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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狂战士的异界旅程| 作者:说看风景| 类别:散文诗词

    与爷爷一扯扯了一天,在用过晚膳后,李毅便向老人家告辞,出了宫门——他没有坐马车来,美其名曰锻炼身体,可就连傻子都知道,他只是想欣赏沿途的美女来着……

    真是无趣的一天啊!走在皇宫边商业区的中心大道上,李毅有些感慨,看着街上熙攘的人群,以及人们的衣着,再看向自己身上那套华贵无匹的“皇孙装”,李毅只有苦笑——我的人在这,可我的心……

    这里有我的亲人,而那里……没有!

    可是,那里却是我从出生就一直在的地方啊!不知道邻班的班花怎么样了,现在肯定在一所不错的大学里享受生活吧?享受着学习、友情、爱情的过程……

    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真希望能够回去看看啊!管家老张找不到我肯定也会很着急的吧?

    李毅再次苦笑着,摇摇头。回去?这个世界的结界还没有完全衰败,怎么出去?

    他停步不前,怅然的看向西方,日落的方向,那里的云彩将夕阳的光芒变成了血红色,异常凄美,看的李毅心中一阵悲凉。

    正发着呆,却听前面传来一阵喧哗,他好奇的看去,却不禁失笑。

    一群黑衣人正挥刀乱舞,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蒙面的口罩中传出:“都别动!打劫!”

    至少,这个世界的劫匪跟那里一样,很没有品味。

    胖子笑了,很干脆的,扭头就跑,边跑边大声喊着:“救命啊!抢钱啦!死人啦!要命啦!”一点儿也没有皇族的风度。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李毅也不会这样很没面子的跑掉,他一定会冲上前去,大喝一声“小贼敢尔”,然后跟这群没品位的劫匪大战个三百回合,打得他们稀里哗啦,落花流水,抱头鼠窜,接着接受世人敬仰的眼光。但很不幸的是,他今天根本就没有带他的契约装备,凭念术想干翻这群劫匪也显得有些天方夜谭,刀剑向来无眼,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李毅可不想上去触霉头,挂了彩回去。

    李毅前段时间的集训还是很有效果的,很快的跑出了商业区——这种打劫的勾当,还是让城里的警备队来解决吧,小爷我还是跑路的好!

    他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回头想看看自己到底跑出了多远,却发现一把冰冷的大刀不知道什么时候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嘿嘿,小胖子跑得挺快的嘛,”大刀往他的脖子靠了靠,这时候李毅才发现一个黑衣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边,“再快有风快吗?走吧,小绵羊!”

    胖子只能垂头丧气的跟着黑衣劫匪往回走去。

    回到商业区的中心大道,路人与商家都没赶到了路中央,围成一圈,十来个劫匪在这个圈子边上走动着,宣扬着所谓的“打劫政策”。

    “我们劫虎帮是一个有着严肃纪律和优良传统的帮派,每位成员都精通坑蒙拐骗偷五大绝技,当然,我们的主打业务是打劫,我们的宗旨是没有抢不到,只有不敢抢,人质就是上帝。下面我来宣读下打劫规定:一、老幼妇孺是我们的首抢目标。二、衣着华丽的能抢就抢……”一个大汉滔滔不绝的在一个临时搭起的台子上读着手中的卷宗,可是他说的内容嘛,就有点无厘头的意思了……

    所以,李毅再次的笑出了声。

    “给我滚进去!”待他来的黑衣人往他背上推了一把,把他推进了人堆。

    李毅只有抱着头蹲下,作良民状。

    反正我有钱,你们抢吧……胖子如是想道。

    却不想,李毅刚蹲下就又被人给拽了起来。

    “比如说,衣着华丽的……”台子上的大汉用手中的卷宗指着胖子,“就像这种的,我们就应该这么抢……”

    李毅茫然中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树立成了“衣着华丽”的典型,被人这么一推一拽,紧接着又是一推,还没反应过来前,一把刀又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持刀的黑衣人厉声的冲他嚷着:“死胖子,想活命的话,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胖子也是有脾气的,于是,李毅很容易的就诠释了这一点。

    本来李毅只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参加这个“被打劫”的游戏的,但是,千不该万不该,某位干不明白的同志说出了胖子最讨厌的称呼……结果很简单,李毅暴走了。

    李毅的身上撒发这蓝黑色的光芒,将脖子上的刀挡住,接着,很有烈士情节的李毅一步步向持刀威胁他的黑衣人走去。

    “护体光甲”在胖子的愤怒下迅速展开,手指上的储王戒同时也闪着同样蓝黑色的光芒。李毅努力动用着自己的精神力,在念术的作用下,右掌中迅速凝结出了一滩液体,左手也开始变得炙热,他面无表情的将两只手靠在一起,顿时,他的右手开始熊熊燃烧。

    胖子狞笑着用右手抓住了脖子上的刀,在高温的作用下,整个刀身迅速融化,热量利用金属的良好传导性迅速传递到持刀者手上,他惊叫一声,丢掉了手中仅剩的刀柄,拼命的吹着手,试图降低手上滚烫的温度。

    李毅趁着匪徒愣神惊慌的时候,狠狠的一拳揍在他的下巴上,捡起一片火花,匪徒的下巴顿时鼓起一大片水泡。

    在匪徒的尖叫声中,李毅很阴险的使出一招“猴子偷桃”,从这个可怜的匪徒的表情上看,他下半辈子似乎失去了作为男人的本钱。

    胖子很潇洒的吹灭了手上残留的火焰,露出的肥手干干净净,闪烁着夺目的光芒……“还有谁!来吃小爷一抓!”李毅双手高举,大声一喝,颇有英雄的气概,联想到刚刚那个可怜的兄弟,众匪徒并住了双腿,齐齐打了个冷战。

    李毅得意的笑了,不过转眼间,随着一声闷哼,胖子那高达两百斤的身躯便轰然倒下,尘土乱飞。

    胖子身后的匪徒正是刚刚激情演讲的那个,只见他用左手上的卷宗敲敲自己的脑门,右手上的木棍在手上华丽丽的转了几个圈,小心翼翼的说道:“兄弟,哥们抢钱而已,你至于拼命吗?”

    他转过身来,指着面前这一群抱头发抖的俘虏们,中气十足的说道:“弟兄们!抢钱抢粮抢娘们!”

    “姓名?”

    “本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劫虎帮大当家庞虎!”

    “年龄?”

    “26!”

    “籍贯?”

    “不知道!”

    “给我老实交代!”

    一声闷哼……

    “大爷!我错了!可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我从小就没爹没娘……”

    新城的地下牢房里,戒虎帮的头子很是凄惨的坐在一个造型奇特的椅子上,这种椅子的奇特之处就在于任何人无论在椅子上怎么坐都不会很舒适,从而给被审讯的人一中奇特的压迫感,以及无论多累都不会在椅子上睡着的折磨。

    很显然,这种椅子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刚进来就很嚣张的劫匪头子在这种椅子和审讯人员的专业技术下很快就把事情招了,其实就算他不说什么,光是袭击平民和皇室的罪名就够他喝一壶了。

    现在的庞虎已经没有了打劫时的风光,只见他衣衫褴褛,几缕脏兮兮的头发从额头上垂下,随着他不时的挣扎,一道道血痕从衣服的破损处时不时的探出头来,显然是被人按在地上狠狠的揍了一顿,原先明亮犀利的双眼现在布满血丝,黯淡无光。

    他已经有十多天没有睡觉了,每次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身下的椅子就像是精通人体构造的刑讯师一样提醒着自己,这样根本就睡不着!他想起身离开这个折磨人的玩意儿,但是手脚都被绑在了椅子上,任凭他如何挣扎,都无法离开椅子的怀抱,他想要昏过去,可是……每当他在椅子靠背上将自己的后脑勺撞得头破血流,昏倒在椅子上时,都会有一大盆冰水从他头上浇下,让他清醒过来。

    庞虎在刚到这里的时候就明白了自己敲晕过去的那个人是皇亲国戚,这可是很大的罪名啊!就算那个皇孙不找自己的麻烦,单是在皇城里打劫平民就是一个很大的罪了。

    现在的庞虎只有祈祷自己死的不是很难看。

    就在他忍受着心理和生理上的折磨,准备想个办法自尽的时候,牢门被狱卒推开了,身后跟着一个衣着华丽的胖子。

    庞虎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胖子,就是自己敲晕过去的那个——皇孙!

    罪过啊罪过啊,没想到这么快就……

    庞虎将双眼缓缓的闭上了,等待着他的审判的到来。

    “你被释放了。”狱卒几乎没有感情的声音传来。

    庞虎紧闭的眼皮动了一动,但是却没有睁开,担心一旦睁开眼就会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刀子从自己面前划过,然后就是狱卒那病态的笑脸,然后……

    据说很多监狱里的狱卒都有这种变态的嗜好,在给予犯人希望的同时剥夺他们的生命。

    所以,他不敢睁开。

    “要杀要剐随便你们,不要跟我玩这种游戏好不好!”庞虎仍然闭着眼睛,紧闭的双唇显得他整个人都坚毅起来。

    “睁开你的眼睛!你现在被释放了!难道我还用跟你玩游戏吗?”

    这个声音……

    庞虎终于睁开了眼睛,果然,是那个胖子!

    同时,一声“死胖子,是你!”也脱口而出。

    看着李毅额头上爆出的青筋,庞虎暗叫一声不好,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连人带椅一起往后飞了出去。

    “狗改不了吃屎!”李毅揉着手腕恨恨的说道,一脸鄙视的冲庞虎比了一个中指。

    虽然他们都不明白这个手势的具体含义。

    当庞虎跟着李毅走出牢门的时候,他才相信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是真的。

    跟着胖子在街上走了好一阵后,庞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为什么救我?”

    李毅猛地停了下来,慢慢的转过了身:“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奶奶的,害我装深沉装这么久!”

    劫虎帮大当家嘴角不由得一抽,嘲讽的话语从嘴里生生咽了下去,他选择了再次沉默。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吧,我需要一个护卫,看你长得五大三粗的挺合适的,所以说,你出来了。”李毅摊开手,耸了耸肩。

    就因为这个?“你难道不怕我伤害你?”庞虎眯起了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少年,有点不相信他的逻辑性,什么叫长得五大三粗就可以做护卫?他难道忘记了是谁把他打晕了,还当街扒光了他的衣服?——虽然是在李毅被敲晕后。

    “就这么定了。”李毅点点头,转身就走,“还不快跟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庞虎,可是……”庞虎赶紧跟上。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李毅一副很了解你的摸样,拍了拍庞虎的肩膀,“在足够的利益下,人可是什么都能做的。”

    这下子劫虎帮的大当家彻底明白了,两眼放光的看着他,听这个少爷的意思,应该是想聘用自己了——这年头,要是有个正当的活计与不错的收入,谁还会去跑来跑去做些违法的勾当?毕竟都是这个社会的现状逼迫的呀。

    其实在亚蒂兰提斯,社会事业率也是挺高的,没有在城里找到工作的人基本上都会回自己的乡下老家,随着父母在祖辈留下的一亩三分地上辛勤耕耘,期望着来年的大丰收。而那些被父母从小就送过去学手艺的,运气好了还能得到师傅的真传,在城里或者乡下开个手艺店,也能养活自己——当然,也仅仅是养活而已。

    而学习些战斗的技巧——很少有父母会送自己的孩子去学这些东西,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就一个孩子,打打杀杀的可是很容易送命的!”

    而我们可怜的庞虎,从小就是孤儿,长这么大唯一学到的东西就是打家劫舍,可是正常人谁会喜欢做这勾当啊,所以当他听见李毅有让他做护卫的意思,自然是高兴的要命。

    “这样的话,我每个月就有稳定的收入了,并且有一个正当的活干,看这个少爷的身份应该不低吧,凭我的能力,好好干应该能混到一个不错的位子,然后攒下的钱可以再城里买间便宜的小宅院,然后娶妻,然后生子……”

    不错,这就是平民们最基本的想法,安稳的日子,幸福的家庭,这些,足够拴住一个男人的一切了。

    李毅也正是了解这一点才把他要了出来,他看过了这些劫匪的资料,只有他是个身世可怜的孤儿,而按照新秦的律法,攻击皇室者的人基本上不是死了就是活不久的。

    一时心软,把庞虎给要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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