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重生之电子风云 第六卷 奔流的生活 第521章 四色元宵

第六卷 奔流的生活 第521章 四色元宵

目录:重生之电子风云| 作者:堂皇的荒唐| 类别:都市言情

    湖研院的技术会议在内部引起了轰动,即便放在国际上来说,胡一亭这次发布的技术,和他在会议上对于技术路线的阐述,都可以算得上最顶尖的机密,如果这次会议是面向全国公开性质的,那么毫无疑问,参加这次会议的所有科学家工程师都要感恩戴德,因为这次会议上涉及到的技术根本不可能从西方手中获取。

    湖研院上下全速推动制程改良,胡一亭废寝忘食,用一周时间设计出了采用MLC技术的闪存芯片,制定了详细的工艺流程。

    奚龙山看了胡一亭设计的全工艺流程后,整整发了一个小时的呆,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自己白读了一辈子的书,即便再读十个博士也不可能像胡一亭这样凭空设计出整个制程工艺流程来,而且把所有工艺参数都标注的这样精确——曝光时间、离子注入浓度、氧化次数、清洗温度……所有这些需要在实验室里花费大量资金和时间一一验证的工序,在胡一亭手里简直就像信手拈来。

    胡一对此的解释只有“灵感”二字。

    而奚龙山却觉得这种灵感十有八九是正确的,就像胡一亭之前所表现出的一贯正确,对这种灵感,奚龙山感慨不已,觉得哪怕用自己十年寿命去换都值得。

    完成设计之后,胡一亭也觉得疲累极了,万幸他身体只有十八岁,每天起床后都觉得精力更胜昨日。

    下午起床,他在办公室对面卫生间里拿着毛巾擦脸,熬夜后的疲乏烟消云散。曹玉暖早就提出想到市里转悠转悠,去公园逛逛,他之前答应了,今天完成了设计,就履行诺言。

    一月的湖山像个冰窟,寒流沿北方平原席卷而来,日甚一日。前几日下的那场小雪刚被正午阳光晒化了些,就被冻成了冰锥,挂在屋檐下折射着虹光。

    裹着童牧送的棕金色厚棉衣,和身穿蓝色羽绒服的曹玉暖走在街上,胡一亭步伐轻快,口喷白雾,“我们这小城市怎么样?”

    曹玉暖蓝色灯芯绒裤下的双腿纤细修长,她揽着胡一亭胳膊道:“我喜欢这儿,这林荫路真漂亮。”

    “曹玉暖你没发烧吧,冬天树叶都掉光了,哪漂亮了?”

    “也漂亮的,你看天上,树枝把蓝天割成蜡染布一样,这线条多美呀。”

    “你真有艺术细胞,干IC可惜了,应该去当画家。”

    曹玉暖微笑:“可惜街上脏脏的,不然每天早上听着一阵阵的鸽哨,走在这街上,就像走在故乡了。”

    “庐州是省会,我们这怎么能比。”

    在一处拆迁巷口的断壁残垣前,曹玉暖站定,吐着白气道:“胡一亭,谢谢你陪我出来,我好高兴。”

    胡一亭见她脸蛋被风吹的通红,笑道:“冷吧?这天气逛街就这样,前面就是我跟你说的小吃店,他家酒酿四色元宵挺好吃的,一碗四个,馅儿都不一样。”

    曹玉暖欢快点头:“哪四色?”

    “我也好久没吃了,山楂、豆沙、芝麻……还有个什么……桂花吧。”

    “嗯,肯定好吃。”曹玉暖紧揽胡一亭胳膊,“吃完我们去你高中看看,我都没念过中学呢。”

    “中学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我哥们在那儿,今天正好请他们一起吃晚饭。”

    曹玉暖笑了起来:“你带童牧来吃过元宵吗?”

    “她跟我一样是湖山的,当然吃过……应该吃过吧。”

    “原来你也有不确定的。”曹玉暖说完心中窃喜,脚步愈发轻快起来,走在冻得生硬的水泥板人行道上像猫儿般自在。

    来到元宵店,胡一亭和曹云暖一人点了一碗,见这里还卖纯肉大馄饨,于是又一人叫了一碗。

    “童牧最爱吃馄饨。”胡一亭道。

    “我也爱吃!”曹玉暖瞪着眼,鼓着腮帮子道。

    这时已经快下午两点,为省电店里关了一半的顶灯,光线昏暗迷离,笨重油腻的木桌对面坐着个打烊的服务员,翘着二郎腿,抿着一大玻璃杯热茶,眼神冷漠,端详着二人,上身白色餐饮制服和店里其他员工一样污黄,胡一亭对他善意地微笑,觉得仿佛回到了前世,只是那时自己身边没有童牧,也不认识曹玉暖。

    曹玉暖一边吃一边看着胡一亭,眼神闪闪发亮,胡一亭紧张起来,想到童牧,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但错在哪里呢?自己也不知道。

    “夏老说让我跟着你。”曹玉暖突然开口,说完就把头埋了下去,一勺一勺不停喝着碗里浓甜的热酒酿混汤。

    “挺好的。”胡一亭声音小的自己都听不清。

    “那我以后一直都跟着你。”

    “……我……”胡一亭舔着嘴唇,干涩道:“我不知道……你喜欢哪一块都行,我给你安排。”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曹玉暖几欲落泪,撅着红红的樱桃小口,停勺不语。

    “别任性,你知道我和童牧,我不能……”

    曹玉暖目光冷下来,突然变得像没事人一样,喝干酒酿汤,大口吃完馄饨。

    “好吃吗?”胡一亭想换个话题。

    曹玉暖没说话,点了点头,像是作了决定,对胡一亭笑道:“我听你的。”

    胡一条心中叹息,也迅速吃完站起身来。

    曹云暖牵起胡一亭的手,“走,去你们中学。”

    小吃街上车来人往,虽然过了饭点,却还很热闹,胡一亭觉得很习惯这种喧闹,终于放松地握着曹玉暖戴着露指毛线手套的小手。

    人越明白,越有追求,就越孤独。胡一亭知道曹玉暖很孤独,这种时候自己作为朋友,更不能拒她于千里之外。

    “她是这样的聪明,智商比我高得多,和我在一起呆的越久,早晚会明白我只是个普通人。可也许童牧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是如此平凡,我也不希望她知道。”

    两人走到小街路口,打了辆出租前往附中。

    寒假前的中考快到了,附中学生们也渐渐表情冷漠起来,眼神里透着焦虑。

    胡一亭现在已经是附中历史上最出名的红人,带着曹玉暖进校门时,门卫大爷只问了他名字,就笑着目送他走了进去。

    两人在操场上走了几圈,直到打铃胡一亭才带着曹玉暖上楼,一进教室就遭到张百尺的热情拥抱,给他们介绍道:“这是曹玉暖,我们公司的博士实习生。”

    张百尺怔怔道:“你好……你……真年轻。”

    曹玉暖得意地踮着脚尖,“我今年18,没上过中学,今天来看看胡一亭读书的地方。”

    来刚强轻拉胡一亭袖子,“童牧呢?你和她什么关系?”

    “真是我同事,她就一小孩儿,今天带她来逛逛。”

    张百尺狠狠拍了一下胡一亭的肩膀,打得他生疼:“说什么悄悄话呢!贱人你可老实点!”

    胡一亭尴尬地回以一笑。

    曹玉暖大刺刺拿起张百尺桌上的数学习题集翻了两页,随即很没兴趣地放了下来,“胡一亭我们走吧。”

    胡一亭点了下头,对张百尺来刚强笑道:“放学来我家,我请大伙吃饭。”

    见两人答应,胡一亭便带着曹玉暖离开教室,向校外走去。

    “你同学是个笨蛋,几道大题全错了。”曹玉暖很干脆地给张百尺下了定义。

    胡一亭脸色沉了下来:“就你聪明,不要小看人!”

    曹玉暖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胡一亭反应这么激烈,赶忙道:“我没小看他,错了就是错了嘛。”

    胡一亭缓缓道:“我其实和他一样是个笨蛋,只是运气好了些罢了,你要看不起他,就等于看不起我。”

    “对不起,我知道了。”曹玉暖嗫嚅道。

    胡一亭看她表情可怜,只好笑道:“好了好了,你还小,记住就行,走,跟我去看我干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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