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红日初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懦夫
目录:混子的挽歌| 作者:岐峰| 类别:都市言情
我离开座位之后,磊磊瞬间就看出了我的不对劲,起身就跟了过来,离开袁的视线之后,磊磊一把拽住了我:“小飞,你想干什么?”
“我不能让袁把秦钰领走!”我红着眼睛看向了磊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英雄情怀被无限的放大。
“那你啥意思,要跟袁干啊?”磊磊松开了抓住我的手:“去吧,你试试,就凭你自己,能不能干过袁!”
“……”
磊磊的话说完,我沉默半晌,情绪也萎靡了下去,是啊,就算我拿起了刀,又有什么用呢,我敢砍小胖,但是我敢砍袁吗?我有承担后果的资本和勇气吗?
我不断地欺骗自己,告诉自己我可以,但是我清楚,我是绝对不敢跟袁动刀的,因为他的社会关系,也因为他在公安局的工作。
“韩飞!清醒一点吧!你和秦钰之间已经玩完了!已经拜拜了!你懂吗?”磊磊看着我,无奈的叹着气:“就算你今天保护了秦钰,你想没想过会是个什么下场?就算你把袁杀了!明军只要一个小借口,秦钰照样会乖乖的回到明军身边,你信吗?”
“不会的!”我使劲摇了摇头:“秦钰喜欢我!如果没有那些混混的束缚!如果不是她需要明军的庇护,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嘭!’
磊磊抬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韩飞!你他妈的醒醒吧!行不行?!你难道没看出来么?明军已经把秦钰送给袁了!但是你能说,明军就一点都不喜欢秦钰吗?你不能!可是就连明军都知道他斗不过袁!现在明军都撤了!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你拿什么去挽救秦钰?”
我无力地蹲在地上,用拳头使劲的砸着自己的头:“可是,我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
“唉……”
磊磊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不想看,你就走吧!一会出了这个门,你直接就离开,今天晚上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再回来了!”
“秦钰怎么办!”我眼神空洞的看着磊磊。
“你斗不过袁,我也斗不过,何况,今天还是他帮了咱们!”磊磊对我笑了笑:“小飞!不是我冷磊怂了,如果今天秦钰是你的女朋友,我豁出去命不要了,肯定也得让你把她带走,可惜,秦钰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别再自作多情了,你不是超级战警,也拯救不了失足少女……而且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咱们无能为力的地方太多了,今天袁帮了咱们,你如果对他动手,咱们俩就被彻底贴上了恩将仇报的标签,懂吗!”
“没有别的办法了?”我求助似的的看着磊磊。
“没有!”磊磊缓缓摇头:“小时候玩过超级玛丽吧,现在的我们,就像是里面那个可怜的水管工,在没吃到蘑菇之前,一个小王八,都能轻易地整死你!”
“我不想这样!”我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眼泪一下就掉出来了,
磊磊蹲下身,搂住了我的肩膀:“我们是兄弟!相信我,我也不想看你这样!但是你得清楚,咱们什么实力都没有,就像王燊说袁一样,你得摆正自身的位置。”
“……”
磊磊话音刚落,我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失声痛哭,这一刻我感觉我的心都没了,心脏就像空了一样,我大口的喘息着,却吸不进空气。
磊磊一言不发,心情也显得很差,过了半天,磊磊才扶正了我的肩膀:“小飞!起来去洗把脸,走吧!”
“......!”我紧咬牙关,稳定着自己的情绪,随后麻木的走到水龙头边上,把头探到了水龙头下面,打开开关,任由刺骨的冷水冲刷着我的身体,我想洗尽我的耻辱,洗尽我的懦弱,但最终洗尽的,只是我的骨气。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再一次换上了那副虚伪的面孔,回到了桌子边上,秦钰已经喝了不少酒,面色微醺,眼神迷离,我心疼的看了一眼秦钰,又看向了袁:“哥,我家里有点事,我先走了!”
“嗯!走吧!”袁的注意力都在秦钰身上,连看都没看我。
得到袁的回答以后,我如获大赦,转身就离开了,走出十几米的时候,听见了秦钰挣脱的声音:“你干什么!你放开我!啊!”
我咬着嘴唇,连头都没敢回的向前走去。
“韩飞!”
“韩飞!!”
“韩飞!你在哪?”
“呜呜……你回来!”
在我身后,回荡的,仅剩下了秦钰撕心裂肺般的无助呼唤。
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躲在一个白色的货车后面,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听着远处的秦钰不断呼喊我的名字,她每喊一次,我内心的惶恐与自责,就加剧了一分。
‘咣!咣!’
我不断地用头撞着四轮车的车身,我有自残的勇气,却没有魄力走回去,拉起秦钰的手,这时候我才知道,秦钰在那一晚没有选择我,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我是一个心血来潮会说大话的人,但绝对不是一个为了爱情,敢豁出一切的人,我终究是个平凡人,能令我感到恐惧的东西,太多了……
我靠着这台货车,坐了整整一夜,凌晨的时候,我冷的全身颤抖,这一宿我不知道我哭了多少次,算起来,那应该是我下了校门那一年,最无助的一夜,之前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人教过我,要如何争取自己喜欢的人,当我学会的时候,我喜欢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再次见到秦钰,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八点半,她独自一人了,在一间小影吧的房间里。
在外面冻了一夜的我,可能是发烧了,总感觉很冷,一脸疲惫的看着同样憔悴的秦钰,她的半边脸颊有些浮肿,眼眶下面也带着一抹青紫。
“你没事吧!”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耻混蛋。
“没有!”秦钰摇摇头,没心没肺的笑了:“袁想睡我,我不同意,他就动手了……幸好最后他走了,我觉得,挨打总比失身要强,对吧!”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韩飞,我想好了!”秦钰忽然开口:“我决定去海口了,可能安壤,真的已经不适合我了!”
“你要离开?”我有点惊讶,随后点点头,也跟着笑了:“离开,对于你来说,可能真的是件好事,可以远离纷争,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对不起,我还是没能力保护你!”
“韩飞!不管怎样,我都一直喜欢你!”秦钰说着,一下就哭了,我就坐在一边,安静的陪着她。
过了好久,秦钰伸手,抚平了我皱起的眉头:“我走了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就算不快乐!也不要皱眉,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喜欢上你的笑容!”
“嗯!我记住了!”我用力的点点头。
秦钰一下抱住我,身子也凑了过来,我愣了一下,一把推开她,强忍着眼圈里的泪水:“别这样……我不配!”
秦钰闻言,也跟着沉默了下去,过了半晌,她幽幽开口:“我走了,你会来送我么?”
“算了吧,我不喜欢离别……”
“小飞,别怪我,我离开是因为,我不想遇见下一个与我相爱的男人时,让两个人都这么无力……”
“嗯!我明白......我有事,就先走了,再见!”我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随后不待秦钰说话,推门就走。
刚出了影吧的门口,压抑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我知道,我和秦钰,完了!
秦钰在第二天去了海口,至今,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如果你在海口,遇见了一个长的很美,留着长发,姓秦的姑娘,请你好生替我照顾她,拜谢了!
北宋的儒学家邵雍,曾经提出过一个叫做元会运世的学说,他坚信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周而复始的,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都会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再次重现。
我希望这是真的,也希望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我可以冲破命格,在第一次遇见你时,可以不顾一切的把你揽入怀中,我愿放弃一切,只为再见你的笑容。
秦时明月今时雨,只是新人忘旧人。
……
出了影吧的门口之后,我对一切都彻底死心了,一个懦夫不可怕,因为一个懦夫也可以活得很快乐,但是最难受的就是,一个懦夫动了心,还爱上了一个,自己根本保护不了的人!
我关掉手机,直接回了家,我想家了,也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舔伤口。
我跟奶奶说学校放了长假,然后拉上窗帘,在家一连躺了整整九天。
这九天里,除了去厕所,我从来没离开过床,在床上吃,在床上喝,我不刷牙不洗脸,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也不知道自己再想什么,我习惯了彻夜不睡,也喜欢了思念的孤独,我对未来迷惘了,也对未来绝望了。
我每天躺在床上,奶奶总是担心我的身体出了问题,我也知道在家呆久了,会圆不上自己说的谎,于是简单收拾了一下,再次离家。
再次踏出出家门的时候,我的眼睛都不敢直视阳光了,我在阴凉处坐了好久,才适应了过来,我没给磊磊打电话,而是直接去了店里,很巧,我到了店里的时候,磊磊在家。
磊磊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冲上来对着我就是一拳:“妈的!你死哪去了,一走就是半个月音讯全无!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磊磊!哈哈哈哈哈……”
我张开嘴,像个傻逼一样的看着他笑,磊磊不明所以,也跟着我一起笑,有句话说,你笑的时候,会跟着你一起笑的,不是傻逼就是爱你的人。
我觉得,磊磊是傻逼。
我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就是想笑,等我肚子痛了,也笑累了,才收起了笑容,很认真的看向了他:“陪我一起去混社会吧!我想做个混子了!”
......
第一卷,终。
“我不能让袁把秦钰领走!”我红着眼睛看向了磊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英雄情怀被无限的放大。
“那你啥意思,要跟袁干啊?”磊磊松开了抓住我的手:“去吧,你试试,就凭你自己,能不能干过袁!”
“……”
磊磊的话说完,我沉默半晌,情绪也萎靡了下去,是啊,就算我拿起了刀,又有什么用呢,我敢砍小胖,但是我敢砍袁吗?我有承担后果的资本和勇气吗?
我不断地欺骗自己,告诉自己我可以,但是我清楚,我是绝对不敢跟袁动刀的,因为他的社会关系,也因为他在公安局的工作。
“韩飞!清醒一点吧!你和秦钰之间已经玩完了!已经拜拜了!你懂吗?”磊磊看着我,无奈的叹着气:“就算你今天保护了秦钰,你想没想过会是个什么下场?就算你把袁杀了!明军只要一个小借口,秦钰照样会乖乖的回到明军身边,你信吗?”
“不会的!”我使劲摇了摇头:“秦钰喜欢我!如果没有那些混混的束缚!如果不是她需要明军的庇护,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嘭!’
磊磊抬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韩飞!你他妈的醒醒吧!行不行?!你难道没看出来么?明军已经把秦钰送给袁了!但是你能说,明军就一点都不喜欢秦钰吗?你不能!可是就连明军都知道他斗不过袁!现在明军都撤了!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你拿什么去挽救秦钰?”
我无力地蹲在地上,用拳头使劲的砸着自己的头:“可是,我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
“唉……”
磊磊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不想看,你就走吧!一会出了这个门,你直接就离开,今天晚上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再回来了!”
“秦钰怎么办!”我眼神空洞的看着磊磊。
“你斗不过袁,我也斗不过,何况,今天还是他帮了咱们!”磊磊对我笑了笑:“小飞!不是我冷磊怂了,如果今天秦钰是你的女朋友,我豁出去命不要了,肯定也得让你把她带走,可惜,秦钰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别再自作多情了,你不是超级战警,也拯救不了失足少女……而且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咱们无能为力的地方太多了,今天袁帮了咱们,你如果对他动手,咱们俩就被彻底贴上了恩将仇报的标签,懂吗!”
“没有别的办法了?”我求助似的的看着磊磊。
“没有!”磊磊缓缓摇头:“小时候玩过超级玛丽吧,现在的我们,就像是里面那个可怜的水管工,在没吃到蘑菇之前,一个小王八,都能轻易地整死你!”
“我不想这样!”我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眼泪一下就掉出来了,
磊磊蹲下身,搂住了我的肩膀:“我们是兄弟!相信我,我也不想看你这样!但是你得清楚,咱们什么实力都没有,就像王燊说袁一样,你得摆正自身的位置。”
“……”
磊磊话音刚落,我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失声痛哭,这一刻我感觉我的心都没了,心脏就像空了一样,我大口的喘息着,却吸不进空气。
磊磊一言不发,心情也显得很差,过了半天,磊磊才扶正了我的肩膀:“小飞!起来去洗把脸,走吧!”
“......!”我紧咬牙关,稳定着自己的情绪,随后麻木的走到水龙头边上,把头探到了水龙头下面,打开开关,任由刺骨的冷水冲刷着我的身体,我想洗尽我的耻辱,洗尽我的懦弱,但最终洗尽的,只是我的骨气。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再一次换上了那副虚伪的面孔,回到了桌子边上,秦钰已经喝了不少酒,面色微醺,眼神迷离,我心疼的看了一眼秦钰,又看向了袁:“哥,我家里有点事,我先走了!”
“嗯!走吧!”袁的注意力都在秦钰身上,连看都没看我。
得到袁的回答以后,我如获大赦,转身就离开了,走出十几米的时候,听见了秦钰挣脱的声音:“你干什么!你放开我!啊!”
我咬着嘴唇,连头都没敢回的向前走去。
“韩飞!”
“韩飞!!”
“韩飞!你在哪?”
“呜呜……你回来!”
在我身后,回荡的,仅剩下了秦钰撕心裂肺般的无助呼唤。
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我躲在一个白色的货车后面,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听着远处的秦钰不断呼喊我的名字,她每喊一次,我内心的惶恐与自责,就加剧了一分。
‘咣!咣!’
我不断地用头撞着四轮车的车身,我有自残的勇气,却没有魄力走回去,拉起秦钰的手,这时候我才知道,秦钰在那一晚没有选择我,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我是一个心血来潮会说大话的人,但绝对不是一个为了爱情,敢豁出一切的人,我终究是个平凡人,能令我感到恐惧的东西,太多了……
我靠着这台货车,坐了整整一夜,凌晨的时候,我冷的全身颤抖,这一宿我不知道我哭了多少次,算起来,那应该是我下了校门那一年,最无助的一夜,之前的人生里,从来没有人教过我,要如何争取自己喜欢的人,当我学会的时候,我喜欢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再次见到秦钰,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八点半,她独自一人了,在一间小影吧的房间里。
在外面冻了一夜的我,可能是发烧了,总感觉很冷,一脸疲惫的看着同样憔悴的秦钰,她的半边脸颊有些浮肿,眼眶下面也带着一抹青紫。
“你没事吧!”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耻混蛋。
“没有!”秦钰摇摇头,没心没肺的笑了:“袁想睡我,我不同意,他就动手了……幸好最后他走了,我觉得,挨打总比失身要强,对吧!”
“嗯……”我点点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韩飞,我想好了!”秦钰忽然开口:“我决定去海口了,可能安壤,真的已经不适合我了!”
“你要离开?”我有点惊讶,随后点点头,也跟着笑了:“离开,对于你来说,可能真的是件好事,可以远离纷争,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对不起,我还是没能力保护你!”
“韩飞!不管怎样,我都一直喜欢你!”秦钰说着,一下就哭了,我就坐在一边,安静的陪着她。
过了好久,秦钰伸手,抚平了我皱起的眉头:“我走了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就算不快乐!也不要皱眉,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喜欢上你的笑容!”
“嗯!我记住了!”我用力的点点头。
秦钰一下抱住我,身子也凑了过来,我愣了一下,一把推开她,强忍着眼圈里的泪水:“别这样……我不配!”
秦钰闻言,也跟着沉默了下去,过了半晌,她幽幽开口:“我走了,你会来送我么?”
“算了吧,我不喜欢离别……”
“小飞,别怪我,我离开是因为,我不想遇见下一个与我相爱的男人时,让两个人都这么无力……”
“嗯!我明白......我有事,就先走了,再见!”我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随后不待秦钰说话,推门就走。
刚出了影吧的门口,压抑的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我知道,我和秦钰,完了!
秦钰在第二天去了海口,至今,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如果你在海口,遇见了一个长的很美,留着长发,姓秦的姑娘,请你好生替我照顾她,拜谢了!
北宋的儒学家邵雍,曾经提出过一个叫做元会运世的学说,他坚信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周而复始的,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都会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再次重现。
我希望这是真的,也希望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后,我可以冲破命格,在第一次遇见你时,可以不顾一切的把你揽入怀中,我愿放弃一切,只为再见你的笑容。
秦时明月今时雨,只是新人忘旧人。
……
出了影吧的门口之后,我对一切都彻底死心了,一个懦夫不可怕,因为一个懦夫也可以活得很快乐,但是最难受的就是,一个懦夫动了心,还爱上了一个,自己根本保护不了的人!
我关掉手机,直接回了家,我想家了,也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一个人舔伤口。
我跟奶奶说学校放了长假,然后拉上窗帘,在家一连躺了整整九天。
这九天里,除了去厕所,我从来没离开过床,在床上吃,在床上喝,我不刷牙不洗脸,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也不知道自己再想什么,我习惯了彻夜不睡,也喜欢了思念的孤独,我对未来迷惘了,也对未来绝望了。
我每天躺在床上,奶奶总是担心我的身体出了问题,我也知道在家呆久了,会圆不上自己说的谎,于是简单收拾了一下,再次离家。
再次踏出出家门的时候,我的眼睛都不敢直视阳光了,我在阴凉处坐了好久,才适应了过来,我没给磊磊打电话,而是直接去了店里,很巧,我到了店里的时候,磊磊在家。
磊磊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冲上来对着我就是一拳:“妈的!你死哪去了,一走就是半个月音讯全无!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磊磊!哈哈哈哈哈……”
我张开嘴,像个傻逼一样的看着他笑,磊磊不明所以,也跟着我一起笑,有句话说,你笑的时候,会跟着你一起笑的,不是傻逼就是爱你的人。
我觉得,磊磊是傻逼。
我不知道我在笑什么,就是想笑,等我肚子痛了,也笑累了,才收起了笑容,很认真的看向了他:“陪我一起去混社会吧!我想做个混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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