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东皇太二 第五卷 情同陌路 第二百零九章 金洲

第五卷 情同陌路 第二百零九章 金洲

目录:东皇太二| 作者:我先笑三秒| 类别:其他类型

    曹尼玛一个人扭转战局,决定了一场战役的胜负,但他虽然大杀四方,却没有在享受杀戮,阴阳眼看出了些许端倪,这群人有古怪,不是活物。

    危机就此化解,前前后后没多久,不过几柱香的时间。

    然而敌人被全歼后并不是成为尸体,也不是被炼金手气化,而是又变回了白色乌鸦,飞离了阵坛所在。

    这时候,一声悠悠的叹息传来,一个老翁出现,白发三丈,像披风般在身后托成一条瀑布,简直是打破修仙界的吉利斯记录。

    什么人?曹尼玛一伙齐惊骇,死死注视祭坛的某个角落。

    白发老翁现身于祭坛边缘,或者说一直都在,只是存在感低,无人察觉,他侧坐在那里喝酒,但手中酒壶内空空如也,根本没有酒水流出。

    喝空酒,这种古怪的举动想不吸引人都难,曹尼玛等生灵深深皱眉。

    “长云渺茫,拈来素馨告青天,黄土一抔,酌来熟酒祭九泉,名树繁华,哪堪人生一聚散……”老翁喃喃,没有看曹尼玛等一眼,自顾自的惆怅。

    他的身上散发出一阵悲凉的意境,能感染所有接近者,隔老远曹尼玛都感觉到凄凉至极的负面情绪,阴阳眼的右目在一瞬间奇痛无比,仿佛要发生未知的异变!

    嗯?顿时,那白发老翁脸上露出异色,回眸瞥了曹尼玛一眼,目光大有深意。

    “阴阳眼么,能靠正负两种极端情绪实现进化的神目,左阳右阴,可惜别人的正负能量可不能相帮,需要自己去体悟大喜大悲哟……”白发老翁自语,声音很低,像是在刻意指教曹尼玛。

    因为唯有神目才能在不会唇语的情况下看得懂唇语。

    “阴阳眼还能进化?”曹尼玛大吃一惊,同时想起了当日狰霸死前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只不过没说这么细。

    他当即向老翁深深鞠了一躬,在同伴们莫名其妙的反应中行此大礼。

    不管怎么说,这位老人没什么敌意,作为素未平生的陌生人,愿意给他人指点迷津,显然心地不坏。

    “前辈,我们怎么才能离开这地方?”曹尼玛得寸进尺,心想对方应该知晓出去之法。

    上有诛仙阵,谁敢贸然走出阵坛,天晓得会不会横死当场。

    闻言白发老翁抬手遥指东方,顿时一条黄泥小径显现,上面有履印,大小和他的脚非常吻合。

    说明此路安全,老翁自己也是从那里出入此地的。

    “多谢!”曹尼玛抱拳,然后毫不犹豫率大部队告辞,排成一字长龙急走。

    当到达铁拳堂山门外时,全体队友都是一身冷汗,庆幸诛仙阵没有激活,也庆幸白发老翁没对大家出手。

    因为一个能够意境外放的存在起码是大炼士,意境这种东西和异象类似,不是奥义胜似奥义,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控的,它的出现也无迹可寻,没有任何规律,可白发老翁这里运用自如,微微释放一点就影响了外人的心智。

    白发老翁身上没有丝毫法力波动,也没有半点威压,与残疾炼士无异,可却知道阴阳眼的秘密,还能在诛仙阵下进出自如,洞悉那地方的一切。

    在曹尼玛一行离去后,他放下了手上的空酒壶,默默望远,然后那些白鸦飞至,有几只落在了其肩头上。

    却见白鸦的眼神不再茫然,每一只瞳中浮现不同的面孔,老少妇孺都有,个个满脸心疼的凝视白发老翁。

    这些白鸦是亡灵怨念所化,曾经都是白发老翁的徒子徒孙,后被异族蛊惑,种下了魔障,身不由己做了接应天外敌族降临的内鬼。

    但最终他们事迹败露,酝酿已久的阴谋遭白发老翁无意间发现,被大义灭亲,杀的干干净净。

    自己的宗门,却葬送在自己手中,白发老翁的苦无人能体会。

    他的名字叫向东流,曾是名震金洲的大炼士,人称铁拳老祖,是铁拳堂的开派祖师,手刃的门徒中有自己的子孙后代。

    “先天阴阳眼的拥有者,身上有凡间的红尘气,体内灵魂却又来自另一个世界,识海中还被霸主下了禁制,更有一位无上人物动过手脚的些许痕迹,苦命人啊!”向东流望眼欲穿,似有怜悯。

    铁拳堂山门外,曹尼玛一行心有余悸后又露出惊容,瞭望眼前土壤奇特的大陆,猜到了降临的是何地了。

    金洲,大地颜色不一,根据不同地域而决定,富含大量金属矿,连生长的植物都流露金属光泽,异常醒目。

    此洲与火洲相邻,同属五行大洲,是灵界炼器师最多的地方,天下法器超过一半出自这里,各洲的炼器材料也大都如是。

    因为炼器材料的主流就是灵性金属,也只有灵性金属含矿量最丰富,当然,五种仙金除外。

    “金洲,五行大洲之首,五小洲最强的一洲,竟到了这个黄金万两地带。”曹尼玛惊讶之余则是欣喜。

    原因很简单,金洲富得流油,本土炼士都贼有钱,除炼器师外战斗型炼士也搞副业,闲着没事就挖矿卖钱,想不发财都难。

    不过外来者想捞油水就举步艰难了,没有采矿权,需得本土势力允许,否则就会被当成贼寇乱棍打死。

    “好地方啊,道友们,一起去偷矿如何?”曹尼玛眉开眼笑,方才的惊险秒秒钟抛之脑后。

    他想富裕,在地球穷怕了,同时也想找寻上等材料炼制一件本命法器,作为一个优秀的炼士,连趁手的兵器都没有怎么行。

    就好比孙悟空如果没了金箍棒,那就一点不威风了,能不能大闹天宫都是个问题。

    但是对于曹尼玛建议同伴猛都不敢苟同,太冒险了,弄不好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你不是急着回火洲炽煌城吗?怎么又变卦了!”众队友不满,跟不上曹尼玛的节奏,朝令夕改,想到一出是一出。

    曹尼玛:“炽煌城比得上金洲的金碧城吗?做炼士要学会随机应变,发家致富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你们不懂**丝的忧伤,这年头兜里没几个子谁该敢回去见父老乡亲,要不你们都资助我一些盘缠,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炼士币,地狱也会变成美好的天堂,灵界就会都新诞生一个富豪!”

    此言一出,队友们都不说话了,拿的拿锄头,拿的拿铲子,也不知道这种法宝是怎么来的。

    毫无疑问,他们作出了重大抉择,偷矿就偷矿,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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