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群狗大赛(六)
目录:都市之修仙狂少| 作者:世界第一作家| 类别:都市言情
?? 随后是第五项比赛,服从性,其实就是主人叫狗坐倒,蹲起,翻身肚皮朝上,还有按地上画好的标志行走什么的,也就是说,狗是不是绝对听主人的话,可是这方面也没谁能比的了乐乐啊,最后尽管对方有一条贵妇犬也完成了所有项目,但裁判给乐乐的分数还是略多了零点二分,又险险获胜。
没办法,但凡需要裁判来判决的项目,多少都要有些心理作用的成份,不知不觉间,乐乐已经开始得到这些裁判的好感了。
第六项,拣球,这是个非常标准的狗类项目,也就是主人扔什么东西出去,然后让狗拣回来,当然,平日里什么东西也都可以,但比赛一般用球。
乐乐还真的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因为黄毅辰以前没想到过,但临到时候,却也一教就会,毕竟狗和狗的主人都不一般。
这一局赢的却是意想不到的容易,因为这个项目考验的不止是狗,还有狗的主人,那球可是要求狗主人扔出去的,按规定球扔出去后的落点必须超出一定距离,否则无效,然而你若扔的太远,球落下去后滚出去的也太远,那多出来的距离,就全是浪费了。
现在的黄毅辰扔球,自然比普通人精准的太多,球刚刚好过线,而且落下之后,几乎不会滚多远,略晃几圈就停下了,而乐乐又远胜于其他狗类,这一局赢的让别人几乎没脾气。
一切都比之前预料的容易,不知不觉间,十一局的比赛,乐乐已经赢了五局了,之后的五局之中如果再赢一局就是结束了,这可让桃丽丝等人都慌了起来,他们已经遭到了巨大的名誉与诚信损失,如果再不能在比赛之中赢回来那比赛的赌注,双重损失,他们可有点难过了。
但之后的比赛,他们几乎不可能全赢的,因为乐乐的厉害之处,他们也越来越明白,这根本不是凡世中的狗,而且这时人人看乐乐的样子,都隐约觉得,这条狗好像并没有疲劳的样子。
看看后面的项目吧,游泳比赛,敏捷度比赛,杂技比赛,障碍赛跑,迷宫穿行,现在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所有这些方面,估计世上就没有哪条狗可以比的了乐乐,何况乐乐只需要再赢一场了。
“我们输定了啊!”桃丽丝十分沮丧的道,她的那一众朋友们也个个都觉得十分的不乐观了,他们面对的这条狗确实很惊人。
“如果我说你们能赢呢?”忽然间,几人听到背后一个似乎很温婉,但却仿佛居高临下,如同帝王一般的女声在对他们说道,转头一看,那也是一个华夏人,华夏女人,丰盈却恰到好处的身材,和饱满的双峰,却又有些像米星国的美女。
这女人淡淡微笑着的面容,看上去千娇百媚,仪态万方,连本来是也是女性的桃丽丝都有些痴呆了,也忘了她是一个华夏什么什么的了,只觉得不可抑止的就一个念头,她好美!
女人一身雪白的西服,衣裤都雪白,一双白皮鞋,胸前系一条紫红的领带,看起来似乎像是某种制服,但又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其他男性更是一阵难以控制的冲动,几乎都忘了他们现在还有一场投资巨大的赌博在进行着。
但这美女的笑容突然就转为冷笑,却好似开满鲜花的大草原,骤然间狂风卷过,大雪纷飞,立时变成了一片荒原,肃杀恐怖无比,那面容已经十分的冰冷刺骨了,一群人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立时便清醒了过来。
然而他们的清醒,却同时陷入了另一个更深更可怕的迷惑的泥潭,只听这女人道:“把你们的灵魂交给我,我让你们赢这场比赛。”
“好的,把我们的灵魂交给你,你让我们赢这场比赛。”桃丽丝等人立即像痴傻了一般的答应道,女人笑道:“那么这就是签订了一个契约了。”
“是的,这是签订了契约……”一堆人继续呆傻的答道,就仿佛这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一般,却并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一件比死都可怕的事。
第七项比赛,游泳,这让黄毅辰都没底了,因为他以前并没让乐乐下过水,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乐乐还是会游泳的,也不知是之前就会,还是有了修仙者资质之后会的。
乐乐一下水之后,依然显示,他连游泳都还是比最擅长游泳的狗更快的,一开始就立即领先。
然而才刚刚开始,还没领先到游出去,乐乐却忽然慢了下来,其他的狗就开始在超过他了,这个时候,大半观众倒都长舒了一口气,原来这条狗终究还是有不擅长的事情的啊。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还有什么恶意,只是乐乐这一条狗,已经有太多非凡之处了,如果真的所有事都比其他狗强,那给人的感觉也太不真实了。
现在甚至就是黄毅辰都觉得,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他以前并没有游过泳,自然还是不行,这也不奇怪,只有观察的最细的水寒,隐约的发觉不对,乐乐刚下水时,明明是很自然而快速的。
只有乐乐自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那不是某种阻力,也不是有什么力量在推着自己,而是一种莫名“气”,在压迫着自己体内的某种能量。
乐乐不会说话,无法表达,现在是在水里,连汪汪叫都不方便,何况他也完全不懂,这是自己的仙气在被某个强者的气势压迫,在他混沌的思维中,除了隐约的知道事情有点不对之外,其他的是什么也不懂的。
但结果只有一个,乐乐输了,而且输的很多,当倒数第二条狗上岸的时候,他只游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赛程,但乐乐还是努力游满了全程才上岸,因为这是比赛,也因为黄毅辰要求他这样。
意想不到的,这一次乐乐又得到了一阵阵热烈之极的掌声,观众的热情甚至比之前他一直赢的时候还要高。
? ?写到这个地方,我开始有意的简省字数与情节,没办法,已经多次有读者说我写的罗嗦了,可我还按百度查的写满了十一项标准项目,现在都后悔了,可是再想回头改也不方便,要是再不简一点,一个狗比赛也写的太长了。
?
????
没办法,但凡需要裁判来判决的项目,多少都要有些心理作用的成份,不知不觉间,乐乐已经开始得到这些裁判的好感了。
第六项,拣球,这是个非常标准的狗类项目,也就是主人扔什么东西出去,然后让狗拣回来,当然,平日里什么东西也都可以,但比赛一般用球。
乐乐还真的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因为黄毅辰以前没想到过,但临到时候,却也一教就会,毕竟狗和狗的主人都不一般。
这一局赢的却是意想不到的容易,因为这个项目考验的不止是狗,还有狗的主人,那球可是要求狗主人扔出去的,按规定球扔出去后的落点必须超出一定距离,否则无效,然而你若扔的太远,球落下去后滚出去的也太远,那多出来的距离,就全是浪费了。
现在的黄毅辰扔球,自然比普通人精准的太多,球刚刚好过线,而且落下之后,几乎不会滚多远,略晃几圈就停下了,而乐乐又远胜于其他狗类,这一局赢的让别人几乎没脾气。
一切都比之前预料的容易,不知不觉间,十一局的比赛,乐乐已经赢了五局了,之后的五局之中如果再赢一局就是结束了,这可让桃丽丝等人都慌了起来,他们已经遭到了巨大的名誉与诚信损失,如果再不能在比赛之中赢回来那比赛的赌注,双重损失,他们可有点难过了。
但之后的比赛,他们几乎不可能全赢的,因为乐乐的厉害之处,他们也越来越明白,这根本不是凡世中的狗,而且这时人人看乐乐的样子,都隐约觉得,这条狗好像并没有疲劳的样子。
看看后面的项目吧,游泳比赛,敏捷度比赛,杂技比赛,障碍赛跑,迷宫穿行,现在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所有这些方面,估计世上就没有哪条狗可以比的了乐乐,何况乐乐只需要再赢一场了。
“我们输定了啊!”桃丽丝十分沮丧的道,她的那一众朋友们也个个都觉得十分的不乐观了,他们面对的这条狗确实很惊人。
“如果我说你们能赢呢?”忽然间,几人听到背后一个似乎很温婉,但却仿佛居高临下,如同帝王一般的女声在对他们说道,转头一看,那也是一个华夏人,华夏女人,丰盈却恰到好处的身材,和饱满的双峰,却又有些像米星国的美女。
这女人淡淡微笑着的面容,看上去千娇百媚,仪态万方,连本来是也是女性的桃丽丝都有些痴呆了,也忘了她是一个华夏什么什么的了,只觉得不可抑止的就一个念头,她好美!
女人一身雪白的西服,衣裤都雪白,一双白皮鞋,胸前系一条紫红的领带,看起来似乎像是某种制服,但又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其他男性更是一阵难以控制的冲动,几乎都忘了他们现在还有一场投资巨大的赌博在进行着。
但这美女的笑容突然就转为冷笑,却好似开满鲜花的大草原,骤然间狂风卷过,大雪纷飞,立时变成了一片荒原,肃杀恐怖无比,那面容已经十分的冰冷刺骨了,一群人激灵灵的打了个冷战,立时便清醒了过来。
然而他们的清醒,却同时陷入了另一个更深更可怕的迷惑的泥潭,只听这女人道:“把你们的灵魂交给我,我让你们赢这场比赛。”
“好的,把我们的灵魂交给你,你让我们赢这场比赛。”桃丽丝等人立即像痴傻了一般的答应道,女人笑道:“那么这就是签订了一个契约了。”
“是的,这是签订了契约……”一堆人继续呆傻的答道,就仿佛这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一般,却并没有想到,这其实是一件比死都可怕的事。
第七项比赛,游泳,这让黄毅辰都没底了,因为他以前并没让乐乐下过水,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乐乐还是会游泳的,也不知是之前就会,还是有了修仙者资质之后会的。
乐乐一下水之后,依然显示,他连游泳都还是比最擅长游泳的狗更快的,一开始就立即领先。
然而才刚刚开始,还没领先到游出去,乐乐却忽然慢了下来,其他的狗就开始在超过他了,这个时候,大半观众倒都长舒了一口气,原来这条狗终究还是有不擅长的事情的啊。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还有什么恶意,只是乐乐这一条狗,已经有太多非凡之处了,如果真的所有事都比其他狗强,那给人的感觉也太不真实了。
现在甚至就是黄毅辰都觉得,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他以前并没有游过泳,自然还是不行,这也不奇怪,只有观察的最细的水寒,隐约的发觉不对,乐乐刚下水时,明明是很自然而快速的。
只有乐乐自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那不是某种阻力,也不是有什么力量在推着自己,而是一种莫名“气”,在压迫着自己体内的某种能量。
乐乐不会说话,无法表达,现在是在水里,连汪汪叫都不方便,何况他也完全不懂,这是自己的仙气在被某个强者的气势压迫,在他混沌的思维中,除了隐约的知道事情有点不对之外,其他的是什么也不懂的。
但结果只有一个,乐乐输了,而且输的很多,当倒数第二条狗上岸的时候,他只游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赛程,但乐乐还是努力游满了全程才上岸,因为这是比赛,也因为黄毅辰要求他这样。
意想不到的,这一次乐乐又得到了一阵阵热烈之极的掌声,观众的热情甚至比之前他一直赢的时候还要高。
? ?写到这个地方,我开始有意的简省字数与情节,没办法,已经多次有读者说我写的罗嗦了,可我还按百度查的写满了十一项标准项目,现在都后悔了,可是再想回头改也不方便,要是再不简一点,一个狗比赛也写的太长了。
?
????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都市之修仙狂少》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都市之修仙狂少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