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又岂在朝朝暮暮
目录:逍遥县令| 作者:长歌子| 类别: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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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恒,何故四处张望?”何景问道。
戴恒平静的回答道:“回何少爷,我只是看到一个熟人有些惊奇罢了。”
“哦?既是相识,何不请来一叙?”戴恒暗道机会来了,镇定下来,“也算不上相识,只是方才在街上有点小误会,只怕请他过来何少爷不喜。”
“嗯?”何景转过身来,盯着戴恒:“何事,你但说无妨。”
“是,此人方才在街上解灯谜,我见他还有些本事,就上前结交,问及将往何处,他说是到水榭阁寻菲妍姑娘,付上那么几两银子,也好春宵一夜,言语中还有侮辱菲妍姑娘的话。我本想劝诫一番也就罢了,但是谁料他这人恃才傲物,说菲妍姑娘不过是一个娼妓罢了,他是进士,有钱有权,自然任他赏玩。”
戴恒低声在何景身边说道,装出义愤填膺的样子。
“竖子敢尔!”
何景咬牙切齿,眼珠子瞪得浑圆,自己一路从广海府跑到宁远这个小地方,就是为了菲妍,可谓是痴心一片,又岂能让人这么侮辱她。
“我当时还跟他说了,我说菲妍姑娘只有何少爷这样的人中之龙才能配上。但是他仗着自己进士的身份欺辱于我,现在看来,他是铁了心来这里羞辱菲妍姑娘了。”
“可恶,我必要他好看。”何景咬牙切齿道。
…………
…………
墨谦与白前辈在大厅里静坐着,看见许多的侍女拿着题纸来来往往,但是上面的题目却让墨谦提不起半点兴趣。
不过是写那么一首诗赞颂点什么东西,凡是有点才学的人都能随便胡诌出那么三两首。
看来这个以诗文挑选入幕之宾也只不过是一个噱头罢了,毕竟不是人人都能那么清心寡欲、以诗会友的,墨谦暗道。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房间里的小丫头捧着纸张从二楼的房间里走出来。
这时,大厅上才子们一反常态,死死地盯着那个丫头,就连斟茶倒酒的人也愣住了。
难道说,这七夕之夜,就连菲妍姑娘春心难耐,也要梳妆接客?
感受到众人灼灼的目光,小丫头有点紧张,不过还是清了清嗓子。
“菲妍姑娘说了,今夜若是谁能写出一首让她满意的七夕词,她便为专门为这位公子舞上一曲,并亲自斟酒送饮。”
“呼。”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就说嘛,菲妍姑娘是谁,怎么可能会轻易挑选入幕之宾?
不过就单是这亲自斟酒,也已经足以令人心动不已。
自菲妍姑娘出道之日起,就没听说过她为谁斟酒过,即便是在权贵众多的京城也是如此。
话音刚落,大厅之间的一位才子便朗声说道:“我来。”
说罢便提起笔在纸上挥舞起来,这七夕词虽说精品未必多,但是寻常人若是想写,倒也不难,只一会儿,那位才子的诗便写好了。
“今日云骈渡鹊桥,应非脉脉与迢迢。家人竟喜开妆镜,月下穿针拜九霄。”
“好……”那位才子身边的人应声喝道。
“权兄这首诗写的可真是妙啊,一句‘应非脉脉与迢迢’便写出对牛郎织女相会的恭贺,后面两句更是写出了人间七夕的景象,将恋人的喜悦交代的生动无比,看来今夜权兄可享菲妍姑娘独舞了。”
周围的人羡慕的说道。
但是也有人不满意的,酸溜溜的说道:“这又算什么,看我为菲妍姑娘赋诗一首。”
接着开始在纸上笔走龙蛇。
大厅里原本的清净此时全都不见了,只见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挤到前面展示自己的才华,但是这里多是秀才之类的人物,写出来的少不了牛郎织女的相爱、相见不得的苦恼。
当然还有些人别出心裁还赞美了一番菲妍姑娘,只是多为平庸之词,让人看不出半点新意。
“哼。”何景冷笑一声,要说写文章他不会,但是写诗的话,他在广海府可是能够排的上号的,自然不会惧怕NY县这小地方的人。
“让开,庸俗之词也好意思献给菲妍姑娘?”
何景推开眼前的两个人,走上前去拿起笔。
“你这人怎么这样?真是有辱斯文。”
“行为粗鲁,不配与我辈读书人为伍。”
这些人心中虽有不满,但是也只是谴责而已,并没有动手。
大多数人都要看看这个嚣张之人又是凭什么如此恃才傲物。
没想到何景的一首诗便让他们闭了嘴。
只见不一会儿,纸面上便出现了几行漂亮的楷体。
“七夕景迢迢,相逢只一宵。月为开帐烛,云作渡河桥。映水金冠动,当风玉佩摇。未愁更漏促,离别在明朝。”
这首诗别出心裁,没有千篇一律的只写牛郎织女相逢之喜悦,而是更进一步,看到明朝离别之苦,在众多的诗文中也是独树一帜。
众人看了之后都有些缄默,看来此人的嚣张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刚才的谩骂声在此刻就齐刷刷转换成了赞美,而他刚才的无礼也就成了文人风骨。
见到众人的称赞不断,何景的心中有些得意,但是他想要的可不止这个,悄悄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墨谦。
高声说道:“两位兄台为何独自饮酒,莫非是看不起何某吗?还是觉得看不上在场各位才子的诗词?”
大厅里的人把目光转向了远处,只见那里的墨谦和白前辈都在魂游天外,一个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一个在跟地板较劲,压根就没有理会这边的斗诗。
不是他们故意无礼,只是墨谦对于诗词之类的东西在前世的时候就已经被强迫着背了许多,现在到了这里也就图看个美女消遣一下,又何必跟诗词过不去呢?
而白前辈……他是单纯看不懂。
但是何景的刻意指出,这两人的行为落在大家的眼里,那就成了傲慢了。
要知道“士农工商”四等,士是排在第一等的,无论去到哪里都会受人尊重,一个个养成了高人一等的姿态,怎么忍受得了这样的无视,何况还是穿着朴素的两人。
于是在何景身边人的起哄下,墨谦两人也被口诛笔伐了一番。
这时,便有人说道:“看这两位,想必也是有才学的,却如此傲慢,不如请两位显示一下你们的才华,也好让我们心服口服啊。”
“没错,若是没有才学还这般无礼,我只能叫人把你们给轰出去了,以为你这不止是对我们无礼,还是对菲妍姑娘无礼。”
何景身边的一个人趁机说道。
此话一出,便得到了众人响应。
“没错,把他轰出去。”
“那不知我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才学?”
墨谦睡眼惺忪地走过去,这些文人一直作诗实在是太无趣了,我是来这里看美女的呀,怎么一进来就看到了一堆的大老爷们凑堆互相吹捧.
墨谦一时没忍住看了看天花板,结果就睡着了。
醒来时他已经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
何景身边那个人想也没想直接说道:“这简单,只要你能做出一首比我们在场的人都要好的诗,否则就给我们道……”
“咦,这诗……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倒有些意思。”
一人暗暗念出来,这种形式的诗似乎并没有见过,但是读起来也不觉奇怪。
何景看了一眼,有些嗤之以鼻,不过是格式新一点罢了,但是内容的“巧”和“恨”照样是在倾诉牛郎织女的悲剧,一开篇便落入了俗套.
再者,他对自己的诗非常有信心.
偏过头去不再看,只等待此人写完了再好好羞辱一番。
但是他却没有等来想象中的嘲讽,而是周围连续不断的惊叹声。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每念出一句,便有无数的赞叹,这首词虽然格律与大齐的不相同,但是好还是不好,众人都能看得出来的,寥寥几句便把牛郎织女的情意和相见不得的无奈写得淋漓尽致。
迢迢银河水,将两个相爱的人隔开,要相见事多么不容易.
接下来便是铺开笔墨赞叹,久别的情侣在金风玉露之夜碧落银河之畔相会,这一刻,抵得上人间千万遍的相会。
只是佳期却似梦一般倏而即逝,相会的鹊桥一会儿便成了分别的归路。
听到最后一句,何景再也坐不住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茶杯往桌子上一顿,惊愕地站起来。
他知道自己这首诗他是无法超越了,再给他十年他也写不出这样的佳句。在场的人都被这最后一句的神来之笔给镇住了,这首诗的前面全都是在写牛郎织女的悲剧.
若是论文藻,绝对是上佳。
但是也没有跳出前人对于七夕“欢娱苦短”的主题,哀婉,凄楚。
但是最后一句已经不仅仅是辞藻的差别了,这是境界上的差异.
即使是相隔两地那又如何,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天各一方,也比终日相伴的庸俗情趣要可贵得多。
“啪啪啪”,不知是谁带头鼓起掌来,最后全场都想起热烈的掌声,楼上的姑娘们都痴痴地看着下面的墨谦,这首词,已经彻底将他们给征服了。
只是在墨谦看不到的地方,一个绝美的女子早已哭成了泪人,泪珠滴落在地上,碎裂成腊梅,她轻声自言自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吗?”
是了,他们把我们分隔两地又有何用,只要两情至死不渝,又何必去贪求卿卿我我的朝欢暮乐。
女子抹了抹眼角的泪珠,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戴恒,何故四处张望?”何景问道。
戴恒平静的回答道:“回何少爷,我只是看到一个熟人有些惊奇罢了。”
“哦?既是相识,何不请来一叙?”戴恒暗道机会来了,镇定下来,“也算不上相识,只是方才在街上有点小误会,只怕请他过来何少爷不喜。”
“嗯?”何景转过身来,盯着戴恒:“何事,你但说无妨。”
“是,此人方才在街上解灯谜,我见他还有些本事,就上前结交,问及将往何处,他说是到水榭阁寻菲妍姑娘,付上那么几两银子,也好春宵一夜,言语中还有侮辱菲妍姑娘的话。我本想劝诫一番也就罢了,但是谁料他这人恃才傲物,说菲妍姑娘不过是一个娼妓罢了,他是进士,有钱有权,自然任他赏玩。”
戴恒低声在何景身边说道,装出义愤填膺的样子。
“竖子敢尔!”
何景咬牙切齿,眼珠子瞪得浑圆,自己一路从广海府跑到宁远这个小地方,就是为了菲妍,可谓是痴心一片,又岂能让人这么侮辱她。
“我当时还跟他说了,我说菲妍姑娘只有何少爷这样的人中之龙才能配上。但是他仗着自己进士的身份欺辱于我,现在看来,他是铁了心来这里羞辱菲妍姑娘了。”
“可恶,我必要他好看。”何景咬牙切齿道。
…………
…………
墨谦与白前辈在大厅里静坐着,看见许多的侍女拿着题纸来来往往,但是上面的题目却让墨谦提不起半点兴趣。
不过是写那么一首诗赞颂点什么东西,凡是有点才学的人都能随便胡诌出那么三两首。
看来这个以诗文挑选入幕之宾也只不过是一个噱头罢了,毕竟不是人人都能那么清心寡欲、以诗会友的,墨谦暗道。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房间里的小丫头捧着纸张从二楼的房间里走出来。
这时,大厅上才子们一反常态,死死地盯着那个丫头,就连斟茶倒酒的人也愣住了。
难道说,这七夕之夜,就连菲妍姑娘春心难耐,也要梳妆接客?
感受到众人灼灼的目光,小丫头有点紧张,不过还是清了清嗓子。
“菲妍姑娘说了,今夜若是谁能写出一首让她满意的七夕词,她便为专门为这位公子舞上一曲,并亲自斟酒送饮。”
“呼。”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就说嘛,菲妍姑娘是谁,怎么可能会轻易挑选入幕之宾?
不过就单是这亲自斟酒,也已经足以令人心动不已。
自菲妍姑娘出道之日起,就没听说过她为谁斟酒过,即便是在权贵众多的京城也是如此。
话音刚落,大厅之间的一位才子便朗声说道:“我来。”
说罢便提起笔在纸上挥舞起来,这七夕词虽说精品未必多,但是寻常人若是想写,倒也不难,只一会儿,那位才子的诗便写好了。
“今日云骈渡鹊桥,应非脉脉与迢迢。家人竟喜开妆镜,月下穿针拜九霄。”
“好……”那位才子身边的人应声喝道。
“权兄这首诗写的可真是妙啊,一句‘应非脉脉与迢迢’便写出对牛郎织女相会的恭贺,后面两句更是写出了人间七夕的景象,将恋人的喜悦交代的生动无比,看来今夜权兄可享菲妍姑娘独舞了。”
周围的人羡慕的说道。
但是也有人不满意的,酸溜溜的说道:“这又算什么,看我为菲妍姑娘赋诗一首。”
接着开始在纸上笔走龙蛇。
大厅里原本的清净此时全都不见了,只见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挤到前面展示自己的才华,但是这里多是秀才之类的人物,写出来的少不了牛郎织女的相爱、相见不得的苦恼。
当然还有些人别出心裁还赞美了一番菲妍姑娘,只是多为平庸之词,让人看不出半点新意。
“哼。”何景冷笑一声,要说写文章他不会,但是写诗的话,他在广海府可是能够排的上号的,自然不会惧怕NY县这小地方的人。
“让开,庸俗之词也好意思献给菲妍姑娘?”
何景推开眼前的两个人,走上前去拿起笔。
“你这人怎么这样?真是有辱斯文。”
“行为粗鲁,不配与我辈读书人为伍。”
这些人心中虽有不满,但是也只是谴责而已,并没有动手。
大多数人都要看看这个嚣张之人又是凭什么如此恃才傲物。
没想到何景的一首诗便让他们闭了嘴。
只见不一会儿,纸面上便出现了几行漂亮的楷体。
“七夕景迢迢,相逢只一宵。月为开帐烛,云作渡河桥。映水金冠动,当风玉佩摇。未愁更漏促,离别在明朝。”
这首诗别出心裁,没有千篇一律的只写牛郎织女相逢之喜悦,而是更进一步,看到明朝离别之苦,在众多的诗文中也是独树一帜。
众人看了之后都有些缄默,看来此人的嚣张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刚才的谩骂声在此刻就齐刷刷转换成了赞美,而他刚才的无礼也就成了文人风骨。
见到众人的称赞不断,何景的心中有些得意,但是他想要的可不止这个,悄悄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墨谦。
高声说道:“两位兄台为何独自饮酒,莫非是看不起何某吗?还是觉得看不上在场各位才子的诗词?”
大厅里的人把目光转向了远处,只见那里的墨谦和白前辈都在魂游天外,一个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一个在跟地板较劲,压根就没有理会这边的斗诗。
不是他们故意无礼,只是墨谦对于诗词之类的东西在前世的时候就已经被强迫着背了许多,现在到了这里也就图看个美女消遣一下,又何必跟诗词过不去呢?
而白前辈……他是单纯看不懂。
但是何景的刻意指出,这两人的行为落在大家的眼里,那就成了傲慢了。
要知道“士农工商”四等,士是排在第一等的,无论去到哪里都会受人尊重,一个个养成了高人一等的姿态,怎么忍受得了这样的无视,何况还是穿着朴素的两人。
于是在何景身边人的起哄下,墨谦两人也被口诛笔伐了一番。
这时,便有人说道:“看这两位,想必也是有才学的,却如此傲慢,不如请两位显示一下你们的才华,也好让我们心服口服啊。”
“没错,若是没有才学还这般无礼,我只能叫人把你们给轰出去了,以为你这不止是对我们无礼,还是对菲妍姑娘无礼。”
何景身边的一个人趁机说道。
此话一出,便得到了众人响应。
“没错,把他轰出去。”
“那不知我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才学?”
墨谦睡眼惺忪地走过去,这些文人一直作诗实在是太无趣了,我是来这里看美女的呀,怎么一进来就看到了一堆的大老爷们凑堆互相吹捧.
墨谦一时没忍住看了看天花板,结果就睡着了。
醒来时他已经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
何景身边那个人想也没想直接说道:“这简单,只要你能做出一首比我们在场的人都要好的诗,否则就给我们道……”
“咦,这诗……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倒有些意思。”
一人暗暗念出来,这种形式的诗似乎并没有见过,但是读起来也不觉奇怪。
何景看了一眼,有些嗤之以鼻,不过是格式新一点罢了,但是内容的“巧”和“恨”照样是在倾诉牛郎织女的悲剧,一开篇便落入了俗套.
再者,他对自己的诗非常有信心.
偏过头去不再看,只等待此人写完了再好好羞辱一番。
但是他却没有等来想象中的嘲讽,而是周围连续不断的惊叹声。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每念出一句,便有无数的赞叹,这首词虽然格律与大齐的不相同,但是好还是不好,众人都能看得出来的,寥寥几句便把牛郎织女的情意和相见不得的无奈写得淋漓尽致。
迢迢银河水,将两个相爱的人隔开,要相见事多么不容易.
接下来便是铺开笔墨赞叹,久别的情侣在金风玉露之夜碧落银河之畔相会,这一刻,抵得上人间千万遍的相会。
只是佳期却似梦一般倏而即逝,相会的鹊桥一会儿便成了分别的归路。
听到最后一句,何景再也坐不住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茶杯往桌子上一顿,惊愕地站起来。
他知道自己这首诗他是无法超越了,再给他十年他也写不出这样的佳句。在场的人都被这最后一句的神来之笔给镇住了,这首诗的前面全都是在写牛郎织女的悲剧.
若是论文藻,绝对是上佳。
但是也没有跳出前人对于七夕“欢娱苦短”的主题,哀婉,凄楚。
但是最后一句已经不仅仅是辞藻的差别了,这是境界上的差异.
即使是相隔两地那又如何,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天各一方,也比终日相伴的庸俗情趣要可贵得多。
“啪啪啪”,不知是谁带头鼓起掌来,最后全场都想起热烈的掌声,楼上的姑娘们都痴痴地看着下面的墨谦,这首词,已经彻底将他们给征服了。
只是在墨谦看不到的地方,一个绝美的女子早已哭成了泪人,泪珠滴落在地上,碎裂成腊梅,她轻声自言自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吗?”
是了,他们把我们分隔两地又有何用,只要两情至死不渝,又何必去贪求卿卿我我的朝欢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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