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百四十八章 被抓
目录:乱世鬼影| 作者:月中笑| 类别:恐怖小说
第二天一早,岳非正在打坐修炼,突然听到一阵沙沙声传来,岳非立时睁开双眼,又仔细的听了一下,脸上突然露出古怪的笑意,然后倒在地上假装睡觉。
“呵呵,这几天没抓到难民,原来都藏在这里,还有马肉吃,这日子过的哪像是难民。”
“别睡了,都起来吧,跟我们去吃皇粮。”
众人被一声大喝惊醒,急忙起身,向周围看了看,突然震惊的发现,周围站着十来个拿枪的军人,而那说话的人手里提着个盒子枪,看样子像个小队长。
小队长面带皮笑肉不笑的笔容,看着岳非等人,淡淡道:“各位大爷大娘,还有各位小朋友们,你们不怕,我带你们去一个什么都不用干,还天天有饭吃有屋睡的地方去,还不会有人欺负你们,好不好。”
“你…你们是让我们送死吧,我们不去。”一个老太太扶着个树枝缓慢的站了起来。
“不去?这能是你们说了算了算吗?”小队长冷冷一笑,十来个当兵的挥了挥手,道:“带走,如果有不从者,捆起来,让马拖着走。”
“对了,剩下的马肉带着,今天我们好好吃一顿,他娘的这几天光找人了,连口饱饭都没吃上,今天就吃这马了。”
“好嘞,队长,小王子的手艺你是知道的,一定让您吃好。”
孙道长看了看几个当兵的就想动手,却被岳非暗中拦了下来,他正想去那个村庄看看,由这些人带路,一路之上肯定不会再有人拦阻,倒是省了不少事。
那个小队长骑在马上哼着戏在前带路,马屁股上还陀着岳非等人吃剩下的半匹马肉,后面跟着三十多个老弱妇孺,十来个当兵的,在左右看着,还有两个在最后,以防有人逃路。
岳非与孙道人自然也在其中,只是前后的人离他们都比较远,那几个当兵的更没有靠近他俩。
因为都害怕两人脸上的浓胞会突然破裂,爆炸出浓液传染给自己。
因为队伍以老弱妇孺为主,因此队伍走的很慢,十几里的路程,走了足足三个时辰,这些当兵的虽然着急,倒是没有打骂众人,并不是他们好心,而是怕一个失手再打死人。
而那个浓雾中的东西喜欢的是活人,如果送个死人过去的话,对方一怒之下再进攻江城,那才是自己引来的灾难呢。
江城自然没有平阳城那样辽阔与繁华,但城中商铺林立,人来人往,对于一座山城来说,能有这样的规模与人气,已算是不错了,也许是因为交通要道的原因吧,才让这里得以发展。
并来是一座不错的城市,但因为战乱的原因,城中人流来往,却并不显的热闹,大家连一个大声说话的都没有,再加上那不停来回巡视士兵,让整个城市显的十分压抑。
“哟,王队长,今天生意不错啊,一下带来这么多。”突然间,旁边一个饭馆内传来一道声音,声音很高,老远就能听到。
那位正骑在马上的小队长闻言,向那个小饭馆看去,然后哈哈一笑,道:“张队长,你倒是清闲,我这就是苦命的差使,几天没生意了,今天带来这么几个货色。”
“唉,算了,不说了,还要在天黑前送到地方呢,否则我可回不来了,看到没,晚上兄弟我请你喝酒吃马肉。”王队长拍了拍马屁股上的并匹马,笑道。
“好,王队长豪气,这酒本队长带了,去你吃马肉。”
“好,晚上一定来啊。”王队长说了一声,然后催马就要离开。
“王队长,你看这些人累的都快走不动了,天又这么热,何不让他们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水,有了力气才能到达那里,可不要走到半道都渴死了。”那位张队长突然说道。
王队长看了一眼岳非等人,点了点头,道:“也对,爷今天请你们吃饭,你们到了那边帮爷喧传一下啊。”
十来个当兵的心领神会的进了饭馆,自里面端出来一些馒头,还有两桶清水,冲着岳非等人大声道:“每人一个馒头,每人都有,不要抢啊。”
那馒头是白面与玉米面混合做成,不过这已是好东西了,几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看,立时跑了过去,也不管手上的泥土,抓起来就吃。
那些老人也慢吞吞的走了过去,开始吃馒头喝水,如今都知道接下来面对的是死亡,吃顿饱饭就是赚的。
岳非与孙道人并没有过去,而是相互搀扶着走向王队长。
“你们干什么,别过来,看见你们那一脸的浓胞,我就恶心。”王队长抽出盒子枪冲着岳非两人晃了晃。
“军爷,别别,快收起来,我老头子看见那东西就晕。”岳非将手挡在眼前,做出一副极为害怕的样子,道。
“瞧你那熊样,算了,别再吓死你们。”王队长将枪收了起来,然后道:“什么事,快说吧。”
“王队长,你看现在天色都过了正午了,天气又热,能不能多休息一会,要不这样也行,你们要带我们去哪,我们两个先去,让他们今晚先住在城里,我们腿脚还算利索,不会耽误军爷的事。”
“刚才听军爷说晚上还要赶回来喝酒,如果我们都去的话,走的太慢,怕误了军爷好事。”
“如果军爷不放心,可以让几个小军爷带我们啊,您老下午就可以休息了不是,明天才送他们去也不迟啊。”
“哟,你老小子脑子还挺好使,行,今如了你愿吧,你们三个吃完饭就压着他们去那地,早去早回,晚上有马肉等着,其他人带回军营休息,明天出发。”王队长想了想,嘴里好似在数着数,片刻后,微微一笑,道。
“对了,多送他们个馒头。”
王队长说完,命两个手下将马牵回军营,而他自己则是向饭馆内走去,显然是与那个张队长聊天去了。
“哼,真是两个傻瓜,送死还有抢先的。”王队长嘀咕了一声。
然而,王队长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刚刚转身离开之时,一个小虫子钻入他的皮靴内。
那只虫子是岳非养了好久的蛊虫,虽不会要了这位王队长的命,但让他的腿肿个几天还是可以的,对于这种人,让他难受几天已算是仁慈了。
“呵呵,这几天没抓到难民,原来都藏在这里,还有马肉吃,这日子过的哪像是难民。”
“别睡了,都起来吧,跟我们去吃皇粮。”
众人被一声大喝惊醒,急忙起身,向周围看了看,突然震惊的发现,周围站着十来个拿枪的军人,而那说话的人手里提着个盒子枪,看样子像个小队长。
小队长面带皮笑肉不笑的笔容,看着岳非等人,淡淡道:“各位大爷大娘,还有各位小朋友们,你们不怕,我带你们去一个什么都不用干,还天天有饭吃有屋睡的地方去,还不会有人欺负你们,好不好。”
“你…你们是让我们送死吧,我们不去。”一个老太太扶着个树枝缓慢的站了起来。
“不去?这能是你们说了算了算吗?”小队长冷冷一笑,十来个当兵的挥了挥手,道:“带走,如果有不从者,捆起来,让马拖着走。”
“对了,剩下的马肉带着,今天我们好好吃一顿,他娘的这几天光找人了,连口饱饭都没吃上,今天就吃这马了。”
“好嘞,队长,小王子的手艺你是知道的,一定让您吃好。”
孙道长看了看几个当兵的就想动手,却被岳非暗中拦了下来,他正想去那个村庄看看,由这些人带路,一路之上肯定不会再有人拦阻,倒是省了不少事。
那个小队长骑在马上哼着戏在前带路,马屁股上还陀着岳非等人吃剩下的半匹马肉,后面跟着三十多个老弱妇孺,十来个当兵的,在左右看着,还有两个在最后,以防有人逃路。
岳非与孙道人自然也在其中,只是前后的人离他们都比较远,那几个当兵的更没有靠近他俩。
因为都害怕两人脸上的浓胞会突然破裂,爆炸出浓液传染给自己。
因为队伍以老弱妇孺为主,因此队伍走的很慢,十几里的路程,走了足足三个时辰,这些当兵的虽然着急,倒是没有打骂众人,并不是他们好心,而是怕一个失手再打死人。
而那个浓雾中的东西喜欢的是活人,如果送个死人过去的话,对方一怒之下再进攻江城,那才是自己引来的灾难呢。
江城自然没有平阳城那样辽阔与繁华,但城中商铺林立,人来人往,对于一座山城来说,能有这样的规模与人气,已算是不错了,也许是因为交通要道的原因吧,才让这里得以发展。
并来是一座不错的城市,但因为战乱的原因,城中人流来往,却并不显的热闹,大家连一个大声说话的都没有,再加上那不停来回巡视士兵,让整个城市显的十分压抑。
“哟,王队长,今天生意不错啊,一下带来这么多。”突然间,旁边一个饭馆内传来一道声音,声音很高,老远就能听到。
那位正骑在马上的小队长闻言,向那个小饭馆看去,然后哈哈一笑,道:“张队长,你倒是清闲,我这就是苦命的差使,几天没生意了,今天带来这么几个货色。”
“唉,算了,不说了,还要在天黑前送到地方呢,否则我可回不来了,看到没,晚上兄弟我请你喝酒吃马肉。”王队长拍了拍马屁股上的并匹马,笑道。
“好,王队长豪气,这酒本队长带了,去你吃马肉。”
“好,晚上一定来啊。”王队长说了一声,然后催马就要离开。
“王队长,你看这些人累的都快走不动了,天又这么热,何不让他们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喝点水,有了力气才能到达那里,可不要走到半道都渴死了。”那位张队长突然说道。
王队长看了一眼岳非等人,点了点头,道:“也对,爷今天请你们吃饭,你们到了那边帮爷喧传一下啊。”
十来个当兵的心领神会的进了饭馆,自里面端出来一些馒头,还有两桶清水,冲着岳非等人大声道:“每人一个馒头,每人都有,不要抢啊。”
那馒头是白面与玉米面混合做成,不过这已是好东西了,几个十来岁的孩子一看,立时跑了过去,也不管手上的泥土,抓起来就吃。
那些老人也慢吞吞的走了过去,开始吃馒头喝水,如今都知道接下来面对的是死亡,吃顿饱饭就是赚的。
岳非与孙道人并没有过去,而是相互搀扶着走向王队长。
“你们干什么,别过来,看见你们那一脸的浓胞,我就恶心。”王队长抽出盒子枪冲着岳非两人晃了晃。
“军爷,别别,快收起来,我老头子看见那东西就晕。”岳非将手挡在眼前,做出一副极为害怕的样子,道。
“瞧你那熊样,算了,别再吓死你们。”王队长将枪收了起来,然后道:“什么事,快说吧。”
“王队长,你看现在天色都过了正午了,天气又热,能不能多休息一会,要不这样也行,你们要带我们去哪,我们两个先去,让他们今晚先住在城里,我们腿脚还算利索,不会耽误军爷的事。”
“刚才听军爷说晚上还要赶回来喝酒,如果我们都去的话,走的太慢,怕误了军爷好事。”
“如果军爷不放心,可以让几个小军爷带我们啊,您老下午就可以休息了不是,明天才送他们去也不迟啊。”
“哟,你老小子脑子还挺好使,行,今如了你愿吧,你们三个吃完饭就压着他们去那地,早去早回,晚上有马肉等着,其他人带回军营休息,明天出发。”王队长想了想,嘴里好似在数着数,片刻后,微微一笑,道。
“对了,多送他们个馒头。”
王队长说完,命两个手下将马牵回军营,而他自己则是向饭馆内走去,显然是与那个张队长聊天去了。
“哼,真是两个傻瓜,送死还有抢先的。”王队长嘀咕了一声。
然而,王队长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刚刚转身离开之时,一个小虫子钻入他的皮靴内。
那只虫子是岳非养了好久的蛊虫,虽不会要了这位王队长的命,但让他的腿肿个几天还是可以的,对于这种人,让他难受几天已算是仁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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