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清虚大帝
目录:李靖本纪| 作者:木子立青| 类别:武侠仙侠
已经是方寸大乱的,深深的看了一眼纣王,却也是没有犹豫,直接一咬牙,坠下楼去,直接摔得个粉身碎骨。
而纣王则并没有实现对于胶鬲的诺言,为了将残暴进行到底,还是将宫女全部都投入坑内。之后纣王更是在虿盆左边掘一池,右边挖一沼,池中以糟邱为山,右边以酒为池。糟邱山上,用树枝插满,把肉披成薄片,挂在树枝之上,名曰:肉林,右边将酒灌满,名曰:酒海。寓意富有四海,享无穷富贵,可谓将这暴君之名发挥到了极致。
而微子衍等人因为胶鬲这一核心成员之死,却也是暂时消停了,不过这小动作还是不断,他们仍然没有放弃。
却说这纣王造这酒池、肉林之后,是更加的似无忌惮,朝纲不整,整日荒淫。一日,不知怎么回事,纣王突然想起这刚上任不久的下大夫姜尚,于是便宣这姜尚到这摘星楼觐见。
姜尚不敢怠慢,当即便与这御官一同前往这摘星楼,见纣王。纣王见这姜尚来了,直接道明来意,只见这纣王拿出一副画。
此画上画的非凤凰,非走兽,又非山景,又非人物。乃是一高四丈九尺,殿阁巍峨的建筑。只见这画中楼宇,乃是玛瑙砌就栏杆,明珠妆成梁栋,夜现光华,照耀瑞彩。
见着姜尚赏画完毕,纣王这才说道:“此宫殿孤命名为鹿台,希望爱卿帮孤将这鹿台建成,,功成之日,必有重赏,孤决不食言。”
其实虽然此时大商一是摇摇欲坠,但是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商的体量在这边,纣王手底下怎么也应该仍有几个能工巧匠,能够建造这鹿台。何必要求这姜尚一个不入流的练气士,实在是太过蹊跷。
当然纣王自然不可能无的放矢,他的每一步看似十分荒唐,其实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自有其目的在其中。纣王之所以挑这个时候,安排这姜尚造这鹿台,其实最主要的目的便是为了将这姜尚逼出朝歌。
这姜尚乃是注定要助周灭商之人,怎么可以一直留在这朝歌城中,为纣王所用。特别是在此等紧要关头。这姬昌即将回归,封神即将正式开始,姜子牙作为封神之中相当关键的一环,还是早日就位比较好。
特别是这,已经等的毫无耐心了,三番五次将这纣王已经轩辕坟三妖叫过去“谈话”,商讨早日放这姜尚去西岐。
这纣王倒没什么,他已经早就做好了大商灭亡的准备,其实抓住姜子牙不放的,便是那轩辕坟三妖。准确的说是这琵琶精。因为与女娲娘娘的约定,在这大商未灭之前,她们暂时还不能够离开这朝歌,一旦姜尚西去,琵琶精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见情郎,所以是一拖再拖。这不因为西岐传来消息,说着伯邑考准备进贡赎罪,救出自己的父亲。实在是时间不等人,这琵琶精只能够松口,让这姜子牙去西岐。
姜子牙看着眼前的这画作之上奢华至极的鹿台。在联想到这段日子纣王的所作所为,当下心中断定,这商纣王应该不是能够实现自己抱负的明主,这朝歌也非他久居之地。所以便决定姑且先与这昏君虚与委蛇。找个机会就此脱身。
纣王见这姜尚看完这图之后便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这鹿台需要多少时日方可完得此工”
姜尚虽然不成建造过宫殿,但也算是颇有见识,稍稍估量了一番,这才答道:“鹿台高四丈九尺,碧槛雕栏。工程浩大,想要彻底完工,只要需要三十五年不可。”
纣王听了似乎很是不悦,也是找到了一个借口,当下喝斥道:“姜尚你乃是修道之人,素有神通,怎么还需要三十五年才能够完工如此欺主,罪当炮烙”
姜子牙见这纣王如此是非不分,更觉的十分失望,但是想到自己目前还是这商纣的臣子,于是便想着尽人事,听天命,进言劝道:“臣启陛下,鹿台之工,劳民伤财,愿陛下息此念头。如今四方刀兵乱起,水旱频繁,国库空虚,民生日促,可陛下不留心邦本,与百姓养和平之福,反而荒淫于酒色,远贤近佞,荒乱国政,杀害忠良。臣受陛下知遇之恩,不得不赤胆披肝,冒死上谏。如不听臣言,又见昔日造琼宫之故事矣。可怜社稷民生,不久为他人所有。”
纣王听了姜尚之言,内心也在滴血,这姜尚之言,可谓句句属实,便是他商纣今后的真实写照。此时他甚至有一种直接将这姜尚留下的冲动,不过到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
“好个姜尚,竟敢侮辱来人,给我拿下,醢尸虀粉,以正国法”
姜子牙既然敢说这番话,自然是早就有所准备,直接抽身往楼下跑,来到这九龙桥栏杆旁,往下一跳,借水遁逃走。
姜子牙毕竟只是人仙修为,法力尚浅,支持不了多久,便露出水面。却见一位青年道士正静坐在他的眼前,似在冥想静修,姜尚仔细辨认,此人不是那又是何人。
便在姜尚疑惑这是何地的时候,李靖也睁开了眼睛,微笑着问道:“师兄何故如此狼狈”其实对于姜尚的遭遇,李靖怎么可能不知,甚至姜尚之所以会出现在此地也是李靖动的手脚。
姜尚也是有些疑惑的看着李靖,不过他知道这李靖与阐教关系匪浅,乃是自己人,所以也是稍稍松了一口气,见李靖问自己为何如此,姜尚哪有脸如实回答,吱吱唔唔的解释了半天,也没有说个所以然来。
不过李靖也并没有为难姜尚的意思,刚刚也不过顺口这么一说,并无深究的意思,不得等姜尚真解释清楚,便点了点头,竟然闭上了眼睛,重新入定。
姜尚看着眼前的李靖有些头疼,心中不由的埋怨道:你好歹告诉我这是那里呀,就这样将我丢在一边真的好吗。未完待续。
...
而纣王则并没有实现对于胶鬲的诺言,为了将残暴进行到底,还是将宫女全部都投入坑内。之后纣王更是在虿盆左边掘一池,右边挖一沼,池中以糟邱为山,右边以酒为池。糟邱山上,用树枝插满,把肉披成薄片,挂在树枝之上,名曰:肉林,右边将酒灌满,名曰:酒海。寓意富有四海,享无穷富贵,可谓将这暴君之名发挥到了极致。
而微子衍等人因为胶鬲这一核心成员之死,却也是暂时消停了,不过这小动作还是不断,他们仍然没有放弃。
却说这纣王造这酒池、肉林之后,是更加的似无忌惮,朝纲不整,整日荒淫。一日,不知怎么回事,纣王突然想起这刚上任不久的下大夫姜尚,于是便宣这姜尚到这摘星楼觐见。
姜尚不敢怠慢,当即便与这御官一同前往这摘星楼,见纣王。纣王见这姜尚来了,直接道明来意,只见这纣王拿出一副画。
此画上画的非凤凰,非走兽,又非山景,又非人物。乃是一高四丈九尺,殿阁巍峨的建筑。只见这画中楼宇,乃是玛瑙砌就栏杆,明珠妆成梁栋,夜现光华,照耀瑞彩。
见着姜尚赏画完毕,纣王这才说道:“此宫殿孤命名为鹿台,希望爱卿帮孤将这鹿台建成,,功成之日,必有重赏,孤决不食言。”
其实虽然此时大商一是摇摇欲坠,但是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商的体量在这边,纣王手底下怎么也应该仍有几个能工巧匠,能够建造这鹿台。何必要求这姜尚一个不入流的练气士,实在是太过蹊跷。
当然纣王自然不可能无的放矢,他的每一步看似十分荒唐,其实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自有其目的在其中。纣王之所以挑这个时候,安排这姜尚造这鹿台,其实最主要的目的便是为了将这姜尚逼出朝歌。
这姜尚乃是注定要助周灭商之人,怎么可以一直留在这朝歌城中,为纣王所用。特别是在此等紧要关头。这姬昌即将回归,封神即将正式开始,姜子牙作为封神之中相当关键的一环,还是早日就位比较好。
特别是这,已经等的毫无耐心了,三番五次将这纣王已经轩辕坟三妖叫过去“谈话”,商讨早日放这姜尚去西岐。
这纣王倒没什么,他已经早就做好了大商灭亡的准备,其实抓住姜子牙不放的,便是那轩辕坟三妖。准确的说是这琵琶精。因为与女娲娘娘的约定,在这大商未灭之前,她们暂时还不能够离开这朝歌,一旦姜尚西去,琵琶精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见情郎,所以是一拖再拖。这不因为西岐传来消息,说着伯邑考准备进贡赎罪,救出自己的父亲。实在是时间不等人,这琵琶精只能够松口,让这姜子牙去西岐。
姜子牙看着眼前的这画作之上奢华至极的鹿台。在联想到这段日子纣王的所作所为,当下心中断定,这商纣王应该不是能够实现自己抱负的明主,这朝歌也非他久居之地。所以便决定姑且先与这昏君虚与委蛇。找个机会就此脱身。
纣王见这姜尚看完这图之后便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这鹿台需要多少时日方可完得此工”
姜尚虽然不成建造过宫殿,但也算是颇有见识,稍稍估量了一番,这才答道:“鹿台高四丈九尺,碧槛雕栏。工程浩大,想要彻底完工,只要需要三十五年不可。”
纣王听了似乎很是不悦,也是找到了一个借口,当下喝斥道:“姜尚你乃是修道之人,素有神通,怎么还需要三十五年才能够完工如此欺主,罪当炮烙”
姜子牙见这纣王如此是非不分,更觉的十分失望,但是想到自己目前还是这商纣的臣子,于是便想着尽人事,听天命,进言劝道:“臣启陛下,鹿台之工,劳民伤财,愿陛下息此念头。如今四方刀兵乱起,水旱频繁,国库空虚,民生日促,可陛下不留心邦本,与百姓养和平之福,反而荒淫于酒色,远贤近佞,荒乱国政,杀害忠良。臣受陛下知遇之恩,不得不赤胆披肝,冒死上谏。如不听臣言,又见昔日造琼宫之故事矣。可怜社稷民生,不久为他人所有。”
纣王听了姜尚之言,内心也在滴血,这姜尚之言,可谓句句属实,便是他商纣今后的真实写照。此时他甚至有一种直接将这姜尚留下的冲动,不过到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
“好个姜尚,竟敢侮辱来人,给我拿下,醢尸虀粉,以正国法”
姜子牙既然敢说这番话,自然是早就有所准备,直接抽身往楼下跑,来到这九龙桥栏杆旁,往下一跳,借水遁逃走。
姜子牙毕竟只是人仙修为,法力尚浅,支持不了多久,便露出水面。却见一位青年道士正静坐在他的眼前,似在冥想静修,姜尚仔细辨认,此人不是那又是何人。
便在姜尚疑惑这是何地的时候,李靖也睁开了眼睛,微笑着问道:“师兄何故如此狼狈”其实对于姜尚的遭遇,李靖怎么可能不知,甚至姜尚之所以会出现在此地也是李靖动的手脚。
姜尚也是有些疑惑的看着李靖,不过他知道这李靖与阐教关系匪浅,乃是自己人,所以也是稍稍松了一口气,见李靖问自己为何如此,姜尚哪有脸如实回答,吱吱唔唔的解释了半天,也没有说个所以然来。
不过李靖也并没有为难姜尚的意思,刚刚也不过顺口这么一说,并无深究的意思,不得等姜尚真解释清楚,便点了点头,竟然闭上了眼睛,重新入定。
姜尚看着眼前的李靖有些头疼,心中不由的埋怨道:你好歹告诉我这是那里呀,就这样将我丢在一边真的好吗。未完待续。
...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李靖本纪》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李靖本纪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