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大千劫主 第四卷 苍穹之怒 第二百五十九章 敬酒博弈 冰雁遭辱

第四卷 苍穹之怒 第二百五十九章 敬酒博弈 冰雁遭辱

目录:大千劫主| 作者:弄蛇者| 类别:散文诗词

    听到辜雀的话,媚君的眼眶顿时红了,深深看着辜雀,眼神再也移不开了。

    而辜雀压根就不知道这句话对媚君产生了这么大的震动,只是淡淡看着眼前这个身高将近两米的王朝!

    只见他眼神凌厉,毫不掩饰,全身气势澎湃,冷冷道:“这里可容不得关系户!”

    辜雀笑道:“我只和她有关系,其他人当然也可以来坐我的位置,只是”

    “只是什么?”王朝傲然道。

    辜雀微微眯眼,看着手中的酒杯,道:“只是,需要一定的实力。”

    “好!”

    王朝忽然退后数步,一把抓起了旁边桌上的酒壶,又抓起一个酒杯,把酒倒满至杯沿,大声道:“既然不能决斗,那便喝酒,如何?”

    辜雀眯眼道:“可以!但也需要有实力!”

    “那我先敬你一杯!”

    他一吼而出,手中的酒杯顿时朝辜雀飞去!酒满至杯沿,酒杯快到极致,而酒却没有洒出一滴。

    辜雀脸色顿时微变,本以为这人是个粗犷的汉子,却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么微妙的元气操作。

    他淡淡一笑,忽然右手一动,手中的酒杯也飞了出去。

    沉声道:“既然是你敬我酒,自然你先喝!”

    他说话的同时,那空空的酒杯已然撞击在王朝扔来的酒杯之上,两个酒杯一碰,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只见王朝的酒杯顿时被撞得倒飞回去,竟然依旧没有洒出一滴酒来,而辜雀的杯子,也被力量反弹了回去,被他一手抓住。

    酒满至杯沿,高速飞行而不洒落,已然令人惊艳。而辜雀这一手空杯对拼,却更令人震惊。

    要知道,杯乃圆形,杯口略大,二者击撞,想要直线击退几乎说是天方夜谭。更何况,酒不能洒,而杯也不能碎。

    这不单单是对角度精准的把控,更有对元气娴熟的控制,而且这种细节的控制能力,几乎骇人听闻。

    “好!”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整个大厅竟然都响起了声音。

    媚君痴痴地看着辜雀,露出了前所未有的笑容,还有什么事比自己的相公受到夸奖更值得令人开心的呢?

    赢风也大笑道:“好手段!想不到辜兄竟然会这一手!佩服!”

    而王朝则是冷冷一哼,握着杯中的酒,忽然大步走上前来,沉声道:“既然隔空你不喝,我便亲自送到你的手里如何?”

    他说着话,端着酒杯的右手顿时朝辜雀而来,动作很慢,没有任何攻击性,只是很简单、很正常的动作。

    而辜雀的瞳孔却一阵紧缩,只因他已然见到了王朝手臂肌肉的蠕动!不单单是手臂,还有胸腹、要不、腿部,全身的肌肉都在蠕动!

    既然没用元气,自然力从地起,这一杯之力,恐怕难以想象。

    他连忙伸出左手,轻轻按住了他的手背,轻笑道:“敬酒哪有让别人先喝的道理?”

    说话的同时,他的椅子已然发出咯吱的响动,甚至椅子下面的地板已然开裂。

    只因他受到的力量实在太大!

    而他出的是掌!

    掌心不断起伏,把这一股力量不断往下传,就像一击重拳打在了棉花之上,没有任何作用。

    以柔克刚!

    王朝双眼微眯,又不禁加重了力气,他的额头已有汗水。

    而辜雀也不好受,整个手臂都摇动了起来,甚至连身体都在律动,和他的呼吸完全保持了一致,像是一块海绵,在来回弹动。

    在这之间,他已然把王朝的力量化解得一干二净,而地板,已然碎成了一片粉末。

    众人对这种新颖的博弈方式,已然是看呆了!

    而王朝,终于收回了手,冷冷道:“既然你说敬酒该自己先喝,那我便喝!”

    他说话的同时,顿时一口饮尽杯中烈酒。

    众人呆呆的看着他们,连一口粗气都不敢出。

    王朝喝干了酒,忽然拿起酒壶,眯眼道:“现在该我为你倒酒了。”

    “是的!”

    辜雀双眼凝重无比,缓缓伸出右手,手中,是空荡荡的酒杯。

    王朝一笑,死死看着辜雀的手,然后右手握壶,直朝辜雀胸口推来。

    辜雀右手一震,手肘一出,挡下他的攻势。

    两人对视一眼,目光交汇,似有电光闪过。于是同时一动,四只手忽然化作了残影,发出一声声闷响,快到极致。没有元气,但依旧令人咋舌。

    四周的空气仿佛都被招式吸引了过去,大厅之中似乎有风在吹,一股股寒意生成,连上空的灯笼都不禁摇晃了起来。

    而辜雀依旧坐在椅子上,屁股都没有抬一下。

    两人杀招尽现,你*喉,我*眼,来回交织,衣袖猎猎作响,整个大厅的酒杯也开始晃动了起来。

    而光影闪烁只见,王朝忽然倒退数步,骇然地看向辜雀。

    辜雀右手握杯,左手握壶,直接给自己倒了一杯,大笑道:“谢你的酒。”

    他说完话,一口饮尽。

    而四周之人,已然忍不住大喊而出。

    这一场博弈实在太精彩了,虽然没有元气,没有强大的破坏力,但凭的却都是真本事,精彩程度毫不亚于决斗。

    王朝满脸大汗,直接对着辜雀抱了抱拳,朝左排第三座那人望去。

    那人连忙站了起来,干笑了两声,灰头土脸跑路。

    王朝展现出的实力有目共睹,他自然不必自取其辱,而王朝,也没有精力和心情在于宁丁对拼,只好坐在了第三座的位置。

    而就在此时,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已然走进了大厅。

    她抬眼看向四周,明显一愣,眉头皱起,疑惑道:“没有位置了?”

    此话一出,两侧之人顿时狂笑出声。

    这个问题的确很蠢,但辜雀笑不出来。

    只因冰雁本身就是他最好的妹妹之一,那时候,她也曾叫自己辜雀哥哥。只是这一切随着冰洛的死,像是已然消失在了往事之中。

    他理解她。

    神女宫与世隔绝,天州雪域茫茫无人,她未曾见识江湖,自然不明白其中的规矩。

    “冰雁,选位置。”

    辜雀冷漠刺骨的声音传遍大厅,带着无法形容的寒意,令人毛骨悚然,一个个顿时闭嘴。

    冰雁看了辜雀一眼,冷冷哼了一声,咬牙道:“我不要你管!”

    “你!”

    媚君哪里受得了别人给辜雀摆脸色,顿时便站了起来,却被辜雀轻轻拉住。

    她回头一看,只见辜雀微微摇头,不禁嘟着嘴,又缓缓坐了下去。

    而冰雁,看着一个个座位上的人,还未说话,又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然大步走进。

    此人穿紫色锦袍,戴碧玉发冠,长发高束,星眸剑眉,长得极为英俊,又带着无法形容的傲气。

    腰上配着一只玉笛,穿着白底金丝长靴,气宇轩昂,颇有书生之气。

    全身上下的打扮价值不菲,再加上手指之上的储物戒指,可以看出这个人虽然不是皇族子弟,也算是家室非凡了。

    果然,赢风顿时低吼出声:“黄州公羊世家!公羊明!”

    辜雀眉头一皱,黄州公羊世家也算是名震大陆的超一流家族了,非但武功实力强大,家族商业更是遍及大陆,据说和各国皇室都有牵连。

    黄州刀尊公羊愁,便是这公羊世家之中的高手!

    这样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当然不会没有强大的青年强者!

    而这样的大家族弟子,恐怕都有几分傲气,毕竟家族之中,有堪比帝皇级人物的刀尊公羊愁!

    只见他走进门来,双眼微眯,傲然看着厅内众人,不屑一笑,道:“搞这么多不切实际的花样,也不知道有什么用。”

    说到这里,他又摇了摇头,淡淡道:“看来七大圣山这一次一个都没来,哼!以往不都是至少有五个的吗?这一次怎么全是些杂鱼?”

    赢风和辜雀对视一眼,摇头一笑。

    而冰雁却冷冷道:“眼睛不要朝天说话,神女宫就在面前,你莫非看不到?”

    “神女宫?”

    公羊明倒是真的愣住了,仔仔细细打量了冰雁一眼,不禁皱眉道:“你真是神女宫的?”

    冰雁淡淡道:“如假包换!”

    “哈哈哈哈!”

    公羊明顿时大笑出声,指着冰雁的脸就道:“就你这样子,还代表圣山?七大圣地是当真无人了吗?竟然派了一个寂灭之境的人来!”

    冰雁气得脸色苍白,厉声道:“圣山之事,轮得着你插嘴吗?”

    公羊明脸色顿时一沉,森然道:“那么圣地会武我总管得着吧?你这种杂鱼,不配在这天才堂!”

    他说话的同时,浑身忽然爆发出一股恐怖的气势,右手泛起一道白光,直接朝冰雁劈去。

    冰雁万万想不到这人竟然直接出手,而且一出手,便直接是杀招。

    她身影猛退数步,却终究还是来不及躲避这一招,被直接劈到肩膀上,一口鲜血顿时喷出,脸色苍白如纸。

    公羊明冷冷一哼,傲然道:“连生死境最平凡的一招也接不住,参加什么圣地会武?徒增羞辱罢了!滚回你的天州去吧!神女宫传承数万年,竟没落到了这个地步,这是令人失望。”

    “你卑鄙!”

    冰雁几乎已然站不稳身体,说话的同时,一口鲜血再次喷出。

    她在天州雪域长大,不懂人情世故,不知江湖险恶,哪里会想到偷袭?躲不过去,完全是因为没有防备罢了。

    如当年冰洛一般。

    辜雀缓缓闭上了双眼,那白衣沾血的一幕,又让他想起了冰洛生前的那句话。

    “神女宫待我,如母待女,含辛茹苦,养我成长。奈何世间并无两全之法,不负你,便负她。只叹我冰洛命浅,不能在你面前尽妻子之德,也不能为神女宫尽子女之孝。”

    声声无奈,犹在耳边,泪痕血迹,犹在眼前。

    冰洛,你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我这个做丈夫的,便帮你一一做了!

    否则,若是她日你醒来,问起冰雁妹妹,我又有何脸面开口回答。

    想到这里,他缓缓睁开双眼,眼中已是一片杀意!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大千劫主》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大千劫主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