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东皇太二 第二卷 凤凰道场 第八十二章 瞳术

第二卷 凤凰道场 第八十二章 瞳术

目录:东皇太二| 作者:我先笑三秒| 类别:其他类型

    地火龙害怕再挨打,所以拿根毛进行讨好。

    “嗯?”曹尼玛一愣,然后立马接过。

    这一刻他大喜过望,方才粗心大意了,搜东西时过于草率,没想到对方还有此等至宝。

    炎泠等也被惊到了,纷纷跳出馨天炉前来观看,一个比一个吃惊。

    “这是凤凰逆翎!”楚脑残忍不住颤抖,龙有逆鳞,人有逆骨,而凤则有逆翎。

    五色凤凰只有一根五彩羽毛,其余都是颜色各异的纯色羽,只不过整体看起来五彩斑斓罢了。而那根五色逆翎是凤凰身上最有价值之物,一生不脱换。

    竟是此等好东西,地火龙痛心疾首,悔恨不已,不该交出来,怪只怪自己孤陋寡闻,不识货。

    “那个曹老弟啊,楚某有一初恋情人当初嫌我一穷二白劈了腿,此事令老哥我气结于胸,耿耿于怀,若得凤凰逆翎相赠,必能破镜重圆,让其回心转意!”楚脑残满脸堆笑,嘻嘻哈哈的往曹尼玛身边蹭,显然是想让他割爱。

    一旁闻胖子也打相同的主意,挤眉弄眼道:“可怜胖爷那太祖母啊,年事已高又半身不遂,眼看时日无多了,若能以稀世珍宝冲喜,定可再活五百年!”

    就连小黑也来凑热闹,张着巨嘴说:“还记得我说过的那只帝皇鳄吗,它其实是母的,我俩争斗多年,因战生情,既是对头也是知音,之所以未捅破那层隔膜,就差一件定情信物!”

    老黑同样心动了:“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在毕方族中还有个龙凤胎妹妹,它先天不足,弱柳扶风,如今病入膏肓,听说不死鸟全身是宝,哪怕一根毛入药都有起死回生之效,我想救它。”

    “它不该瘗玉埋香,因为长得与我一模一样,所以轮美貌胜毕姝媛十倍,化形那日,星月暗淡,飞鸟尽见她竟从天摔落,死的死残的残,但都不知痛,目光痴迷而销魂,沉鱼落雁。”

    “此外,我妹和我一样满腹经纶,才华横溢,它舞文弄墨,出口成章,连扯淡都是字字玑珠,就算放屁也……妈的,编不下去了!”

    老黑说着说着自己笑场了,撒谎功力不够。

    此外炎泠为了表现出自己合群,亦准备掺一脚,可惜被曹尼玛用热吻堵住了樱桃小嘴,不让瞎搅和。

    “我靠,众目睽睽之下撒狗粮,不带你们这样的,让我们这些光棍情何以堪?”队友们见此反感很大,联名抗议。

    而且他们看到曹尼玛用力过猛,女方的丹唇都变形了,根本不像相亲相爱,更像疯狗啃架。

    可怜炎泠从脸红到脖子,找不到地方躲。

    曹尼玛太开放,如此热情奔放,灵界没几个人跟得上节奏,不是一个次元的。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然而曹尼玛突然眸中却是杀机一闪,阴阳眼发挥到极致,目光成剑,一口剑胎自左眼射出,刺在前方次元空间的入口处。

    下一秒,虚空滴血,在那里一道倩影自虚空趔趄而出,胸膛变成了空洞,心脏不翼而飞。击中她的剑胎太恐怖,直接将血肉剥离,带去了未知空间。

    只见此人身穿隐形衣,手握一件祖器级别的血色匕首,就这么败北,没来得及发动袭击。她并未立即死去,在大口吐血一脸的难以置信。

    “你……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杀玲珑死死盯着曹尼玛。

    方才她想杀人越货夺取凤凰逆翎,隐形衣配合族中的终极隐身秘法,瞒天过海,七大感知家族的人都能蒙蔽,却被一眼识破了。

    “阴阳眼,该死!”没等曹尼玛回应,杀玲珑自己找到了答案,顿时极为不甘。

    曹尼玛的阴阳眼早就发现了敌人,占炎泠便宜不过是为了降低敌人的警惕心,从而伺机发动先天阴阳眼开启战斗形态后,所获得的三种瞳术之一,名为葬圣,不管中招者肉身如何强大,哪怕肉身成圣都得死。当然,有夸张之意,此术成功的前提是敌我双方处于同一境界。

    这一击可谓必杀,一剑封喉!

    “呵,可悲,想我一生暗杀天才无数,同为百家大姓中的子弟都得惧我三分,今日竟然阴沟里翻船,兄长若知晓,应该会替我报仇吧!”杀玲珑在笑,利剑剥心所带来的痛苦未使她皱一下眉头。

    不愧为冷血无情的侩子手,这一幕令曹尼玛等暗暗皆惊,此女的心性和忍耐度着实恐怖,不能用人来形容,可想而知经过多么残酷的训练。

    但结局已定,不出两分钟后她便气绝身亡,只剩下那把血色匕首。

    血色匕首杀气极重,隔着较远的距离都让人不寒而栗,可见不是常人所能驾驭之物。不过这种杀气曹尼玛感到熟悉,竟与早先在炎家地宫里沐浴的血池中杀气一致,故此他反倒不那么忌惮。

    “收!”曹尼玛很小心,用凤凰逆翎压制匕首拖入馨天炉中,暂时封存,以后有时间再祭炼。

    此等大凶之器马虎不得,稍有不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喂,见者有份,你未经同意和我契约,难道不表示一下吗?”毕方趁机索求防身之物。

    他明白凤凰逆翎是打水漂了,所以退求其次,改打血色匕首的主意。

    闻言曹尼玛很爽快,甩手就给了它件最低级的一阶法器,一把叶浮萍生前用过的梳子。

    “把你的毛梳一下把,乱糟糟的,时刻注意形象,鸟就得有个鸟样!”曹尼玛摸了摸毕方的鸟头,大有深意。

    女人用的东西,原本就是鸡肋,曹尼玛“借花献佛”。

    他怎么可能将血色匕首让出,宝物宜多不宜少,虽然自己不是吃独食的人,但也要看是什么级别的东西,况且这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的战利品,队友们根本没出力。

    可叹杀玲珑,来自百家大姓杀家,不是普通的杀手,却这么一个照面死于曹尼玛之手。

    杀家,百家大姓排名靠前,该族修炼刺杀之道,不管什么资质的对手,奇才也好,天骄也罢,不管刺杀对象身上流着怎样强大的血脉,遇到了该族之人都难逃一死,往往会在毫无防备或者措手不及的情况下死于非命。因为杀手不会和你正面交锋,讲究出其不意,出奇制胜,一击必杀。

    更可怕的是杀家不同于江湖上的杀手组织,该族也具备强大血统,即便与人正大光明一战也不逊色,何况搞暗杀。

    曹尼玛能反杀杀家天骄,可谓当世一大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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