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牛男 正文 87梦想要坚持

正文 87梦想要坚持

目录:牛男| 作者:报纸糊墙| 类别:都市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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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肖树林及时出现,罗蒙总算是逃过一劫,有肖树林的加入,剩下的就简单了,罗蒙把他物色好的那几只公鸡告诉肖树林,肖树林就一只一只帮他抓回来,这丫以速度以及体力的绝对优势横扫鸡群,只有他不想抓的,没有他抓不到的。

    “那只那只!尾巴上一根黄毛的那只!”

    “还有旁边那只!黑毛的!”

    “那只不要,另外一只,尾巴上的鸡毛往上翘的,对!”

    肖树林在鸡群里横冲直撞,罗蒙就在一旁指手画脚,基本上就是挑大的抓,但是个别条件好的,可以考虑留下来当种鸡。太小的公鸡不能抓,还得留着长个,但是有些一看就是不爱长个的那种,还是趁早吃了,省得浪费粮食。

    “这只也吃了?”竹筐里已经抓了八只小公鸡,肖树林又拎起刚刚追着罗蒙跑的那只大公鸡问道。

    “你要就带走吧。”罗蒙摆摆手,八只小公鸡都差不多大,一起煮的话火候好控制,他虽然没学过厨,但是这种常识性问题他还是知道的。

    “我们家院子里有几只了,最近忙着开地,都没工夫管它们。”

    而且肖老大好像也不太会养鸡,牛王庄上好好的公鸡,抓回去被他养上一阵子,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越养越暗淡。这只拿回去 ,要是马上杀了吃也没啥,但是这么好的公鸡,可是大补的东西啊,随随便便吃了就显得有点可惜。

    “不然一会儿我给吴冬梅送去,前几天她还想跟我买种鸡呢,不过我看她那样子是嫌贵。”

    吴冬梅也在罗蒙家干了好几个月的活儿了,一向干活都很肯卖力气,如今赚了点钱,也不像从前那样抠门计较了,不过依旧是省,她家那情况,村子里的人大多也能体谅,所以现在吴冬梅在村里的人缘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一会儿出了栅栏,肖树林把两筐活鸡放在车后斗,两人上了车,罗蒙就问他了:“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呢?”

    “早上忘记跟你说了,今天要过来运点牛粪,已经提前跟全贵叔打过招呼了。”如今牛王庄上每天的牛粪都是罗全贵和边大军他们在处理,罗蒙基本上不怎么管,他最近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网店上卖着的那几样东西上面。

    “树林来了啊,我还当你要等到下午才过来呢?”走到牛棚附近的时候,罗全贵看到他俩过来了,就放下手里的活儿站了起来,指了指牛棚边上的十几个箩筐说:“诺,牛粪都给你留出来了。”

    “好嘞。”肖树林下车,把车斗后边的铁板放了下来。

    “嗨!”罗全贵一沉腰,就把一筐牛粪甩车斗上去了。牛王庄上的活儿不轻,罗全贵开始的时候还担心自己身体会吃不消,攒不够给儿子娶媳妇的钱,没想到几个月下来,身上的力气越使越足,五十多岁的人了,愣是觉得自己比三十多岁的时候还能干活。

    “全贵叔你悠着点,别把腰给拧了。”罗蒙看罗全贵这么干,也替他捏了一把汗。

    “别看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有劲着呢。”罗全贵嘿嘿笑了两声,打算接着去搬第二篓,他见罗蒙也要过去搬,连忙就把他拦了下来:“才这点东西你就别沾手了,待会儿弄一身牛粪味,不是还弄南瓜呢吗?”

    罗全贵这话完全半点拍马屁讨好的意思都没有,他就是觉得这几筐子牛粪自己搬搬就完了,罗蒙沾一身待会儿还得洗澡,没必要啊。

    “嗨,这点东西还要东家自己上手去干?”这时候边大军跟罗志方也过来了,边大军在乡下种了几十年的地,到城里又捡了好几年的垃圾,如今来了牛王庄,吃得好睡的香,干起活来也是风生水起。

    罗志方就不用说了,搬一大竹筐牛粪,那姿势那表情,就跟人家搬一箱苹果梨子似得,还是礼品装的那种,完全看不出来分量。

    “当东家就是好。”罗蒙闲闲站在一边,看着他家的干将们三两下就把十几筐牛粪都装车上去了,心里忍不住也有些感慨起来。

    等装好了牛粪,肖树林就要回去了,罗蒙跟他说晚上送板栗烧鸡过去,然后也挑起自己的那两箩筐公鸡,打算回四合院那边。

    “东家,你屁股后面沾的是啥?”罗蒙刚挑起担子准备要走,边大军突然说了一句。

    “啥?”罗蒙回头看了看,只见自己的屁股上有黄的有白的,黏糊糊沾了一片,这丫垂眼酝酿了一下情绪,然后抬起头来,一脸坦然地回答说:“鸡屎。”

    “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边大军当下就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连老实巴交的罗全贵和沉默寡言的罗志方都跟着笑。

    唉,罗蒙忍不住叹了口气,话说,如今已经不是旧社会了,东家也不再受人敬畏了……

    罗蒙一边挑着担子往四合院走,一边认命地掏出手机给肖树林打了个电话:“那啥,一会儿你把副驾驶座擦擦。”

    “哦,我已经看到了。”肖树林回答说,声音里隐隐透着笑意。

    “行,那没什么事我挂了。”难得的,罗蒙这么快就说要挂电话了。

    “晚上早点过来。”肖树林说完挂上电话,嘴角上扬又上扬,想到那个人被公鸡追得上蹿下跳的情景,忍不住就咧嘴笑了起来。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罗蒙就把那只胆敢造反的公鸡送去了吴冬梅家。

    吴冬梅这会儿正在家里收拾黄瓜,这几个月村子里成熟的黄瓜西红柿数量太多,价钱就很难卖上去,距离学校开学还有几天,西红柿多熟几天问题倒是不大,黄瓜留久了就会变老,不好吃了。

    新鲜黄瓜不好卖,很多村民就把摘回来的黄瓜晒成干黄瓜条,或者腌成脆黄瓜,放到网上去卖,只要价钱好,村子里的人就不嫌麻烦。

    “呦,这怎么好意思呢,这么大一只公鸡!”听罗蒙说要把这只公鸡送给她,吴冬梅还感到挺不安,五百块钱呢,说要就要了?

    “没啥,你看你这又是种菜又是腌菜的,过几天学校开学,要做的馒头包子也多了,你忙得过来?”这吴冬梅干活是一个顶俩,她要是不来,罗蒙就得趁早再招两个人。

    “忙得过来,我这都想好了,以后早上就不去卖菜了,菜地里专门种黄瓜大白菜白萝卜这些能晒能腌的,下午不忙的时候弄,不影响早上干活,我粗粗算了一下,比卖鲜菜赚得还多些。”

    极味楼那边给的价钱虽然好,但是太挑剔,要种那么好的菜出来,得费不少心思去收拾,吴冬梅就决定干脆不赚那个钱了。再说东西放在网上卖也有意思得很,人家买了她的菜要是觉得好吃就一个劲儿的夸,夸得吴冬梅心情也好。

    “种菜也不轻松啊。”不止是要腌要晒,还要种菜呢,菜地里的菜也不是自己长出来的。

    “我们家不是还有两个娃娃呢吗?”吴冬梅笑了笑。

    “还读书呢他们。”

    “他们要是真想读书,怎么都是读得起来的,要是不想读书,说啥都没用。我就问他们,想不想读高中,想不想读大学,他俩说想,那行,现在就开始攒学费吧,其他的咱就都不说了。”

    吴冬梅说这话的时候,她的两个孩子也就在旁边,她女儿罗青春正拿着一把菜刀切黄瓜条,小一点的那个男孩就把他姐姐切好的黄瓜条装在盆里加了盐拌,拌好了倒进旁边的一个水桶里,水桶上套着布袋,一会儿估计还得压汁。

    吴冬梅这个大女儿罗青春过几天就念初一了,据说成绩不错,性格也比较开朗,在村子里遇到罗蒙都会喊罗蒙叔,常常看到她带着弟弟跟村子里的小孩一起在村子里活动,人缘也不错。

    她弟弟罗宝印性格就要内向些,这学期就要读三年级了,还总是跟在他姐姐身后,不怎么和人说话,听说成绩也不太好,不过男孩子开窍都晚,不开窍的时候学什么都慢,以后的事情也很难说。

    “挺乖啊你们家这两个。”

    “嗨,也就那样了。”听罗蒙夸自家的两个孩子,吴冬梅也很高兴:“这两个月他俩帮我晒了不少黄瓜条,也挣了点钱,人家买过的,都说我们家的黄瓜条晒得好,均匀,干净。”

    “你是不知道啊,他们姐弟俩没事就尽围着黄瓜条转悠了,人家是一批一批地晒一批一批地收,他俩是没事的时候就过去看看,干了的就先收,没干的就接着晒,晒出来的拿还能不均匀吗你说,也就小孩才有这闲功夫了。”

    “哎,一会儿你拿一点回去吃啊,你们牛王庄上那点黄瓜不是吃了就是做成小菜弄到店里去卖了,没晒过黄瓜条吧?你等着啊,我去拿个袋子给你装,脆黄瓜我就不给了,弄得肯定没你们家的好吃……”

    过了小半天,罗蒙才提着一大包黄瓜条从吴冬梅他们家院子出来了,看看日头,差不多也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

    至于这一包黄瓜条,他不收还真不行,吴冬梅这个人爱较劲,什么东西都得给它掰扯得清清楚楚的,别人要想占她的便宜那是不可能的,谁要想让她占点便宜那也不太容易,这人心里会难受啊,猫抓猫挠的,就想找个法子赶紧给人家还回去。

    这一包黄瓜条罗蒙就给了胖厨侯俊,让他看着弄,侯俊打开袋子闻了闻,又拿出一根嚼了嚼,说是不错,留着明天凉拌。

    牛王庄上现在每顿饭照例还是一个肉菜一个素菜一个水果,另外有时候还会煮一锅南瓜粥或者是弄个汤,特别是中午的时候,夏季天气炎热,在地头上干活水分流失大,要多喝点汤。

    这天下午牛王庄热闹了,牛王庄的新板栗,烧牛王庄的小公鸡,那叫一个香味四溢,馋得满山头干活的人都往食堂跑。

    “快回去干活啊,离吃饭还早着呢。”

    “也就一个多钟头了。”

    “平均够没够五十块啊?不够的话明天可吃不上大水牛啊。”

    “那吃啥?”

    “白粥。”

    “白粥?不是我说啊老周,你这牛王庄啥啥都好,就是米不好,你要煮粥,好歹切个葫芦,要么弄点豇豆下去一个块儿煮啊。”

    “真要煮那么好吃,你们还有动力干活吗?”最近牛王庄上吃的大米都是镇上买的,一斤两块五,能有多好吃才怪了呢。

    “诶,算算算算,大家赶紧的,一块儿算算今天干了多少活儿,不够再出去补点。”

    一会儿板栗烧鸡煮好了,罗蒙端两个盆进去打的时候又是一阵乱哄哄的抗议,就为了这两盆板栗烧鸡,罗蒙费了老鼻子劲才从食堂里出来,娘的谁是东家呢,东家要打两盆板栗烧鸡出来怎么了?

    “汪汪!”罗蒙把两盆板栗烧鸡往车上一放,东南西北立马就飞奔而来,丫丫那吃货,边跑还边流哈喇子。

    “乖,再等等,我跟胖子都说好了,一会儿让他给你们喂。”罗蒙说着,骑上三轮车就飞奔而去。

    两盆板栗烧鸡,一盆被罗蒙卸在了自己家,另一盆就运到打铁铺去了。打铁铺那边,这时间阿芸婶她们也是刚做好了饭,在院子里摆了桌,正准备吃饭。

    “妈,罗叔叔来了。”阿芸婶家的三丫廖思燕一看到罗蒙来了,连忙就冲屋子里喊了一声,这个夏天她们一家没少吃罗蒙家的西瓜,罗蒙有时候也是连卖带送的,这么一来二去的,双方很自然就热络起来了。

    “都说了,别喊我罗叔叔。”这事怎么整呢,按理说肖树林跟这三姐妹得在一个辈分上啊,她们家丫头要是管罗蒙喊叔叔,那以后还不得差辈儿啊?

    “那要不叫哥啊?哥哥妹妹的,听着多不正经。”小姑娘这才没多大,说起话来跟肖老大那老爷子似得。

    “实在不行,你们就跟牛王庄那些人一样,管我叫老周呗。”周扒皮也比罗叔叔好啊。

    小姑娘们去过牛王庄,听那些城里人掰扯过老周这个外号的来历,这时候听罗蒙这么说,就咯咯笑了起来:“老周今天可大方了,端这么大一盆肉过来。”

    “燕子,别跟你罗蒙叔叔没大没小的。”这时候阿芸婶从屋里出来了。

    “他不让我喊他叔。”三丫立马就说了。

    “确实不应该喊叔,你要喊叔的话,我不得跟着喊叔啊,他才比我大几岁?”说话的就是阿芸嫂家的大丫了,大丫已经是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名唤廖正梅,长得亭亭玉立,特别是绣花的时候,已经颇有淑女风范了,就是说话的时候偶尔还会透漏出一些稚气。

    “起码也得大十岁。”罗蒙径自把板栗烧鸡从三轮车上端下来,放到桌面上。

    “嗨,你别搭理她们,这几个丫头没事尽乱说话,都是被我给惯得,燕子,你再去多拿几双碗筷出来,一会儿咱喊大伙儿一块儿过来吃饭。”阿芸婶说着又走到养鸽子的那一对夫妻家门口:“蓝燕啊,晚上别做饭了,跟我们一块儿吃吧,罗蒙端了一大盆板栗烧鸡过来。”

    “行啊,我都炒两个菜了,你们先上桌,等我把这两个菜也端出来。”屋里很快就传来了应答的声音。

    “海梁他们还没回来呢?”李海梁就是蓝燕的丈夫了。

    “还没呢,跟小孙,还有老肖爷俩,都在山上干活呢。”

    “林伯他们爷孙俩呢?”

    “刚刚也上山去了,我说你们母女几个,一绣起花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说话间,蓝燕已经端着两盘菜从屋子里出来了。

    “林伯家的孙子也来了?”罗蒙这时候就插了一句话。

    “你还不知道吧?也不是亲孙,是侄孙儿,他弟弟的孙子,前两天刚到的,说是要在这片山上开块地出来种草药。”这个叫蓝燕的女人,说话做事就要比阿芸婶爽利些了,一会儿她到了桌前,见了那一盆板栗烧鸡,也显得很高兴的样子:“呦,这么大一盆呢!”

    “难得杀一次鸡,又是第一回摘板栗,弄一点过来叫你们也跟着一块儿尝尝。”打铁铺这边人多,罗蒙就多打了一点,自己家的反而要少一些,今天晚上在家吃饭的,大小就五个人,吃不了多少。

    “我打电话叫他们赶紧回来。”

    蓝燕这一个电话打出去,没过几分钟,在山上干活的男人们就都回来了,围在水井边上噼噼啪啪一顿冲,一会儿回家穿上背心换了短裤,很快就都上了桌。

    林伯跟他侄孙倒是清爽,显然是没干活。这个林伯的侄孙,看起来三十岁左右,对男人来说,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人也是长得高大帅气,有点劲瘦劲瘦的艺术气质,完全拥有当偶像明星的条件。

    再看他的衣着,也还算朴素,脚上是他爷爷的老人拖鞋,裤子是七分工装裤,上身穿一件短袖,倒是件名牌,估计也得挺多张红票子。

    “阿阔啊,他就是牛王庄现在的房东,旁边这些地也是他承包的,你要想弄什么,都得提前跟他打声招呼。”林伯上桌就对他侄孙说了。

    “你好,我叫林阔。”对方还算礼貌地做了自我介绍。

    “罗蒙。”罗蒙咧嘴冲他笑了笑。

    “先吃饭先吃饭,那些事等吃饱了饭再说。”肖老大说着就把筷子往那盆板栗烧鸡伸过去了。

    “对,先吃饭吧。”阿芸婶也跟着招呼了一句。

    “啧,这味儿绝了!这就是那个胖子烧的?”肖老大吃一块嫩鸡肉,那眼睛立马就眯起来了。

    “是啊,还成吧?”

    “难怪了,我们家这小子成天跟我念叨牛王庄的东西好吃,说我的厨艺不行,就凭这个板栗烧鸡,服了!”能叫他肖老大服了的事情可不多。

    “这板栗也好啊,又甜又糯,板栗味儿也足,跟这鸡煮一块儿,真香,不行了,我得先弄点汤拌饭吃。”

    说话的就是李海梁了,他跟蓝燕夫妻俩在后院里养上鸽子,自己又打算在上山开一块地出来种点粮食,主要就是用来喂鸽子的。在山上干半天农活回来,绝对是饥肠辘辘啊,多少年没这么饿过了,尤其是当饭桌上还有这样一盆板栗烧鸡的时候,真是忍也忍不住啊。

    “这汤好,别浪费了,我也来拌一点,海梁你爱吃板栗就多吃点,我就喜欢吃这个鸡肉,嫩嫩的小公鸡,啧,煮得又透又入味,咬一口,黏黏稠稠的,连皮带筋都是又烂又糯,好吃啊!”肖老大边啃着鸡肉,一边兴奋地拍着大腿。

    “我也喜欢吃鸡肉啊!”李海梁连忙说道,这么好吃的鸡肉,谁不喜欢吃?

    “你们几个丫头,也别光看着,都吃上,赶紧的,一会儿就没了。”肖老大又招呼起了阿芸婶家的三个女儿。“我瞧着你们平时也没这么客气啊,咋了,饭桌上多个帅哥就不好意思了,别看他现在这样,等他真种上地,到时候也就跟我们差不多。”

    “咋能跟你差不多呢?”二丫不服,肖老大这都多少岁了,人家林阔才多少岁?

    “你们别看我现在这样,想当年,多少姑娘倒追我我都没答应,就我儿子这样,看到没有,当年我比他还帅几分。”肖老大如今跟这几个姑娘已经算是比较熟稔了,阿芸婶家的这仨丫头性格活泼开朗又不骄气,他也挺喜欢。

    “吹牛!”三丫一边往嘴里猛扒饭,一边吐出两个字。

    “啥叫吹牛啊,我家里还有照片呢,等过几天有空我找出来给你们瞧瞧。我说你们别光顾着吃饭啊,吃肉,来,加点汤拌饭吃。”肖老大说着就往三丫碗里舀了一勺板栗烧鸡的浓汤,让她把饭拌上,看她吃了一口,又问道:“咋样?好吃吧?”

    “好吃!”三丫猛点头,平时她还挺爱跟肖老大抬杠,但是这个是真好吃。

    “是吧,哈哈哈!大丫二丫也都拌上,还有阿芸啊,你也别光看着。”

    肖老大这就已经完全进入角色了,罗蒙看了看肖树林,肖树林也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没说话,主要是他这会儿也没空说话,嘴里饭菜塞着呢,饭桌上其他人也都埋头吃饭,好像都没看到肖老大对阿芸婶大献殷勤一般,显然大伙儿早都已经看出来了。

    再看这阿芸婶,好像也并不十分排斥,但依旧还保持着一股子淡淡的距离感。基本上,前途还是比较光明的,道路还是有点曲折的。

    “刚刚我看到外头那些红薯藤都长得老长了。”饭吃到七八分饱的时候,罗蒙又说话了。

    “嗯,长得挺好的。”孙林木应道。

    “前几天摘了点番薯藤回来炒着吃,可香了 。”蓝燕说。

    “也得上肥才行啊,不然长着长着就没劲儿了,你们这边也没养啥大的牲畜,不行就到我那儿运点牛粪过来。”种葡萄很占地方,牛王庄这些地肖老大到时候估计都要占去一小半,他们家的牛粪都供上了,也差不了剩下那点,再说到时候这地里的庄稼长出来,罗蒙还有两成呢,也不算是完全白给。

    “这样,不好意思吧?”孙林木显得有些别扭的样子,听大湾村的人说罗蒙家的牛粪可养庄稼了,大湾村的人也就算了,他们这非亲非故的,怎么好意思白拿?

    “没事,周六周日村里的人过去挑肥,你们就周五过去吧。”罗蒙摆摆手,表示不用在意,种田不是容易的事,尤其是不用化肥农药的话,想种出好的庄稼更是难上加难,如今这些人能来他这个打铁铺,也算是有缘,一点牛粪计较什么。

    “那谢谢东家了,等哪天我们家的鸽子开始产蛋了,到时候我就先送几个过去给你尝尝,听说那玩意儿可补了。”李海梁高兴地说道。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听说你们家这亲鸽下蛋了要先用来孵鸽苗吧,还得扩大规模不是?”

    “前阵子那批鸽子养得不错,我们又补了一批,如今鸽笼里已经有六十只鸽子了,已经下了七枚鸽蛋了,这会儿正孵着呢,等再过阵子,规模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怎么孵小鸽了。”说起自家的鸽子,李海梁也是如数家珍。

    “嘿,整得还不错啊你们!对了,你家那条腊肠呢?”肖树林说他们家现在养了一只腊肠犬,罗蒙到现在还没看到过呢,刚刚开始吃饭的时候,阿芸婶就把他们家的大黑小白都喂了,刚来的这只小狗却还没露过面。

    “瞧我,把这事给忘了。”蓝燕一拍额头,赶紧就进屋去了,没一会儿,就从后院冲出来一只四肢短小的腊肠犬,这家伙一到桌子下边,就满地找吃的,三丫见了,连忙给它丢了一块鸡肉下去。

    “呜……”这只小狗一边嚼着鸡肉一边呜呜叫着,大概是抱怨主人到这会儿才把它想起来。蓝燕端着狗盆跟出来,用自己的饭碗打了大半碗米饭,加了一勺鸡汤拌一拌,又夹了两块肉,剔了骨头,一起倒进它的狗盆里,这狗崽一脑门扎进饭盆里,就啥也不管了,就管吃。

    “听说你要种草药?”饭也吃得差不多了,罗蒙就顺便问了问这林宽的事。

    “是。”林阔点点头。

    “你怎么想起来要弄这个?”罗蒙又问道。

    “其实也不是突然想起来的……”林阔放下筷子,就在饭桌上说起了自己的事,平时他也不大跟人说这些,只是此时此刻,饭桌上的气氛太和谐太友好,让他忍不住也有了倾诉的**。

    林阔今年三十二岁,八年前他大学毕业,刚开始那两年也是摸爬滚打,换了不少工作,五年前他混进了一家大企业,这份工作比较轻松规律,工资也很不错,所以他一干就是五年,这五年里他每天上班下班,除了常常被家里逼着出去相亲,日子基本上可以说是过得顺风顺水。

    几个月以前,他和公司签的第一份合同已经快要到期了,和他同一批进公司的人也是一样,大家的心情都差不多,战战兢兢的,生怕公司不肯和他们续签合同,如今再要找工作的话,竞争比五年前又要激烈许多了,更别说想再找一份待遇这么好的,谈何容易。

    就在这样的焦虑不安中,林阔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真的要这么活下去吗,等到四十岁五十岁的时候,还要像今天这样,战战兢兢的活着吗?

    他问自己,进入社会这么多年了,他是不是比从前多了一些本钱,一些能让他坦然自信的资本?不,根本没有,那些所谓的管理才能协调才能,根本就是狗屎,他只不过是在这个市场经济中充当了一枚棋子,人家用得到他,他就有立足之地,人家用不到他,他就是弃子,等待他的就是下岗失业。

    他不愿意这么活一辈子,于是在五年合约到期的时候,他主动放弃了续签的机会,来到了打铁铺。

    林阔小的时候常常听他爷爷说打铁铺的事情,这让他对打铁铺这个地方也忍不住抱有一些幻想,当然他也已经做好了失望的准备,也许今天的打铁铺,早就已经变成了一个野草丛生的破落院子,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他爷爷的哥哥,竟然已经把这个院子卖了出去。

    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失望,但是和林伯一起在这里住了几天以后,他就发现,现在的打铁铺出乎意料地好,朴质简单,舍去了都市的纷杂,这里的人安静而勤劳。

    林阔从小就有一个梦想,他想当中医,特别厉害的那种,认识无数种草药,会看别人看不了的病,他赚的钱只要够养活自己就好,逍遥地活着一直到老,就算老了,他也必须是一个牛气潇洒的老头子。

    但是随着一天天长大,他的梦想开始变得模糊了,他开始追逐那些所谓的光鲜和成功,并且在那个世界里沉溺了许多年,现在回头去看,那些就是他走过的弯路,很长。

    如今再想当神医,起步好像已经有点太晚了,但是他可以慢慢积累,先从中草药开始,一点一点地积累学习草药的生长习性以及药理,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也未必能成为一名好的中医,但是他希望自己起码可以成为一个有底气的药农。

    如今许多人都说中医没落了,和中医一起没落的,还有中药,现在很多药店卖的中草药都没多少药性,因为像一些值钱的药材,野生的已经不多了,种药的药农,基本上就是把中药当菜种,灵芝都快被种成蘑菇了,哪里还有多少药性?

    林阔已经决定要从种药开始,但是这条路能走多远,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生命毕竟是有限的,而且也会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比如说本金。他这些年也存了点钱,就他这个年龄来说,已经还算是可以的了,但是那点钱要是砸进大山里,估计连个影子都看不到。

    即使是这样,林阔还是决定要往前走,既然已经认清了方向,为什么还要等?

    “你就想在打铁铺这里种药?”罗蒙听他说完前面那些,忍不住就开口问了一句。

    “目前就只能这样。”打铁铺这边的情况林阔也听说了,附近几十亩地都被罗蒙承包了,孙林木他们在这里种地,都不要租金,但是在收货以后,要给罗蒙两成粮食。

    “像你刚刚说的,想根据草药本来的生长习性种药,那就需要很多不同地形条件了,打铁铺这边就一片光秃秃的山头,种红薯还行,种药,还要像你说得那么好,一个字,难。”不是罗蒙有意泼他的冷水,事实就是如此。

    “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得上啊。”林阔笑了笑,反正他已经打定主意了,没想过要回头。

    “不然来牛王庄吧。”罗蒙突然向他发出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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