。你有什么依据吗?”冯自学警官连忙问道,“你是不是有现什么重要的线索?”
“没有。”林枫摇了摇头,“不过,我的感觉,死亡时间应该就在四个小时之前。另外,凶手应该是在故意挑衅警方吧?”
只可惜法则不是什么科学的证据,不可以拿出来说。
“啊?”冯自学警官无奈,然后说道,“林枫同志,推断死亡时间这种事,还是需要证据的。”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说道:“至于我们警方的调查进度,很抱歉,我无法告诉您。”
林枫低头看了看已经即将消散一空的保镖的灵魂。
以异乎冷静的口吻说道:“冯自学警官,真的不能告诉我吗?您知道的,我是这次被害者的第一现人。虽然不知道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但是以这样的方式残忍杀害一个人的行为,绝对是人神共愤。我的能力,冯自学警官您是知道的。如果可以的话,请您把案情告诉我,我会用尽全力,抓住可恶的凶手!”
这时候的林枫还是那么冷静,就像是一潭静如镜面的潭水一样,波纹不惊。
只是为什么?
为什么会让看到他的人,心中毛。
很好的冷静,所有警察都巴不得出现的家属冷静。今天终于出现了。
但是为什么这么诡异?
诡异到我们宁愿他又哭又闹。
第413章、奸过坏人的好人
林枫的冷静,带给他们的压力非常之大。大到冯自学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是了。他说这人是赵雅的保镖。可是他的表现……
不!不对!不可能是他。如果他是凶手,他不会就这么丢弃在这,也不可能报警。
冯自学警官盯着林枫,表情肃穆,并不开口。
他很明显在掂量着林枫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毕竟这类案子,熟人,特别是男女朋友、丈夫,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大概可以占到七成,不,八成吧!
林枫无心参与他们的案犯推理,无情状态的他也一点儿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受到了怀疑,他只是继续说道:“冯自学警官,刚才乔河警官说的话,我也听到了。上周五的时候。生过类似的案子,很有可能是同样的凶手,对吗?这也就是说,凶手还有可能继续犯案。对不对?要是我能知道相关案情的话,或许就能早一步找到凶手,就有可能挽救其他即将被侵犯的无辜孩子。所以,请您务必告诉我相关案情!”
林枫不是因为死的是赵雅的保镖,而是因为他现在的状态。处于无情状态的他。死人显然是与他的道相抵触的,找出凶手报仇,也是林枫应该做的!
哪怕,只为了心安。
“嗯……”冯自学警官忽然拉开了警车的车门,坐了进去。
冯自学也做出了选择。
林枫也没有说什么,立刻跟着一起坐了进去。
这也是这种状态不好的地方,情商降的太低。
嗯--也不能说是情商降的太低。而应该说是不在乎吧。
自己有证人证词,可以轻易地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无论冯自学怎么想,都无法否认这些。甚至冯自学拒绝了,对他的影响也不大。他自有他的渠道。
去掉了感情上的累赘,大脑可以充分地调动。倾刻间便有了那么多有效率的选择,林枫又怎么会去刷冯自学的好感度,只为了接近这个案子呢?这才叫浪费时间吧!
而冯自学警官却呆了一呆,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才说道:“林枫同志,接下来我跟你说的,照纪律我是不应该跟你说好。”
不呆都不行。就刚才齐河向自己报告的那么小声,他都听的到。要不要这么炫耀啊!
“我明白。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林枫说。
“不,是我还你的人情。”
在判断出林枫不可能是凶手后。冯自学大大方方地还了他的人情。
林枫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他继续说:“我今天和你说的案情,不论如何,请您务必对媒体记者保密。如果要是泄漏出去的话。恐怕会有大麻烦。”
这就是魔都啊!
为什么叫“魔都”,自然是它的邪性。在别的地方,什么都算不上的记者,在这儿,他们特别的邪性。
顿了顿,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事实上。今天的这名被害人,是第三名受害者。”
林枫皱了皱眉头:“那乔河警官之前说的,上周五的案子……”
“那一次的死者,是第二名受害者。至于第一名受害者,是在两年前出现的。两年前,三月二十号,我们警方接到了报案,说家中十六岁大的女儿被绑架了,绑匪勒索一千万的赎金。我们警方立刻展开了行动,经过部署后,终于在绑匪取赎金的时候把他们堵在了车里。”
“当时车子里面一共有两个人,都戴着面具,司机开车撞开警方的人,想要逃走。无奈之下,我们开了枪,虽然击毙了其中一名绑匪,但另外一个人却也趁机逃走。之后
不久,我们警方就收到了绑匪的电话,告诉我们,他一定会报复的,然后,几天后,在报警那家人的门口,现了两个包裹,里面有被分尸的女孩尸体。”
“嗯……”林枫表情冷漠。
是不是惯犯,对林枫的区别都不大。他现在的状态下,杀个把人真心没有任何的负担。
冯自学警官又继续说道:“那件案子当初引起了广泛关注,我们警方认真调查了许久,虽然查明了那个死者的身份,但却无法找到他的同伴,甚至于连长相都不知道。时间过去了两天,我们本来以为,那个绑匪偃旗息鼓了,没想到,他居然又跳出来犯案。而且,这一次,他也不是为了赎金,只是为了报复!”
“只是为了报复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点头:“没错,只是为了报复。上周五的案子,被绑架的同样是个十六岁女孩的案子,她的父母为了孩子的安全,并没有报警,筹够了赎金后,到了指定交付赎金的地方,却没有任何人去取。反倒是没过多久,家里面接到了来自绑匪的电话,称他们女儿已经被杀掉了,丢弃在某个垃圾回收点。一样,被杀后分尸。”
“我们警方进行了现场取证,现在得到的证据。可以确定绑匪至少有两人,而且就是两年前的那一伙绑匪!”
“你们怎么确定的?”林枫眯着眼睛问道。
冯自学警官道:“指纹。他们故意在装着武村孝子尸体的纸袋外面,留下了沾着血的指纹。经鉴定,那和两年前我们从绑匪车内采集到的指纹相吻合。就是同样的人没错。而且,从他们的行为判断,他们故意勒索赎金,只是为了吸引我们警方注意。他们,是在向我们挑衅!”
“……”
林枫沉默。
这是一伙为了杀人而杀人的疯子啊!
不过为什么会绑架赵雅。如果从他们的习惯来看。他们不是应该绑架十六岁的女生吗?
十六岁,不仅是一个女孩的花季年华,更重要的是这同样是身为人类的一个黄金时段,身体器官育完整,茁壮成长的年段。
没错!当林枫听到冯自学对这个案子的讲解,下意识地林枫便想到了人体器官组织。
这是一份因果。
当林枫第一次帮了那个姓李的,这因果便结下了。
本来,他们如果不动赵雅,这因果还接不上。
不说一国两制,单单林枫愿意以金钱来了结因果。这因果便足以了了。
与林枫比起来,林枫已经成长为一头茁壮的大象了,而绑匪,只要他们一天没有凡,他们就只是一只蚂蚁。
蚂蚁与大象的因果,做主的从来都是大象。这也是为什么准提不断来东方,说某某与他有缘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修士们有胆量坑帝王的原因。
换句话说,当蚂蚁主动与大象结下因果的那一刻起,决定了开始的蚂蚁,便已经失去了喊结束的资格。
“冯自学警官。请问陶家人没有人报绑架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摇头:“没有。老实说赵女士的夫家……”
说到这,他无奈地停顿了一下。
世人多爱财,而且越是经济达的地方越是明显。
有句话说,如果有2o%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o%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的危险;如果有3oo%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而赵雅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什么3oo%的利润。
几百亿的身家,这是怎样的利润。不用说,只想一想。便足以让人头晕。
甚至冯自学都怀疑是她的“亲人”在下手。不然他们为什么不报警,不仅不报警,反而第一时间跑去查公司的帐,找律师办理陶桃的领养手续。
冯自学不是没有努力过,他向上级反应过,要求过彻查。然并卵。
就像那无数的污染产业,无数的“挖坑代表”一样。
有些污染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这些企业的存在难道“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不知道难道污染企业的负责人是法盲难道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是法盲他们为了利润(资本)敢践踏中国的法律。
最近“挖坑代表”在北京违规建设,难道这样“人大代表”是法盲建设后的利润(资本)驱使他敢于践踏法律。
近来抓获的“伟大的贪污领导们”,有很多是博士、硕士的学历,有的还是院士,这些人大多数是“人大代表”,是中国法律的制定者或监督执行者,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我们广大老百姓懂的多,可是他们敢于贪污受贿,敢于践踏我国的法律。
有的企业(集团),为了利润,大肆展黑恶势力,建立“自己的武装”,践踏人间法律。
有的贪官,为了收取贿??赂,把造假文凭、假简历的人,用“潜规则”的方法,提拔重用到领导岗位。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很多。
以上所说践踏法律的人,哪一个不懂法律,哪一个不是“知法犯法”。
那样的利益与赵雅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冯自学虽然是标兵代表,他却一点儿也不呆傻,从不觉得他一个人的正义便可以对抗一个利益集团。
不然,为什么他会告诉林枫这些。又为什么那么巧,孙蕾找来了林枫,他也出现了。
说他老奸巨滑,借力打力,而且还表现得似乎是欠了林枫的人情,不得不说一样。
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表象。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魔都,好人想抓坏人,只能是比坏人还要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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