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77,单相思17,那年情动:欢欢,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可好
目录: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 作者:望晨莫及| 类别:都市言情
靳长宁的房间,很男性化,萧璟欢以前来过,简单的很。
最大的特点是,他有一个摆满了花花草草的阳台,面积颇大,就设在卧室落地窗外。
春秋季,睡在床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满眼的鲜花,非常的赏心悦目……而他闲来没事,就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这个习惯,想来是受姥姥的影响才养成的洽。
房间和衣帽间连成一气,而让这间卧室显得有点大。不过中间做了一道麻沙玻璃拉门,两间房间既能合而为一,又能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
萧璟欢把旧床单换了,塞进了洗衣机,铺上了新的,看着那花纹美美的,她的心情也跟着美美的了,那些不快的情绪消散了不少钤。
关上门,她去给花草浇水,有几盆菊花开了,一阵阵淡淡的香气飘进卧室。
完事后,她躺在床上,看着这个环境,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空气里貌似还沾着一些从小习惯了的味道,心思渐渐就沉静了下来,不知不觉睡着了。
门,轻轻开了,靳长宁悄悄走了进来,看着她大喇喇的躺在床上,睡得香,不觉莞然而笑,心底有一份柔情在一点一点的蔓延开来,脑海似有一些陈封的记忆在翻出来。
*
璟欢十六岁那年,靳长宁二十三岁,大学初毕业,在靳哥这边实习刚好满一年,并拿到了律师执照。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来香港办事,回了一趟萧家,想请萧伯伯帮忙引见一个人,就跟着萧伯伯去了一个酒会。
其实,他不是一个喜欢应酬的人,繁忙的工作之余,最喜欢做的事是,侍弄花草,练练沙包,又或是去赛赛车,攀攀岩,蹦蹦极……不过常常是独立成行,但是有些社会交际,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要去面对的。
那天,他一身文质彬彬的出现在宴会上,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因为什么?
一,他长得挺好看。
以前,璟欢老说他戴着一副老土眼镜,难看死。
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过自己的长相,在进行了诸多对比之后,他自认不是很差。甚至为了让她改观,而去买了隐形眼镜。
虽然戴着,让他觉得不太适应,可他还是作了改变。
也因为戴了隐形眼镜,大学中,常有学姐学妹来示爱,害他好不困扰。
“对不起,我要勤工俭学,没时间谈恋爱。”
他总用这一招来挡走那些围着他嗡嗡作响的美女苍蝇们。
结果并不理想,他勤工俭学的地方,总会出现一些同校或是别校的小姑娘,或是用手机匆匆拍他,或是用爱慕的眼神悄悄膜拜他——那会儿,他已经开始展露头角,优秀的天份,一点一点被挖掘了出来。
有些小姑娘还会买通贪财贪吃的小跟班萧璟欢来递情书。
因为他去打工,璟欢觉得无聊,也会跟着。
没办法,萧家太冷清,萧伯伯又那么忙,所以那几年大学生活,都是他在带着璟欢。
对于淘气的璟欢四处给他拉红线,他甚是头疼。可他又舍不得凶她。
为此,他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并且还特意编了一个理由:
“欢欢,我有女朋友,她出国了。以后不要再帮别人瞎递情书了……”
如此这般,他和她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她才算打消了将他推销出去的想法。
之后,他因为好奇曾问她:“喂,我说,欢欢,为什么你这么热衷帮我牵红线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后,一直没再碰感情,我怎么没见你替他着急,尽替我在那边瞎琢磨了?”
那丫头是怎么回答的?
“我哥那人,比狐狸还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说了,凭他那长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们就能自觉自愿排个转弯长队的。需要我~操什么心。
“你不一样,你从小就是问题孩子。木成这样,又不善和人交流的,比较不好讨老婆。所以,我觉得,我该帮着你一点。结果呢,你还不领情。算了……不管你了……唉,真是有点想不通啊,你这么木,怎么还会有人喜欢啊……”
面对这样一个评价,他甚于无语。
是,他承认,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较喜欢微笑待人;比如,他赛车非常的牛;比如,他的电脑技术挺高端……
好吧,那丫头,从来不关心这些的。
而这一天的酒会上,他的高颜值,再次吸引了一些年轻女子的目光。
二,他跟在萧至东身边,经萧至东那么一介绍,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立刻变得金光闪闪了。
这一天,他成功认识了想要认识的人,并约定了后会之期,然后呢,正打算撤退,却看到宴会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绍了上来。才知道这天还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岁生日。而在这位小姐身后则跟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个,正是他那很久不见的璟欢妹妹。
这一天,璟欢穿了一件浅兰色小礼服,V领,无袖,不规则的裙摆跟着她的走动而飘起优美的弧角,短发,青春洋溢的小小脸孔,飞扬着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个误闯人间的精灵,提着裙摆,和朋友在酒会上轻快的走着,无敌的笑脸,无论到哪,都能引来宾客的***动。
她的美,甚至于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发现,萧家养在深闺的女儿,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这一天,他终于正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家里那个小小坏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发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焕发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里看着,时萧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离开,欢欢看到他后,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别认她。
这丫头虽出身富贵,但平时与人交往,甚是低调。
她衣橱里多的是名牌,不过,在学校,她多半穿平价衣服,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说,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仅仅只是一件寻常的小礼服,并不昂贵。
她常常花钱似流水,又常常装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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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璟欢那俏皮的模样,流露着几丝少女的甜美,以及小女人的灵动,深深的惊到了他。
那颗从来没被异性吸引过的心脏,因为她那一瞬间的美丽,而狂跳不止,四周的一切声音都远去了。
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
没有认,但他留了下来。无他,他听到了一些对话:某几个纨绔子弟似想打她的主意,留下自是为了给她保驾护航。
后来是璟欢主动上前和他说话,却还是为了帮别人牵红线:“长宁哥,酒会主人家那位姐姐想和你跳个舞。你是男生,要不你去邀个舞吧!”
“不好!”
他满口拒绝了。
“为什么不好?”
她挺不满的。
“不想和陌生人跳。”
那时,在他活了二十三年的人生当中,只和三个女人跳过舞:奶奶,靳姨,还有小璟欢。
“一回生两回熟吧……我都听说了,我爸他们都在暗中给你物色相亲对象了。与其被逼着相亲。不如自由恋爱啊!”
“我说了,我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你少给我招惹是非。”
“可你那心上人不是已经出国了吗?而且还嫁人了,你还惦记着那人干什么?瞧瞧啊,眼前这位长得这么好看,对你有意思,家世又好,你就没半点想法?”
“没有。”
“哎,你好扫兴。”
“这是原则。”
“这是木讷。”
后来,她没有勉强他。
宴会散场后,璟欢和她的同学准备回大学宿舍,她们才出酒店大门,就被两个公子哥给拦住了。
为毛,泡妹子呗!
人家想要电话号码。
璟欢不给,还牙尖嘴利了回击了几句,那两个不识趣的就动手动脚渐渐失了风度。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来个英雄救美,或者可以在这个死丫头脑子里改一改自己打小那“胆怯如鼠”的印象,偏偏他们家欢欢,是个文武全能的小才女,不仅读书厉害,打架功夫也一级棒。
还没等他有机会出手相救呢,人家就脱下高跟鞋,将对方痛打了一顿。
最后还是跟在后面的他,以律师的身份去劝开的。
那几个挨了揍的公子哥,在发现他是璟欢这边的人之后,灰溜溜就跑了。
之后,璟欢把同学送上了自家的车,让司机送去学校,自己却没回去,说是好久没见到他,想陪他走走,聊聊家常话……
那天后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走了很长一段路。
这丫头啊,走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蹦蹦跳跳的,穿着高跟鞋呢,哪经得起这么走,结果呢,跟一歪,崴了脚了。
怎么办呢?
他背她呗!
慢悠悠的在路灯下,他一步一步向往走,一边听她说话。
他们俩在一起时,总是她控制着话语权,而他只需要静静的聆听,偶尔插上几句,或是故意逗她一下,她就能笑得咯咯作响。在那样一个凉爽的夜里,这样的时光,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背她。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背她最多的那一个。所以,她会毫无想法的爬上他的背,还和小时候一样,勾着他的脖子,嘻嘻哈哈的说笑。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刻的他们,他已经是成年男子,而她则出落成了一个妙龄少女,背着的感觉自是不一样的……女孩子那娇娇软软的身子,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丫头长大了,这样的丫头,肯定会很受男孩子追棒。
将来,一定会有一个优秀的男生成为她的男朋友。
不知为何,只要想到会有一个男子代替他,往后头,会牵她的手,走进婚姻的礼堂,会陪着她走完一辈子,他的心,就莫名的心慌意乱,非常的不高兴。
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种想将她深藏的冲动,不想她被外头的人看到,也不想她被那些长得漂亮的小帅哥吸引了去……
那一刻,他很烦躁,曾轻轻问她:“欢欢,以后,你会找怎样的男朋友。你们医学系有让你看得下眼的师兄吗?”
她的回答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没,一个个全和你一样,都是死读书的书呆子。
“哎呀,生活好无趣,我怎么就撞不到一个能让我为之惊才绝艳的男人呢。
“我想谈恋爱啊……十六岁花季,要是不能来段浪漫的爱情,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了呀……”
那一刻,他的心里猛的就蹦出了这样一个想法:欢欢,让我做你男朋友可好?---题外话---
第一更。最后一天,最后一次求月票。还有月票的亲,可否赐下,晨在此谢过了!
最大的特点是,他有一个摆满了花花草草的阳台,面积颇大,就设在卧室落地窗外。
春秋季,睡在床上,一抬眼就能看到满眼的鲜花,非常的赏心悦目……而他闲来没事,就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这个习惯,想来是受姥姥的影响才养成的洽。
房间和衣帽间连成一气,而让这间卧室显得有点大。不过中间做了一道麻沙玻璃拉门,两间房间既能合而为一,又能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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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轻轻开了,靳长宁悄悄走了进来,看着她大喇喇的躺在床上,睡得香,不觉莞然而笑,心底有一份柔情在一点一点的蔓延开来,脑海似有一些陈封的记忆在翻出来。
*
璟欢十六岁那年,靳长宁二十三岁,大学初毕业,在靳哥这边实习刚好满一年,并拿到了律师执照。
那是暑假的一天,他来香港办事,回了一趟萧家,想请萧伯伯帮忙引见一个人,就跟着萧伯伯去了一个酒会。
其实,他不是一个喜欢应酬的人,繁忙的工作之余,最喜欢做的事是,侍弄花草,练练沙包,又或是去赛赛车,攀攀岩,蹦蹦极……不过常常是独立成行,但是有些社会交际,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要去面对的。
那天,他一身文质彬彬的出现在宴会上,便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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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曾深深的研究过自己的长相,在进行了诸多对比之后,他自认不是很差。甚至为了让她改观,而去买了隐形眼镜。
虽然戴着,让他觉得不太适应,可他还是作了改变。
也因为戴了隐形眼镜,大学中,常有学姐学妹来示爱,害他好不困扰。
“对不起,我要勤工俭学,没时间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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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萧家太冷清,萧伯伯又那么忙,所以那几年大学生活,都是他在带着璟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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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一连换了好几份工作,并且还特意编了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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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这般,他和她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她才算打消了将他推销出去的想法。
之后,他因为好奇曾问她:“喂,我说,欢欢,为什么你这么热衷帮我牵红线啊?靳哥比我大多了,之前的事出了之后,一直没再碰感情,我怎么没见你替他着急,尽替我在那边瞎琢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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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那人,比狐狸还要狡猾的,一般人哪作得了他的主?我可不敢去招惹他。再说了,凭他那长相,但凡他肯招招手,姑娘们就能自觉自愿排个转弯长队的。需要我~操什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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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承认,自己不如靳哥,可他也有他的特色的好不好。比如,他比较喜欢微笑待人;比如,他赛车非常的牛;比如,他的电脑技术挺高端……
好吧,那丫头,从来不关心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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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他跟在萧至东身边,经萧至东那么一介绍,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立刻变得金光闪闪了。
这一天,他成功认识了想要认识的人,并约定了后会之期,然后呢,正打算撤退,却看到宴会主人之女,被隆重的介绍了上来。才知道这天还是人家千金小姐十八岁生日。而在这位小姐身后则跟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少女。
其中一个,正是他那很久不见的璟欢妹妹。
这一天,璟欢穿了一件浅兰色小礼服,V领,无袖,不规则的裙摆跟着她的走动而飘起优美的弧角,短发,青春洋溢的小小脸孔,飞扬着大大的笑容……
她就像一个误闯人间的精灵,提着裙摆,和朋友在酒会上轻快的走着,无敌的笑脸,无论到哪,都能引来宾客的***动。
她的美,甚至于把正主都比下去了,也深深的把他的目光吸引住了。
那一刻,他才赫然发现,萧家养在深闺的女儿,已然出落的如花似玉了。
是的,也正是这一天,他终于正视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家里那个小小坏孩子,早已在不知不觉当中,长成了大姑娘——那足有一米六五的身材,已发育的非常完美。凹凸有致,笑容又迷人,青春焕发的,太能引人注目。
他站在那里看着,时萧伯伯已功成身退早早离开,欢欢看到他后,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别认她。
这丫头虽出身富贵,但平时与人交往,甚是低调。
她衣橱里多的是名牌,不过,在学校,她多半穿平价衣服,也不会炫耀自己的出身。
就比方说,那天,穿在她身上的裙子,仅仅只是一件寻常的小礼服,并不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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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璟欢那俏皮的模样,流露着几丝少女的甜美,以及小女人的灵动,深深的惊到了他。
那颗从来没被异性吸引过的心脏,因为她那一瞬间的美丽,而狂跳不止,四周的一切声音都远去了。
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
没有认,但他留了下来。无他,他听到了一些对话:某几个纨绔子弟似想打她的主意,留下自是为了给她保驾护航。
后来是璟欢主动上前和他说话,却还是为了帮别人牵红线:“长宁哥,酒会主人家那位姐姐想和你跳个舞。你是男生,要不你去邀个舞吧!”
“不好!”
他满口拒绝了。
“为什么不好?”
她挺不满的。
“不想和陌生人跳。”
那时,在他活了二十三年的人生当中,只和三个女人跳过舞:奶奶,靳姨,还有小璟欢。
“一回生两回熟吧……我都听说了,我爸他们都在暗中给你物色相亲对象了。与其被逼着相亲。不如自由恋爱啊!”
“我说了,我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你少给我招惹是非。”
“可你那心上人不是已经出国了吗?而且还嫁人了,你还惦记着那人干什么?瞧瞧啊,眼前这位长得这么好看,对你有意思,家世又好,你就没半点想法?”
“没有。”
“哎,你好扫兴。”
“这是原则。”
“这是木讷。”
后来,她没有勉强他。
宴会散场后,璟欢和她的同学准备回大学宿舍,她们才出酒店大门,就被两个公子哥给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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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跟在后面的他,以律师的身份去劝开的。
那几个挨了揍的公子哥,在发现他是璟欢这边的人之后,灰溜溜就跑了。
之后,璟欢把同学送上了自家的车,让司机送去学校,自己却没回去,说是好久没见到他,想陪他走走,聊聊家常话……
那天后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走了很长一段路。
这丫头啊,走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蹦蹦跳跳的,穿着高跟鞋呢,哪经得起这么走,结果呢,跟一歪,崴了脚了。
怎么办呢?
他背她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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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在一起时,总是她控制着话语权,而他只需要静静的聆听,偶尔插上几句,或是故意逗她一下,她就能笑得咯咯作响。在那样一个凉爽的夜里,这样的时光,就像做梦一样。
其实,他不是第一次背她。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背她最多的那一个。所以,她会毫无想法的爬上他的背,还和小时候一样,勾着他的脖子,嘻嘻哈哈的说笑。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刻的他们,他已经是成年男子,而她则出落成了一个妙龄少女,背着的感觉自是不一样的……女孩子那娇娇软软的身子,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他的丫头长大了,这样的丫头,肯定会很受男孩子追棒。
将来,一定会有一个优秀的男生成为她的男朋友。
不知为何,只要想到会有一个男子代替他,往后头,会牵她的手,走进婚姻的礼堂,会陪着她走完一辈子,他的心,就莫名的心慌意乱,非常的不高兴。
那一刻,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一种想将她深藏的冲动,不想她被外头的人看到,也不想她被那些长得漂亮的小帅哥吸引了去……
那一刻,他很烦躁,曾轻轻问她:“欢欢,以后,你会找怎样的男朋友。你们医学系有让你看得下眼的师兄吗?”
她的回答让他有点哭笑不得:
“没,一个个全和你一样,都是死读书的书呆子。
“哎呀,生活好无趣,我怎么就撞不到一个能让我为之惊才绝艳的男人呢。
“我想谈恋爱啊……十六岁花季,要是不能来段浪漫的爱情,是不是太浪费青春了呀……”
那一刻,他的心里猛的就蹦出了这样一个想法:欢欢,让我做你男朋友可好?---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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