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三十四章 地狱谷
目录:史上最强国宝| 作者:人类去哪儿啦| 类别:散文诗词
篝火上,怪虫的肉滋滋作响,色泽金黄,散发出迷人的肉香。
另一边,巨大的陶盆里,加入了药草的汤汁翻滚,噗噗蒸煮着巨鹰的鸟蛋。
将平头哥的伤势处理完毕,熊珥就见金毛鸟耷拉着脑袋,一副求饶的样子,差点将他气乐了。
熊珥也懒得再去收拾它,从烤架上取下一块怪虫的烤肉,咬下一口。
嘶——
果然入口即化,满口香溢。
和鹿肉、牛肉等相比,蛇虫的肉更加鲜嫩细腻,别有一番滋味。
熊珥胃口大开,吃的美滋滋,就连金毛鸟凑过来,也高兴的赏了两块。
穿越以来,整日担惊受怕,亲自涉险捕猎,和前世的生活简直是两个极端。
但不可否认,每当吃饭的时候,便是他最幸福的时刻。
在搜集了大量药草、佐料后,烤肉味道平淡的一环,也渐渐弥补。
加之肉质的鲜嫩,因此烤出来的味道,无一不是顶级美味。
三下五去二,五米长的怪虫,烤肉很快就被熊珥消灭了一半。
不过等到锅里鸟蛋煮熟,当敲开蛋壳后,熊珥才蓦然明白,什么叫做一山还有一山高。
单凭壳里传出的香味,熊珥就已神魂颠倒。
拿起木勺,舀出一勺鸟蛋吃下,熊珥的眼珠就像通电的灯泡一样,瞬间发亮。
太……
太好吃了!
香甜濡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一个个词语从脑子里不停的蹦出来,但完全不足以形容鸟蛋入口那一刹的感觉。
那股滋味,仿佛不是涌向脾胃,而是涌向了灵魂!
前世今生,熊珥加起来吃的所有美食,都在这一刻自惭形秽,唯有第一次的黄金蜂蛹堪堪与之争锋。
刹那间,熊珥仿佛终于明白难怪金毛鸟作死也要偷蛋,这实在是——
太他么好吃了!
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熊珥总觉得这些食物越好吃的,蕴含的能量也似乎越强。
鸟蛋的味道,差点让他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熊珥才勉强给平头哥留了一点。
两个小时后,昏睡的平头哥突然爬了起来,晃着脑袋径直来到篝火旁,抓起烤肉就吃,一屁股坐在地上,闷头就吃。
完全没事人一般!
看到平头哥的样子,熊珥忍不住露出一丝艳羡。
这家伙抗毒的体质太强大了,在动物世界,这一体质简直就是不死之身。
因为在森林里,各种动物千奇百怪,纵使熊王、老虎这等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也极可能因为一点小伤感染就嗝屁。
但对于平头哥来说,这完全不是事。
打着饱嗝,熊珥龇了龇牙,开始了一天的修炼。
今日巨鹰的攻击,让他意识到他依旧还十分弱小。
在这残酷的森林法则下,只要不是最强者,就随时可能有性命之忧。
夜晚的森林,静寂而充满着杀机。
好在这食人树的山脚,却反而比较安全。
因为一般靠近这座山的动物,白天基本都被食人树的香气给诱杀了。
连食草动物都不剩,食肉动物就更不会靠过来了。
将五禽戏的五套戏法全部练完,熊珥爬在地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这里的夜空非常的清爽明亮。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罩子,将天地罩住。
那些闪亮的星星,则像是罩子上闪亮的宝石,衬托的夜空愈发孤寂。
可惜熊珥对星象一窍不知,对星座也不了解,只感觉这些星星比前世更多,更亮,更加巨大。
寒风吹动,熊珥靠着火堆渐渐睡去。
第二日一早,熊珥便拖着平头哥,示意它前往捕捉怪虫的地方。
或许是受到昨日的惊吓,金毛鸟今天难得老实,遥遥的跟在两人身后。
下了山腰,在平头哥的带领下,三人北面靠西的方向行去。
一路走走停停,这一带的树林大多以松树为主,熊珥又发现了不少的松脂。
翻过两座山头,三人来到一条斜长的山棱。
远远地,熊珥就望见山棱背后,原本干净晴朗的天空突然变得灰蒙蒙了起来。
谷地间的温泉渐渐增多,温度不断攀升。
等跟着平头哥爬上前方的山岗,熊珥情不自禁的张大了嘴巴。
眼前,是一片巨大的灰雾缭绕的山谷,谷中,植被稀少,地面呈一片褐红,就仿佛被一股大力撕扯过,露出无数龟裂的裂缝,喷出一股股热气。
“咕噜咕噜”
零星散落的水潭,沸腾的热水发出翻滚的声响。
而在山谷深处,灰雾之中,不时轰隆窜起一股股青蓝色火焰,宛如地狱之火。
整个山谷的景色和这片森林格格不入。
身旁,平头哥的身体微屈,接着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就见平头哥电光般的冲进谷口,伸出爪子在一条裂缝里掏了几下。
跟着身体灵敏的跳开,熊珥就看到裂缝里,一条怪虫冲了出来,腾空咬向平头哥,却咬了一空。
平头哥躲开怪虫的撕咬,等到怪虫的身体大部分出了裂缝,再闪电般的扑上,一爪子将身形腾起的怪虫拍了下来。
被拍离地缝的怪虫,显得十分慌乱,一边装腔作势的咬向平头哥,一边朝着裂缝爬去。
但平头哥灵巧的闪躲,却始终将怪虫的退路堵住,爪子时不时的一拍,或偶尔拖动拨弄一下怪虫的尾巴,将怪虫完全戏弄于鼓掌之中。
等到怪虫力气耗尽,速度变缓,才猛然一个箭步,一口咬住怪虫的脖子,将其咬死。
战斗十分短暂,那条怪虫不过两米长,根本就不是平头哥的对手。
熊珥从山岗上下来,朝山谷走去。
尚未靠近,他就闻到一股刺鼻类似臭鸡蛋的硫磺味。
他下意识的捂住鼻子,这座山谷充满了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他的目光很快被一个水潭对面,靠近山坡角落的一堆淡黄色的晶体状物质吸引。
自然硫!
果真是有硫矿。
不,比他预想的还好,竟然是直接可以利用的硫磺矿石。
他已经试验了,将硫磺和松脂混合在一起,燃烧的威力远大于松脂单独的燃烧。
有了这两样东西,他就有更大的机会干掉食人树。
所以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囤积足够多的松脂和硫磺。
咬死了怪虫,平头哥将其尸体往山谷外一抛,接着又冲向了另一个裂缝。
熊珥朝着硫磺矿走去,准备采集硫磺。
蓦然,脚下的石块一动,他迅速朝旁边跳去。
脚刚离地,就见寒光一闪,一条手臂粗的怪虫闪电般咬向他刚才所站的位置。
这山谷里,到处都是这些怪虫。
另一边,巨大的陶盆里,加入了药草的汤汁翻滚,噗噗蒸煮着巨鹰的鸟蛋。
将平头哥的伤势处理完毕,熊珥就见金毛鸟耷拉着脑袋,一副求饶的样子,差点将他气乐了。
熊珥也懒得再去收拾它,从烤架上取下一块怪虫的烤肉,咬下一口。
嘶——
果然入口即化,满口香溢。
和鹿肉、牛肉等相比,蛇虫的肉更加鲜嫩细腻,别有一番滋味。
熊珥胃口大开,吃的美滋滋,就连金毛鸟凑过来,也高兴的赏了两块。
穿越以来,整日担惊受怕,亲自涉险捕猎,和前世的生活简直是两个极端。
但不可否认,每当吃饭的时候,便是他最幸福的时刻。
在搜集了大量药草、佐料后,烤肉味道平淡的一环,也渐渐弥补。
加之肉质的鲜嫩,因此烤出来的味道,无一不是顶级美味。
三下五去二,五米长的怪虫,烤肉很快就被熊珥消灭了一半。
不过等到锅里鸟蛋煮熟,当敲开蛋壳后,熊珥才蓦然明白,什么叫做一山还有一山高。
单凭壳里传出的香味,熊珥就已神魂颠倒。
拿起木勺,舀出一勺鸟蛋吃下,熊珥的眼珠就像通电的灯泡一样,瞬间发亮。
太……
太好吃了!
香甜濡糯,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一个个词语从脑子里不停的蹦出来,但完全不足以形容鸟蛋入口那一刹的感觉。
那股滋味,仿佛不是涌向脾胃,而是涌向了灵魂!
前世今生,熊珥加起来吃的所有美食,都在这一刻自惭形秽,唯有第一次的黄金蜂蛹堪堪与之争锋。
刹那间,熊珥仿佛终于明白难怪金毛鸟作死也要偷蛋,这实在是——
太他么好吃了!
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熊珥总觉得这些食物越好吃的,蕴含的能量也似乎越强。
鸟蛋的味道,差点让他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熊珥才勉强给平头哥留了一点。
两个小时后,昏睡的平头哥突然爬了起来,晃着脑袋径直来到篝火旁,抓起烤肉就吃,一屁股坐在地上,闷头就吃。
完全没事人一般!
看到平头哥的样子,熊珥忍不住露出一丝艳羡。
这家伙抗毒的体质太强大了,在动物世界,这一体质简直就是不死之身。
因为在森林里,各种动物千奇百怪,纵使熊王、老虎这等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也极可能因为一点小伤感染就嗝屁。
但对于平头哥来说,这完全不是事。
打着饱嗝,熊珥龇了龇牙,开始了一天的修炼。
今日巨鹰的攻击,让他意识到他依旧还十分弱小。
在这残酷的森林法则下,只要不是最强者,就随时可能有性命之忧。
夜晚的森林,静寂而充满着杀机。
好在这食人树的山脚,却反而比较安全。
因为一般靠近这座山的动物,白天基本都被食人树的香气给诱杀了。
连食草动物都不剩,食肉动物就更不会靠过来了。
将五禽戏的五套戏法全部练完,熊珥爬在地上,仰望着璀璨的星空。
这里的夜空非常的清爽明亮。
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罩子,将天地罩住。
那些闪亮的星星,则像是罩子上闪亮的宝石,衬托的夜空愈发孤寂。
可惜熊珥对星象一窍不知,对星座也不了解,只感觉这些星星比前世更多,更亮,更加巨大。
寒风吹动,熊珥靠着火堆渐渐睡去。
第二日一早,熊珥便拖着平头哥,示意它前往捕捉怪虫的地方。
或许是受到昨日的惊吓,金毛鸟今天难得老实,遥遥的跟在两人身后。
下了山腰,在平头哥的带领下,三人北面靠西的方向行去。
一路走走停停,这一带的树林大多以松树为主,熊珥又发现了不少的松脂。
翻过两座山头,三人来到一条斜长的山棱。
远远地,熊珥就望见山棱背后,原本干净晴朗的天空突然变得灰蒙蒙了起来。
谷地间的温泉渐渐增多,温度不断攀升。
等跟着平头哥爬上前方的山岗,熊珥情不自禁的张大了嘴巴。
眼前,是一片巨大的灰雾缭绕的山谷,谷中,植被稀少,地面呈一片褐红,就仿佛被一股大力撕扯过,露出无数龟裂的裂缝,喷出一股股热气。
“咕噜咕噜”
零星散落的水潭,沸腾的热水发出翻滚的声响。
而在山谷深处,灰雾之中,不时轰隆窜起一股股青蓝色火焰,宛如地狱之火。
整个山谷的景色和这片森林格格不入。
身旁,平头哥的身体微屈,接着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就见平头哥电光般的冲进谷口,伸出爪子在一条裂缝里掏了几下。
跟着身体灵敏的跳开,熊珥就看到裂缝里,一条怪虫冲了出来,腾空咬向平头哥,却咬了一空。
平头哥躲开怪虫的撕咬,等到怪虫的身体大部分出了裂缝,再闪电般的扑上,一爪子将身形腾起的怪虫拍了下来。
被拍离地缝的怪虫,显得十分慌乱,一边装腔作势的咬向平头哥,一边朝着裂缝爬去。
但平头哥灵巧的闪躲,却始终将怪虫的退路堵住,爪子时不时的一拍,或偶尔拖动拨弄一下怪虫的尾巴,将怪虫完全戏弄于鼓掌之中。
等到怪虫力气耗尽,速度变缓,才猛然一个箭步,一口咬住怪虫的脖子,将其咬死。
战斗十分短暂,那条怪虫不过两米长,根本就不是平头哥的对手。
熊珥从山岗上下来,朝山谷走去。
尚未靠近,他就闻到一股刺鼻类似臭鸡蛋的硫磺味。
他下意识的捂住鼻子,这座山谷充满了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他的目光很快被一个水潭对面,靠近山坡角落的一堆淡黄色的晶体状物质吸引。
自然硫!
果真是有硫矿。
不,比他预想的还好,竟然是直接可以利用的硫磺矿石。
他已经试验了,将硫磺和松脂混合在一起,燃烧的威力远大于松脂单独的燃烧。
有了这两样东西,他就有更大的机会干掉食人树。
所以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囤积足够多的松脂和硫磺。
咬死了怪虫,平头哥将其尸体往山谷外一抛,接着又冲向了另一个裂缝。
熊珥朝着硫磺矿走去,准备采集硫磺。
蓦然,脚下的石块一动,他迅速朝旁边跳去。
脚刚离地,就见寒光一闪,一条手臂粗的怪虫闪电般咬向他刚才所站的位置。
这山谷里,到处都是这些怪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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