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番外遇见你,是我这辈子的救赎(一)
目录:天嫁之合| 作者:爱吃肉的妖菁| 类别:散文诗词
那年,冬天。
夜总会的vip包厢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酒意上头,男男女女抱成一团,上演着最勾人心魂的旖旎。
而在这包厢的最角落,宋梓炀手里拿着半指高的酒杯坐在那,他的左手边坐着一个身材妖冶的女人,那身体不住地往他身边蹭,他只需稍稍一低眸,就能看见那诱人的山谷。
他有些兴味阑珊,女人的香水味太过浓重,这倒是让他有些不太喜欢。
旁边,好友任远眼尖地发现,他跟宋梓炀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钤?
下一刻,他便招来了妈妈桑,换了一个模样清纯的女人过来。
喝到差不多,他便搂着那个女人离去,反正堕落的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他虽身在俞城,却并非俞城人,他来自锦城,之所以会呆在这里,不过是因为遭到了家里人的流放。
他出生在锦城的宋家,宋家在锦城来说可以算是大名鼎鼎的大户人家,只是宋家的情况太过复杂,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而家里人是偏爱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至于他,在整个宋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宋梓炀在附近的一家酒店有长期的房间,每一次他要带女伴过夜,都会选择在这里。
三十三层楼的俯瞰,脚下的城市灯火辉煌,然而,在这个地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却始终都没有一个家。
妈妈桑带过来的女人不光是表面清纯,甚至还是个未开苞的雏,可是这一些他都不在乎,女人于他而言,都是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供以他发泄的工具。
他从来都不会顾及这些女人的感受,只会自顾自地发泄,身下的女人痛苦的表情在眼前一晃而过,他却像是被麻木了神经一样,没有丝毫的感觉。
当一切完了,那个女人便自动自觉地领着支票离开,他向来没有留下别人共眠的习惯,而那张支票,足够那个女人好几年的生活了。
他一向出手阔绰,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对那些所谓的女伴。他钱多得是,宋家的人即便对他爱管不管,但在金钱方面还是很自由的,而他,便也理所当然地过成了一个纨绔公子的模样。
只是最近,他却逐渐对这样的生活感觉到了厌烦。
浴室的淋浴间中,他站在水柱底下,那水流喷洒在了他健硕有力的身体上,然后顺延肌理往下。
他阖上眼,即便身体的需求填补了,可内心的那种空虚越像无底洞,逐渐地蔓延开来。
换了干净的衣服以后,他便离开了酒店。
跑车如脱了缰的野马在夜深的空旷大街上奔驰,他的车速很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这种犹如濒临死亡的刺激。
开了许久,他便拐着方向盘向着某一个方向而去。
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停下来等绿灯,余光不经意地一扫,竟瞥见了一抹身影蜷缩在角落。
他望过去,那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腿曲起着把脸埋在了双膝中,导致他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脸。
他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正是半夜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毫无人烟的十字路口,怎么着都有点诡异。
不管是人是鬼,他都不打算理会,于他来说,他根本就不在乎别人,也不可能会施舍所谓的同情心。
当绿灯亮起,他踩下油门,跑车即刻飞了出去。
这对宋梓炀而言,不过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小到他一个转身就会忘记。
第二天,他又跟猪朋狗友胡混了一天,同样是半夜三点多的时间,他路过那十字路口,百无聊赖地望过去,竟又看见了那抹诡异的身影。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整整一个星期,只要他路过那个十字路口,他都会看见那抹身影。
宋梓炀不由得在想,那到底是人是鬼?如果是人,为什么一个星期都呆在那个角落?如果是鬼,莫非是他……
他没有想下去,总觉得想到后面的那个可能性,就觉得一阵寒栗。
因此,在一个星期又一天,一如既往是半夜三点,他的跑车在经过那十字路口时,这一次,直接停了下来。
他打开车门走下车,毫不停步地朝着那抹身影走了过去。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相信有神,也不害怕有鬼,他反倒是觉得,有些时候人心比神鬼都要可怕。
当他走近,他才看见那似乎是一个人,因为她有影子,他干脆就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清冷的声音在这过分静谧的街道上显得有些刺耳。
“如果不是死尸,就吱一声。”
可是当他说了这句话许久,她都没有半点的反应。
他挑了挑眉,忍不住伸出手去戳。
大概是有些不耐烦了,那人突然就抬起头来,对着他大声骂出口。
“你烦不烦啊?死尸都被你烦活了!”
当她抬起头,宋梓炀这才看清她的脸。
这应该是一个大概十八十九岁的女孩,精致的小脸上还带着几分学生独有的孩子气,她横眉怒向,明明是在瞪着他,却给他一种别样的感觉。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按道理说还在读书才是,怎么这大半夜的,呆在这种地方?
宋梓炀的嘴唇微勾,带着几分吊儿郎当。
“看来是活的嘛,那为什么不吱一声。”
“吱。”
“……”
他难免有些头疼,这就是所谓的代沟吗?他也大不了她几岁,怎么从言语上发现自己跟她根本无法交流?
年轻女孩朝他挥了挥手,面靥上带着几分嫌弃。
“吱完了,你赶紧给我走开,别吵着我睡觉。”
睡觉?她竟然在这种地方睡觉?
即便她都下了逐客令了,但他却是动也也不动地继续蹲在那。
“这条大街刻着你的名字了么?你让我走开我就得走开?小姑娘,哪有人像你这样在大街上睡觉的?你的家在哪?你不回家吗?这可是十字路口,你知道十字路口向来什么最多的吗?”
他的本意不过是想要吓唬吓唬她,没想,她的眼神中却带着鄙夷
夷。
“还能什么最多?鬼呗!你把我当成了三岁小孩子吗?”
这女孩儿,挺有意思的。
宋梓炀什么都不多,就只是钱多和时间多,对于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孩,他多的是时间与她闲扯。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在这睡觉?你不怕鬼?”
她眼神中的鄙夷是愈发的明显,几乎到了明晃晃的地步。
“鬼有什么可怕的?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他挑眉,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在某一个点上,她与他观点一致的。
他是因为生活在宋家,自小就开始被流放,而她呢?她是不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觉得人心比鬼还要可怕?
他突然对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孩有些感兴趣了。
“要不要来我家?”
在他的这一番话普一说出口,年轻女孩就瞪大了眼,那眼神中的鄙夷也随之变成了戒备。
“大叔,我看上去像援交?还是说,你觉得我是那种蠢到可以被你诱,拐走的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肾不好,尿频尿急尿不尽,就算摘了我的肾也换不了一部爱疯。”
宋梓炀是不知道该笑好还是该生气好了,他看上去很老吗?为什么要叫他大叔?况且,他每天的花费都是几万十几万的,会在意她的肾健不健康么?
“我不是大叔,我才不过二十二岁。”
“对于只有十八岁的我来说,二十二岁的你已经算是一个大叔了,大叔。”
她左一个“大叔”,右一个“大叔”,听得他是心塞极了。
偏生,他还真反驳不了她什么,不管怎么说,他都比她大。
他抬起手揉了揉发疼的额头,他还是头一回遇见像她这种人,不知道为什么,从他向她搭话开始,他就有一种这被子都战胜不了她的感觉。
“我对你的肾没兴趣,对你更没兴趣,我只是看你可怜,整整一个星期都在这里,想要把你带回去,供你吃供你喝。”
就算他都这么说了,她却仍是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
“你钱多得烧?还是想要变成蝙蝠侠蜘蛛侠?如果是,那你找错人了,我不需要你来拯救,你就去拯救那些更需要你去拯救的人吧!”
夜总会的vip包厢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酒意上头,男男女女抱成一团,上演着最勾人心魂的旖旎。
而在这包厢的最角落,宋梓炀手里拿着半指高的酒杯坐在那,他的左手边坐着一个身材妖冶的女人,那身体不住地往他身边蹭,他只需稍稍一低眸,就能看见那诱人的山谷。
他有些兴味阑珊,女人的香水味太过浓重,这倒是让他有些不太喜欢。
旁边,好友任远眼尖地发现,他跟宋梓炀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钤?
下一刻,他便招来了妈妈桑,换了一个模样清纯的女人过来。
喝到差不多,他便搂着那个女人离去,反正堕落的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他虽身在俞城,却并非俞城人,他来自锦城,之所以会呆在这里,不过是因为遭到了家里人的流放。
他出生在锦城的宋家,宋家在锦城来说可以算是大名鼎鼎的大户人家,只是宋家的情况太过复杂,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而家里人是偏爱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至于他,在整个宋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宋梓炀在附近的一家酒店有长期的房间,每一次他要带女伴过夜,都会选择在这里。
三十三层楼的俯瞰,脚下的城市灯火辉煌,然而,在这个地方生活了那么多年,他却始终都没有一个家。
妈妈桑带过来的女人不光是表面清纯,甚至还是个未开苞的雏,可是这一些他都不在乎,女人于他而言,都是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供以他发泄的工具。
他从来都不会顾及这些女人的感受,只会自顾自地发泄,身下的女人痛苦的表情在眼前一晃而过,他却像是被麻木了神经一样,没有丝毫的感觉。
当一切完了,那个女人便自动自觉地领着支票离开,他向来没有留下别人共眠的习惯,而那张支票,足够那个女人好几年的生活了。
他一向出手阔绰,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对那些所谓的女伴。他钱多得是,宋家的人即便对他爱管不管,但在金钱方面还是很自由的,而他,便也理所当然地过成了一个纨绔公子的模样。
只是最近,他却逐渐对这样的生活感觉到了厌烦。
浴室的淋浴间中,他站在水柱底下,那水流喷洒在了他健硕有力的身体上,然后顺延肌理往下。
他阖上眼,即便身体的需求填补了,可内心的那种空虚越像无底洞,逐渐地蔓延开来。
换了干净的衣服以后,他便离开了酒店。
跑车如脱了缰的野马在夜深的空旷大街上奔驰,他的车速很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上了这种犹如濒临死亡的刺激。
开了许久,他便拐着方向盘向着某一个方向而去。
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停下来等绿灯,余光不经意地一扫,竟瞥见了一抹身影蜷缩在角落。
他望过去,那看上去似乎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腿曲起着把脸埋在了双膝中,导致他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脸。
他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正是半夜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毫无人烟的十字路口,怎么着都有点诡异。
不管是人是鬼,他都不打算理会,于他来说,他根本就不在乎别人,也不可能会施舍所谓的同情心。
当绿灯亮起,他踩下油门,跑车即刻飞了出去。
这对宋梓炀而言,不过是一段小小的插曲,小到他一个转身就会忘记。
第二天,他又跟猪朋狗友胡混了一天,同样是半夜三点多的时间,他路过那十字路口,百无聊赖地望过去,竟又看见了那抹诡异的身影。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整整一个星期,只要他路过那个十字路口,他都会看见那抹身影。
宋梓炀不由得在想,那到底是人是鬼?如果是人,为什么一个星期都呆在那个角落?如果是鬼,莫非是他……
他没有想下去,总觉得想到后面的那个可能性,就觉得一阵寒栗。
因此,在一个星期又一天,一如既往是半夜三点,他的跑车在经过那十字路口时,这一次,直接停了下来。
他打开车门走下车,毫不停步地朝着那抹身影走了过去。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相信有神,也不害怕有鬼,他反倒是觉得,有些时候人心比神鬼都要可怕。
当他走近,他才看见那似乎是一个人,因为她有影子,他干脆就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清冷的声音在这过分静谧的街道上显得有些刺耳。
“如果不是死尸,就吱一声。”
可是当他说了这句话许久,她都没有半点的反应。
他挑了挑眉,忍不住伸出手去戳。
大概是有些不耐烦了,那人突然就抬起头来,对着他大声骂出口。
“你烦不烦啊?死尸都被你烦活了!”
当她抬起头,宋梓炀这才看清她的脸。
这应该是一个大概十八十九岁的女孩,精致的小脸上还带着几分学生独有的孩子气,她横眉怒向,明明是在瞪着他,却给他一种别样的感觉。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按道理说还在读书才是,怎么这大半夜的,呆在这种地方?
宋梓炀的嘴唇微勾,带着几分吊儿郎当。
“看来是活的嘛,那为什么不吱一声。”
“吱。”
“……”
他难免有些头疼,这就是所谓的代沟吗?他也大不了她几岁,怎么从言语上发现自己跟她根本无法交流?
年轻女孩朝他挥了挥手,面靥上带着几分嫌弃。
“吱完了,你赶紧给我走开,别吵着我睡觉。”
睡觉?她竟然在这种地方睡觉?
即便她都下了逐客令了,但他却是动也也不动地继续蹲在那。
“这条大街刻着你的名字了么?你让我走开我就得走开?小姑娘,哪有人像你这样在大街上睡觉的?你的家在哪?你不回家吗?这可是十字路口,你知道十字路口向来什么最多的吗?”
他的本意不过是想要吓唬吓唬她,没想,她的眼神中却带着鄙夷
夷。
“还能什么最多?鬼呗!你把我当成了三岁小孩子吗?”
这女孩儿,挺有意思的。
宋梓炀什么都不多,就只是钱多和时间多,对于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孩,他多的是时间与她闲扯。
“既然你知道,为什么还要在这睡觉?你不怕鬼?”
她眼神中的鄙夷是愈发的明显,几乎到了明晃晃的地步。
“鬼有什么可怕的?人心比鬼可怕多了。”
他挑眉,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在某一个点上,她与他观点一致的。
他是因为生活在宋家,自小就开始被流放,而她呢?她是不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觉得人心比鬼还要可怕?
他突然对面前的这个年轻女孩有些感兴趣了。
“要不要来我家?”
在他的这一番话普一说出口,年轻女孩就瞪大了眼,那眼神中的鄙夷也随之变成了戒备。
“大叔,我看上去像援交?还是说,你觉得我是那种蠢到可以被你诱,拐走的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我肾不好,尿频尿急尿不尽,就算摘了我的肾也换不了一部爱疯。”
宋梓炀是不知道该笑好还是该生气好了,他看上去很老吗?为什么要叫他大叔?况且,他每天的花费都是几万十几万的,会在意她的肾健不健康么?
“我不是大叔,我才不过二十二岁。”
“对于只有十八岁的我来说,二十二岁的你已经算是一个大叔了,大叔。”
她左一个“大叔”,右一个“大叔”,听得他是心塞极了。
偏生,他还真反驳不了她什么,不管怎么说,他都比她大。
他抬起手揉了揉发疼的额头,他还是头一回遇见像她这种人,不知道为什么,从他向她搭话开始,他就有一种这被子都战胜不了她的感觉。
“我对你的肾没兴趣,对你更没兴趣,我只是看你可怜,整整一个星期都在这里,想要把你带回去,供你吃供你喝。”
就算他都这么说了,她却仍是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
“你钱多得烧?还是想要变成蝙蝠侠蜘蛛侠?如果是,那你找错人了,我不需要你来拯救,你就去拯救那些更需要你去拯救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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