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第一百八十七章 大山深处
目录:归一| 作者:风御九秋| 类别:都市言情
?回去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无非是带上点干粮,再带上兵器弓箭和一套换洗的衣服。
自大丘到狐族要走一个多月,途中要经过很多地方,为免节外生枝,勇士的衣服是不能穿的,改穿便服。
吴中元收拾好包袱刚要出门,阿洛回来了,弓箭抓在右手,左手拿的是一面记载有洞神练气法门的木头法牌。
“你回来的正好,”吴中元冲阿洛招了招手,“你不认字儿,跟我走,我找人教你。”
阿洛点了点头,但她没有立刻跟吴中元走,而是转身跑进了屋里。
等她再出来,手里多了个小布包,快跑几步追上吴中元,将小布包递给了他。
“什么呀?”吴中元随口问道。
“麻芨。”阿洛说道。
吴中元接过那个小布包,打开看视,包里是一种跟芋头大小差不多的植物根茎,这东西的味道与荸荠相似,含水量较高,在水果匮乏的冬天可以做水果食用。
吴中元留下几个,将剩下的还给阿洛,“你留着吃。”
阿洛不接,往回推。
吴中元再递,阿洛又往回推。
吴中元无奈,只能都拿了,然后带着阿洛往驿场去,行走的同时与她讲述箭法要诀,阿洛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开弓,左手开弓与右手开弓有很大的不同,不管是抖腕还是旋指都是反向的。
到得驿场,冲老秘书交代下去,让她教阿洛认字儿,然后往马厩去,牵了白鼻子出来,既然是去换粮种,就得带上易换的东西,大丘的丝绸和染料南方那些小部落的人都很喜欢,上百斤的东西总不能背着去,得用马匹驮着。
这时候可没有高速公路,很多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翻山越岭的,路也不好走,好马也跑不起来,白鼻子很合用。
装好货物,然后去喊吴大烈上路,吴大烈宿醉未醒,想要拖到下午再走,吴中元一味催促,吴大烈只能哈欠连天的与他出发。
阿洛跟在后面送他们,吴中元屡次让她回去,她就是不听,一直送到树林边缘方才止步,站在原地目送二人远走。
“这小东西没什么动静,你成天守着这么个闷葫芦不闷吗?”吴大烈又在打哈欠。
“还行吧,最近我也不怎么着家。”吴中元说道。
“我跟你说,她看你的眼神儿不太对。”吴大烈笑道。
“嗯?”吴中元皱眉看他。
“你看不出来这小东西喜欢你吗?”吴大烈反问。
吴中元用鄙夷的眼神看了吴大烈一眼,“没醒酒是吧?她才多大?”
“嘁,”吴大烈撇嘴,“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吧,我看女人甚准,这小东西黑是黑了些儿,却是个美人胚子,只是现在不曾长开,过几年你再看她。”
吴中元咂舌皱眉,没接他话茬。
吴大烈继续说道,“你要相信老哥儿的眼光,我指个窍门与你,凡是幼时面相中性的女娃,长大了都甚是美貌。”
他的这番话成功的换来了吴中元的鄙视。
“你莫不信,这可是经验之谈。”吴大烈说道。
“你就一个老婆,哪里来的经验?”吴中元说道。
这时候只有一个老婆是比较丢人的事情,而吴大烈之所以有一个老婆,也不是因为他不想多娶,而是他的老婆是个醋坛子,寻死觅活的不让他多娶。
一听吴中元要拿他老婆说事儿,吴大烈急忙岔开了话题,“大人最近找你不曾?那好事怎么没了动静?”
吴中元知道吴大烈指的什么,“没找。”
吴大烈说道,“你也别着急,大丘遇到了这种事情,现在办喜事儿的确不太合适。”
吴中元没接话,他可一点儿都不着急,不但不着急还如释重负。
得吴中元所赠补气丹药裨益,吴大烈前几天已经晋身深蓝大洞,比吴中元整整高出五阶,虽然灵气修为和地位更高了,与吴中元的关系却更加亲近了,原因很简单,吴中元不但救了他的命,还馈赠丹药帮他晋身深蓝大洞。
都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其实相处的时间长短与是否了解一个人并没有直接关系,平时谁都能装出来,不遇到点事儿,永远看不出谁是你真正的朋友。
深蓝大洞与淡紫居山只有一步之遥,吴大烈现在已经算是个准高手了,此番出行,心情甚好,反背双手走在前面,吴中元背着两个包袱走在后头,还得牵着马。
吴大烈此前曾经去过南方一回,知道狐族的情况,吴夲记忆里没有狐族的情况,吴夲不知道他自然也不知道,便好奇的问吴大烈。
据吴大烈所说,狐族的情况与牛族人有些相似,都是可以自兽身和人形互相转化的,但牛族本身是人,只在作战的时候才会化作兽身,但狐族没有人的血统,它们就是狐狸,只是平时都以人的形象出现,晚上睡觉也是人的样子,不过要是受伤了或者喝醉了就会现出原形。
另外,狐族的狐狸与现代的狐狸也不是一个品种,它们的个头儿很大,成年之后有一两百斤,它们虽然不能练气,寿命却很长,能够缓慢的聚纳天地灵气,随着体内灵气的聚集,它们的毛色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灵气修为的狐狸是灰毛儿,往上就是三等九色,道行越深,母狐变化的女人就越漂亮,公狐变化的男人也就越英俊,
不过它们的变化无法跨越性别,说白了就是公的不能变女人,母的不能变男人,而且只能变化一种样子,只有达到太玄修为的千年妖狐才能随意变化,却仍然不能跨越性别进行变化。
吴中元最好奇的是狐女会不会媚人,吴大烈笑着回了句,‘去了你就知道了。’
二人走的并不快,中午时分后面来人了,是先前去往大丘参选勇士的邑城众人,人一多,二人也就不方便交谈了,与众人同行,当晚就住在平野,此时熊族垣城的名字都是大什么,诸如大丘,大泽,大川。而大丘所属邑城都是平什么,平陵,平野这类的。
此时的吴大烈是大丘的二号人物,邑城肯定要好好款待,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下半夜,又喝多了,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来之后,吴大烈就带他去人家圈养牲畜的地方,挑人家的牲畜,又要牛,又要羊,连猪和鸡都要。
“不合适吧?”吴中元皱眉,这家伙怎么跟个贪官一样,又吃又拿的。
“你懂什么。”吴大烈随口说道。
“咱是往南去,又不是回大丘,要牲畜做什么呀?”吴中元说道。
“这些都是买路钱。”吴大烈说道。
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他。
但吴大烈正忙着挑牲畜,没跟他过多的解释。
下午两点多,二人“拖家带口”的上路了,之前身边一直有人,吴中元也不方便问,到得无人之处,方才问道,“咱们熊族什么时候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你说这些呀?”吴大烈指着栓成一串的牲畜。
吴中元点头。
“给它们礼物有什么丢人的?”吴大烈说道。
此时的他她它发音是不同的,听吴大烈这么说,吴中元大感好奇,“拦路的是野兽?”
“也不能算拦路,”吴大烈说道,“咱们要自人家的地盘上经过,总得给点礼物。”
“什么野兽你都打不过?”吴中元疑惑。
“不是打不过,而是不愿节外生枝,更何况有些地方还得依仗人家帮忙开路。”吴大烈这话说的底气不足。
吴中元也没有再问,这条路线他虽然没走过,却根据吴夲的记忆知道目前人类并不是处于主宰地位,很多远古异兽都拥有骇人异能,有些甚至可以轻易摧毁一座城池。
吴中元牵着马,马后拴着牛,牛驮着鸡笼子,后面还有羊和猪。
走到半路上,猪跑了,还得去撵猪,以前的猪都是黑毛儿的,白毛儿的是长白和杜洛克,都是建国以后从外国引进的品种,古代根本就没有,都是这种黑毛的,个头也小,也就七八十斤,跑的飞快,抓它的时候还咬人。
入夜时分,二人到得大丘的南侧边界,这里也是熊族的南侧边界,往南是一望无际的深山,用崇山峻岭已经不足以形容远处的险恶山势,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此时的山峰是什么样的,如果说现代的山峰是冲刷的很光滑的鹅卵石,此时的山峰就是刚开采出来的乱石。
这时候的总人口往多了说也就几百万,是现代总人口的几百分之一,没有了人类的砍伐破坏,森林里的树木会一直生长,几抱粗细的比比皆是,只要不枯死就一直长,远眺前方,整个儿一披着亚马逊丛林的喜马拉雅山。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站在密林边缘,吴中元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么大的林子,里面得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生物。
一条山间小径蜿蜒的通向密林深处,短暂的观望之后,二人沿着小径进入丛林。
这时候刚开春,温度很低,大部分的树木都没长出叶子,树枝虬伸怪展,平添了几分恐怖阴森。
夜晚赶路,很是辛苦,山路狭窄,又走不快,走到半夜估计也只走出了二十多里。
“如果能够凌空飞渡,便不用这般辛苦了。”吴中元感慨。
“凌空飞渡也不能一直自天上停留,总需要落下借力,最好是有飞禽脚力,可惜那东西只有巫师才可能拥有,”吴大烈说道,“我这辈子是没机会了,你三月三往都城去,还可以碰碰运气,若是纯阳血脉,就有望成为巫师。”
“巫师和勇士有何不同?”吴中元明知故问。
“勇士只能施展武功技法,而巫师不但可以使用武功,还可以施展法术。”吴大烈说道。
“我不是熊族人,不可能是纯阳血脉。”吴中元说道。
“那也不见得,”吴大烈说道,“纯阳血脉不同于王族血脉,与种族无关,谁都可能拥有,只看血气之中阳气多寡,少则一,多则九,不过人有六阳魁首,六阳想必已是极致,九阳怕是谣传。”
吴大烈话音刚落,周围突然传来了桀桀怪笑,““嘿嘿嘿嘿,你个肉眼凡胎……”
自大丘到狐族要走一个多月,途中要经过很多地方,为免节外生枝,勇士的衣服是不能穿的,改穿便服。
吴中元收拾好包袱刚要出门,阿洛回来了,弓箭抓在右手,左手拿的是一面记载有洞神练气法门的木头法牌。
“你回来的正好,”吴中元冲阿洛招了招手,“你不认字儿,跟我走,我找人教你。”
阿洛点了点头,但她没有立刻跟吴中元走,而是转身跑进了屋里。
等她再出来,手里多了个小布包,快跑几步追上吴中元,将小布包递给了他。
“什么呀?”吴中元随口问道。
“麻芨。”阿洛说道。
吴中元接过那个小布包,打开看视,包里是一种跟芋头大小差不多的植物根茎,这东西的味道与荸荠相似,含水量较高,在水果匮乏的冬天可以做水果食用。
吴中元留下几个,将剩下的还给阿洛,“你留着吃。”
阿洛不接,往回推。
吴中元再递,阿洛又往回推。
吴中元无奈,只能都拿了,然后带着阿洛往驿场去,行走的同时与她讲述箭法要诀,阿洛是个左撇子,擅长左手开弓,左手开弓与右手开弓有很大的不同,不管是抖腕还是旋指都是反向的。
到得驿场,冲老秘书交代下去,让她教阿洛认字儿,然后往马厩去,牵了白鼻子出来,既然是去换粮种,就得带上易换的东西,大丘的丝绸和染料南方那些小部落的人都很喜欢,上百斤的东西总不能背着去,得用马匹驮着。
这时候可没有高速公路,很多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翻山越岭的,路也不好走,好马也跑不起来,白鼻子很合用。
装好货物,然后去喊吴大烈上路,吴大烈宿醉未醒,想要拖到下午再走,吴中元一味催促,吴大烈只能哈欠连天的与他出发。
阿洛跟在后面送他们,吴中元屡次让她回去,她就是不听,一直送到树林边缘方才止步,站在原地目送二人远走。
“这小东西没什么动静,你成天守着这么个闷葫芦不闷吗?”吴大烈又在打哈欠。
“还行吧,最近我也不怎么着家。”吴中元说道。
“我跟你说,她看你的眼神儿不太对。”吴大烈笑道。
“嗯?”吴中元皱眉看他。
“你看不出来这小东西喜欢你吗?”吴大烈反问。
吴中元用鄙夷的眼神看了吴大烈一眼,“没醒酒是吧?她才多大?”
“嘁,”吴大烈撇嘴,“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吧,我看女人甚准,这小东西黑是黑了些儿,却是个美人胚子,只是现在不曾长开,过几年你再看她。”
吴中元咂舌皱眉,没接他话茬。
吴大烈继续说道,“你要相信老哥儿的眼光,我指个窍门与你,凡是幼时面相中性的女娃,长大了都甚是美貌。”
他的这番话成功的换来了吴中元的鄙视。
“你莫不信,这可是经验之谈。”吴大烈说道。
“你就一个老婆,哪里来的经验?”吴中元说道。
这时候只有一个老婆是比较丢人的事情,而吴大烈之所以有一个老婆,也不是因为他不想多娶,而是他的老婆是个醋坛子,寻死觅活的不让他多娶。
一听吴中元要拿他老婆说事儿,吴大烈急忙岔开了话题,“大人最近找你不曾?那好事怎么没了动静?”
吴中元知道吴大烈指的什么,“没找。”
吴大烈说道,“你也别着急,大丘遇到了这种事情,现在办喜事儿的确不太合适。”
吴中元没接话,他可一点儿都不着急,不但不着急还如释重负。
得吴中元所赠补气丹药裨益,吴大烈前几天已经晋身深蓝大洞,比吴中元整整高出五阶,虽然灵气修为和地位更高了,与吴中元的关系却更加亲近了,原因很简单,吴中元不但救了他的命,还馈赠丹药帮他晋身深蓝大洞。
都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其实相处的时间长短与是否了解一个人并没有直接关系,平时谁都能装出来,不遇到点事儿,永远看不出谁是你真正的朋友。
深蓝大洞与淡紫居山只有一步之遥,吴大烈现在已经算是个准高手了,此番出行,心情甚好,反背双手走在前面,吴中元背着两个包袱走在后头,还得牵着马。
吴大烈此前曾经去过南方一回,知道狐族的情况,吴夲记忆里没有狐族的情况,吴夲不知道他自然也不知道,便好奇的问吴大烈。
据吴大烈所说,狐族的情况与牛族人有些相似,都是可以自兽身和人形互相转化的,但牛族本身是人,只在作战的时候才会化作兽身,但狐族没有人的血统,它们就是狐狸,只是平时都以人的形象出现,晚上睡觉也是人的样子,不过要是受伤了或者喝醉了就会现出原形。
另外,狐族的狐狸与现代的狐狸也不是一个品种,它们的个头儿很大,成年之后有一两百斤,它们虽然不能练气,寿命却很长,能够缓慢的聚纳天地灵气,随着体内灵气的聚集,它们的毛色也会发生变化,没有灵气修为的狐狸是灰毛儿,往上就是三等九色,道行越深,母狐变化的女人就越漂亮,公狐变化的男人也就越英俊,
不过它们的变化无法跨越性别,说白了就是公的不能变女人,母的不能变男人,而且只能变化一种样子,只有达到太玄修为的千年妖狐才能随意变化,却仍然不能跨越性别进行变化。
吴中元最好奇的是狐女会不会媚人,吴大烈笑着回了句,‘去了你就知道了。’
二人走的并不快,中午时分后面来人了,是先前去往大丘参选勇士的邑城众人,人一多,二人也就不方便交谈了,与众人同行,当晚就住在平野,此时熊族垣城的名字都是大什么,诸如大丘,大泽,大川。而大丘所属邑城都是平什么,平陵,平野这类的。
此时的吴大烈是大丘的二号人物,邑城肯定要好好款待,推杯换盏一直喝到下半夜,又喝多了,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来之后,吴大烈就带他去人家圈养牲畜的地方,挑人家的牲畜,又要牛,又要羊,连猪和鸡都要。
“不合适吧?”吴中元皱眉,这家伙怎么跟个贪官一样,又吃又拿的。
“你懂什么。”吴大烈随口说道。
“咱是往南去,又不是回大丘,要牲畜做什么呀?”吴中元说道。
“这些都是买路钱。”吴大烈说道。
吴中元不明所以,歪头看他。
但吴大烈正忙着挑牲畜,没跟他过多的解释。
下午两点多,二人“拖家带口”的上路了,之前身边一直有人,吴中元也不方便问,到得无人之处,方才问道,“咱们熊族什么时候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你说这些呀?”吴大烈指着栓成一串的牲畜。
吴中元点头。
“给它们礼物有什么丢人的?”吴大烈说道。
此时的他她它发音是不同的,听吴大烈这么说,吴中元大感好奇,“拦路的是野兽?”
“也不能算拦路,”吴大烈说道,“咱们要自人家的地盘上经过,总得给点礼物。”
“什么野兽你都打不过?”吴中元疑惑。
“不是打不过,而是不愿节外生枝,更何况有些地方还得依仗人家帮忙开路。”吴大烈这话说的底气不足。
吴中元也没有再问,这条路线他虽然没走过,却根据吴夲的记忆知道目前人类并不是处于主宰地位,很多远古异兽都拥有骇人异能,有些甚至可以轻易摧毁一座城池。
吴中元牵着马,马后拴着牛,牛驮着鸡笼子,后面还有羊和猪。
走到半路上,猪跑了,还得去撵猪,以前的猪都是黑毛儿的,白毛儿的是长白和杜洛克,都是建国以后从外国引进的品种,古代根本就没有,都是这种黑毛的,个头也小,也就七八十斤,跑的飞快,抓它的时候还咬人。
入夜时分,二人到得大丘的南侧边界,这里也是熊族的南侧边界,往南是一望无际的深山,用崇山峻岭已经不足以形容远处的险恶山势,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此时的山峰是什么样的,如果说现代的山峰是冲刷的很光滑的鹅卵石,此时的山峰就是刚开采出来的乱石。
这时候的总人口往多了说也就几百万,是现代总人口的几百分之一,没有了人类的砍伐破坏,森林里的树木会一直生长,几抱粗细的比比皆是,只要不枯死就一直长,远眺前方,整个儿一披着亚马逊丛林的喜马拉雅山。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站在密林边缘,吴中元想的最多的就是这么大的林子,里面得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生物。
一条山间小径蜿蜒的通向密林深处,短暂的观望之后,二人沿着小径进入丛林。
这时候刚开春,温度很低,大部分的树木都没长出叶子,树枝虬伸怪展,平添了几分恐怖阴森。
夜晚赶路,很是辛苦,山路狭窄,又走不快,走到半夜估计也只走出了二十多里。
“如果能够凌空飞渡,便不用这般辛苦了。”吴中元感慨。
“凌空飞渡也不能一直自天上停留,总需要落下借力,最好是有飞禽脚力,可惜那东西只有巫师才可能拥有,”吴大烈说道,“我这辈子是没机会了,你三月三往都城去,还可以碰碰运气,若是纯阳血脉,就有望成为巫师。”
“巫师和勇士有何不同?”吴中元明知故问。
“勇士只能施展武功技法,而巫师不但可以使用武功,还可以施展法术。”吴大烈说道。
“我不是熊族人,不可能是纯阳血脉。”吴中元说道。
“那也不见得,”吴大烈说道,“纯阳血脉不同于王族血脉,与种族无关,谁都可能拥有,只看血气之中阳气多寡,少则一,多则九,不过人有六阳魁首,六阳想必已是极致,九阳怕是谣传。”
吴大烈话音刚落,周围突然传来了桀桀怪笑,““嘿嘿嘿嘿,你个肉眼凡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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