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邪骨仙风 正文卷 第九十一章 吃了一个大道境

正文卷 第九十一章 吃了一个大道境

目录:邪骨仙风| 作者:鲁繁华| 类别:武侠仙侠

    “父亲,这剑华宗太不识抬举了,胆敢拒绝我们万宝门,如果不给他们一个铭记终身的教训,会让万宝门威信大失。”骑着银角马下山的林轩,撺掇旁边的父亲道。

    林逸之背负双手,遥望剑华宗,不紧不慢的道:“如果你是门主,你准备怎么做。”

    林轩道:“我要是万宝门之主,就会即刻召集高手,乘对方无备,强行攻破对方护山大阵,一举拿下剑华宗。”

    “啪!”

    林逸之甩手狠狠扇了儿子一巴掌,道:“以势压人,就算灭了剑华宗,我们名声也臭了。枯木说的没有错,求亲不成不可能成为动武的理由。再想。”

    林轩摸着红肿的脸颊,不敢反驳,继续道:“找一批男修借用剑华宗身份,对万宝门女修行不轨之事,我们占据道义,一举灭之。”

    “啪!”

    林逸之再次扇了他一耳光,不过力道要比上次弱了几分,叱道:“栽赃嫁祸仍是不入流之计,迟早会大白于天下。你用本门女修做引,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继续想。”

    林轩脸颊左右两侧各留下一道五指印,虽然对老爹的教育方式极不认同,委屈却不敢躲,道:“暗中挑唆和剑华宗有隙的仇家、宗派,让他们狗咬狗。”

    林逸之点头道:“虽然还是稚嫩,但勉强合格。记住,上兵伐谋,不陷其中。”

    父子两人边走边筹谋计策,一个用意的教,一个用心的听,不知不觉已经走完了一千八百道石阶。

    “咦,这头白马儿不错,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随着声落,前面跳出一头举着双刀的紫色大螳螂,刀锋雪亮,四肢魁健,脖子上缠着一条红围巾,腰间裹着条大红肚兜,人模人样地站在二人跟前。

    林逸之林轩父子满脸地吃惊和不可思议,螳螂他们没少见,会说话的螳螂还是头一回碰到。在这妖蛮横行异种乱走的大陆,出现什么样的蛮兽都不足为奇,但这头紫色螳螂穿着人类的衣服,说着人类的语言,不由他们不震惊。

    “啧啧啧,这身毛纯得没有一根杂色,这身灵肉嫩得,啧啧啧……想不到小爷居然能在穷乡僻壤碰到这等瑞兽,真是天意啊,哈哈哈,海上啃了三年烤鱼,吃得老子都要吐了,今天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螳螂对银角马品头论足一番,开口打劫道:“行啦,将马儿给小爷留下,你们俩快滚吧!”

    林逸之脸色非常难看,这头螳螂也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张口就想索要要万宝门的瑞兽,听他的意思却是要拿来打牙祭,太目中无人了,浑然没把他这个大道境的高手放在眼里,还没等他发飙,接下来的一幕看得他牙呲欲裂,肝胆皆碎,只见螳螂大刀一挥,噗嗤一声,将银角马的马头斩落下来。

    堂堂万宝门门主,大道境的高手,好悬没吐出一口本命精血,银角马的珍贵之处就在那根独角,而且必须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割下银角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银角马一死,灵性顿失,和一根木头没什么差别。万宝门集三十年之工,才得此一匹,谁知却被一头螳螂给毁了。

    “哪里来的杂碎畜生,本尊毙了你。”林逸之暴怒而起,大手抓向螳螂,誓要将他碎尸万段。

    螳螂单足闪电般抬起,将林逸之弹出六七丈,骂道:“别以为什么东西都能入得了小爷的法眼,要你白马是给你面子,别给脸不要脸。”

    这一腿弹得又快又急,迅猛无比,且又力大无穷,将林逸之踢翻十几个筋斗。

    螳螂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对着白马非常夸张不断的直流口水,大喊道:“马德,杜小子你别磨磨唧唧的,快点快点,唐爷要吃马肉。”

    在林逸之身后再远一些的山道上,一对少年男女正朝着这边走来,男的邪魅,女的惊艳,就是身上的衣衫陈旧得有些寒碜,而且还带着常年生活在海上的气息。

    见到瑶姬款步走近,林轩眼睛僵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脸蛋,浑然忘记他老子尚在数丈之外吐着本命精血。

    “看什么看,抠掉你狗眼。”螳螂抬腿,林轩跟着飞了出去,远远落在林逸之旁边,父子两人并排瘫着。

    “对对对不起,吱吱就是喜喜喜欢胡闹,白马多少钱,我赔赔赔给你们。”经过万宝门林家父子时,瑶姬红着脸,对他们深深弯腰道。

    林轩怒道:“赔什么赔,你赔的起么。”扶着父亲站起来。

    小妞结巴道:“赔赔赔的起,你开开开价。”身为中州人皇最宠爱的小公主,瑶姬的确没说大话。

    林轩道:“你把那头螳螂赔给我们,此事就算了。”

    瑶姬道:“不不不行的,吱吱不能给你们。”

    公主是最清楚螳螂德行的人,她虽未目睹经过,但也知道是谁的错,所以才会和对方心平气和的讲话,想要赔偿人家白马。

    螳螂却没这般好脾气,居然想用一匹马换我堂堂国兽?你家祖坟受得起那福祚么。

    “吱!”

    螳螂喷出一圈符文,将刚站起来的万宝门老少两位门主慑得一个踉跄,差点又栽倒在地,这是他未发全力的结果,斥道:“赶紧滚,难道还想分一块马肉不成。”

    杜牧坐在地上,运行唯火独尊功,生火,烤肉,撒料,顷刻间,肉香扑鼻,飘溢十里。

    “天打雷劈的……你们吃了,真的吃了,你可知吃得是什么,那是大道境强者。”林轩嘴唇直哆嗦,椎心泣血,愤声咆哮。

    这银角马本来是为他晋升大道境准备的,后来被带上剑华宗,他捶胸顿足很长一段时间,现在见这一人一兽捧着马腿大快朵颐,林轩悲愤的无以复加。

    螳螂用力撕扯着马腿,不屑地道:“乡巴佬,不就是一头银角马吗,有什么了不起。成功了才是大道境,不成功就是头味道不错的马儿而已。唔……好吃,美味。”撕下两块马肉,丢在两人面前,“小爷也不能白吃你的,喏,坐下一起尝尝吧。”。

    林轩脸色青一阵白一直,悲愤欲绝。

    林逸之毕竟是万宝门之主,无论养气还是眼界,都比儿子强多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就是愚蠢,事已至此,纠缠无益,道:“敢问二位仙乡何处,容我万宝门他日登门谢罪。”这番话姿态放得极低,不管有错没错,先承认是自己不对,做小伏低之下又透着硬气。

    杜牧道:“你不用试探了,我就是剑华宗弟子。至于他们两个的身份,说出来怕吓死你,不说也罢。”扯着螳螂红围巾擦了擦油腻的双手,站起来道:“走了。”施施然朝山顶行去。

    林轩陷入短暂的呆滞,什么时候剑华宗弟子也能在自己面前嚣张了,刚要出手教训对方,却被林逸之用眼一瞪,乖乖地老实下来。

    直到三人登上剑华宗最后一级台阶,林逸之才携子离开。

    三年的海上生涯,将少年磨砺得渐趋成熟,途中的酸甜苦辣和艰险磨难不说也罢,朝着落日方向没日没夜奔波,双脚终于踏上坚实而硬固的土地,而且刚好是在剑华宗势力治下。

    望着眼前熟悉的山门,杜牧恍如隔世,有种浪子回家的感觉。脑子里浮现出昔日的点点滴滴,劈柴挑水,调皮捣蛋,后山苦修,一幕幕不停闪现,少年嘴角不由浮现一缕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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