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不是剑神 第七十一章 第一桶黄金(三更)

第七十一章 第一桶黄金(三更)

目录:我不是剑神| 作者:余命维新| 类别:都市言情

    王伟心中对何邦维的无限吐槽并不能挽留他的脚步,授权协议一签,商业二人组王伟、叶川已经能全权代表何邦维的意思了。李韵声对这比较新奇,也留下来打酱油,跑跑腿。

    心情不错的何邦维嗅着雨后清新的空气,来到教学楼,他把英语系最近的课程记下了。下午已经到了3点多,还可以去听一节课。

    很多人一般赶不上第一节课,就不会再去上第二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何邦维还真是个好学生。

    上了二楼,找准教室,何邦维到门口看了看,一个年轻老师正在里面上课,这个应该就是英语老师井秋雨。

    讲台前,井老师正说到口语的发音要点,突然看到门口站着一人,打量教室里的情况,然后发现自己看他,这人轻点下头,大方走进教室坐到了后排。

    这是什么情况?老师?不太像。学生会?不太像。这个班学生?看着面生。

    井秋雨老师不知道何邦维是干嘛的,眼看他直愣愣的坐到后排,开始盯着他。

    摸不清头脑,只能猜测是来蹭课的,井老师心里升起小小的兴奋,作为一名年轻老师,居然有人慕名而来蹭课了,真是有点小激动呢。

    井老师没有在意何邦维上课期间的闯入,振奋精神的开始讲课,讲着讲着发现最后排的何邦维慢慢睡着了!

    他居然睡着了!!

    此刻,年轻老师的内心是奔溃的。

    带着这样情绪讲了几分钟的课,井秋雨老师心里开始琢磨,是不是要维护一下我作为老师的尊严?可他这么坦荡荡的进来,坦荡荡的睡觉,究竟是什么情况?出手还是不出手,这是个问题。

    一直纠结到打了下课铃,井老师也没维护自己的尊严。

    何邦维清醒过来,与讲台前的老师对视一眼,表示赞许,这课听起来还不赖。

    年轻老师井秋雨内心傲娇的哼了一声,去办公室倒水喝了。

    第二节上课,井老师一进教室,发现最后排的那名学生居然还在。

    对于井老师来说,又是一节内心纠结的教学。

    ……

    下午听完课,去吃了晚饭,何邦维在校园里逛了一圈才回宿舍,雨后的空气都是新的,分外好闻。

    到了宿舍,发现另外三人还没回来,何邦维想弹弹吉他,却记起昨晚下雨还放在乔思那里,只能作罢。

    打开电脑,看看物理课,找找网上介绍的各地美食,到了很晚,才见室友回来。

    王伟一进门,就对何邦维抱怨:“你倒好,自己轻轻松松的甩手走了,留我们仨在那听律师解说,还得一起推敲。”

    把眼神从屏幕上的美食移开,何邦维看看王伟的眼睛,没看到疲惫,只从中看到了斗志昂扬的喜悦,于是认真的说道:“你很喜欢,不是么?”

    王伟刚要反驳,但内心真实的想法止住了到嘴边的话,只能哼哼道:“发工资!不发工资不给干了!”

    何邦维痛快的说道:“发,你自己看着发。”

    碰到这样奇葩的老板,王伟也是没有办法。

    李韵声在旁调笑道:“命,这都是命,看看我维哥,天生老板的料,看看你,操劳到底吧。”他今天跟着一天,没觉得累,就是觉得很有趣。

    王伟给何邦维汇报了下今天的情况,说是决定明天上午与米梵一起谈合同签订,让当事人到场,如果顺利的话很快就能签好,而报价不变还是10元,但,是税后10反正先前也没说清楚,明天如果米梵不愿意再降价。

    何邦维老神在在的听完,没什么反对的,几人又聊了会就纷纷休息。

    一夜无事,只有网络围脖上,《天问》的热度越来越高,看起来很快就能登上热搜。

    第二天一早,宿舍四人洗漱整理完毕,出门前,王伟铿锵一句:“拿下米梵!”

    李韵声怪声怪气:“拿下米梵!”

    四人出门直奔律所,三个律师今天同行,一起去见派拉蒙中国分区负责音乐版权收购事宜的米梵。

    汇合以后,一行七人沿着马路边走边谈,很快到了米梵入住的酒店门口。

    类似这样的工作出差,公司都是给予报销,米梵也不会为公司省钱,入住的是四星级酒店。

    进了大厅,七人在沙发上团团而作,引来保安与前台的频频目视。

    没等多久,米梵下来,第一眼看到这么多人在等她,诧异之情一闪而过,笑着说:“我和酒店要了间工作室,我们进工作室谈。”

    到了酒店专门为客人提供类似事宜的办公室,几人先是相互寒暄介绍了下,然后直奔正题。

    米梵还是昨天的一身装束,干练大方,一人面对如此多的人,条理清晰,不紧不慢的介绍了这次购买版权的要求。

    李韵声悄悄对何邦维说道:“这女人见过世面啊,我理解为什么中国区只派她一个女人来了,她一个人就能hold住全场!”

    三个一起来的律师开始就合同文件上的问题发问,米梵笑语盈盈的应答,丝毫没有怯场慌张。

    在三个律师问的差不多的时候,米梵从自己的行李箱中又拿出一份文件递过来,说道:“这是英文版的合同,没有什么条目变动。你们审阅下。”

    王律师与周律师对视一眼,没对英文合同有所准备啊,平时接触的也都是中文合同。

    这时,话少的黄律师接过合同,说道:“嗯,那我看看。”

    另两个律师心下齐赞:老黄还有这一手。

    米梵安静的坐在那等律师看合同,顺便回答王伟的问题。

    这时才开始说到音乐版权的授权费用,出乎意料的是,米梵对价格并没有很卡,没有多大困难的就达成了价格上的一致,税后十万美金。

    价格一达成一致,后续方方面面的进展就快了很多,米梵唯一坚持不让的条件就是对于乐曲的独占性条款,强势要求在未来两年内,只能把音乐授权给派拉蒙指定的电影。

    一般情况下,音乐作品的授权都是非独占性的,在授权给一个公司后,著作人还能继续授权给其他公司。

    米梵的这一要求在询问何邦维后,得到了通过。

    其后,相关的授权枝节都迅速在中午前达成了一致。

    在律师们反复确认合同没有问题后,何邦维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代表着他的第一首乐曲正式以十万美金的价格授权给派拉蒙使用。

    收好自己应带的合同,米梵笑眯眯的与何邦维握了握手,说道:“合作愉快,希望以后你有更多出色的乐曲。”

    何邦维点点头,突然心下一动,想到刚才她坚持的独占性条款,好奇的问道:“这首乐曲会授权给派拉蒙的什么电影?”

    已经表示要立即返回魔都申城,米梵把合同放进小巧的行李箱里,拉住提杆,与一众人告辞,往外走时,才回答何邦维的这个问题。

    我们会把它用在电影《雨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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