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一世诺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长安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长安

目录:一世诺| 作者:尘尽落| 类别:都市言情

    往合生堂这一路,除岁爆竹声不歇。

    家家门口贴春联,挂红灯笼。

    常千佛和穆典可一路走,一路与人招呼过去,接了不知糖果点心,又沿路分发说吉祥话的小童们。

    一来一去,福气就成了双份。

    穆典可看着上至耄耋,下至垂髫诸人脸上喜气而善意的笑容,由衷觉得常家堡真是个好地方。

    也无怪穆沧平当初费尽心思要把穆月庭嫁进来。

    快到合生堂,连遇着几拨逐傩队伍。多的三四十人不嫌多,少的五六人也能成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着装鲜艳,戴狰狞面具。或操戈,或持盾,呜啦啦叫嚷奔跳,好似群魔乱舞。

    穆典可对于傩舞的记忆,还停留在极幼之时。离乡之后,就再也不过除夕了。今之目睹,恍有隔世之感。

    逐傩队伍刚刚离去,又有一大群人敲锣吹号,抬着一只巨鼓走过来。尾随一只翘尾红鲤鱼。

    那鱼竹骨彩绸身,鱼身长两丈,用竹竿支棱着,八个壮汉合抬。鱼嘴里吐一幅金字春联——“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

    所过处,人人皆围上去摸一摸那红鱼,沾沾喜气。

    一个身穿彩衣,头缠红巾的青壮男子手持桃木鼓槌,左右开弓,把筋骨舒展活络了,方一跃腾空,重重一槌砸在结实的牛皮大鼓上。

    此谓开鼓。

    然后在一片欢呼声里,男子围着横置的大鼓空翻跳跃起来,翻一筋斗落一槌。东南西北边鼓各三下,中间鼓三下,如此十五下,人翻到了大鼓上方,双手持槌,倒立扑下。

    围观人众齐呼“三——”,“二——”“一!”

    桃木槌疾落。

    堪堪第十八槌,鼓中一声爆响。

    应声从队伍里抛出来成串用红绳穿起来的铜钱,三个五个不等,此起披落像下不尽的雨一样。

    有人高声喊,“鼓一响,好运来!钱落地,邪祟去——过年了!”

    大约往年都是这般阵仗,男孩子们早就摩拳擦掌,急不可耐了,只听最后一声“一”落下,一窝蜂地欢呼着往前涌。

    有机灵的,直接举个大簸箕冲出去,边跑边接钱。一不小心摔个四仰八叉,簸箕里的钱全泼了出来。

    又众孩童一番哄抢。

    大人们看得直乐呵。穆典可也跟着笑,忽觉掌心一凉,手中多了一物。低头看,却是一枚缠了彩线的崭新铜钱。

    “压岁钱。”常千佛笑道,“我的小姑娘,过年快乐。”

    穆典可笑得越开,眉眼满是春,却嗔他,“不害臊,和小孩子抢钱。”

    “那我再给他们发一些?”

    穆典可尚在反应,常千佛已松了她的手,快步挤去人中央,低头和那擂鼓的汉子不知说了句什么,汉子扯下头巾,把鼓槌也递了出去。

    围观人众一看这架势,是公子爷要亲自上阵开鸿运了,纷纷呼喝叫好起来。

    等常千佛解下披风,隔人群抛给穆典可时,群情已彻底被沸腾,欢呼声达到了顶点。

    “咚!”

    常千佛身轻如滑翔燕,斜飞上鼓,反手一槌,极利落一声开鼓。

    常千佛没有金雁尘高,但是也高,肩背舒展,故而架子拿得极是好看。

    鼓点不疾不徐地落,他绕着大鼓周围的一圈空地上下在飞,肢体动作衔接极是流畅,充满力量却不粗野——一场令人赏心悦目的华舞。

    喝彩声一浪盖过一浪。

    尤其那些刚习武的男孩子,使劲拍着巴掌,把嗓子都喊哑了。

    常千佛倒悬在大鼓上方,抬手落下第一槌,震声上云霄。

    钱雨纷纷洒下。

    第二槌,震耳欲聋。

    负责洒钱的家护卫们此刻有点摸不着头脑了——那鼓原是个机关鼓,内设精密机簧,只有当落鼓点数和位置完全正确时才会触发声响。护卫们听响声散发压祟钱。

    通常是十八鼓一响;技巧好的,十鼓也可。

    也不知道常千佛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连槌爆了两鼓。

    鼓既响,那就是好兆头,该发的钱得发。于是这一波铜钱雨更大,泼撒得更远。

    再一槌,地动山摇。

    家护卫们都要疯了,提起箩筐就泼,遮天蔽日只见哗啦啦飞舞的铜板和飘摇的红绳。

    ——横竖都是东家的钱,东家高兴就好。

    不光是小孩,连大人也一块加入了拾福的行列。

    常千佛低头,看着遍地低头弯腰的人群中唯一一个长身玉立,眉眼弯弯的女子,粲然温柔一笑,高声唱,“鼓一响,好运来——钱落地,邪祟去——”

    他低声又接了一句,“愿我与卿,岁岁长安。”

    ***

    风雪满长安。

    一片荒郊三百坟,黑碑如丛林。

    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独自穿行在碑丛中,这人穿着一件及地的长披风,连着兜帽,光凭背影并不能分辨身形,只知道是个男人。

    一个很高很高的男人。

    江宋呼吸紧了一下。

    那个黑色身影并没有停下脚步,手无声地抓上了刀柄,杀气隐在宽大的黑色披风下,瞬时蓄满,只等待牵发一引。

    “六子!”江宋从苇丛后走了出来。

    黑色身影僵了一下,握刀五指却并没有松开。

    十二月的北风狂肆地在石碑间穿梭,卷雪花拍打在人的脸上,生硬如刀割。

    江宋双眼慢慢涌出泪来,含而不落,将眼眶染的通红。

    那人终是转了过来,兜帽下只见若隐若现的半张脸,鼻梁高挺,颌骨分明,刀削斧砍一般地冷硬。

    “宋哥。”那人沉声说道。

    小酒馆还是从前的样子。

    十三年了,世事在移,它还不变,就显出破败来了。

    酒还是只有“梨花白”一种,下酒菜也还是那两样:卤牛肉和酱青瓜。

    牛肉太老,青瓜太咸,酒倒是好酒。

    所以菜一筷子没有动,酒已经喝了好几坛了。

    “十三年了,十三年了……”江宋似已醉了,扶着面前的空坛,将这一句话来来回回地说,“十三年了,没想到过了十三年,我们兄弟还能活着见面,再来这里喝一顿酒。”

    他抬手捂住眼,狠狠地抹了一把,抬起手中陶碗,“来,再喝一个!”

    金雁尘沉默地喝酒,沉默地听他继续说。

    “……我后来听到你的消息,知道你回来了。我赶去豫州,去建康找你,去平城——六子啊,咱能不能回头?你的父亲,叔叔,你的爷爷,祖辈们都是英雄,你身上流着英雄的血啊……”

    江宋面前的酒坛子都空了,只剩下金雁尘手边最后半坛。

    刚好两碗。

    他斟完了自己的,又给江宋满上。

    “来,干了这碗酒。”他抬起手,“喝完不做兄弟了。”

    江宋手抖了一下,僵在了空中,酒泼了半碗。人也好似一下从醉意中惊醒了,震惊地望着金雁尘。

    ——那个明明眉眼不变,却再也看不到一丝旧日痕迹的长安少年;那个曾经搂着他的肩,骄傲地说出“我与江宋,唯妻不可与共”的生死弟兄。

    “做我的兄弟,没什么好。”金雁尘平静道,“这些年,连累到你们,很抱歉。也谢谢你了。”

    他晃了晃手中的碗,“我先干。”

    酒尽人也散,他站起来拉上兜帽,嘴角有酒渍,还有一抹笑。

    绝美,且决绝。

    江宋依然举着手中半碗酒,金雁尘的身影已远去,湮灭在风雪中。

    兄弟少年俱已往,青衣长刀一独客。

    从此,只问前路,没有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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