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藏剑入姑苏 第四十六章 俱是带伤人
目录:一世诺| 作者:尘尽落| 类别:都市言情
金雁尘从柳家走出来时,明宫众人已在徐攸南的指挥下完成撤离。少部分牺牲的弟子,尸体也被清点出来抬走。
随后大队人马该如何安顿,伤员治伤,死者入土,这些都不需要金雁尘来操心,徐攸南自会安排得妥妥当当。
论人事协调,方方面面的事务打理,徐攸南若认第二,恐怕没人敢站出来认第一。
长街空荡荡,街尽头站着一人一马,在等着他。
哑黑色的天幕低垂四方,像一只巨大的倒扣的盆,将雨水倾泼,肆意而张狂。
天地雨幕间,那道细长孤清的人影似乎显得格外单薄而瘦小,却又站得那么直,那么稳,像一把笔直锋利的剑,笔挺地插在天穹之下,插在脚下厚重的广袤大地上,任雨水冲刷,岿然不移。
金雁尘想起多年前,那个提着小裙子,缩在他怀里躲雨的小姑娘,娇娇柔柔的,全然不是如今的模样。
黑云摧甩着蹄自在街上游来荡去,四蹄重重地踩着水,显得很是不耐烦。见金雁尘出来,“嗷”地欢叫一声,撒蹄奔过来。
穆典可翻身上了马。
长年大漠上弯弓跑马的人,一抬腿,一翻身,功夫便显。上马回缰的动作格外地利索。
金雁尘便觉心头一刺。
从前的她人小腿短,够不着马鞍,回回都是他将她抱到马上,放在身前小心护着。
后来她长高一点了,可以自己上马了,还是赖着等他来抱。坐上马还不忘回头冲他狡黠得意地一笑:“我告诉你哦,我好早就会自己骑马了。闵师傅说,我再用功一点,马术都能赶上霓裳表姐那么漂亮了呢。”
霓裳……金雁尘的心口又扯得剧烈痛起来。
黑云摧叫缰绳尽头传来的大力扯得脑袋一歪,鼻孔里不满地哼了一声,刚要嗷一声叫跳起来,瞥见自家主子阴沉的脸色,瞬间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去。
金雁尘心情不好,黑云催便变成了一匹乖巧温顺的好马。
驮着金雁尘往前走的时候,黑云摧甚至都不敢甩尾巴了,也不敢跟平时那样撒着欢乱蹦了,四蹄迈得很是中规中矩。
长街静寂,只听见雨水哗哗泼落的巨响,还有马蹄踩上青石板,溅起水花的声音。
金雁尘没有说话。穆典可也没有说话。
两人一前一后,安静而沉默地走着。
笃笃的马蹄声在夜深无人的街道上回荡着,衬得长街更加地空旷而冷清。
穆典可知道,此刻的金雁尘是最脆弱的,也是最需要人陪伴的。但这并不代表她可以随意地去招惹他。
相反,这个时候的金雁尘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更加危险,更有攻击力。
徐攸南那么发自内心地疼着金雁尘,此刻不也聪明地躲得远远的吗?
也只有她了。
只有她敢留下来。
也许是因为她心里笃定,金雁尘再怎么不待见自己,终归是不会杀她的。
那些旧时的人,只剩下一个她能与他相依为命了。
穆典可很清楚,如今的金雁尘,骄傲逞强到近乎偏执,绝不容许别人去窥视他的痛苦与软弱,更不能容忍任何安慰怜悯的言语。
她能做的,只有陪伴。
长街尽头吹来的风让她感觉有些冷。
她望着前方黑魆魆的雨影和房屋轮廓。想起曾几何时,一大群兄弟姐妹结伴出游,也是这样一人一匹马,有前有后,打马跑过长安城的宽街窄巷。
踏花归来,马蹄犹香。
那些鲜妍明媚的面孔如昨,可是人已经不知何处去了。只剩下金雁尘,只剩下她。
她陪他两个人,两匹马,孤孤单单地走在这暗夜无人的漆黑街道上。
没有花香,只有满身的血腥味。
没有欢声笑语,只有这散布空气中,仿佛阴云般盘旋不去的沉默。
她知道云锦看不起她。
她也想像云锦那样做个自由自在,有着宽阔胸襟的女子。
可是怎么可能呢?
所谓个人际遇不同,选择的路不同,那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的漂亮话。
她何尝有过选择?金雁尘又何尝有过选择?
他们被迫走上了这条充满血腥杀戮的不归路。不得不硬撑着走下去。不死不能休!
哪有什么选择?终归,都是命。
云啸义带着一家人,顶着雨站在云家庄大门口等候金雁尘。
徐攸南告诉云啸义,金雁尘最起码要一个时辰之后才会到。
云啸义明白徐攸南是出于善意,道:“多谢长老提醒,六公子回来之前,属下就在这里等着。”
他等了十年了,终于等到今天。莫说在雨里站上一个时辰,就是站上一天,一个月,一年,他都愿意。
他这种迫切认主的心情,别人不懂,徐攸南却懂。
当年金震岳在魔宗大举入侵之前,就敏锐地察觉到到了边北之患。徐攸南作为金门最优秀的暗探,只身前往大漠,卧底于漠北长乐宫中,这一蛰伏便是三年。
三年后,徐攸南去信长安,告知金震岳时机已成熟,便安心筹谋着破宫之事,只等金门来人。
他没有等到金震岳动手的命令,却等来了金氏一门俱灭的噩耗。
那一天,泰山崩于前而笑颜不改的徐攸南罕见地发了狂,他喝了酒,在大漠里疯狂纵马,对着旷野大声吼叫,像一头被遗弃的孤狼。
作为金门家生子,徐攸南生在金家,长在金家,因为天资聪颖,被金震岳着力培养,视如亲子。
负责选拔暗探的金三爷金鸾杰更是与他称兄道弟,情义深厚。
徐攸南平生之愿便是效力金震岳麾下,与金家那些优秀的袍泽们一道并肩作战,塑造一个清明理想,充满正义的江湖。
为了顺理成章地卧底长乐宫,他不惜自毁名声,在江湖中四处为祸。抢夺天山派镇派宝物,夺万剑门掌门之剑,将那些傲骨铮铮的江湖豪杰的脸面和尊严踩在脚下,肆意羞辱。
终于犯了众怒。
他带着狼藉的声名遁逃大漠,与那些恶事做尽的江湖渣滓称兄道弟,与那些粗鄙不堪的蛮夷之人拼酒赌博。
隐忍三年,只为心中的理想。
可是金震岳死了。
他的理想也破灭了。
如同藤条失去大树,从此无所寄,从此不知生而为何。
这种痛苦和惶惑,非亲身感受不可知。
而云啸义,作为一个从小受着特训,一身本事一腔热血的金门上等死士,每天泡在这软绵绵的江南烟雨里,做着闲时逗鸟醉看花的富贵茶商,他心里的痛又能比自己少多少?
俱是带伤之人!
灭柳这一仗打得如此漂亮。用不到二十人伤亡的代价,灭掉了声威赫赫的江南三姓之首。
可有几个人,心里是真正高兴的?
随后大队人马该如何安顿,伤员治伤,死者入土,这些都不需要金雁尘来操心,徐攸南自会安排得妥妥当当。
论人事协调,方方面面的事务打理,徐攸南若认第二,恐怕没人敢站出来认第一。
长街空荡荡,街尽头站着一人一马,在等着他。
哑黑色的天幕低垂四方,像一只巨大的倒扣的盆,将雨水倾泼,肆意而张狂。
天地雨幕间,那道细长孤清的人影似乎显得格外单薄而瘦小,却又站得那么直,那么稳,像一把笔直锋利的剑,笔挺地插在天穹之下,插在脚下厚重的广袤大地上,任雨水冲刷,岿然不移。
金雁尘想起多年前,那个提着小裙子,缩在他怀里躲雨的小姑娘,娇娇柔柔的,全然不是如今的模样。
黑云摧甩着蹄自在街上游来荡去,四蹄重重地踩着水,显得很是不耐烦。见金雁尘出来,“嗷”地欢叫一声,撒蹄奔过来。
穆典可翻身上了马。
长年大漠上弯弓跑马的人,一抬腿,一翻身,功夫便显。上马回缰的动作格外地利索。
金雁尘便觉心头一刺。
从前的她人小腿短,够不着马鞍,回回都是他将她抱到马上,放在身前小心护着。
后来她长高一点了,可以自己上马了,还是赖着等他来抱。坐上马还不忘回头冲他狡黠得意地一笑:“我告诉你哦,我好早就会自己骑马了。闵师傅说,我再用功一点,马术都能赶上霓裳表姐那么漂亮了呢。”
霓裳……金雁尘的心口又扯得剧烈痛起来。
黑云摧叫缰绳尽头传来的大力扯得脑袋一歪,鼻孔里不满地哼了一声,刚要嗷一声叫跳起来,瞥见自家主子阴沉的脸色,瞬间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去。
金雁尘心情不好,黑云催便变成了一匹乖巧温顺的好马。
驮着金雁尘往前走的时候,黑云摧甚至都不敢甩尾巴了,也不敢跟平时那样撒着欢乱蹦了,四蹄迈得很是中规中矩。
长街静寂,只听见雨水哗哗泼落的巨响,还有马蹄踩上青石板,溅起水花的声音。
金雁尘没有说话。穆典可也没有说话。
两人一前一后,安静而沉默地走着。
笃笃的马蹄声在夜深无人的街道上回荡着,衬得长街更加地空旷而冷清。
穆典可知道,此刻的金雁尘是最脆弱的,也是最需要人陪伴的。但这并不代表她可以随意地去招惹他。
相反,这个时候的金雁尘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更加危险,更有攻击力。
徐攸南那么发自内心地疼着金雁尘,此刻不也聪明地躲得远远的吗?
也只有她了。
只有她敢留下来。
也许是因为她心里笃定,金雁尘再怎么不待见自己,终归是不会杀她的。
那些旧时的人,只剩下一个她能与他相依为命了。
穆典可很清楚,如今的金雁尘,骄傲逞强到近乎偏执,绝不容许别人去窥视他的痛苦与软弱,更不能容忍任何安慰怜悯的言语。
她能做的,只有陪伴。
长街尽头吹来的风让她感觉有些冷。
她望着前方黑魆魆的雨影和房屋轮廓。想起曾几何时,一大群兄弟姐妹结伴出游,也是这样一人一匹马,有前有后,打马跑过长安城的宽街窄巷。
踏花归来,马蹄犹香。
那些鲜妍明媚的面孔如昨,可是人已经不知何处去了。只剩下金雁尘,只剩下她。
她陪他两个人,两匹马,孤孤单单地走在这暗夜无人的漆黑街道上。
没有花香,只有满身的血腥味。
没有欢声笑语,只有这散布空气中,仿佛阴云般盘旋不去的沉默。
她知道云锦看不起她。
她也想像云锦那样做个自由自在,有着宽阔胸襟的女子。
可是怎么可能呢?
所谓个人际遇不同,选择的路不同,那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的漂亮话。
她何尝有过选择?金雁尘又何尝有过选择?
他们被迫走上了这条充满血腥杀戮的不归路。不得不硬撑着走下去。不死不能休!
哪有什么选择?终归,都是命。
云啸义带着一家人,顶着雨站在云家庄大门口等候金雁尘。
徐攸南告诉云啸义,金雁尘最起码要一个时辰之后才会到。
云啸义明白徐攸南是出于善意,道:“多谢长老提醒,六公子回来之前,属下就在这里等着。”
他等了十年了,终于等到今天。莫说在雨里站上一个时辰,就是站上一天,一个月,一年,他都愿意。
他这种迫切认主的心情,别人不懂,徐攸南却懂。
当年金震岳在魔宗大举入侵之前,就敏锐地察觉到到了边北之患。徐攸南作为金门最优秀的暗探,只身前往大漠,卧底于漠北长乐宫中,这一蛰伏便是三年。
三年后,徐攸南去信长安,告知金震岳时机已成熟,便安心筹谋着破宫之事,只等金门来人。
他没有等到金震岳动手的命令,却等来了金氏一门俱灭的噩耗。
那一天,泰山崩于前而笑颜不改的徐攸南罕见地发了狂,他喝了酒,在大漠里疯狂纵马,对着旷野大声吼叫,像一头被遗弃的孤狼。
作为金门家生子,徐攸南生在金家,长在金家,因为天资聪颖,被金震岳着力培养,视如亲子。
负责选拔暗探的金三爷金鸾杰更是与他称兄道弟,情义深厚。
徐攸南平生之愿便是效力金震岳麾下,与金家那些优秀的袍泽们一道并肩作战,塑造一个清明理想,充满正义的江湖。
为了顺理成章地卧底长乐宫,他不惜自毁名声,在江湖中四处为祸。抢夺天山派镇派宝物,夺万剑门掌门之剑,将那些傲骨铮铮的江湖豪杰的脸面和尊严踩在脚下,肆意羞辱。
终于犯了众怒。
他带着狼藉的声名遁逃大漠,与那些恶事做尽的江湖渣滓称兄道弟,与那些粗鄙不堪的蛮夷之人拼酒赌博。
隐忍三年,只为心中的理想。
可是金震岳死了。
他的理想也破灭了。
如同藤条失去大树,从此无所寄,从此不知生而为何。
这种痛苦和惶惑,非亲身感受不可知。
而云啸义,作为一个从小受着特训,一身本事一腔热血的金门上等死士,每天泡在这软绵绵的江南烟雨里,做着闲时逗鸟醉看花的富贵茶商,他心里的痛又能比自己少多少?
俱是带伤之人!
灭柳这一仗打得如此漂亮。用不到二十人伤亡的代价,灭掉了声威赫赫的江南三姓之首。
可有几个人,心里是真正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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