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白马掠三国 正文 九百五十 匈奴狼性

正文 九百五十 匈奴狼性

目录: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类别:历史军事

    五原郡外,匈奴大军如潮水云集,先锋部队,亦是不断的发起冲锋。

    不过看那样子,暂时,五原郡还勉强守得住。

    匈奴人毕竟是典型的亚洲式轻骑兵,他们作为游牧民族,从小生长在马背上,长于骑射,他们马术精良,射术奇佳,只穿轻便的皮甲十分灵活。

    晃错也曾在《言兵事疏》中说匈奴有三大长处为汉军所不及:其一,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

    他们有着等级制度,他们的男人上马皆可打仗,下马都成为了牧羊、牧马、牧牛的汉子。

    对于他们来说,能打的仗,就打,打不过就跑,毫无踪迹可寻,因为从小与马匹打交道,马上功夫了得,而汉人大多以耕种为主,尤其是在草原这种开阔地带,步兵对于骑兵来说就是羔羊一样可以被随意屠杀。

    可是论起攻城拔寨,他们的攻击性,便下降了许多,毕竟,战马冲锋陷阵力度强硬,可攻打城寨,就局限了许多。

    匈奴大首领哲别根,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特意召集了麾下的部落首领,准备召开一次“专门的会议”。

    年纪尚轻的哲别根将头发披散在肩膀,织成了一根根小辫子,那发型看上去有点像后世人在电影院看过的阿凡达们的辫子。

    大帐外,成千上万的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发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咧了咧嘴,哲别根露出不屑的笑容,哪怕是面对如今已经露出颓势的汉朝,匈奴人当中,到底还是有心存畏惧顾虑的人。

    而他现在需要做的,便是说服他们,哪怕...不择手段!

    “大匈奴的各部首领们!”哲别根掀开帐篷,走进帐篷,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军帐中聚集的每一个贵族。

    他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现在到了决定我们大匈奴命运的时候了,去年冬天的那一场雪灾,各部都受到极大的损失,冻死人畜无数,前段时间,又遭遇大疫,损失惨重。

    再不出去劫掠,我们的部族将无法度过今年了,现在,卧薪尝胆,筹备许久了的我们,该是到了准备要进行一场破釜沉舟的时候了!”

    鸦雀无声,大家都明白。

    劫掠?劫掠谁?

    那些北方的部落所受的雪灾也不小,再加上都是草原上的,根本抢不到什么油水。

    反过来,这些穷酸的恶邻居,不来抢他们匈奴都已经非常的不错了,那目标就只有一个了,南方的邻居--富裕的大汉王朝。

    “伟大的单于!”

    众人相对无言,良久,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白羊王’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在座的所有匈奴贵族中,资格最老的首领。

    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匈奴人一般活不过50岁,而这位‘白羊王’今年已经70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一直以来,大汉王朝是我们的宗主国,正是靠着他的护佑,几十年来我们才能在河套平原上自由自在的放马牧羊,一旦做出反叛的行为,恐怕会给我们的部落招来比大雪灾更加可怕的报复,当初狼居胥山下,‘冠军侯-霍骠骑大将军’立在哪里的‘人头京观’你们都忘记了吗?”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人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

    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首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首跪拜。

    提起这个人的名字,大帐里的匈奴贵族们额头放的更低了。

    草原上的孩子,哪一个不是在“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歌谣中长大的……

    “混蛋!你们的弓弦都腐烂了吗?你们的马刀都卷刃了吗?贫瘠的草原已经无法喂壮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部属正在寒风中哀嚎哭泣,如今在长城里面富庶的汉地上,有无数的财富、粮食和女人在等待着你们享用。”

    身为单于,除了在战场上表现出自己的勇武,还必须在这种贵族会议上表现出自己的智慧。

    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匈奴王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懦弱无能的单于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现在,哲别根便是将话挑明,直截了当的用利益,画饼诱惑众人。

    能够抓住部落酋长们的贪婪之心,也是他走上权利巅峰的基础,狼王只有知道自己的狼群最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指挥它们。

    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

    单于就像是匈奴人的头狼,当头狼强大时,所有的部落百姓都会忠心的拥戴他,可以为了他的一个命令出生入死,在头狼的带领下为部落的生存而奋勇作战。

    可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

    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

    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所以现在,虽然哲别根同样非常的清楚,在最肥美的肉下面,往往都藏着深深的陷阱。

    也只能硬着头皮,带着麾下众人走下去。

    “呛!”

    哲别根猛的拔出自己的弯刀大声吼道:“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吃喝玩乐,我们大匈奴的时代来临了,我以匈奴的大单于的名义命令。”

    “继续进攻,突破五原,进略并州,无论是什么人,都不能阻拦我们匈奴人崛起的脚步。你们要像草原上勇猛的狼群一样,跨过长城,翻越高山,大开杀戒,劫掠汉地!”

    “吼!吼!吼……匈奴军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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