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快穿炮灰女配 正文 第133章 总裁的女人

正文 第133章 总裁的女人

目录: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类别:都市言情

    于总的脸阴沉沉的望向宁佑玺。

    不是说好了,今晚上让这个妞陪他吗,前几天宁佑玺可是信誓旦旦的给他保证过,这个妞任他玩耍一晚上。刚刚他以为明歌是宁佑玺养的女人,宁佑玺为了合作的事,自然愿意把这个女人送给他玩,可明歌嘴里这话的意思明显不是这么回事。

    土财主于望着宁佑玺,阴测测问,“宁总,这是什么意思?”

    宁佑玺还没从夏露在明歌手上,以及夏露为他生了个小孩的事情中反应过来,脑子混混沌沌的又是惊喜又是惊吓,抬头和肥头肥耳的土财主于总对上,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耐烦和焦躁。

    “佑玺,你和于总有约吗?若是你们要谈事,那我自己回家吧,不用你特意送啦,有助理跟着我,我能出什么事,你不用老担心我啦!”明歌依偎在宁佑玺怀里的脑袋微微扬起,笑的甜美乖巧。

    土财主于总被明歌这荧幕下的小女人模样勾的眼睛都直了,心底痒痒的更加难受。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先送你回家!”宁佑玺哪里不懂明歌的暗示,且如今他心急火燎夏露的消息,连自己手腕脱臼的疼痛都顾不得了,更何论一向不被他看在眼里的土财主这类人。

    “佑玺真是的,我自己有点拳脚功夫,你不用这样紧张我!”明歌笑的更加羞涩,不过一转脸面对另外两人,脸上的娇羞红晕已然藏起,不过声音依旧是难得的轻快软糯,导演和土财主于总微微点头的她,一脸抱歉道,“一会的娱乐项目,恕我不能参加了,我和佑玺得先回家了!”

    这么亲密的话语,是个人都能听出是什么意思。

    而且明歌这样说,说明宁佑玺是害怕有人对明歌心怀不轨,特意来接明歌的。

    这个宁佑玺变脸竟然比变天坏快。

    土财主于总没想到煮熟的鸭子还会飞掉,更没想到会被宁佑玺这样摆了一道,尤其是这会看到明歌镜头外娇柔可人的一面,勾的他口水流了一肚子,看到宁佑玺丝毫没有要和他解释或者赔罪的打算,他转眼瞪着宁佑玺,“宁总,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还是先把话说清楚再走。”

    这个电视剧是宁家出品,导演两边都不敢得罪,一脸赔笑的退在一侧当透明人。

    “什么什么意思!”宁佑玺没想到这个土财主这么不识眼色,有什么话完了说不好吗,非要当着这些小罗罗们的面开撕,果然是只长肉不长脑子。

    要是平时的话,宁佑玺还会和这人周旋一二,可现在他被明歌威胁逼迫,双手疼痛不说,又被夏露的消息炸的一愣一愣的,如今只想尽快和明歌确认夏露的事,哪里有什么耐心和人寒暄,“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们继续!”

    宁佑玺这人素来都是一张冷脸,和明歌这么一番你来我往,现在的脸更好不到哪里去,阴沉沉的教土财主于总以为这人是在给他甩脸。

    瞧着宁佑玺和明歌亲密远去的背影,土财主于总满脸横肉都在颤动,他这人虽然外号土财主,可他自己最讨厌这个外号了,且他心底敏感,谁要是给他冷脸或者无视他,他就觉得那人是在嘲笑讥讽他,本就土肥圆的他最讨厌宁佑玺这样的高富帅,如今又被宁佑玺摆了一道,他盯着宁佑玺那结实挺拔的翘/臀阴测测道,“宁佑玺,你给我等着!”

    离了两人的视线,明歌一甩胳膊将宁佑玺推开,宁佑玺双手腕无处使力,被明歌这么一推就推到了走廊的墙上,靠着身体和头才将身子摆正,他在明歌的手底吃了好些亏了,然就算如此,每一次他都无法淡定,明歌这样一下又一下的将他的尊严踩到脚底,他恨不得将这个女人折磨的匍匐在他的脚下亲吻着他的脚趾头哭泣求饶,总有这么一天的,他咬牙切齿的将恨意压下,冷声问,“露露现在在哪里?你把她怎么样了?”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明歌冷笑,兀自优雅的蹬着靴子进了电梯,见宁佑玺要进来,她笑的和切,“你确定你要跟着我?”

    宁佑玺被她这种人畜无害的笑容盯的一个哆嗦,电梯门已然关了上。

    刚出电梯,明歌的手机就响了起,是严霄。

    明歌按了挂机键,下一刻手机又响了起。

    严霄这不依不挠的,明歌干脆将手机接起。

    “明歌你在哪里?”

    “今天有个剧组的会餐,我不是和你说过么!”

    “哦哦,看我忙的都忘了,会餐结束了吗?你现在在哪里?周围怎么也听不到声音,我去接你吧!”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还是去接你。”

    “不用,我打车回去。”

    手机那头的人沉默了一会,明歌便说,“没事的话我先挂了。”

    两个人既然确定了结婚,见严霄父母的事就被提上了日程,明歌因为最近太忙将日子定在了两个月后,却没想到严霄的父母在前几天亲自过来见她。

    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严霄父母虽然是看着明歌长大的,但因为明歌不能生育,而且先前勾搭自己的儿子做出那种不要脸的事,逼得自己儿子远走国外好几年,如今明歌又自甘堕落进了娱乐圈,他们对明歌的不满已经到达了一个顶峰状态,要不是为了自己的儿子,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看一眼明歌。

    席间他们也不和明歌过多寒暄,只宣布两件事。

    明歌要嫁给严霄,可以,但是婚前必须做财产公证,而且明歌进了严家的门以后,必须得退出娱乐圈。

    明歌答应第一条,不过第二条她坚决不答应,她软软的将话顶了回去,“既然要做财产公证,伯父伯母肯定是不希望我像个吸血鬼一样把严霄给吸干,我若是没了工作没了收入,势必得当个吸血鬼,这不是与伯父伯母所期许的相冲突了吗!”

    “我们严家的媳妇没有在外面抛头露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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