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No.0016、故乡是一坛美酒
目录:完美旅行社| 作者:三叁迟来| 类别:都市言情
“啪!”
“洗手去,然后老实交待下午干嘛去了,不然不许吃饭!”吴淼黑着脸说道。
“疼!死大叔、臭大叔,活该你一辈子单身狗,诅咒你一辈子没朋友。”
田晓晓轻柔着手背,边骂边往卫生间走去。洗了手后回到饭桌旁坐下,鼓着腮帮看向吴淼。
“别以为装无辜就不用交代了,说吧……”
“没良心,臭大叔……人家辛辛苦苦去帮你想办法,你就这样对我。”
“帮我?什么办法?”
“不是你说要一小时跑十八公里吗!”
“你有办法?快和我说说!”吴淼显得很急切。
“哼!偏不,明早再告诉你,让你欺负我…吃饭!”
看着田晓晓赌气似的往嘴里塞着食物,吴淼只能无奈一笑,悄悄在心里提醒自己:女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得罪才好。
吃过晚饭后吴淼正准备上床睡觉,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是爷爷打来的。
“喂,爷爷…”
“孙儿啊,吃晚饭了没?爷爷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是啊,吴淼自然记得,身处大山里的爷爷奶奶,平时都是晚上八九点才吃晚饭。可他有多久没给他们打电话了?五个月,还是半年?他只记得自己从父母失联以后就没有回老家看望过爷爷奶奶。
“不打扰,是孙儿不孝,这么久了都没回家看望您二老。”
“傻孩子,爷爷知道你的苦,也知道你肯定很忙,若不是实在想念的紧,也不会打扰你。只要知道你好好的,爷爷就放心了。”
“嗯,我很好,您二老呢?一定要注意身体…”
“嘿嘿,这个你不用但心,我们身子骨硬朗着呢,干起农活来很多年轻人都还比不上我们…”
“嗯,那就好…”
“……那就这样吧,早点休息,不管怎样,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嗯,好的,爷爷再见……”
“……嘟、嘟”
一阵沉默后那头先挂上了电话。
吴淼很想狠狠的给自己一个耳刮子,但那有什么用呢?自欺欺人罢了!明知道爷爷有很多话想对自己说,应该是有什么顾虑才没有开口。可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一夜辗转难眠,好不容易挨到凌晨五点,正准备起床,房门突然响了起来。
“大叔,起床了!”
穿好衣服开了门,见田晓晓顶着一对黑眼圈,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昨晚没睡觉吗?瞧你这黑眼圈…难看死了。”
对于他的嘲讽田晓晓仿若未闻,一脸兴奋的开口:“睡不着,难看就难看了,反正我也不美。对了,你不是想知道怎么一小时跑十八公里吗,我们先去热热身,等天亮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哟,主动要求去跑步,倒是令大叔我刮目相看呀!走吧。”
跑完步回家天已经亮了,田晓晓一脸兴奋的要吴淼跟她去一个地方,问她是哪也不说,问她办法是什么也不说,搞得神秘兮兮的。
“不说就不说吧,不过今天不行,我要回一趟老家。”
“回老家?可是我已经跟人家说好今天去啊,你不是很急吗?改天再回老家不行么?”田晓晓很疑惑。
“不行,今天就得回,虽然不知道你那办法靠不靠谱,但还是谢谢你。你是留在家里看店还是和我一起回老家玩玩?”
“我也可以去吗?那当然是和你一起,传说中的老家也,我得看看到底长什么样。那我先给朋友打个电话,约改天再去。”
车子缓缓启动,渐渐远离了喧嚣的城市,当高楼从视线中彻底消失,出现在眼中的是那一片片的绿。
“我是一只长出羽毛的小鸟,跌跌撞撞离开母亲的怀抱,不管将来我能飞的多远多高,忘不了的依然是那个巢…”
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感而唱,田晓晓唱的歌非常贴合此时的意境。轻灵的歌声仿佛有种无形的神力,安抚了吴淼那因为自责而忐忑不安的内心。
吴淼老家离CD市的市区并不算太远,也就两百公里左右。只是后半程大多是些小道,车速一直提不起来,三四个小时后,车子驶入了一片大山之中。
蜿蜒的盘山公路环绕着向上,道路两旁木杂草繁。不时有成群的小鸟被车子发出的噪音惊动,扑闪着翅膀快速向林深处飞去,偶尔还能闪过各种野生动物的身影。
这些在吴淼眼中再熟悉不过的场景,在田晓晓看来却是那么的新奇。她一直在大城市里生活,因为她妈妈公司的事情太多,记忆中她和妈妈一起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城郊外的一处草坪。
车子刚爬到山顶,前方十来股青烟突破绿荫的掩盖出现在两人眼中。
“坏了,这是失火了吗?”田晓晓一脸紧张的说道。
“笨蛋!这是午饭时间到了,乡亲们在生火做饭呢。”
“生火做饭,做饭还能搞出这么大的烟来···好玩吗?”
“呵呵,好玩极了,等会到了让你试试。”吴淼怪笑着说道。
车子在山谷口停了下来,因为公路到这里也就到头了。公路是到头了,小道可才刚刚开始呢…
一条碎石铺成的鹅肠小道弯弯曲曲的向山谷深处延伸,之前看到的青烟疑是起始于道路尽头。
踏上小道,田晓晓越发的兴奋了。遇到高大的树木她会仰头惊叹,路过恬静的小溪她会驻足观望,偶尔有两三红色鲫鱼在水中出现,她就会惊喜的大吼大叫。
“大叔,你老家真的太美了!”
田晓晓转过头,一脸兴奋的对吴淼说道。
浅浅一笑,抬头向前方望去,前方依稀能看到几座房屋的身影。狗吠声远远传来,吴淼突然觉得两腿有些发软,脑袋也开始有些晕乎乎的…
有人说故乡是一副美丽的图卷,也有人说故乡是一首动听的歌。在吴淼看来,故乡是一坛封存的美酒,封存的时间越久,酒味则越醇厚。
一如他此时…一年未归,再次启封这坛美酒时,酒香便令他彻底的醉了。
“洗手去,然后老实交待下午干嘛去了,不然不许吃饭!”吴淼黑着脸说道。
“疼!死大叔、臭大叔,活该你一辈子单身狗,诅咒你一辈子没朋友。”
田晓晓轻柔着手背,边骂边往卫生间走去。洗了手后回到饭桌旁坐下,鼓着腮帮看向吴淼。
“别以为装无辜就不用交代了,说吧……”
“没良心,臭大叔……人家辛辛苦苦去帮你想办法,你就这样对我。”
“帮我?什么办法?”
“不是你说要一小时跑十八公里吗!”
“你有办法?快和我说说!”吴淼显得很急切。
“哼!偏不,明早再告诉你,让你欺负我…吃饭!”
看着田晓晓赌气似的往嘴里塞着食物,吴淼只能无奈一笑,悄悄在心里提醒自己:女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得罪才好。
吃过晚饭后吴淼正准备上床睡觉,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是爷爷打来的。
“喂,爷爷…”
“孙儿啊,吃晚饭了没?爷爷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是啊,吴淼自然记得,身处大山里的爷爷奶奶,平时都是晚上八九点才吃晚饭。可他有多久没给他们打电话了?五个月,还是半年?他只记得自己从父母失联以后就没有回老家看望过爷爷奶奶。
“不打扰,是孙儿不孝,这么久了都没回家看望您二老。”
“傻孩子,爷爷知道你的苦,也知道你肯定很忙,若不是实在想念的紧,也不会打扰你。只要知道你好好的,爷爷就放心了。”
“嗯,我很好,您二老呢?一定要注意身体…”
“嘿嘿,这个你不用但心,我们身子骨硬朗着呢,干起农活来很多年轻人都还比不上我们…”
“嗯,那就好…”
“……那就这样吧,早点休息,不管怎样,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嗯,好的,爷爷再见……”
“……嘟、嘟”
一阵沉默后那头先挂上了电话。
吴淼很想狠狠的给自己一个耳刮子,但那有什么用呢?自欺欺人罢了!明知道爷爷有很多话想对自己说,应该是有什么顾虑才没有开口。可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一夜辗转难眠,好不容易挨到凌晨五点,正准备起床,房门突然响了起来。
“大叔,起床了!”
穿好衣服开了门,见田晓晓顶着一对黑眼圈,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昨晚没睡觉吗?瞧你这黑眼圈…难看死了。”
对于他的嘲讽田晓晓仿若未闻,一脸兴奋的开口:“睡不着,难看就难看了,反正我也不美。对了,你不是想知道怎么一小时跑十八公里吗,我们先去热热身,等天亮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哟,主动要求去跑步,倒是令大叔我刮目相看呀!走吧。”
跑完步回家天已经亮了,田晓晓一脸兴奋的要吴淼跟她去一个地方,问她是哪也不说,问她办法是什么也不说,搞得神秘兮兮的。
“不说就不说吧,不过今天不行,我要回一趟老家。”
“回老家?可是我已经跟人家说好今天去啊,你不是很急吗?改天再回老家不行么?”田晓晓很疑惑。
“不行,今天就得回,虽然不知道你那办法靠不靠谱,但还是谢谢你。你是留在家里看店还是和我一起回老家玩玩?”
“我也可以去吗?那当然是和你一起,传说中的老家也,我得看看到底长什么样。那我先给朋友打个电话,约改天再去。”
车子缓缓启动,渐渐远离了喧嚣的城市,当高楼从视线中彻底消失,出现在眼中的是那一片片的绿。
“我是一只长出羽毛的小鸟,跌跌撞撞离开母亲的怀抱,不管将来我能飞的多远多高,忘不了的依然是那个巢…”
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感而唱,田晓晓唱的歌非常贴合此时的意境。轻灵的歌声仿佛有种无形的神力,安抚了吴淼那因为自责而忐忑不安的内心。
吴淼老家离CD市的市区并不算太远,也就两百公里左右。只是后半程大多是些小道,车速一直提不起来,三四个小时后,车子驶入了一片大山之中。
蜿蜒的盘山公路环绕着向上,道路两旁木杂草繁。不时有成群的小鸟被车子发出的噪音惊动,扑闪着翅膀快速向林深处飞去,偶尔还能闪过各种野生动物的身影。
这些在吴淼眼中再熟悉不过的场景,在田晓晓看来却是那么的新奇。她一直在大城市里生活,因为她妈妈公司的事情太多,记忆中她和妈妈一起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城郊外的一处草坪。
车子刚爬到山顶,前方十来股青烟突破绿荫的掩盖出现在两人眼中。
“坏了,这是失火了吗?”田晓晓一脸紧张的说道。
“笨蛋!这是午饭时间到了,乡亲们在生火做饭呢。”
“生火做饭,做饭还能搞出这么大的烟来···好玩吗?”
“呵呵,好玩极了,等会到了让你试试。”吴淼怪笑着说道。
车子在山谷口停了下来,因为公路到这里也就到头了。公路是到头了,小道可才刚刚开始呢…
一条碎石铺成的鹅肠小道弯弯曲曲的向山谷深处延伸,之前看到的青烟疑是起始于道路尽头。
踏上小道,田晓晓越发的兴奋了。遇到高大的树木她会仰头惊叹,路过恬静的小溪她会驻足观望,偶尔有两三红色鲫鱼在水中出现,她就会惊喜的大吼大叫。
“大叔,你老家真的太美了!”
田晓晓转过头,一脸兴奋的对吴淼说道。
浅浅一笑,抬头向前方望去,前方依稀能看到几座房屋的身影。狗吠声远远传来,吴淼突然觉得两腿有些发软,脑袋也开始有些晕乎乎的…
有人说故乡是一副美丽的图卷,也有人说故乡是一首动听的歌。在吴淼看来,故乡是一坛封存的美酒,封存的时间越久,酒味则越醇厚。
一如他此时…一年未归,再次启封这坛美酒时,酒香便令他彻底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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