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三十而受[豪门] 正文 第19章 做笔交易

正文 第19章 做笔交易

目录:三十而受[豪门]| 作者:大| 类别:散文诗词

    一过十一点半,餐厅就有人将饭菜提了上来。这一层原本就是秦振办公的地方,最好的地方都留给了秦振的办公室。秦烈阳不过是代理董事长,自然不能够鸠占鹊巢,他的办公室其实是另两间小办公室打通的,论起来还不如下面总监的办公室舒坦。

    所以这么多人上来吃饭显然是没地方的,直接就派到会客室去了。

    不多时就听见叽叽喳喳的声音,秦烈阳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秦璐那丫头和方洋又吵架。这两个人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了,可惜从来都没看对眼过。

    果不其然,说曹操曹操就到,秦璐直接推门进来,冲他说,“哥,请大餐啊,在哪儿吃啊。我今天可是饿死了。”

    秦璐是他叔的独生女,他婶子生了秦璐就伤了身体,他叔跟婶子感情好,也就没再要。只是有一点,将这丫头养的跟个小子似得,明明挺漂亮一姑娘,天天头发剃成了板寸,看着倒是真精神,可不像个女孩啊。

    秦烈阳一瞧见她那形象,眉头就忍不住的皱起来。秦璐如何看不出来,赶忙上前拽着他往外走,还小声威胁他,“大哥,你今天可是有求于我吧,求人就要有态度哦,有些话我不想听的。”

    秦烈阳的确是这一辈秦家的老大,但如果加上方家,倒排不上。秦家上一辈一共兄弟俩,秦振和他叔秦勇,秦振生了他和秦芙,他叔生了秦璐一个,如果排下来,秦璐是老二,秦芙小一岁,是老三。

    方家倒是不止他妈和方海东,还有个大姐方草,比他妈他舅要大上七八岁,嫁到了老家,就一个儿子在当地工作,今年都三十五岁了,很少过来。方海东也生了两儿子,不过不是一个妈,老大是方洋,比他还大两岁,老二是方伟,跟秦芙一般大。

    岁数差距也导致了他们的关系不同。秦烈阳、秦璐、方洋这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关系跟亲兄妹没区别。秦芙和方伟是一个年龄段,连上学都住一个宿舍,他俩关系好。

    秦烈阳直接揉了秦璐脑袋一把,难得开怀的说,“知道我说你,怎么就不知道打扮个女孩样呢!”

    秦璐连吭都不吭,直接把他拉过去了。那边方洋瞧见他进来就开玩笑,“难得聚聚,还要请才过来,真是越大越懒。”秦烈阳笑眯眯地叫了声哥,“明天我就让人把这边收拾好,每天中午请你们吃饭。”

    秦璐拉着已经完全傻了眼的唐鼎欣坐下,冲她说,“就这个我们还是沾了唐小姐的光呢,要不的话,你可想不起来。”

    唐鼎欣八成是想跟秦烈阳二人午餐,结果闹成了合家欢,又不能说不行,只能尴尬的笑笑。方伟倒是向着方梅,也能猜出方梅的打算,“璐璐姐你拉着唐小姐干什么?”他推了推秦烈阳,“烈阳哥,姑姑说让你照顾好唐小姐的。”

    秦璐就坐他旁边,直接一个脑瓜崩,“吃饭就是了,不懂别说话。找我大哥干什么,我大嫂还没着落呢!虽然说是世交,跟兄妹似得,也要避嫌不是吗?万一以后我大嫂知道了,心情不好了,两口子吵架了,拿你撒气啊。今年二十四了吧,岁数也不小了,也不知道饭喂到哪里去了。”

    方伟显然不服气她,就想反口,结果被方洋一个冷眼飘过来,他这大哥打人可是一等一的不留手,今天秦芙又不在,他一个人势单力薄,当即就萎了,端着饭碗闷头吃饭,不敢吭气了。

    就这么个氛围下,呼朋唤友的一起上来,再热热闹闹一起下楼,再加上秦烈阳那句“我做大哥的”,是个人都不能相信,秦烈阳看上唐鼎欣了。

    显然唐鼎欣也明白这个,她随着众人下去,可没多久,就自己又回来了。秘书说她要见自己的时候,秦烈阳还有些意外,依着第一次见面唐鼎欣表现出来的素质,他以为这女孩总要过几天才能下定决心呢,没想到这么快。

    不过,这也说明,唐家八成给唐鼎欣的压力很大,她没有时间了。

    唐鼎欣进屋直接反身关门,坐在了秦烈阳的正对面,秦烈阳觉得跟第一次见面时的天真相比,她现在的表情简直像个女战士。她特别的直率,毫不犹豫地开口,“你一定查过了吧!我的处境。”

    秦烈阳不置可否。

    唐鼎欣显然并不在意这个,她接着说,“既然我上来了,那我的选择也十分明了。我想跟你做笔交易。”

    徐蒙蒙站在黎夜的病房前,已经有三个小时了。

    前两天学校的工作黄了,是她催着黎耀来求黎夜的,她那时候想的是,这博士读出来不容易,留校更是黎夜所希望的,就算他们做错了,可黎夜平时对黎耀这么好,道歉几次也就差不多了。

    哪里想到,秦烈阳会这么卑鄙。不但打了人,还骗黎耀说了那么多过去的事情,简直是越来越糟!

    按理说,都这样了,她不应该来。可黎耀回去后实在是太不像样子了,找不到工作,天天在家待着,一问他什么时候找工作,他就在那里嚷,秦烈阳在那儿,谁敢要我!都怪你,为什么当时不愿意,不就六十万吗!哪里还有原先疼爱她的样子!

    再说,一个月房贷九千,怎么还?再加上他们领了结婚证,还没办婚礼呢!她又是本地人,亲戚都在这边,催的厉害,这样的黎耀,怎么拿得出手?

    她思来想去,总觉得这事儿还得找黎夜!就算他们对不起黎夜,可毕竟是亲兄弟,都说了分家了,大不了以后不联系了,黎夜也不能断了黎耀的后路啊。

    为了避开闲杂人等,她还专门打听了今天卓亚明不上班——对的,她觉得这个管闲事的医生也很讨厌,然后才过来,结果没想到,她竟然被拦在门外了,黎夜的原话——“我跟她没什么好说的。”

    她从没听过黎夜这样说话。在她的印象里,黎夜是通情达理,很好说话的。什么买书买衣服买各种用品就不说了,就比如那六十万的首付。当时她爸妈虽然觉得黎耀一定很有出息,可觉得他没房,还是不算同意。黎耀就说他哥说了给他付首付,还能写上她的名字。

    他爸妈都是普通工人还下岗,一家人就住在五十平的单位家属院里,虽然在北京这地儿,可全家的存款也不够六十万,一听这个都不信,最底层小民,为了一块钱扯皮的事儿多了,六十万怎可能随随便便送人?再说,哥哥的钱,人家难道不要房?就放了话,要是真能写徐蒙蒙的名,他们就同意。

    就连黎耀也私底下跟她说,这事儿没那么好办,让她表

    现好点,然后又跟她商量了一系列对策,譬如如果他哥不同意,就说是这边的规矩,再不同意,就闹分手。他去跟他哥说,难不成为了这一套房子让他打光棍?

    他们想好了万全之策,然后气定神闲的去跟黎夜谈判。那是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小面馆——他们其实平时都不来这种地方,可黎夜能接受的一顿饭价格,最高就是一碗面八块钱。她那时候看着这个穿着黎耀不要的羽绒服的男人,心里想,这么穷薮,怎么可能答应?那六十万是命根子吧。

    结果黎耀一开口,黎夜特别通情达理,“这钱是我一分一分攒的,按理说兄弟成年了,我也没义务给你买房,可咱情况不一样,爸妈死得早,我是老大,我就得管你。北京生活不易,没了家里的帮衬,你娶不了媳妇,这钱大哥必须得出。不过怎么过日子,哥管不了,也不懂,钱给了你,你怎么处置,都是你决定。不用跟我商量。”

    她知道他们对不起黎夜,可她一点都不相信,一个人能改变的这么快?肯定是卓亚明和秦烈阳的煽风点火。所以,她决定来试试,以情动人。

    可她万万没想到,黎夜真的不见她,即便她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了。

    她瞧着一早上护士和医生进进出出,她试图张望了好几次,她确定黎夜都看见她了,可黎夜没说让她进来,特护就跟门神一样,黎夜不发话,她是肯定进不来的。

    腿已经麻了,心情也越来越低落,黎夜真的铁石心肠了?就这时候,特护终于出来了,指了指她说,“哎,你进去。”徐蒙蒙简直大喜过望,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瞧见肯定回复后,连忙推门进去,这时候,屋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

    她想了很多话要说,可一瞧见黎夜那双平静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她就说不出口了。虽然受了重伤,但黎夜似乎看起来比原先好多了。大概是不晒太阳了,皮肤白了些,脸上有肉了,让他的五官更明显的显露出来。徐蒙蒙这才发现,她其实一直不知道黎夜长什么样的,她对黎夜的印象就是一个穿着黎耀旧衣服的农民工,抠抠搜搜的。而现在看,她这才发现,黎夜并不比黎耀长得差,他的五官很好看。

    大概是看她愣了,黎夜开的口,“你回去吧。我不知道你要找我干什么?可我觉得该说的都说了。工作没了,总能再找,以后好好过日子,好好待人。”

    一提这个,徐蒙蒙才想起来,“怎么能找?有秦烈阳在,谁敢给黎耀工作?我来就是求求你,让他放了黎耀吧。黎耀不对,难道你就要逼着他去死吗?”

    黎夜愣了一下,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你想多了。他再有本事,这么大的北京城,他也管不了。你回去吧。”

    “你怎么不信呢!哦,我知道了,你是觉得出气是吧,可你还不够吗?黎耀的工作丢了,跪也跪了,还挨了揍!你非要他死了你才开心吗?”她说着就嚷了起来,结果她忘了,现在黎夜不是过去的黎夜了,特护几乎立刻冲了进来,将她架住往外拉。

    徐蒙蒙下意识的反抗,然后冲着黎夜喊,“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这样?”

    黎夜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没吭声。

    卓亚明是晚上才知道这事儿的,他住得近,晚上来看他。黎夜有些愣愣的,不似往常那样平和。他将卓亚明当恩人,见了他,才把心里话吐出来,“他们为什么都问我怎么能怎样?为什么不问问他为什么要这样?我也会难受的。”

    这么久了这是黎夜第一次说起这夫妻俩,可也就这一句话而已。事实黎夜其实都知道,卓亚明再讲都是一样。他换了个方式,“你今天发微信了吗?”

    黎夜:“心情不好,没发。”

    “聊天也需要耐心的,一天有一天无,就没用了。”卓亚明鼓励他。

    于是,坐在书桌前觉得有点单调的秦烈阳,终于在九点钟的时候接到了第一条微信,“烈阳,晚上好。”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三十而受[豪门]》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三十而受[豪门]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