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百七十二 赶赴
目录: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类别:历史军事
烽火狼烟,在这个月,从五原郡为起始点,呈放射性扩散,一下子蔓延向整个并州边境。
所影响到的,绝不单单只是五原一郡之地,因为,这些匈奴人的主攻方向虽然是五原郡,但是同样的,并不是意味着,他们的人,仅仅只是会出现在五原郡!
尤其是在面对着拥有大量马匹,机动性本就极强的匈奴大军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穿插一部分兵力,侵扰其他诸郡县。
毕竟,他们的本来目的,还是抢占大汉资源的,能够拿下五原郡,然后进一步侵吞整个并州固然好,可要是拿不下来,他们也是要另作打算,不可能坐以待毙的。
再则来说,绕开主要的城池,同样也是那些匈奴小部落所能分得一杯羹的诀窍,他们可比不得如今的单于,能够随随便便就去强攻汉人的城池,比起攻城,对于他们来说,消耗少成本低,受益高的洗劫,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月,对于并州而言,注定是陷入战火的一个月。
随着匈奴人的大举疯狂进攻,并州边境开始四处弥漫起烽火狼烟来。
浓浓的烟雾中,太阳已经挣脱了云层,肆无忌惮的朝大地倾泻着它的光芒,就连滚滚的浓烟也阻挡不住它,只是穿透烟雾之后,射向大地的光辉带着朦胧的血色,残破的城镇说不出的诡异。
杂乱的尸体堆积在寨子四周,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爆炸引起的大火还未烧尽,还在持续的释放能量,在呼啸的冷风的吹拂下,似乎有越少越大的趋势,仿佛要给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带来一丝温暖,让他们死而复生。
本来还算人气的寨子,如今已经破败不堪,到处都是残垣断壁,残尸碎肢,就是最惨烈的人间炼狱也不过如此。
到处是都是黑色的血迹,偶尔可见的碎肉。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和腐朽的味道。
战场也演变为真正的地狱,到处都是碎肢残骸血肉碎沫,生命在这一刻卑微如尘土。
走进寨子里面,更是惨像连连。
当中稍有些姿色、或年轻的少女,大多**着,大概也猜出一众匈奴人曾对她们做了什么,里面甚至还有赤裸的尸体夹杂其中,殷红的鲜血正从大腿根流下来。
对这样的事情,在边界上见怪不怪。
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原本认为是刻骨的,不会被遗忘的回忆,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变淡,最终成为再普通不过的经历。
经历过生死的人总是会比以前更为坚强,虽然死亡带来的阴霾还未散去,
就像狼吃羊一样,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本就是自然法则,他们又能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错的吗?
在高郅看来,这个世界本来就不能用对错来划分。
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光明或黑暗,太过炽热的阳光会演变为无情的火焰烧毁一切,或者说,绝对的光明便是绝对的黑暗。
汉朝与匈奴的长期争霸,着实曾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出彩的一段篇章。
掩盖在这场时代洪流下的,是个人命运的不由自主。
不少匈奴人因为各种原因而投奔汉朝麾下,更多汉人也由于命运的捉弄而选择归依匈奴。
不仅是由于匈奴每一次出征大举侵略的时候。
每次进攻都会有意识地掳人。
加上汉朝方面的逃犯与盗贼,也逃亡到匈奴中避难。一些不堪压迫的贫苦百姓,会觉得“匈奴中乐”而计划越境逃亡。
中原统治者对于这些情况也很清楚。
所以汉代戍卒的职责之一就是防备盗贼。
在当时,汉长城的每个烽火台都要配备专门的军犬。
主要职责就是用来追捕逃向匈奴方面的士兵和平民。
但是,无论怎么说,面对兽行,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是不能容忍的。
这也是人与野兽,最大的分别。
不管多少次见到这样的惨状,高郅都难以抑制自己的杀意。
他要杀光那些匈奴人,在这之前,他得先摸摸情况。
他的目标,盯上了仍逗留在这里的游骑匈奴人身上。
不过,显然,这些家伙,都是狼的心性。
看到有汉骑靠近,便是毫不犹豫的掏出弓箭,猛然射击。
不过,那匈奴人的箭虽然快,可高郅他的动作更快,他猛的向上一抬手,一把将匈奴人射来的箭矢牢牢抓住。
要知道双方的距离并不远,而匈奴人又是以箭射擅长,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对方竟然能抓住他的箭,简直是匪夷所思。
见状,匈奴的脸色都为之一变,他紧接着又抽出一支箭矢,再次向高郅方向,狠狠地射出一箭。
高郅的反应也快,身子立刻卧倒在马背上。
高郅运足了全力,猫着腰,在虚空之中画出一条弧线,闪躲开对方弓箭的同时,弹跃而出。
嘭!
那匈奴人的身形倒飞出去,摔在地上,就觉得胸口发闷,嗓子眼发舔,一口老血涌了上来,他本来打算紧咬着牙关,将这口血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只是剧烈的疼痛,使得那匈奴人却是再坚持不住,双腿一软,跪到地上。
“既然不说,那就去死!”
高郅也是厌烦,手中长枪抖擞而出,径直划过,瞬间在匈奴人的脖颈间,有一条鲜明的血痕浮现。
翻身上马,高郅喊出了西汉名将陈汤的一句名言: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枪锋所指,气贯长虹!
身后的众将士,无不是士气大振,人们齐声喊喝:“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到角落里。
历史上汉军打出了威风,也打出了“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都是我大汉国土”的霸气,这些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做到的。
汉朝也因此成了史上最为霸道的朝代,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霸王道杂之”。
宋朝守内虚外,由于缺少战马,组建不起来机动骑兵部队,结果土地是越守越小,最终亡国。而汉朝却是,列国皆以弱灭,独汉以强亡。
紧接着,众人齐齐举起手中的武器,主动向对面寨中尚且零散分布着的匈奴兵,攻杀过去。
那些犹如散兵游勇的匈奴兵现已再无锐气,再无斗志,无心恋战,纷纷转身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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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影响到的,绝不单单只是五原一郡之地,因为,这些匈奴人的主攻方向虽然是五原郡,但是同样的,并不是意味着,他们的人,仅仅只是会出现在五原郡!
尤其是在面对着拥有大量马匹,机动性本就极强的匈奴大军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穿插一部分兵力,侵扰其他诸郡县。
毕竟,他们的本来目的,还是抢占大汉资源的,能够拿下五原郡,然后进一步侵吞整个并州固然好,可要是拿不下来,他们也是要另作打算,不可能坐以待毙的。
再则来说,绕开主要的城池,同样也是那些匈奴小部落所能分得一杯羹的诀窍,他们可比不得如今的单于,能够随随便便就去强攻汉人的城池,比起攻城,对于他们来说,消耗少成本低,受益高的洗劫,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月,对于并州而言,注定是陷入战火的一个月。
随着匈奴人的大举疯狂进攻,并州边境开始四处弥漫起烽火狼烟来。
浓浓的烟雾中,太阳已经挣脱了云层,肆无忌惮的朝大地倾泻着它的光芒,就连滚滚的浓烟也阻挡不住它,只是穿透烟雾之后,射向大地的光辉带着朦胧的血色,残破的城镇说不出的诡异。
杂乱的尸体堆积在寨子四周,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爆炸引起的大火还未烧尽,还在持续的释放能量,在呼啸的冷风的吹拂下,似乎有越少越大的趋势,仿佛要给一具具冰冷的尸体带来一丝温暖,让他们死而复生。
本来还算人气的寨子,如今已经破败不堪,到处都是残垣断壁,残尸碎肢,就是最惨烈的人间炼狱也不过如此。
到处是都是黑色的血迹,偶尔可见的碎肉。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和腐朽的味道。
战场也演变为真正的地狱,到处都是碎肢残骸血肉碎沫,生命在这一刻卑微如尘土。
走进寨子里面,更是惨像连连。
当中稍有些姿色、或年轻的少女,大多**着,大概也猜出一众匈奴人曾对她们做了什么,里面甚至还有赤裸的尸体夹杂其中,殷红的鲜血正从大腿根流下来。
对这样的事情,在边界上见怪不怪。
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原本认为是刻骨的,不会被遗忘的回忆,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变淡,最终成为再普通不过的经历。
经历过生死的人总是会比以前更为坚强,虽然死亡带来的阴霾还未散去,
就像狼吃羊一样,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本就是自然法则,他们又能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错的吗?
在高郅看来,这个世界本来就不能用对错来划分。
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光明或黑暗,太过炽热的阳光会演变为无情的火焰烧毁一切,或者说,绝对的光明便是绝对的黑暗。
汉朝与匈奴的长期争霸,着实曾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非常出彩的一段篇章。
掩盖在这场时代洪流下的,是个人命运的不由自主。
不少匈奴人因为各种原因而投奔汉朝麾下,更多汉人也由于命运的捉弄而选择归依匈奴。
不仅是由于匈奴每一次出征大举侵略的时候。
每次进攻都会有意识地掳人。
加上汉朝方面的逃犯与盗贼,也逃亡到匈奴中避难。一些不堪压迫的贫苦百姓,会觉得“匈奴中乐”而计划越境逃亡。
中原统治者对于这些情况也很清楚。
所以汉代戍卒的职责之一就是防备盗贼。
在当时,汉长城的每个烽火台都要配备专门的军犬。
主要职责就是用来追捕逃向匈奴方面的士兵和平民。
但是,无论怎么说,面对兽行,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是不能容忍的。
这也是人与野兽,最大的分别。
不管多少次见到这样的惨状,高郅都难以抑制自己的杀意。
他要杀光那些匈奴人,在这之前,他得先摸摸情况。
他的目标,盯上了仍逗留在这里的游骑匈奴人身上。
不过,显然,这些家伙,都是狼的心性。
看到有汉骑靠近,便是毫不犹豫的掏出弓箭,猛然射击。
不过,那匈奴人的箭虽然快,可高郅他的动作更快,他猛的向上一抬手,一把将匈奴人射来的箭矢牢牢抓住。
要知道双方的距离并不远,而匈奴人又是以箭射擅长,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对方竟然能抓住他的箭,简直是匪夷所思。
见状,匈奴的脸色都为之一变,他紧接着又抽出一支箭矢,再次向高郅方向,狠狠地射出一箭。
高郅的反应也快,身子立刻卧倒在马背上。
高郅运足了全力,猫着腰,在虚空之中画出一条弧线,闪躲开对方弓箭的同时,弹跃而出。
嘭!
那匈奴人的身形倒飞出去,摔在地上,就觉得胸口发闷,嗓子眼发舔,一口老血涌了上来,他本来打算紧咬着牙关,将这口血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只是剧烈的疼痛,使得那匈奴人却是再坚持不住,双腿一软,跪到地上。
“既然不说,那就去死!”
高郅也是厌烦,手中长枪抖擞而出,径直划过,瞬间在匈奴人的脖颈间,有一条鲜明的血痕浮现。
翻身上马,高郅喊出了西汉名将陈汤的一句名言: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枪锋所指,气贯长虹!
身后的众将士,无不是士气大振,人们齐声喊喝:“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到角落里。
历史上汉军打出了威风,也打出了“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都是我大汉国土”的霸气,这些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做到的。
汉朝也因此成了史上最为霸道的朝代,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霸王道杂之”。
宋朝守内虚外,由于缺少战马,组建不起来机动骑兵部队,结果土地是越守越小,最终亡国。而汉朝却是,列国皆以弱灭,独汉以强亡。
紧接着,众人齐齐举起手中的武器,主动向对面寨中尚且零散分布着的匈奴兵,攻杀过去。
那些犹如散兵游勇的匈奴兵现已再无锐气,再无斗志,无心恋战,纷纷转身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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