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极限伏天 守界大战 第1510章 师尊四十多了

守界大战 第1510章 师尊四十多了

目录:极限伏天| 作者:天茗| 类别:散文诗词

    “阿弥陀佛,施主,这条手臂,是你斩下来的么?”

    知善一阵吃惊,随后看着凌云问道。吕家老爷子可是绝世高手之一,连他都仅胜守神灭道半招,那么能斩下守神灭道一条手臂的人,实力当然也在吕家老爷子之上。

    “凌公子,这位是知善叔叔。也是天航寺主持。”

    吕宛柔急忙介绍道。

    “见过知善主持。”

    凌云笑了笑说道。通过魂眼,他可以看得出来,这知善的气魂修为可是已经达到神道二阶中期。这个境界,属于接近最为顶尖的至尊境,也可以算是接近绝世高手行列的。

    关键还是得看真正的实力如何。

    “阿弥陀佛,施主还没有回答贫僧,此手臂是否为你所为砍。”

    知善非常急切地问道。

    “这重要吗?世事真假难辩,眼见未必是真,耳听未必为虚。出手吧!”

    凌云笑了笑答道。看到不一定是真的,听到的也不一定是假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验证。凌云也想见识一下知善的实力到底如何。

    “阿弥陀佛。不必了。”

    知善双手合十,宣了一个佛号,摇头说道。

    “知善主持至此,难道不是为了验证我的实力。”

    凌云笑着问道。

    “贫僧信得过施主。”

    知善的实力犹在风雨云烟之上,可是却不如吕家老爷子。凌云连仅次于吕家老爷子半招的守神灭道,都击败了,而且还斩断了他一条手臂,这实力自然无须置疑。

    与他交手,简直就是自取其辱,何必呢?

    “哦!那知善主持,就请便吧!天宝,将手臂交给吕大小姐,你蹑我来…”

    凌云与知善可没有什么交情可言。至于他来这里,说白了还是为了帮他的忙,因为他也没必要如同吕家的人一样,对他客客气气。

    “是,师尊。”

    李天宝应道,立即将守神灭道的手臂交到吕宛柔手里。他要用这条手臂换回他母亲的遗体,此事交给吕宛柔最为合适,根本不需要他去操心。

    “嘶。他的实力到底如何?老夫此时心中完全没底了。当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风雨云烟看着守神灭道的手臂,惊叹着说道。

    曾经他可是认为凌云的实力与他不相上下,可是人家连守神灭道的手臂都斩了下来,这实力可远非他能比的。

    “这手臂到底是不是神门族老所有,那还不一定呢?而且就算是,那也不一定是他一人所为。要不然刚才他也不会不敢直接承认。”

    吕平胜有一些心有不甘地说道。

    “阿弥陀佛。”

    知善没好多说,转身离开。他此来吕家,就是为了最终确定一下吕家进入天地裂缝人选,现在人选算是定下来了,他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而且现在距离天地裂缝开启的时间也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身为主持,他必须赶回去筹备,还有主持大局。

    “师尊,您为何在这庭院内放一口大钟。”

    李天宝随着凌云进入庭院内,见到凌云放在庭院之中的两仪钟,大感好奇地问道。

    “为你修炼所用。你如今应该已有一百多岁。气魂潜力可达十星,但却仅仅达到大罗境,实在丢人。”

    凌云瞥了李天宝一眼,通过魂眼,他可以判断出李天宝的气魂潜力。这家伙的天赋十分不错。气魂潜力达到十星。这算是天之娇子。

    若不是以前他无心修炼,在百岁之前踏入至尊境绝对不是什么问题。可如今他已经高达一百六十多岁,修为却还在大罗境之中。

    身为凌云的弟子,凌云可是为他感到丢人。

    “啊!我,我这已经很不错了吧?”

    李天宝在心里嘀咕了着说道。但是嘴上却不敢说出来。一百多岁修为达到大罗境,这很丢人么?要知道天下大多数的人,岁数达到一千,都不定能达到大罗境。

    若说他这年龄配这样的修为丢人,那是不是说比他差的,都应该毁灭掉。

    “怎么!觉得我看不起你。”

    “弟子不敢”

    “你猜我多大。”

    “这个嘛,师尊就算没有一千,是不是也该有八百。”

    李天宝沉思了一会,觉得如同凌云这样的强者,最少得拥有一千岁以上。毕竟修为可以堆积,可是实力却需要积累。

    “呵呵。我应该四十多了吧!”

    “啥!师尊,你在跟弟子开玩笑吗?前面是不是再加上一千,不,就算几百也行啊!师尊您也太年轻了。”

    李天宝惊叫了起来。一个岁不过百的人,实力竟然达到这种程度,这是让人难以想象的。要不是凌云一直隐藏他的年轮。

    估计想要让他不存于世上的人,绝对不止天下峰。

    “少废话。这些丹药带在身上。除了僻谷与醒神丹直接服下之外,其它三瓶,每天各服一颗。不过别忘了我没有警告你。这些丹药非同小可。进入钟内修炼,若有丝毫怠慢,那你就死在里面好了。”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极限伏天》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极限伏天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