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目录:汉乡| 作者:孑与2| 类别:历史军事
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
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
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
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
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
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
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
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
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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