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永世皇朝 第五十一章 二十九村里羽家

第五十一章 二十九村里羽家

目录:永世皇朝| 作者:纯白PW| 类别:都市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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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羽家大宅与其说是“大宅”,不如说是伫立在南怡城堡东侧的另一座城堡。

    近十米高,两米宽的围墙将石砖制成的几座巨大多层建筑围在里面,墙上有三排射击孔,顶端是女墙。墙内分为两层,对应三排射击孔,每层之间有长梯和楼梯相连接。围墙的拐角设有十五米高的瞭望台,这样的瞭望台在围墙内侧还有六座。

    墙内的多层建筑也具备防御功能,且不失美观,是典型的伊良式城塞建筑。城塞的斜顶上设置了引水槽,可以将雨水引入储水池中。大宅内有井,大宅以外是羽家名下的田地,田间小道的交汇处设有可供佃户留宿休息的小茅屋。

    大宅以及大宅周边的土地都属于羽家,因此这片土地又被称作“羽家里”。不过这只是一个称呼而已,羽家里并非是村庄,而是独立存在的领地。

    如果把二十九村里比作国家,那么羽家里就是一个国中之国。这里是羽家的私家领地,不受南怡居士的管辖,但羽家全族老小都会向南怡居士效忠,是二十九村里中唯一一个全族向南怡居士效忠的大族。

    除了羽家之外,二十九村里还有其他的大族,他们也有这种私家领地,不过他们并未向南怡居士效忠,只是单方面承认南怡居士是二十九村里的主人而已。

    庸者任人唯亲,南怡居士不是庸者,但她可信任的大族只有羽家一个,因此羽家基本上垄断了二十九村里的军政大权,二十九村里八成以上的官员都姓羽。羽家凭借着对南怡居士的忠心,以及对手中权力的合理运用,成为了二十九村里的第一大族。

    南怡居士出征所带的骑兵中,那个四百余骑的大队是羽家的兵马,是部队中唯一一支还算是靠谱的部队。而那个六百多骑的大队是其他大族联合提供的,战斗力和士气都不高,那些溃逃回联军大营引发骚乱的骑兵就是出自这个大队。

    在麦尔一行抵达二十九村里的前一天,南怡居士的信使回来了。由于首战失利,二十九村里死伤了不少人马,急需补充。南怡居士要求各村庄和各大族提供援军,按照老规矩,村庄出步兵,大族出骑兵。

    信是直接送到羽昌年手里的,所以南怡居士没有隐瞒首战失利的事情。羽昌年看过信之后直接把信烧了,然后召集了所有的大族族长和村长来,直接传达了南怡居士的增兵命令,绝口不提首战失利的事。

    在经过一番商议之后,二十九村里又凑出了两个三百人的骑兵大队,其中一个大队是羽家出的,以及三千名步兵。由于南怡居士在信中催的很急,所以羽昌年亲率援军前往上今县,将二十九村里全权交给羽明礼打理。

    所以在麦尔一行来到羽家大宅的时候,羽昌年并不在家中。羽昌年在离开前将麦尔?拜伦斯可能来访的事告知了女儿,所以即便羽昌年不在,麦尔一行也受到了羽家的热情招待。

    当晚,羽明礼为麦尔一行办了一场盛大的接风宴。在宴会上,羽明礼无视了身份更高的宜姗和尤丽丝,将麦尔安排在了自己右手边的客席上,这让两人很是不爽。然而这种做法并不算失礼,虽然二人的身份比麦尔高,但是麦尔才是接风宴的主角,让他坐客席第一位再正常不过了。宜姗和尤丽丝也不好发火,只能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正在和麦尔热情的攀谈,眼睛里几乎冒出小星星的羽明礼。

    “令尊真的很怕纹豆?”

    纹豆是一种产自伊良世界,营养价值和医药价值很高,但是味道非常糟糕的食物。它的产量很低,售价很高,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但是由于它的味道实在是太糟糕了,富贵人家很少会把这种食物搬上餐桌,一般都是给孩子和病人补身子时才会用到。

    穷人却把这种食物当成了一种富家餐,很多暴发户会把纹豆搬上餐桌,强忍着令人作呕的味道将它们吃进肚子里。咀嚼的时候还会故意表现出很享受的样子,就好像只要这样做了他们就变成真的富贵者了似的。

    “是啊,最后还是母亲威胁他说,只要他的感冒还没有好,她就一直不理他,他这才捏着鼻子把纹豆煮百叶草给吃了。”

    百叶草是一种针叶植物,是一种产自泰容世界的药物,治疗感冒发烧有奇效。但是和纹豆一样,它的味道非常糟糕,但它的味道要比纹豆好些。纹豆只要一入口就会让人有一种想把五脏六腑倒空的感觉,而百叶草只是苦到让人无法接受而已。

    “令尊就不怕百叶草吗?”

    “百叶草他倒是不怕。”麦尔耸了耸肩,“他说吃苦是男人必备的本领,如果连这点苦都吃不了,那还算什么男人?”

    “格瑞?拜伦斯先生果然是个伟大的人啊。”

    麦尔每说完一个话题,羽明礼都会双眼放光的发出称赞,即便麦尔讲的是格瑞的糗事,她也会这样说。

    “麦尔阁下,据说令尊曾以一人之力扫平了数个强盗团组成的联军,可有此事?”

    “啊,你是说那件事啊。”

    麦尔无奈的笑了笑,用二齿叉插起一颗葡萄塞进嘴里嚼了嚼,然后继续说道。

    “有是有,但却不是你讲的那样。”

    根据格瑞的说法,当时他只是恰好碰到两伙强盗在黑吃黑,还有一伙强盗想要渔翁得利。他觉得有机可乘,就呆在山头看热闹,等他们快打完了,他才大摇大摆的走出来,将剩下的强盗击溃,占下了他们争抢的物资。

    这么多物资格瑞也带不走,他只能从把值钱的东西搜刮走,然后找回到他之前留宿过的村庄,让他们把剩下的物资分了。在那之后,格瑞以一人之力击败数个强盗团的故事就在当地流传开来。

    “令尊真是有勇有谋,着实令人佩服!”

    羽明礼的称赞让麦尔哭笑不得,其实格瑞在讲完这件事的时候自己都说了,他只不过是运气好而已,只要有点头脑,再具备足够的实力,换谁上都行。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麦尔已经有些乏了,羽明礼却还是精神抖擞,一副想把麦尔肚子里有关格瑞?拜伦斯的信息掏空的样子。

    “那个……治安总长阁下……”

    “麦尔阁下不用客气,叫我明礼就好。”

    羽明礼面色微红,姿态扭捏,目光变得有些躲闪。她似乎是想问些什么,却又不好意思问。麦尔觉察到她的心事,便大方的说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明礼。明礼也不必客气,以后叫我麦尔就好,要是有什么想问的,一定不要客气。但是天色已晚,我看时候也差不多了,我最多只能再回答你一个问题,在这之后我就要回房休息了。”

    “唔……那……那我不客气了……麦尔。”

    羽明礼做了一次深呼吸,鼓起勇气红着脸问道。

    “请、请问,令尊可有纳妾的打算?”

    “噗!!!!!”

    在一旁喝闷酒的宜姗和尤丽丝听了这话,把酒喷了一桌子。

    我拿你当朋友,你却想做我小妈——麦尔也被呛了半死,他赶紧拿起空酒杯抿了一口,把口中的空气连同唾液一起吞进了肚子里。

    “这个……呃……家父……在下……鄙人下山之前,家父并未谈过此事。”

    “哼,不洁!”

    尤丽丝用袖子抹了一把嘴,用鄙夷的目光看着羽明礼,又提高了声调说道。

    “不洁!真是不洁!”

    羽明礼和格瑞?拜伦斯的年龄差肯定超过了十岁,这在都古人看来就是***是不洁的。如果麦尔不在场,尤丽丝直接就一碗酒泼过去,还要朝羽明礼啐口唾沫。

    “麦尔,我不想和不洁之人住在一个屋檐下,我们离开这里,去南怡城堡住好不好?”

    麦尔是格瑞教出来的,他对各国的风俗习惯都很了解,所以他能理解尤丽丝的想法。宜姗对都古人的伦理观也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她也没有做声。但羽明礼对都古人的文化毫无了解,所以尤丽丝的话让她大为光火。

    “人都说心中有什么,嘴上就说什么。公主殿下一口一个不洁,心中定是装满了污秽之物。你若是想走,我不拦你,你现在就可以离开,我还省着请巫女来‘除晦’了。但是麦尔是我的客人,你无权带着他一起走。”

    “哼,人都说自己什么样,就会把别人想成什么样。你这人说我心中污秽,嘴上不洁,且不提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心中的污秽不洁肯定是没跑了。实话告诉你,麦尔是我的心上人,我看他比我的瞳仁还要金贵,我可不想让他沾染上什么不洁的东西,免得到时候还要千里迢迢的从国内召灵师为他行‘洁礼’。”

    在宜姗看来,羽明礼直接询问格瑞?拜伦斯有没有纳妾的打算也好,尤丽丝高调向麦尔告白也好,都是“不知廉耻”的行为。但两人的话都已经说到这里,她再站出来说话就等于自取其辱,只能乖乖闭紧嘴巴不说话。

    宜姗见羽明礼和尤丽丝的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脑中灵光一闪,悄悄的扯了扯麦尔的袖子,朝他挤了挤眼睛,示意他赶紧和自己一起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麦尔觉得这两人是因为格瑞吵起来的,自己有必要留在这里劝架,所以不肯走。宜姗见麦尔不肯走,撅起小嘴在一旁生闷气。这小女子的姿态让麦尔觉得心里痒痒的,就伸出手来摸了摸宜姗的头。

    在麦尔的手指触碰到宜姗头发的瞬间,她像是炸了毛的猫一样朝着麦尔呲牙裂嘴,表情变得无比的丰富,就好像在用脸蛋说话一样。

    为什么突然摸我的头?!

    你以为这样安慰我就行了吗?想得美!

    我才不会觉得开心呢!一点都不!绝对不会!

    只不过是被摸了头而已……才不会……唔嘿嘿……好开心……

    麦尔看着宜姗脸上幸福的笑容,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居然这么简单就哄好了!?

    尤丽丝和羽明礼并没有注意到宜姗这边的事,依旧在争论麦尔的去留问题。然而她们都忘了,不论她们谁输谁赢,去留的事都是由麦尔自己来决定的。

    由于尤丽丝不肯住在羽家,所以最终麦尔还是决定去南怡城堡住。宴会草草收场之后,麦尔一行便离开了羽家大宅,朝着南怡城堡的方向出发了。

    就在麦尔一行马上赶到南怡城堡的时候,二十九村里的烽火台就一座接着一座的燃了起来,警钟声也一浪接着一浪的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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