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不求仙 第四章 人烟(一)

第四章 人烟(一)

目录:我不求仙| 作者:在南方的毛豆| 类别:武侠仙侠

    一堆厨房垃圾从塑料袋里颠了出来,好巧不巧,塞进了国大路大口喘气的嘴里,他还来不及恶心,哗,垃圾桶盖终于经不住如此剧烈的冲撞,被震开了扣盖,国大路惨叫一声,和无数垃圾一起,飞到了空中--他的脚下,是黑沉沉的森林,然后,然后国大路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一只灰兔正在溪边的草地上吃草,突然警惕地竖起了耳朵,抬起了身子,眨了眨眼,四条小短腿一蹬,飞快地钻到了旁边的灌木丛里,几乎就在这时,一支箭嗖一声飞过来,射在灰兔原本所在的位置。

    哗啦啦,一阵枝叶晃动,一个人影从树丛后钻了出来,只见他身上披着一件草绿色的雨衣,上面用藤蔓和枝叶做了伪装,不过在雨衣的背心上,依然能隐约看到“好又多超市十周年庆”的字样。

    这个人,正是国大路。

    他被台风卷上岸后,从垃圾桶里摔了出来,昏迷了好长时间才醒来,垃圾桶静静躺在他的身边,各色垃圾落了他满身,可郭大路却欣喜地跳起来,又叫又跳,因为,他已经置身陆地,置身山林之中。他娘的,终于从那个该死的海上孤岛上逃出来了。这时,郭大路早忘了,无意中被自己拍了一掌的那只小蚂蚁。

    现在,郭大路的手里握着一把弓,弓臂是烤过的竹条,弓弦是高强度凯夫拉风筝线,箭则是用自行车钢圈辐条做的,辐条的一端在石头上磨得闪闪亮。

    国大路沮丧地叹了口气,摇摇晃晃走上前,拔起了箭,擦了擦泥土,收好。

    这次打猎,又失败了。

    身为现代人,真是可怜啊,连只兔子都射不准,自己在这个森林里已经转悠了大半个月了,期间除了抓了几只石蛙,稍大一点的野物根本抓不住,只好继续啃垃圾吃。

    不过,让国大路欣慰的是,他百分百确定,自己是在地球上,因为他在森林里看到的兔子、野猪、麻雀、斑鸠、锦鸡、青蛙、蜘蛛等小动物,无不证明这里就是地球,他甚至还摘过几只半青不红的桔子和野生苹果吃。

    但同时,国大路也进一步确定,这个地球,绝对不是自己原本所在的1世纪的地球!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里的生态条件实在是太好了,各种小动物随处可见,国大路甚至撞上过两三只梅花鹿!

    而在夜间时,睡在树顶上的国大路,还多次听到了狼嚎和虎啸!

    这1世纪的华夏,绝对不可能有野生的老虎!

    这在国大路的预料之中,只不过是又一次确认自己穿越了而已。

    他的心早就已经平静下来,自己是孤儿,这条命原本就是捡来的,在哪里活不是活,穿越就穿越吧。

    这样也好,别的不说,这个新世界,空气真是新鲜啊。

    国大路收起粗制滥造的弓箭,转身回到自己刚才藏身的丛林,将装在一个简易平板车上的垃圾桶拉了出来--平板车其实是两块破滑板拼起来的,上面搭着几根木条,算是车板,除了垃圾桶,还载着各种垃圾。他掏出指南针胡乱看了看,选了一条森林中的小溪流,沿着它向前走。

    国大路以前也看过贝爷的各种求生视频,记住了几句什么在森林中辨识方向可以看树干上的苔藓等秘技,但到了实际应用,依然是然并卵,甚至连指南针也没什么用处,最后国大路就认准了一条,沿着溪流走,百川归一,溪流一定能带着自己找到人烟处--如果这个地球上有人居住的话。

    有人,这个地球上一定有人,看看兔子、青蛙这些小动物,现在绝对不可能是恐龙横行的白纪。

    国大路高一脚低一脚消失在丛林中。

    林中不知岁月长。

    这一日。

    夕阳西下,正是群鸟归林时。

    一大群鸟儿叽叽喳喳鸣叫着,从森林各处飞回了各自的鸟巢,林中有颗槐树特别高大,树冠伸展开来足足有一亩多地,许多鸟儿在上面安了巢,这时纷纷扑打着翅膀降落下来。

    然而很快槐树上传来了鸟儿尖利的惨叫声,它们忽地发现,自己的翅膀被某种细细的网子给纠缠住了,那网线极韧,它们越是挣扎,纠缠得就越紧,甚至割坏了它们的翅膀,大片羽毛带着血丝掉落下来。

    幸存的鸟儿们尖叫着,惊慌地逃离了原本的家园,只留下那些倒霉的同伴,依然在枝头发出声声惨叫。

    国大路满意地站在树下,抬头看着这一幕,这槐树上突然出现的网子,自然是他布置的。

    前几天,垃圾桶突然传送过来了一张破渔网--甬城卫技院旁边的就是鄞州公园,里面有湖有河,经常有人偷偷在那儿放网捕鱼,学校保安查到这种网都会收缴,这张破渔网应该就是被保安剪坏后,随手扔到垃圾桶里的。

    网已经破了,到溪流里抓鱼肯定不行,但布在树上用来抓鸟,却是最合适不过。

    于是就出现了刚才群鸟惨遭毒手的一幕。

    国大路往手心里吐了口口水,三下两下就爬上了树,将还在挣扎的鸟儿抓在手里,一把扭断脖子,收到口袋里,不一时,就抓了0多只鸟,随手掏了一些鸟蛋。

    宁吃天上飞一两,不吃地上走半斤,说的就是鸟肉的美味,国大路想到等会儿烤鸟肉、焖鸟蛋的鲜美,忍不住咽了好几口口水。

    国大路正准备收起网子,爬回树下,一抬头,突然整个人都怔住了。

    因为,在远处,在森林的另一边,他看到了一条淡淡的烟柱!

    炊烟,那是炊烟,暖暖远人村,依依虚里烟。前几天林中刚刚下过雨,不可能是雷击引发的山火烟雾,更象是野炊的烟火。

    国大路怪叫一声,扔下手里的破网,三两下窜下了树,拔腿就往烟冒起处跑,跑了没两步,又转回头,抱起平板车上的垃圾桶,这才狂奔而去。

    俗话说得好,望山跑死马。

    国大路在树顶上,看着炊烟近,其实离得非常远,丛林中又没有路,他时不时要重新爬上树顶,找一下炊烟的方向,然后调整方位,继续前进,等他终于赶到炊烟处时,当地只剩下一个已经熄灭的火堆,残余着薄薄的烟气。

    不过,国大路却是满眼含泪,因为,他看到火堆旁的泥地里,有几个清晰的脚印,地上散落着一堆鸟毛,一些啃过的骨头--人,这里有人!

    这贼老天终于开眼了!

    这个世界有人!

    可怜啊,自己曾经在一块礁石上,与一只白蚁为伴,这只白蚁好不容易和自己一起被台风刮上了大陆,却被自己阴差阳错拍了一巴掌,等自己摔醒后,就再没见过它的身影--想来必定是早就死了。

    如今,终于看到了人类的痕迹。

    国大路四下寻找了一翻,找到了更多人类的痕迹--脚印、被拗断的树枝、吃剩下的野果核,那些痕迹沿着林中一条隐约的小道,向东方而去。

    东方,那儿就是人居处!

    有人,就有家!

    国大路正要撒腿追寻着那些痕迹狂奔,突然顿住了身影,只见他咬着牙,围着那个火堆转了几圈,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居然不走了!

    不能走!

    最起码,在没弄清自己处在怎样的环境时,绝对不能冒冒失失地闯入有人居住的地区!

    国大路经常看网络小说,穿越是网络小说的一大主流,可每次看到各种雷劈火烧车撞的穿越后,国大路都要冷笑连连,除非是魂穿,如果是肉身穿越,那些穿越者一到各个朝代,下场只有一个--非死不可!

    古代与1世纪不同,对老百姓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普通人家根本不可能到处乱走,一个现代人,头发不同,衣冠不同,语言也不同,无论出现在哪个闹市,必定被官差抓走,然后在菜市口一刀给剁了--非我族类,杀无赦。

    国大路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个时代,可自己一口普通话--普通话其实是北方方言,而华夏的很多朝代,都是以南方为基,南音才是正音,自己一口卷舌音跑到人群里,万一被当间谍给宰了,就惨了。

    冷静,冷静。

    当务之急,还是要细细调查一翻,看看自己究竟在哪个朝代,学会讲这个朝代的语言,穿这个朝代的衣服,连头发也要梳成时下的“流行发式”,甚至连走路的样子,也要学。

    只有这样,自己才有机会混到人群中,安安稳稳过一辈子。

    至于什么开创基业打下一个大大的帝国这种伟业,就让网络小说里的各位大能去做好了,国大路只想平安过一生,嗯嗯,当然,如果能多讨几个老婆那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

    国大路静下心思,再仔细一看火堆,很快发现异常来--那几个脚印,有大有小,可是,居然都是光脚的!泥地上清晰地留下了几个光脚趾的痕迹。

    国大路可不认为光着脚到森林里乱跑是为了什么亲近自然,开玩笑,这可是原始森林!到处是野生的荆棘,尖利的怪石,还有毒蛇虫子,不小心就能在脚上划个大口子!

    光着脚在森林里乱钻,只能说明脚的主人很穷,穷得穿不上鞋子!

    1世纪的华夏,虽然还不算发达国家,但穷得穿不上鞋子的人家,还是极为罕见的,有些媒体跑到极偏远的大山沟沟里,拍几张没穿鞋子的孩子的照片,都能引起很大的轰动,感动一大堆爱心人士送来一车车的鞋子。

    --这可毫不夸张,曾经有个贫困山区的学校,在网上发了恳求捐献旧衣服的帖子,结果此后年年有大堆衣服送来,多得不仅孩子们穿不了,甚至连仓库里都放不下。

    国大路看了看自己脚上的仿耐克鞋子,苦笑了笑,自己没有一时冲动追寻出山,果然是正确的,就这一双小小的鞋子,就差点暴露了自己和这个世界人们的不同。

    国大路凝视着已经彻底熄灭的火堆,很好,自己在这个新世界的新生活,就从这处火堆开始吧。

    不一会儿,国大路就开始围绕着火堆忙碌起来--

    日夜交替,时光如梭。

    这一日,密林里突然传来一阵犬吠声,哗啦啦,一只野猪突然一头冲出了灌木丛,慌不择路地窜过一条流溪,想要逃进对岸的密林中,然而,一枝箭比它更快,嗖一声,急射而至,正中野猪的眼睛,那野猪尖叫一声,扑嗵一声,半跪在溪水中,箭口急喷的鲜血,顿时将溪水染红。

    忽一声,从野猪的来路窜出一只蜂腰尖耳的猎犬,一头冲进溪水,咬住了还在挣扎的野猪的脖子,凶猛的撕扯起来。

    那野猪一时还没有死,凶性大发,和猎犬缠斗起来,就在这时,一群人闹哄哄从林中跑了出来,棍棒齐下,将野猪打死在溪水中。

    仔细看去,那群人其实是群少年,也就10来岁上下,年龄最大的一个拿着一把弓箭,那弓是用竹片做的,弓弦是鹿筋,箭是酸枣木枝,上面嵌了个铁头,

    这弓威力并不大,只不过少年射得准,刚才那一箭,正中野猪的左眼,这才重创了它。也幸亏那野猪半大不小,并不是成年的放山老野猪,如果遇上的是身上松脂厚实的成年野猪,孩子们绝对讨不到便宜。

    少年们一边将野猪从溪里抬出来,一边闹哄哄地对那手持弓箭的少年道:“浩哥儿好本事,这箭法不是吹的,指哪儿打哪儿,箭不落空。”

    那被称为浩哥儿的少年也很是得意,这箭是他亲手做的,鹿筋更是难得,是他从母亲压箱底的包袱里翻出来的,如果不是有这鹿筋,光靠竹片,根本没有多少弹力,箭射出几步远,就得掉下来。

    浩哥儿笑着道:“别贫嘴了,快把这野猪收拾了烤了吃吧,天快晚了,如果被家里大人们知道,我带着你们进了这封神山中胡闹,我又要挨棍子了。”

    孩子们嬉闹着,七手八脚将野猪在溪边剖肚扒皮,寻来干柴,点起火,就地烧烤起来。

    片刻后,烤肉特有的焦香味,在林中弥漫开来。

    孩子们个个咽着口水,看他们的模样,个个面黄饥瘦,小脸上看不到红润之色,头发干枯,皮肤粗糙,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衣服也是破烂不堪,有的衣服明显不合身,上面补丁叠着补丁。

    大多数孩子包括浩哥儿在内都没穿鞋子,光着脚,因为在林内急奔,有的孩子脚都划开了血口子,孩子们也不在意,只是挖把黄泥抹在伤口上。只有个别孩子,腰上别着草鞋--看样子,也是舍不得在林中穿,怕把鞋子弄坏了,被大人责怪。

    可就是穷困如此,孩子们却并不争抢那只野猪,只是齐齐看着浩哥儿,显然是等着他来分割。

    浩哥儿拔出一支箭,用铁箭头将半生不熟的野猪肉一一分割开,将最肥嫩的肚子上的肉先递给几个最年小的孩子,这才一挥手:“你们自己分了吧。”

    孩子们这才欢呼一声,纷纷动手,其中一个个子较个,相貌憨厚的孩子,扯下一支后腿,双手捧给浩哥儿:“浩哥儿,没有你一身胆量带我们进封神山,我们也吃不到这野味,来,浩哥儿,你先吃。”

    众孩子也纷纷嚷着让浩哥儿先吃,浩哥儿小脸上也颇有得色,他接过猪腿--突然,浩哥儿将手里的猪腿往旁边一扔,厉喝一声:“是谁鬼鬼祟祟偷看!”

    话音刚落,他已经张弓搭箭,一箭向左后方的一棵大树射去!

    众少年们顿时跳了起来,他们瞒着大人们的禁令偷偷潜入封神山,还在里面打猎杀生,如果被人知晓,可是捅破天的大事!

    浩哥儿箭术果然非凡,一箭射出,树上应声发出一声惨叫,一物儿掉落下来,正在地上啃咬野猪内脏的细犬扑了出去,从树下叼着一只松鼠跑了回来,那松鼠身上正带着浩哥儿射出的箭。

    孩子们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原来是只松鼠啊,我还以为是人呢。”“浩哥儿耳朵真灵,连松鼠都逃不过他的耳目。”

    那个大个子拍着胸脯:“可吓死我傻大个了,我还真以为我们被人发现了,私闯封神山,可是要被官爷抓去坐大牢的。”

    他走上前,将松鼠从细犬嘴里抢了下来,拔下箭,递给浩哥儿:“浩哥儿,这松鼠肉不多,皮子倒好,可以拿回去给幺妹子做顶帽子。”

    旁边立刻有孩子道:“傻大个你疯了?我们在封神山偷偷打猎就算了,你还敢将野物带出山?真不知道死是怎么写的!”

    傻大个吓得手一扬,将松鼠远远扔了出去,挠着散乱的头发道:“我是傻嘛,要不怎么大家都叫我傻大个。”

    浩哥儿却脸色严肃,手一扬,厉声道:“静声!”

    孩子们顿时闭上了嘴,显然,浩哥儿在他们心中颇具威信,居然隐隐有令行禁止的风范。

    作者的话:新书上传,毛豆良心作品,老规矩,每天5000字,雷打不动,绝不断更,更不会太监,毛豆出品,必有保证。此前已有四百余万字《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一书。书友有空到企鹅一七四四七二四五一来坐坐。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我不求仙》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我不求仙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