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枕边风
目录:永世皇朝| 作者:纯白PW| 类别:都市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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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拇指”是二十九村里境内的一伙山贼的首领,小拇指是他的绰号。在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因为偷东西被人剁去了左右手的小拇指,只剩下八个指头。小拇指为人不仗义,连他的同行都讨厌他,为了嘲讽他没有了小拇指,不法分子们才故意给他起了这样一个绰号。
小拇指人品不好,却依然成了山贼首领。这不是因为他受人爱戴,而是因为他足够强。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能聚在小拇指手下的山贼都不是什么善类。对他和他的手下来说,做坏事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反倒让他们觉得开心,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又多了一条杀人的理由。
一般的山贼都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既然是山贼,他们肯定是藏在山上,有一个像山寨一样的据点。平日里他们就躲在据点里,到了该打劫的时候才会下山。
山贼的打劫和强盗有所不同,他们习惯先礼后兵,能不打就不打,能白收一笔过路费或是保护费是最好的。每股山贼都有他们的活动范围,也就是地盘,一般来说不同地盘上的山贼不会跑去别人的地盘抢生意。
小拇指却是山贼中的异类,他们虽然也会先礼后兵,但这礼却是虚的。只要你选择放弃抵抗,他们就会趁你不备一拥而上,把能杀的人都杀了,能抢的东西都抢了,然后扬长而去。
在抢劫村庄的时候,一般的山贼都会把时间选择在收了庄稼之后,因为这样做收获最大。抢劫的时候,他们会一拥而上,用大嗓门与明晃晃的刀枪让村民们失去抵抗意志,然后再抢粮抢钱抢女人。
这山贼的抢也是有门道的。他们总是会定量的抢,粮食也好,钱也好,女人也好,抢的时候都要有个度,免得被逼急的兔子给咬了。在遇到有领主保护的村庄时,山贼们更是会刻意留手,免得村庄的领主领兵杀上门来。
可这小拇指却从来不守这些规矩。他和他手下的山贼抢村庄的时候和屠村差不多,以至于现在他的地盘里已经没什么可以抢的东西。小拇指经常带着他的人去别人的地盘抢劫,所到之处乌烟瘴气,再也没什么东西可抢。
二十九村里由于体制原因,平日里山贼们根本不敢打那里的主意。所以他们只能把山寨建在二十九村里境内,抢劫过往的商队,或是境外的村庄。所以对于山贼们而言,竭泽而渔的做法绝对是不可取的,小拇指的做法无疑等同于断人财路。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同行们恨他恨得牙根直痒痒。二十九村里境内的山贼们因为小拇指的缘故拧成了一股绳,一天到晚就琢磨着该怎么把他干掉。可这小拇指行事谨慎,他的山寨藏的十分隐秘,谁也找不到。
这天,二十九村里境内的山贼之首,绰号“白疯子”的刀疤脸汉子,将除小拇指之外的几个山贼首领召集起来。白疯子体表雪白,性格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所以才得名“白疯子”。白疯子虽然喜怒无常,但他为人仗义,几个山贼首领都受过他的恩惠,所以他们才甘心情愿的尊他为首。
白疯子前阵子俘虏了几个邪巫女。白疯子见这几个邪巫女长得漂亮,********的,还都生了一双妖媚勾人的眼睛,就把其中最漂亮的选做压寨夫人,然后把剩下几个分给了其他的山贼首领,数量刚刚好。虽然人常说无巧不成书,但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多巧事?
其实这几个邪巫女就是那祝巫女长巫女说过的,埋在山贼势力身边的人。而在这之前,她已经用同样的方法送了几个邪巫女进了小拇指的山寨,搞清了他山寨的位置。原本她是想让几个山贼势力与小拇指狗咬狗,再趁机干掉所有山贼。现在情况有变,守备空虚的二十九村里成了邪巫女的首要目标,但小拇指这个碍事的家伙还是要除掉的。
小拇指因为坏事做绝,攒下不少资源,这年头有资源就人,有人就有实力。现在小拇指的山贼团伙已经成了二十九村里境内最强大的山贼势力,若不是如此,其他山贼团伙也不需要拧成一股绳去对付他。
小拇指是个喜欢吃独食的人,被他手下抓到的邪巫女都被他收到了枕边,这刚好如了邪巫女们的愿。邪巫女们用自己的身体把小拇指迷的是神魂颠倒,那枕边风只是小小的一吹,小拇指就笑呵呵的上套了。
“诸位,前些天小拇指的人来我的地盘抢生意,被我给打跑了。”白疯子对山贼首领们说,“我知道他们脚上有油,所以我留了个心眼儿,派了个能跑能藏的跟在他们身后,总算找到了这兔崽子的老窝!”
白疯子的话让山贼首领们精神一振,纷纷表示自己现在就回山寨集结人马,现在就去把小拇指给杀了。
“不急。”
白疯子抬起手来,示意大家安静。
“小拇指是肯定要杀的,但今天我找大家来,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和大家商量。”
山贼首领们闻言,面面相觑,在他们看来,现在干掉小拇指就是最重要的事,除此之外怎么可能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商量?
“在干掉小拇指之后,我想在二十九村里干上一票!”
昨天晚上,白疯子把自己想要干掉小拇指的想法和他夫人说了,他夫人当即就骂他是傻蛋。白疯子是个好面子的人,哪能让个娘们儿瞧不起自己?怒火攻心之下,他甩了夫人一巴掌,结果动手之后他就后悔了。
看着躲在被窝里抹眼泪的夫人,把白疯子搞的很是心疼。他好声好气的哄了半天,他夫人才破涕为笑。
在这之后白疯子就问了,你为啥说我是傻蛋呢?
他夫人故作犹豫,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白疯子见状,觉得他夫人一定有事瞒着自己,就一个劲儿的求问。那邪巫女见他上了钩,这才把二十九村里兵力空虚,邪巫女想要对那里下手的消息告诉给他。
想当然耳,这消息是邪巫女故意透露给白疯子的。白疯子一听邪巫女要对二十九村里动手,心里立刻有了小九九,想要趁着邪巫女打劫的时候趁机干上一票。
要知道二十九村里现在的村庄的总数超过七十,而且是村庄连着村庄,面积非常大。白疯子不清楚邪巫女一共有多少人,但他觉得就算邪巫女把所有人都派来,也抢不完所有的东西。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不来一次趁火打劫呢?
白疯子把自己的想法和山贼首领们一说,大家见有好处拿,立刻拍起了白疯子的马屁,连呼英明。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山贼们先干掉小拇指,然后等邪巫女袭击二十九村里的时候,在二十九村里来一次趁火打劫,能抢多少就抢多少。
就在同一天,驻扎在上今县的伊良联军发现了布金人军队的踪迹。斥候沿着踪迹寻找,很快就发现了朝着上今县方向行军的布金人军队。
伊良人的斥候很快就被布金人的斥候发现,为了把情报带回上今县,伊良斥候也顾不上目测敌军的人数,转头就跑。布金斥候在后面追杀了一阵,没能追上,只能将行踪暴露的消息通知给诺斯将军。
撒林?诺斯是布金人的老将,他今年已经105岁了,在长寿的伊利比人中却只算是中年人。诺斯将军在得知己方行踪已经暴露的消息之后,不慌不忙的打开地图,确认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位置,然后让部队停止行进,就地驻扎。
诺斯将军不想直接攻打上今县城,而是想把伊良人引到平原地区和自己决战,待消灭伊良人的主力之后,再攻打上今县城。布金人的军队现在就处于一片开阔的平原之上,是一个理想的决战地点。诺斯将军骑上马,在周围转了转,将一处临水的高坡定为了正式的营地,让随行的工兵在那里修建起防御工事。
上今县丞韦林在得知布金人大军入境的消息之后,立刻加派斥候去打探敌人的规模及动向。没过多久,斥候们就带回了消息。
斥候们说,布金人军队的数量在两万到三万人之间,很有可能超过两万五千人。他们配置有至少两千名骑兵,还有三四千人的辎重部队,及两千人左右的工兵部队。步兵的情况斥候们还没打探清楚,不过他们并没有发现火枪队的踪影。
斥候们还说,布金人在上今县北部的平原地区扎营,并派出骑兵和少量步兵到附近的几座村庄购买食物,但没有袭扰百姓。
在伊良人打探布金人的情况时,布金人也派出了探子到上今县,打探起伊良人的情况。由于布金人和伊良人在外貌上相差太大,布金人的探子只能穿上破烂的斗篷,把白色的头发和毛茸茸的白色兽耳,以及身后那条蓬松的白色尾巴全都遮住,化装成流浪儿的模样,混进一个泰容人的商队里,跟着他们一起进入了上今县城。
现在上今县和里弥神社、二十九村里组成联军,要和布金人打仗的事已经是路人皆知。探子在打听到了足够的情报之后,又混进一个伊良人的商队,离开了上今县城,将打听到的情报如实汇报给诺斯将军。
现在二十九村里的部队还没有到,城内的兵力大约有两万人,其中有大约七千人属于里弥神社,城内粮草充足,部队士气高昂,民心也很稳定。据说里弥神社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兰仙的长巫女率领的,上今县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韦续的将军率领的。
诺斯对这两个人有一些了解。
兰仙是里弥神社大巫女的亲信,就是之前和麦尔做染色陶器交易的那个人。不过里弥神社现在的情况大家都清楚,大巫女的亲信在军中恐怕没多少话语权。所以里弥神社军的实际领袖应该另有其人,诺斯觉得如果那个名叫满云的长巫女随军出征的话,她肯定就是那个主掌军权的人。
在大约三十年前,布金人和伊良人打过一仗。那时诺斯还不是将军,只是一名骑兵校官,指挥着一个营的掠阵骑兵。那时上任大巫女还没有去世,但她年事已高,已经无法率领军队出征。于是她便让自己最信任的长巫女率领里弥神社的军队出战,而领兵的长巫女正是这位名叫满云的人。
满云用兵喜欢剑走偏锋,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在那场战斗中,满云在战事陷入胶着的状态下,突然率领一支战巫女骑兵从阵中杀出,直逼布金军本阵。若不是诺斯和他的骑兵营恰巧撤回本阵附近休整,满云多半会率领她的战巫女骑兵冲破本阵,让布金人的指挥陷入混乱。
至于韦续,他是县丞韦林的侄子,上今县名将韦蓝的儿子。据说他在军事方面很有天赋,但似乎还没上过战场,按理说不该坐到这个职位上。考虑到韦蓝在两年前因病去世,韦林应该是念在弟弟的情面上才让他做了统帅。诺斯不清楚他实力如何,也不清楚他用兵的风格,只能先将其视为一个较有潜力的对手。
伊良人目前还没有得到布金人统帅的情报,只能寄希望于潜伏在布金共和国内的间谍。等他们将散碎的情报送回上今县,伊良人才能根据这些情报来推测对手的身份。
两军按兵不动,就这样过了两天。在第三天正午的时候,二十九村里的部队在南怡居士和炎鹤的率领下抵达上今县城。
“小拇指”是二十九村里境内的一伙山贼的首领,小拇指是他的绰号。在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因为偷东西被人剁去了左右手的小拇指,只剩下八个指头。小拇指为人不仗义,连他的同行都讨厌他,为了嘲讽他没有了小拇指,不法分子们才故意给他起了这样一个绰号。
小拇指人品不好,却依然成了山贼首领。这不是因为他受人爱戴,而是因为他足够强。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能聚在小拇指手下的山贼都不是什么善类。对他和他的手下来说,做坏事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反倒让他们觉得开心,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又多了一条杀人的理由。
一般的山贼都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既然是山贼,他们肯定是藏在山上,有一个像山寨一样的据点。平日里他们就躲在据点里,到了该打劫的时候才会下山。
山贼的打劫和强盗有所不同,他们习惯先礼后兵,能不打就不打,能白收一笔过路费或是保护费是最好的。每股山贼都有他们的活动范围,也就是地盘,一般来说不同地盘上的山贼不会跑去别人的地盘抢生意。
小拇指却是山贼中的异类,他们虽然也会先礼后兵,但这礼却是虚的。只要你选择放弃抵抗,他们就会趁你不备一拥而上,把能杀的人都杀了,能抢的东西都抢了,然后扬长而去。
在抢劫村庄的时候,一般的山贼都会把时间选择在收了庄稼之后,因为这样做收获最大。抢劫的时候,他们会一拥而上,用大嗓门与明晃晃的刀枪让村民们失去抵抗意志,然后再抢粮抢钱抢女人。
这山贼的抢也是有门道的。他们总是会定量的抢,粮食也好,钱也好,女人也好,抢的时候都要有个度,免得被逼急的兔子给咬了。在遇到有领主保护的村庄时,山贼们更是会刻意留手,免得村庄的领主领兵杀上门来。
可这小拇指却从来不守这些规矩。他和他手下的山贼抢村庄的时候和屠村差不多,以至于现在他的地盘里已经没什么可以抢的东西。小拇指经常带着他的人去别人的地盘抢劫,所到之处乌烟瘴气,再也没什么东西可抢。
二十九村里由于体制原因,平日里山贼们根本不敢打那里的主意。所以他们只能把山寨建在二十九村里境内,抢劫过往的商队,或是境外的村庄。所以对于山贼们而言,竭泽而渔的做法绝对是不可取的,小拇指的做法无疑等同于断人财路。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同行们恨他恨得牙根直痒痒。二十九村里境内的山贼们因为小拇指的缘故拧成了一股绳,一天到晚就琢磨着该怎么把他干掉。可这小拇指行事谨慎,他的山寨藏的十分隐秘,谁也找不到。
这天,二十九村里境内的山贼之首,绰号“白疯子”的刀疤脸汉子,将除小拇指之外的几个山贼首领召集起来。白疯子体表雪白,性格阴晴不定,喜怒无常,所以才得名“白疯子”。白疯子虽然喜怒无常,但他为人仗义,几个山贼首领都受过他的恩惠,所以他们才甘心情愿的尊他为首。
白疯子前阵子俘虏了几个邪巫女。白疯子见这几个邪巫女长得漂亮,********的,还都生了一双妖媚勾人的眼睛,就把其中最漂亮的选做压寨夫人,然后把剩下几个分给了其他的山贼首领,数量刚刚好。虽然人常说无巧不成书,但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多巧事?
其实这几个邪巫女就是那祝巫女长巫女说过的,埋在山贼势力身边的人。而在这之前,她已经用同样的方法送了几个邪巫女进了小拇指的山寨,搞清了他山寨的位置。原本她是想让几个山贼势力与小拇指狗咬狗,再趁机干掉所有山贼。现在情况有变,守备空虚的二十九村里成了邪巫女的首要目标,但小拇指这个碍事的家伙还是要除掉的。
小拇指因为坏事做绝,攒下不少资源,这年头有资源就人,有人就有实力。现在小拇指的山贼团伙已经成了二十九村里境内最强大的山贼势力,若不是如此,其他山贼团伙也不需要拧成一股绳去对付他。
小拇指是个喜欢吃独食的人,被他手下抓到的邪巫女都被他收到了枕边,这刚好如了邪巫女们的愿。邪巫女们用自己的身体把小拇指迷的是神魂颠倒,那枕边风只是小小的一吹,小拇指就笑呵呵的上套了。
“诸位,前些天小拇指的人来我的地盘抢生意,被我给打跑了。”白疯子对山贼首领们说,“我知道他们脚上有油,所以我留了个心眼儿,派了个能跑能藏的跟在他们身后,总算找到了这兔崽子的老窝!”
白疯子的话让山贼首领们精神一振,纷纷表示自己现在就回山寨集结人马,现在就去把小拇指给杀了。
“不急。”
白疯子抬起手来,示意大家安静。
“小拇指是肯定要杀的,但今天我找大家来,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和大家商量。”
山贼首领们闻言,面面相觑,在他们看来,现在干掉小拇指就是最重要的事,除此之外怎么可能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商量?
“在干掉小拇指之后,我想在二十九村里干上一票!”
昨天晚上,白疯子把自己想要干掉小拇指的想法和他夫人说了,他夫人当即就骂他是傻蛋。白疯子是个好面子的人,哪能让个娘们儿瞧不起自己?怒火攻心之下,他甩了夫人一巴掌,结果动手之后他就后悔了。
看着躲在被窝里抹眼泪的夫人,把白疯子搞的很是心疼。他好声好气的哄了半天,他夫人才破涕为笑。
在这之后白疯子就问了,你为啥说我是傻蛋呢?
他夫人故作犹豫,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白疯子见状,觉得他夫人一定有事瞒着自己,就一个劲儿的求问。那邪巫女见他上了钩,这才把二十九村里兵力空虚,邪巫女想要对那里下手的消息告诉给他。
想当然耳,这消息是邪巫女故意透露给白疯子的。白疯子一听邪巫女要对二十九村里动手,心里立刻有了小九九,想要趁着邪巫女打劫的时候趁机干上一票。
要知道二十九村里现在的村庄的总数超过七十,而且是村庄连着村庄,面积非常大。白疯子不清楚邪巫女一共有多少人,但他觉得就算邪巫女把所有人都派来,也抢不完所有的东西。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不来一次趁火打劫呢?
白疯子把自己的想法和山贼首领们一说,大家见有好处拿,立刻拍起了白疯子的马屁,连呼英明。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山贼们先干掉小拇指,然后等邪巫女袭击二十九村里的时候,在二十九村里来一次趁火打劫,能抢多少就抢多少。
就在同一天,驻扎在上今县的伊良联军发现了布金人军队的踪迹。斥候沿着踪迹寻找,很快就发现了朝着上今县方向行军的布金人军队。
伊良人的斥候很快就被布金人的斥候发现,为了把情报带回上今县,伊良斥候也顾不上目测敌军的人数,转头就跑。布金斥候在后面追杀了一阵,没能追上,只能将行踪暴露的消息通知给诺斯将军。
撒林?诺斯是布金人的老将,他今年已经105岁了,在长寿的伊利比人中却只算是中年人。诺斯将军在得知己方行踪已经暴露的消息之后,不慌不忙的打开地图,确认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位置,然后让部队停止行进,就地驻扎。
诺斯将军不想直接攻打上今县城,而是想把伊良人引到平原地区和自己决战,待消灭伊良人的主力之后,再攻打上今县城。布金人的军队现在就处于一片开阔的平原之上,是一个理想的决战地点。诺斯将军骑上马,在周围转了转,将一处临水的高坡定为了正式的营地,让随行的工兵在那里修建起防御工事。
上今县丞韦林在得知布金人大军入境的消息之后,立刻加派斥候去打探敌人的规模及动向。没过多久,斥候们就带回了消息。
斥候们说,布金人军队的数量在两万到三万人之间,很有可能超过两万五千人。他们配置有至少两千名骑兵,还有三四千人的辎重部队,及两千人左右的工兵部队。步兵的情况斥候们还没打探清楚,不过他们并没有发现火枪队的踪影。
斥候们还说,布金人在上今县北部的平原地区扎营,并派出骑兵和少量步兵到附近的几座村庄购买食物,但没有袭扰百姓。
在伊良人打探布金人的情况时,布金人也派出了探子到上今县,打探起伊良人的情况。由于布金人和伊良人在外貌上相差太大,布金人的探子只能穿上破烂的斗篷,把白色的头发和毛茸茸的白色兽耳,以及身后那条蓬松的白色尾巴全都遮住,化装成流浪儿的模样,混进一个泰容人的商队里,跟着他们一起进入了上今县城。
现在上今县和里弥神社、二十九村里组成联军,要和布金人打仗的事已经是路人皆知。探子在打听到了足够的情报之后,又混进一个伊良人的商队,离开了上今县城,将打听到的情报如实汇报给诺斯将军。
现在二十九村里的部队还没有到,城内的兵力大约有两万人,其中有大约七千人属于里弥神社,城内粮草充足,部队士气高昂,民心也很稳定。据说里弥神社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兰仙的长巫女率领的,上今县的军队是由一个名叫韦续的将军率领的。
诺斯对这两个人有一些了解。
兰仙是里弥神社大巫女的亲信,就是之前和麦尔做染色陶器交易的那个人。不过里弥神社现在的情况大家都清楚,大巫女的亲信在军中恐怕没多少话语权。所以里弥神社军的实际领袖应该另有其人,诺斯觉得如果那个名叫满云的长巫女随军出征的话,她肯定就是那个主掌军权的人。
在大约三十年前,布金人和伊良人打过一仗。那时诺斯还不是将军,只是一名骑兵校官,指挥着一个营的掠阵骑兵。那时上任大巫女还没有去世,但她年事已高,已经无法率领军队出征。于是她便让自己最信任的长巫女率领里弥神社的军队出战,而领兵的长巫女正是这位名叫满云的人。
满云用兵喜欢剑走偏锋,从来不按套路出牌。在那场战斗中,满云在战事陷入胶着的状态下,突然率领一支战巫女骑兵从阵中杀出,直逼布金军本阵。若不是诺斯和他的骑兵营恰巧撤回本阵附近休整,满云多半会率领她的战巫女骑兵冲破本阵,让布金人的指挥陷入混乱。
至于韦续,他是县丞韦林的侄子,上今县名将韦蓝的儿子。据说他在军事方面很有天赋,但似乎还没上过战场,按理说不该坐到这个职位上。考虑到韦蓝在两年前因病去世,韦林应该是念在弟弟的情面上才让他做了统帅。诺斯不清楚他实力如何,也不清楚他用兵的风格,只能先将其视为一个较有潜力的对手。
伊良人目前还没有得到布金人统帅的情报,只能寄希望于潜伏在布金共和国内的间谍。等他们将散碎的情报送回上今县,伊良人才能根据这些情报来推测对手的身份。
两军按兵不动,就这样过了两天。在第三天正午的时候,二十九村里的部队在南怡居士和炎鹤的率领下抵达上今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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