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极限伏天 守界大战 第二百四十三章 黑暗之地

守界大战 第二百四十三章 黑暗之地

目录:极限伏天| 作者:天茗| 类别:散文诗词

    “地族魔殿宝藏,难道有什么可以克制天族的东西。”

    凌云问道。

    “流星射魔弩”

    三眼魔狼一脸骄傲地说道。

    “呃!”

    凌云愣了一下,这听起来就好像是弓弩之类的杀器。当然了这种杀器,可比一般的魂器,至于宝器更难炼制。

    主要就是其炼制的十分的复杂。

    可不是一般的炼器师可以打造出来的。而且这种杀器,人族可不会帮魔族炼制,所以应该是地族魔殿当年自己炼制出来的。

    “这可是我们魔狼族当年耗尽心血所打造出来,专门克制飞天类魔族的杀器。”

    三眼魔狼紧接着说道,眼中露出骄傲。

    “难道魔狼族懂得炼器之道。”

    凌云眼前一亮,急忙问道。

    “当然了,要不然你以为人族会愿意帮他们魔族炼制这种杀器么?要知道流星射魔弩可是连魔族真身都可以毁灭的东西,十二阶以下,别妄想可以逃生。”

    一件可以射杀十一阶魔兽真身的杀器,这可是非常恐怖的存在,因此人族是绝对不可能帮魔族打造的,再说了,目前东州大陆之上,也没有那一个势力可以造出这样的杀器。

    所以这是当年魔狼族打造的。

    这也是天族明知三眼魔狼活着,对他们会有很大威胁,却不是没有杀他的原因,他们想要从三眼魔狼口中得知那些杀器的存在,将其毁灭掉。

    “难道当年魔狼族之中拥有可以炼制出宝器的炼器神师。”

    凌云激动地问道。

    “不错。可惜他老人家已经不在了。”

    “不知,他有没有记载炼器的典籍留下。”

    凌云急着问道。目前他最缺的就是炼器的典籍,只要有炼器的典籍,那他就可以自己学习炼器。当然了,若是那位可以炼制宝器的魔狼族炼器神师在世,那他可就不需要学习这玩意了,直接让他帮忙炼制出两柄可以承受光暗魔诀的宝器,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可惜,人家已经死了。

    “有,他老人家留下来东西也在魔殿宝藏之中。事不宜迟,我们分头前去取出地族魔殿宝藏,重整魔殿。“

    三眼魔狼站了起来说道。

    “好,有了我们地族杀器,那我们地族也不会再受那些飞天畜生的气。”

    ……

    在场一众魔尊皆是激动了起来。

    原本他们畏惧天族,除了天族的能力以外,最重要的是魔猎与天罗帝国的存在。可是凌云的出现,直接帮他们解决了魔猎与天罗帝国的问题。

    只要再取出地族杀器,那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不过想要取出宝藏来对付天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天族的眼线防不胜防,一旦让天族知晓,他们势必会前去阻拦,摧毁流星射魔弩。”

    盘山岩蛇说道。

    天族盘空,目前几乎已经锁定了整个地族领域,若是他们大摇大摆前去寻找地族魔殿宝藏的话,百分之一百会被发现。

    而且也会受到天族最为疯狂的攻击。

    “这样吧,由我带着大魔神领魔狐族精英前去寻找宝藏,盘山兄坐镇青丘山脉以防天族来袭”

    三眼魔狼沉思了一会之后说道。

    由魔狐族前去寻找地族魔殿宝藏,这可是最好的办法。因为魔狐族天生都会幻术,他们可以运用幻术让飞在天空的天族魔兽无法发现他们。

    而青丘山脉乃是指定也魔猴族,东海龙宫援兵汇合的地方,自然不容有失。因此需要盘山岩蛇留下来坐镇。

    “就这么定了,大魔神你可有意见。”

    盘山岩蛇同样也是认可了凌云。虽然他不知道凌云到底是那一类魔族,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若没有凌云,他也无法看到多年的老友,更没有勇气站在这里准备对抗天族。

    “当然没意见。我可是专业打酱油的。”

    凌云笑了起来说道。

    “哈哈…”

    其它的魔尊也都被逗乐了,原本他们以为凌云这个地族杀神,以后会很难侍候,想不到他竟然也有幽默的时候。

    凌云从魔狐族之中挑选了一百名魔狐高手,修为最弱自然也是化形的魔族。而狐柔当然也跟着凌云一起去。

    现在这青丘山脉住着这么多的地族魔尊,把狐柔这么一个绝世的魔女留在这里,凌云当真不放心。

    虽说以前狐柔曾遭受过那种事,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凌云绝对没有那种想要让头上冒绿光的想法。

    “怎么会一点光线也没有。”

    “三眼前辈,这里昔非就是传说中的黑暗之地。“

    凌云随着三眼魔狼进入一片漆黑了森林,以他们的脚程,走了足足一天,明明已经没有森林遮天,可是却越走越黑。

    狐柔环视了一下四周,好奇地问道。

    “丫头,还不错嘛,竟然知道黑暗之地的存在。”

    三眼魔狼露出赞赏之色。显然这个地方在魔族之中并没有多少人知晓。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极限伏天》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极限伏天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