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守株待兔
目录:将门凤华| 作者:饭团桃子控| 类别:都市言情
姜砚之越说,越觉得心中不平衡,看闵惟秀的眼神,简直像是草原上发出幽光的恶狼遇到了羊。
他自己个没有走上人生巅峰便罢了,竟然每日还要看着一头牛秀恩爱,简直是夭寿啊!
他想着,恶狠狠的瞪了守门的路丙一眼,日后他同惟秀成亲了,一定要闪瞎路丙的双眼,赔他的牛眼泪!
从那么多头牛中,选出一条爱哭的,容易么?容易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没有随身带着,安喜去取了。不过陆娘子,有一句话,我想弄清楚,你之前不是说,青哥儿被你亲手埋了么?为什么你又要姜砚之帮你去寻他的遗骸?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陆筠瑶一愣,神色黯淡下来,“我之前说谎了,我阿爹虽然在战场上救过闵大郎,但是打仗的时候,谁还没有替旁人挡过刀,算不得什么大恩大德,更何况,武国公府早在我大婚的时候,就重重的添了妆。”
“我并非是挟恩图报之人,之前也并未打算要将三大王同诸位拖下水来,我若是说青哥儿还没有找到,闵大郎仁厚,一定不会坐视不理。是以,我一开始才说青哥儿已经被我亲手埋葬了。”
“这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最后的希翼了。人死不能复生,我做梦都想要寻到他,让他入土为安。我带着这份心情,这些年来,经常去那乱葬岗,见到有死去的孩子,就将他敛了,到郊外寻了一处有山有水的好地方,作为他们的安乐乡。”
“我就是想着,我这样待旁人的孩子,指不定,上天怜悯,就有人这样待我的孩子。旁人问起,我就说寻到了我儿子,将他给葬了。”
“我知道这事情十分的凶险,京中关系复杂,那贵人到底是什么人,我查了这么久,也没有什么头绪,万一……就让诸位为难了。可是林科一直追杀我,我死便罢了,红哥儿年纪还小,他一开口,我便没有忍住,全都说出来了。”
“闵五娘子,我……”
闵惟秀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临安长公主见陆筠瑶又是忐忑又是羞愧,瞪了闵惟秀一眼,“她年纪小,又像了她阿爹的死性子,说话都不过脑子的,陆娘子莫要放在心上。瞧你模样,怕是多日没有睡个安稳觉了,你挺得住,孩子可受不了。”
“不若让那大夫一一看过了,沐浴更衣,喝了药好好的睡上一觉。若说别的,我不敢吹,但是若论查案子,这满开封府,都没有比我这女婿更厉害的人了。”
姜砚之一听,连身上的汗毛都忍不住得意起来。
不亏是惟秀她娘,当真是慧眼识猪啊!不对,是慧眼识珠。
陆筠瑶行了大礼,抱着红哥儿自然下去不提。
闵惟秀见她走远了,这才说道,“毫无头绪,从何查起呢?”
姜砚之嘿嘿一笑,“惟秀,当然是守株待兔了,这天寒地冻的,没得让惟秀累了胳膊腿儿。”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你还能够更加狗腿子一点么?
“怎么守株待兔……”
一个时辰之后,在那开封府城外,出现了一辆不起眼的青花马车,那马车前头,坐着的不是车夫,反倒是一个戴着面纱的美貌妇人,虽然穿得有些灰头土脸的,但是再厚的衣衫,都掩盖不住她那细腰。
光看腰,就知道是个美人儿。
在马车里,时不时传来一阵咳嗽声,“阿娘!”
闵惟秀呸呸了两口,吐了吐口中的灰,实在是憋不住笑:“嘿,你得再叫得奶声奶气一点,人家是才两三岁的小奶娃娃,哪里有你这么粗的嗓子。”
马车里的人咳了咳,声音又尖细了一些,“他娘的,那个林科是眼睛瞎了我,我们这么大一个马车,他咋还不来追杀!”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明明他想出来的主意,是让那陆筠瑶驾着马车出城,然后他同惟秀躲在马车里,等着林科带人来自投罗网。
可是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惟秀扮成了陆娘子,而他要装红哥儿。
“惟秀惟秀,我这可是代我未来的孩儿,唤的你阿娘。孩儿他娘,嘿嘿!”
闵惟秀俏脸一红,简直是臭不要脸啊!谁是你孩儿她娘?
坐在马车中潜伏着的路丙,面无表情的缩在一个角落,看着三大王荡漾的小表情,心中的小人头拼命的往马车上撞。
这两人说情话,实在是太老土了,老土得他恨不得立马去市集里买上一堆《情话大全》来。
“来了”,闵惟秀低吼一声,只见几个黑色蒙面人提着剑刺了过来。
“筠瑶,你若是把你拿走的东西还回来,我看在红哥儿的份上,饶你不死!”
闵惟秀抬眉一看,说话的那个人,少了一只耳朵,应该就是那林科无疑。
虽然蒙着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那立体的五官,这是一个生有一个好看鼻子的男人。
闵惟秀二话不说,对着那鼻子便是一拳打过去。
对面的林科瞧着粉拳袭来,闪避不及,心中想着陆筠瑶一个小娘子,能有几分力气,她这会儿菜刀不在手,根本就是花拳绣腿没有杀伤力。
可他还没有想完,就感觉像是一个大铁球直接砸到了他的鼻子上,瞬间鼻血奔涌而出……
“糟了,中计了”,林科说着,转身想跑,他同陆筠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之前这人坐在马车上不显,如今凑近一瞧,根本就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而且就这股子牛劲,当年那菜刀若是由此人手中飞出,那掉的就不仅仅是耳朵了!
但是他发现得已经太迟了,他只感觉后背一重,一个脚丫子,直接将他踩进了泥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其实我一早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杀人的人,都喜欢穿着夜行衣蒙面呢?这青天白日的,你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坏人?”
“还有你”,她说着,又用力一些的踩了踩林科,“其实蒙住口鼻,只留出眼睛,根本就没有什么卵用啊!人家一瞅你的身段,再一瞅那小眼神儿,尤其是你,没有耳朵……简直是掩耳盗铃啊!”
啥?换了衣服,蒙了面,别人就认不出你来了,那不是搞笑么?
林科吃了一嘴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过路的,才刚说了一句话,你就打了过来,你为啥打我?这都是误会啊,这都是误会啊!”
马车上的姜砚之连滚带爬的跳了下来,鄙视的看了林科一眼,“这还用问么?谁让你的鼻子长得那么好看?我家娘子,见到比她好看的眼睛就挖掉,见到比她好看的鼻子就打断,见到比她细的腰,直接折了。就问你怕不怕?”
他自己个没有走上人生巅峰便罢了,竟然每日还要看着一头牛秀恩爱,简直是夭寿啊!
他想着,恶狠狠的瞪了守门的路丙一眼,日后他同惟秀成亲了,一定要闪瞎路丙的双眼,赔他的牛眼泪!
从那么多头牛中,选出一条爱哭的,容易么?容易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没有随身带着,安喜去取了。不过陆娘子,有一句话,我想弄清楚,你之前不是说,青哥儿被你亲手埋了么?为什么你又要姜砚之帮你去寻他的遗骸?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陆筠瑶一愣,神色黯淡下来,“我之前说谎了,我阿爹虽然在战场上救过闵大郎,但是打仗的时候,谁还没有替旁人挡过刀,算不得什么大恩大德,更何况,武国公府早在我大婚的时候,就重重的添了妆。”
“我并非是挟恩图报之人,之前也并未打算要将三大王同诸位拖下水来,我若是说青哥儿还没有找到,闵大郎仁厚,一定不会坐视不理。是以,我一开始才说青哥儿已经被我亲手埋葬了。”
“这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最后的希翼了。人死不能复生,我做梦都想要寻到他,让他入土为安。我带着这份心情,这些年来,经常去那乱葬岗,见到有死去的孩子,就将他敛了,到郊外寻了一处有山有水的好地方,作为他们的安乐乡。”
“我就是想着,我这样待旁人的孩子,指不定,上天怜悯,就有人这样待我的孩子。旁人问起,我就说寻到了我儿子,将他给葬了。”
“我知道这事情十分的凶险,京中关系复杂,那贵人到底是什么人,我查了这么久,也没有什么头绪,万一……就让诸位为难了。可是林科一直追杀我,我死便罢了,红哥儿年纪还小,他一开口,我便没有忍住,全都说出来了。”
“闵五娘子,我……”
闵惟秀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临安长公主见陆筠瑶又是忐忑又是羞愧,瞪了闵惟秀一眼,“她年纪小,又像了她阿爹的死性子,说话都不过脑子的,陆娘子莫要放在心上。瞧你模样,怕是多日没有睡个安稳觉了,你挺得住,孩子可受不了。”
“不若让那大夫一一看过了,沐浴更衣,喝了药好好的睡上一觉。若说别的,我不敢吹,但是若论查案子,这满开封府,都没有比我这女婿更厉害的人了。”
姜砚之一听,连身上的汗毛都忍不住得意起来。
不亏是惟秀她娘,当真是慧眼识猪啊!不对,是慧眼识珠。
陆筠瑶行了大礼,抱着红哥儿自然下去不提。
闵惟秀见她走远了,这才说道,“毫无头绪,从何查起呢?”
姜砚之嘿嘿一笑,“惟秀,当然是守株待兔了,这天寒地冻的,没得让惟秀累了胳膊腿儿。”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你还能够更加狗腿子一点么?
“怎么守株待兔……”
一个时辰之后,在那开封府城外,出现了一辆不起眼的青花马车,那马车前头,坐着的不是车夫,反倒是一个戴着面纱的美貌妇人,虽然穿得有些灰头土脸的,但是再厚的衣衫,都掩盖不住她那细腰。
光看腰,就知道是个美人儿。
在马车里,时不时传来一阵咳嗽声,“阿娘!”
闵惟秀呸呸了两口,吐了吐口中的灰,实在是憋不住笑:“嘿,你得再叫得奶声奶气一点,人家是才两三岁的小奶娃娃,哪里有你这么粗的嗓子。”
马车里的人咳了咳,声音又尖细了一些,“他娘的,那个林科是眼睛瞎了我,我们这么大一个马车,他咋还不来追杀!”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明明他想出来的主意,是让那陆筠瑶驾着马车出城,然后他同惟秀躲在马车里,等着林科带人来自投罗网。
可是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惟秀扮成了陆娘子,而他要装红哥儿。
“惟秀惟秀,我这可是代我未来的孩儿,唤的你阿娘。孩儿他娘,嘿嘿!”
闵惟秀俏脸一红,简直是臭不要脸啊!谁是你孩儿她娘?
坐在马车中潜伏着的路丙,面无表情的缩在一个角落,看着三大王荡漾的小表情,心中的小人头拼命的往马车上撞。
这两人说情话,实在是太老土了,老土得他恨不得立马去市集里买上一堆《情话大全》来。
“来了”,闵惟秀低吼一声,只见几个黑色蒙面人提着剑刺了过来。
“筠瑶,你若是把你拿走的东西还回来,我看在红哥儿的份上,饶你不死!”
闵惟秀抬眉一看,说话的那个人,少了一只耳朵,应该就是那林科无疑。
虽然蒙着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那立体的五官,这是一个生有一个好看鼻子的男人。
闵惟秀二话不说,对着那鼻子便是一拳打过去。
对面的林科瞧着粉拳袭来,闪避不及,心中想着陆筠瑶一个小娘子,能有几分力气,她这会儿菜刀不在手,根本就是花拳绣腿没有杀伤力。
可他还没有想完,就感觉像是一个大铁球直接砸到了他的鼻子上,瞬间鼻血奔涌而出……
“糟了,中计了”,林科说着,转身想跑,他同陆筠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之前这人坐在马车上不显,如今凑近一瞧,根本就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而且就这股子牛劲,当年那菜刀若是由此人手中飞出,那掉的就不仅仅是耳朵了!
但是他发现得已经太迟了,他只感觉后背一重,一个脚丫子,直接将他踩进了泥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其实我一早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杀人的人,都喜欢穿着夜行衣蒙面呢?这青天白日的,你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坏人?”
“还有你”,她说着,又用力一些的踩了踩林科,“其实蒙住口鼻,只留出眼睛,根本就没有什么卵用啊!人家一瞅你的身段,再一瞅那小眼神儿,尤其是你,没有耳朵……简直是掩耳盗铃啊!”
啥?换了衣服,蒙了面,别人就认不出你来了,那不是搞笑么?
林科吃了一嘴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过路的,才刚说了一句话,你就打了过来,你为啥打我?这都是误会啊,这都是误会啊!”
马车上的姜砚之连滚带爬的跳了下来,鄙视的看了林科一眼,“这还用问么?谁让你的鼻子长得那么好看?我家娘子,见到比她好看的眼睛就挖掉,见到比她好看的鼻子就打断,见到比她细的腰,直接折了。就问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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