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章 一场春雨
目录:霸世天尊| 作者:悟空妈妈桑| 类别:散文诗词
苏杭、北燕。
陈小志起初真以为自己回到了地球古代时的宋朝,但等他来到了古色古风的镇子上,下榻一个小酒馆,打听了一些事情后。才确定,是自己想多了。这个国家的人文风情十分类似自己所了解的那个朝代,却并非什么南宋或北宋,也从未出现过五代十国、隋唐等时期,好像自从百姓有意识起,几百数千年,便一直只有一个宋国。但这里的一切又和前世的古代无比相似,他特意打听了一些宋朝时的名人重臣,却都从未有人听说过。
自此,陈小志也确定了,这只是一个与宋朝十分近似,却并非他记忆中的那个地方。
而是一个全新的宋国。
这里的货币流通,用的是元宝,也就是银锭或金锭,也有钱庄票号。好在陈小志随身携带了不少辰角大陆的金叶子,倒是不愁花销。只不过,一天的观察,他发现现世,或是说是人间与辰角大陆的差别太大了。
这里的普通人就是普通人,没有所谓的武道或是其他力量,一些江湖过客,也仅仅只是拳脚功夫厉害罢了。粗看之下,这里似乎连北燕都不如,但是,人间的灵气却浑厚到让人发指,如果将辰角大陆的修士放到这里修炼,怕是突破境界的时间会被大大缩短。但让他心思沉重的是,这个天地太为厚重了!可能是因为灵气浓郁或是其他关系,这里土地的质地十分紧实,就连草木都十分坚硬。让他有一种从月球来到地球的错觉,重力磁场完全发生了巨变。
打个比方,因为月球重力的关系,当他在月球时,他可以横跃数十米,但到了地球,重力加倍,他可能连三米都跳不到。但对于人间的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异常,他们从出生起就在这个天地间,早就已经习惯了,但陈小志却有一种压迫感。
他夜晚时,趁着无人之际试验了一下,以他现在体内微薄的灵力,竟然只能御空而行二三十公里远,体内灵力消耗快了近十倍。而在辰角大陆时,他则根本没有这种限制。他现在的手段十分有限,除了系统尚在,一身佛性全失,没了大蟒神的法相,肉身之力在这人间,几乎也就比普通人强个几倍罢了。虽然修炼了八荒心火,但也只能驱使一点点火力,再无其他招法。可能唯一还派得上用场的,便是吸星大法了。
吸星大法已经被金陵君与补天老祖推演到了第七层,这已经是极致了,但依然没能将此道法补全。
本来,金陵君是打算让他带上一些极品灵器的,但以他的境界都无法使用,最终只能带了三件很普通的灵器,也是最适宜他驾驭的。一个龟甲,以灵力催动后,能够护身,是一件防御性的灵器。还有他脚上穿的这一双飞鱼靴,可以喷薄出水雾,让他自身变得轻盈无比,是用来逃跑的。最后一件,是经过金陵君自身修炼出的异火淬炼过的石物,起初只有巴掌大,类似一个宝印,施展开后,能够迎风变大,砸向敌人。
除此之下,唯一还有杀伤性的,就是他通过吸收石衣一身灵力所化的十几颗蓝色球粒儿了。
这便是陈小志现今全部的家当。
而在意识到了自己在人间举步维艰后,他决定先低调一番,先快点将修为提升到筑基期,起码能够放出一些火气应敌,有基础的自保之力,毕竟这个世界太可怕了。
还有,他要想办法与人间的一些修道势力连上线,这里不比辰角大陆,想要单枪匹马的冒出头,几乎不可能。
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第二天午后,陈小志结算了店钱,在小二的迎送声中,向小镇最繁华的地方闲游而去。
苏杭镇,并不大,可能只有云州府城十分之一的面积,却也不小,很像是前世的一些江南小镇。整个宋国的人文极为昌盛,据传如今的皇帝十分重用文官,所以即便是在民间,不识字的也没几个,每年想要靠科举翻身的秀才更是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从街边的小店及摊货就不难看出,大部分都是书籍字画,还有一些杜撰的人物小说,神鬼野尸,文化色彩极为丰富。实际上,陈小志心中已经笃定了一些事情,这里是大宋,虽没经历过朝代的变更。
但昨日与一商家闲聊,这人早年间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依他说,他曾经去过大唐,还有大秦,这些都是与大宋一样的国度,也是各有盛景,十分繁华。
“快看是苏公的亲笔题词!”
“好诗,果然是好诗!”
“妙极了!”
陈小志路过一家书店,店铺外摆着几个木桌,上面堆满了各种书籍画卷,却唯独将两副诗词,高高的悬挂了起来,此时,有几个书生正站在门前,读着上面的字句,交口称赞,心神向往。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留笔,苏青公。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留笔,陆公。
陈小志凑个热闹,上前看了一眼,他瞳孔微微一缩。
这两首诗他再熟悉不过,一个是苏轼,一个是陆游,都是宋代大家。但此时,却一个成了苏青公,一个成了陆公。这里不是宋朝,陈小志轻声一叹,他所熟知的历史这里都不曾有,包括一些地域的名字等等,都不对,只是有一些相同罢了。
这里只是一个与古代近似的人间,包括这些诗人。
这里的文人墨客对于诗词书法的大家都尤为尊敬和仰慕,有句话说的好,只要你有学识,在宋国不愁没有用武之地,就算不搏名利不当官,仅是当个教书先生,都足以吃饱喝足衣食无忧,而且地位还很高。
驻足片刻,陈小志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天空突然阴暗起来,几声闷雷溜过,一场淅沥沥的小雨自天壁倾斜而下。
雨倒是不大,却弥漫出了一片水汽,将这镇子笼罩其中,从远处看,如梦如烟,十分漂亮。
“姐姐,你快看,下雨了啊!”
“我最喜欢下雨天了。”
“小声点,不过是一场春雨罢了,瞧把你高兴的,莫要吓到旁人。”
陈小志站在街上,眼瞅着周围的路人都急急忙忙的跑回了家,也有的窜到了附近建筑的屋檐下避雨,却唯独几十米外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阵银铃般的惬意笑声。隔得很远,陈小志只瞧见两道倩影,一青一白,白的气息温婉端庄,青衣那位,则活蹦乱跳,十分开心。
两人手上并没有伞,尽情的让大雨浇湿。
陈小志也被逗得微微一笑,没想到在宋国这么一个礼仪严禁的地方,还有如此妙人,不顾言行举止,行为洒脱。
整条街上,只有三个人默默的站在雨幕中,心神享受。
陈小志,以及慢慢走来的这对姐妹花。
离得近了,陈小志才看清一些,白衣女子果然美貌过人,颇有大家小姐的风范,而那叽叽喳喳的青衣少女则十分跳脱,别显可爱。不过,他注意到,这两个人走路的姿势十分诡异,上身与下身摇摆的幅度十分大,不仔细看倒是没什么,但多注意几眼,就会发现,她们的行走姿势更类似于一种以臀部为力量点的爬行滑动。
“臭男人,看什么看?”
陈小志多看了几眼,两位女子却已经来到了面前,那青衣少女早就注意到陈小志的目光盯着她和姐姐的腰身,脸色不爽的直接开口轻叱道。
“小青不要无礼!”
白衣女子立马娇嗔的拉了一下自己的妹妹。
“哼!”
陈小志立马回过神,对两人抱拳致意:“是我失礼了,还请二位仙子勿怪。”
“色鬼!”
青衣少女冷哼一声,不做停留,拉着姐姐便错身而过。
那白衣女子则微微点头示意,神色温和。
陈小志晃了晃脑袋,哑然一笑,竟然被当成了好色之徒,真是新鲜。
想罢,就要抬脚迈步,但忽然他身体一僵。
刚刚那个白衣女子管青衣少女叫什么?
好像是小青?
…
陈小志起初真以为自己回到了地球古代时的宋朝,但等他来到了古色古风的镇子上,下榻一个小酒馆,打听了一些事情后。才确定,是自己想多了。这个国家的人文风情十分类似自己所了解的那个朝代,却并非什么南宋或北宋,也从未出现过五代十国、隋唐等时期,好像自从百姓有意识起,几百数千年,便一直只有一个宋国。但这里的一切又和前世的古代无比相似,他特意打听了一些宋朝时的名人重臣,却都从未有人听说过。
自此,陈小志也确定了,这只是一个与宋朝十分近似,却并非他记忆中的那个地方。
而是一个全新的宋国。
这里的货币流通,用的是元宝,也就是银锭或金锭,也有钱庄票号。好在陈小志随身携带了不少辰角大陆的金叶子,倒是不愁花销。只不过,一天的观察,他发现现世,或是说是人间与辰角大陆的差别太大了。
这里的普通人就是普通人,没有所谓的武道或是其他力量,一些江湖过客,也仅仅只是拳脚功夫厉害罢了。粗看之下,这里似乎连北燕都不如,但是,人间的灵气却浑厚到让人发指,如果将辰角大陆的修士放到这里修炼,怕是突破境界的时间会被大大缩短。但让他心思沉重的是,这个天地太为厚重了!可能是因为灵气浓郁或是其他关系,这里土地的质地十分紧实,就连草木都十分坚硬。让他有一种从月球来到地球的错觉,重力磁场完全发生了巨变。
打个比方,因为月球重力的关系,当他在月球时,他可以横跃数十米,但到了地球,重力加倍,他可能连三米都跳不到。但对于人间的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异常,他们从出生起就在这个天地间,早就已经习惯了,但陈小志却有一种压迫感。
他夜晚时,趁着无人之际试验了一下,以他现在体内微薄的灵力,竟然只能御空而行二三十公里远,体内灵力消耗快了近十倍。而在辰角大陆时,他则根本没有这种限制。他现在的手段十分有限,除了系统尚在,一身佛性全失,没了大蟒神的法相,肉身之力在这人间,几乎也就比普通人强个几倍罢了。虽然修炼了八荒心火,但也只能驱使一点点火力,再无其他招法。可能唯一还派得上用场的,便是吸星大法了。
吸星大法已经被金陵君与补天老祖推演到了第七层,这已经是极致了,但依然没能将此道法补全。
本来,金陵君是打算让他带上一些极品灵器的,但以他的境界都无法使用,最终只能带了三件很普通的灵器,也是最适宜他驾驭的。一个龟甲,以灵力催动后,能够护身,是一件防御性的灵器。还有他脚上穿的这一双飞鱼靴,可以喷薄出水雾,让他自身变得轻盈无比,是用来逃跑的。最后一件,是经过金陵君自身修炼出的异火淬炼过的石物,起初只有巴掌大,类似一个宝印,施展开后,能够迎风变大,砸向敌人。
除此之下,唯一还有杀伤性的,就是他通过吸收石衣一身灵力所化的十几颗蓝色球粒儿了。
这便是陈小志现今全部的家当。
而在意识到了自己在人间举步维艰后,他决定先低调一番,先快点将修为提升到筑基期,起码能够放出一些火气应敌,有基础的自保之力,毕竟这个世界太可怕了。
还有,他要想办法与人间的一些修道势力连上线,这里不比辰角大陆,想要单枪匹马的冒出头,几乎不可能。
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第二天午后,陈小志结算了店钱,在小二的迎送声中,向小镇最繁华的地方闲游而去。
苏杭镇,并不大,可能只有云州府城十分之一的面积,却也不小,很像是前世的一些江南小镇。整个宋国的人文极为昌盛,据传如今的皇帝十分重用文官,所以即便是在民间,不识字的也没几个,每年想要靠科举翻身的秀才更是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从街边的小店及摊货就不难看出,大部分都是书籍字画,还有一些杜撰的人物小说,神鬼野尸,文化色彩极为丰富。实际上,陈小志心中已经笃定了一些事情,这里是大宋,虽没经历过朝代的变更。
但昨日与一商家闲聊,这人早年间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依他说,他曾经去过大唐,还有大秦,这些都是与大宋一样的国度,也是各有盛景,十分繁华。
“快看是苏公的亲笔题词!”
“好诗,果然是好诗!”
“妙极了!”
陈小志路过一家书店,店铺外摆着几个木桌,上面堆满了各种书籍画卷,却唯独将两副诗词,高高的悬挂了起来,此时,有几个书生正站在门前,读着上面的字句,交口称赞,心神向往。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留笔,苏青公。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留笔,陆公。
陈小志凑个热闹,上前看了一眼,他瞳孔微微一缩。
这两首诗他再熟悉不过,一个是苏轼,一个是陆游,都是宋代大家。但此时,却一个成了苏青公,一个成了陆公。这里不是宋朝,陈小志轻声一叹,他所熟知的历史这里都不曾有,包括一些地域的名字等等,都不对,只是有一些相同罢了。
这里只是一个与古代近似的人间,包括这些诗人。
这里的文人墨客对于诗词书法的大家都尤为尊敬和仰慕,有句话说的好,只要你有学识,在宋国不愁没有用武之地,就算不搏名利不当官,仅是当个教书先生,都足以吃饱喝足衣食无忧,而且地位还很高。
驻足片刻,陈小志便离开了。
不一会儿,天空突然阴暗起来,几声闷雷溜过,一场淅沥沥的小雨自天壁倾斜而下。
雨倒是不大,却弥漫出了一片水汽,将这镇子笼罩其中,从远处看,如梦如烟,十分漂亮。
“姐姐,你快看,下雨了啊!”
“我最喜欢下雨天了。”
“小声点,不过是一场春雨罢了,瞧把你高兴的,莫要吓到旁人。”
陈小志站在街上,眼瞅着周围的路人都急急忙忙的跑回了家,也有的窜到了附近建筑的屋檐下避雨,却唯独几十米外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阵银铃般的惬意笑声。隔得很远,陈小志只瞧见两道倩影,一青一白,白的气息温婉端庄,青衣那位,则活蹦乱跳,十分开心。
两人手上并没有伞,尽情的让大雨浇湿。
陈小志也被逗得微微一笑,没想到在宋国这么一个礼仪严禁的地方,还有如此妙人,不顾言行举止,行为洒脱。
整条街上,只有三个人默默的站在雨幕中,心神享受。
陈小志,以及慢慢走来的这对姐妹花。
离得近了,陈小志才看清一些,白衣女子果然美貌过人,颇有大家小姐的风范,而那叽叽喳喳的青衣少女则十分跳脱,别显可爱。不过,他注意到,这两个人走路的姿势十分诡异,上身与下身摇摆的幅度十分大,不仔细看倒是没什么,但多注意几眼,就会发现,她们的行走姿势更类似于一种以臀部为力量点的爬行滑动。
“臭男人,看什么看?”
陈小志多看了几眼,两位女子却已经来到了面前,那青衣少女早就注意到陈小志的目光盯着她和姐姐的腰身,脸色不爽的直接开口轻叱道。
“小青不要无礼!”
白衣女子立马娇嗔的拉了一下自己的妹妹。
“哼!”
陈小志立马回过神,对两人抱拳致意:“是我失礼了,还请二位仙子勿怪。”
“色鬼!”
青衣少女冷哼一声,不做停留,拉着姐姐便错身而过。
那白衣女子则微微点头示意,神色温和。
陈小志晃了晃脑袋,哑然一笑,竟然被当成了好色之徒,真是新鲜。
想罢,就要抬脚迈步,但忽然他身体一僵。
刚刚那个白衣女子管青衣少女叫什么?
好像是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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