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妆 第一九四章 执意要见
目录:大红妆| 作者:姚颖怡| 类别:都市言情
四目相对,萧韧眸光冷冷,宛若深不见底的寒潭。小柴一时竟然无法确定,萧韧是认出他了呢还是没认出他呢?
垂在身侧的右手下意识地动了一下,那种被狗咬的感觉又回来了。
萧韧的眼睛从小柴脸上掠过,迎向走过来的阿治。
他冲阿治点点头,阿治也没想到萧韧会来,连忙把萧韧让进里间。
有小伙计进来上茶,萧韧的目光在小伙计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向阿治,道:“王府要派人去榆林,我是来看看你们有没有东西带给沈姑娘。”
来上茶的小伙计穿的衣裳和外面那只狗是一样的,那只狗是什么时候来西安的,而且还在百卉堂当了伙计?
沈彤知道吗?
虽然过去了好几年,可是那只狗化成灰,他也认的!
何况那只狗除了个子长高了一些,容貌并没有改变,还是那副贱贱的模样。
阿治心里一动,如果只是来问问,王府那边随便打发一个人来就行了,何用劳动萧七少的大驾?
今天萧韧过来,应该还有其他的事。
阿治连忙陪笑道:“多谢七少美意,刚好我们也有些东西要捎去榆林。”
萧韧道:“听说你们铺子里有位大师傅?”
阿治心下了然,蓝师傅的事情只有他们几人知晓,萧韧一来就提起沈彤,现在又问起蓝师傅,想来是沈彤告诉他了。
“蓝师傅身体有恙,平时不见客的。”阿治说道。
“我执意要见呢?”萧韧问道。
“那......七少随我来吧。”阿治边说边撩起了帘子。
百花迎春的帘子后面,一头白发的老仆正用小秤称量着材料,满脸疤痕的瘦削男人端坐在炕上,阿治带着萧韧走进来,男人似是不觉,目光平静地看着老仆手中的小秤。
阿治没有说话,直到老仆把小秤里的东西倒进瓷罐,阿治才向萧韧引见:“这位蓝师傅就是咱们百卉堂的大师傅。”
他又向蓝师傅介绍萧韧:“这位是......”
“不用了”,阿治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开口打断,“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胭脂水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而已。”
现在看到了,他转身走了出去。
阿治走在萧韧身后,他下意识地扭头看一眼蓝师傅,蓝师傅依然端坐,纹丝不动,宛如老僧入定。
萧韧没有停留,他大步走出百卉堂,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铺子门口,那几位还没有离开的女眷才透出一口气来。
“掌柜的,刚刚那位是哪家公子啊,好大的气派。”
阿治笑得见眉不见眼:“秦王府的,萧七少。”
“啊?萧七少啊!。”
“萧七少来逛脂粉铺子?也没见他买什么呢......”
刚刚还被莺声燕语围绕其中的小柴已经被冷落了,那些女子似乎已经忘了她们是来买胭脂水粉的,当然,更忘了还在卖力给她们推销胭脂水粉的漂亮小伙计。
阿治笑逐颜开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一转身,阿治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萧韧不是来见蓝先生的,他是来让蓝先生见他的。
可是这样,算不算打草惊蛇呢?
......
夜色澜珊,街上已经宵禁,老仆上了最后一块门板,转身走进后堂。
还没有撩开帘子,便听到啪的一声,老仆吓了一跳,这是杯盏碎裂的声音。
蓝师傅坐在炕桌前,他惯用的杯子滚落到青砖地上,摔得粉碎。
“您没烫着吧?”老仆连忙走了过来。
“无妨,无妨,是我不小心。”蓝师傅光秃秃的手腕上还有水渍,想来是没有拿稳,杯子掉到炕桌上,又滚落在地上。
老仆手脚麻利地收拾了地上的碎片,重又拿了新杯子,给蓝师傅倒上茶。
蓝师傅嘴角挂着微笑,他的脸上疤痕交错,笑起来格外诡异。
老仆叹了口气,在炕沿上坐下。
“今天来的那个人......”
“无妨,一个好奇的孩子而已。”蓝师傅淡淡地说道。
“他是有备而来,他是秦王府的人。”老仆忧虑地说道。
“是吗?我长年不出去,竟不知晓。”蓝师傅的口气并没有因为这个忽然听到的消息而有丝毫起伏。
“他今天来了,却什么也没有做,他究竟想做什么?”老仆说道。
“我已是废人了,苟且残喘而已,他看到也就安心了,无妨。”
短短几句话,蓝师傅已经说了几次无妨。
“要不咱们走吧,离开这里,沈姑娘和秦王府的人走得太近,您在这里不安全。”老仆眼中已有泪花。
“不,我在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天下之大,没有一处比西安更安全,放眼西安,也没有一处比这里更安全。”蓝师傅用两个手腕夹起茶杯,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您执意留下,是为了......”老仆说到这里欲言又止,这不是他能说的,那些名字,那些人,他不配提起。
“没有原因,只是我觉得这里安全,想要留下而已。”蓝师傅放下茶杯,静静地望着那道百花争艳的帘子,他的目光平静,平静得一如那纹丝不动的门帘。
只是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只要有人轻轻撩动,依然会风摆杨柳,驿动不安。
清水巷里,小栗子闪身走进书房:“七少,那边没有动静。”
萧韧嗯了一声,道:“风组的人回来了吗?”
小栗子正要说话,大饼走了进来:“七少,风组的人回来了。”
跟着大饼走进来的,是一个打扮如同小贩的年轻汉子,他抱抱拳,道:“风组刘凡前来复命。”
“说吧。”萧韧说道。
“百卉堂的那名学徒名叫柴韫,住在城南两家巷的白家。这个白家就是黑记羊肉铺的东家,柴韫住在这里已有两月有余。”刘凡说道。
“柴韫?他姓柴?”萧韧冷笑,真不错,连姓都改了。
“对,他还有两个小厮,也住在白家,百卉堂的人都叫他小柴,他在百卉堂里做事已有三个月,是铺子里做事最勤快的伙计。”
三个月?也就是说沈彤还在西安时,这个什么小柴就已经在百卉堂了。
沈彤见过他了?
垂在身侧的右手下意识地动了一下,那种被狗咬的感觉又回来了。
萧韧的眼睛从小柴脸上掠过,迎向走过来的阿治。
他冲阿治点点头,阿治也没想到萧韧会来,连忙把萧韧让进里间。
有小伙计进来上茶,萧韧的目光在小伙计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向阿治,道:“王府要派人去榆林,我是来看看你们有没有东西带给沈姑娘。”
来上茶的小伙计穿的衣裳和外面那只狗是一样的,那只狗是什么时候来西安的,而且还在百卉堂当了伙计?
沈彤知道吗?
虽然过去了好几年,可是那只狗化成灰,他也认的!
何况那只狗除了个子长高了一些,容貌并没有改变,还是那副贱贱的模样。
阿治心里一动,如果只是来问问,王府那边随便打发一个人来就行了,何用劳动萧七少的大驾?
今天萧韧过来,应该还有其他的事。
阿治连忙陪笑道:“多谢七少美意,刚好我们也有些东西要捎去榆林。”
萧韧道:“听说你们铺子里有位大师傅?”
阿治心下了然,蓝师傅的事情只有他们几人知晓,萧韧一来就提起沈彤,现在又问起蓝师傅,想来是沈彤告诉他了。
“蓝师傅身体有恙,平时不见客的。”阿治说道。
“我执意要见呢?”萧韧问道。
“那......七少随我来吧。”阿治边说边撩起了帘子。
百花迎春的帘子后面,一头白发的老仆正用小秤称量着材料,满脸疤痕的瘦削男人端坐在炕上,阿治带着萧韧走进来,男人似是不觉,目光平静地看着老仆手中的小秤。
阿治没有说话,直到老仆把小秤里的东西倒进瓷罐,阿治才向萧韧引见:“这位蓝师傅就是咱们百卉堂的大师傅。”
他又向蓝师傅介绍萧韧:“这位是......”
“不用了”,阿治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开口打断,“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胭脂水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而已。”
现在看到了,他转身走了出去。
阿治走在萧韧身后,他下意识地扭头看一眼蓝师傅,蓝师傅依然端坐,纹丝不动,宛如老僧入定。
萧韧没有停留,他大步走出百卉堂,直到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铺子门口,那几位还没有离开的女眷才透出一口气来。
“掌柜的,刚刚那位是哪家公子啊,好大的气派。”
阿治笑得见眉不见眼:“秦王府的,萧七少。”
“啊?萧七少啊!。”
“萧七少来逛脂粉铺子?也没见他买什么呢......”
刚刚还被莺声燕语围绕其中的小柴已经被冷落了,那些女子似乎已经忘了她们是来买胭脂水粉的,当然,更忘了还在卖力给她们推销胭脂水粉的漂亮小伙计。
阿治笑逐颜开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一转身,阿治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萧韧不是来见蓝先生的,他是来让蓝先生见他的。
可是这样,算不算打草惊蛇呢?
......
夜色澜珊,街上已经宵禁,老仆上了最后一块门板,转身走进后堂。
还没有撩开帘子,便听到啪的一声,老仆吓了一跳,这是杯盏碎裂的声音。
蓝师傅坐在炕桌前,他惯用的杯子滚落到青砖地上,摔得粉碎。
“您没烫着吧?”老仆连忙走了过来。
“无妨,无妨,是我不小心。”蓝师傅光秃秃的手腕上还有水渍,想来是没有拿稳,杯子掉到炕桌上,又滚落在地上。
老仆手脚麻利地收拾了地上的碎片,重又拿了新杯子,给蓝师傅倒上茶。
蓝师傅嘴角挂着微笑,他的脸上疤痕交错,笑起来格外诡异。
老仆叹了口气,在炕沿上坐下。
“今天来的那个人......”
“无妨,一个好奇的孩子而已。”蓝师傅淡淡地说道。
“他是有备而来,他是秦王府的人。”老仆忧虑地说道。
“是吗?我长年不出去,竟不知晓。”蓝师傅的口气并没有因为这个忽然听到的消息而有丝毫起伏。
“他今天来了,却什么也没有做,他究竟想做什么?”老仆说道。
“我已是废人了,苟且残喘而已,他看到也就安心了,无妨。”
短短几句话,蓝师傅已经说了几次无妨。
“要不咱们走吧,离开这里,沈姑娘和秦王府的人走得太近,您在这里不安全。”老仆眼中已有泪花。
“不,我在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天下之大,没有一处比西安更安全,放眼西安,也没有一处比这里更安全。”蓝师傅用两个手腕夹起茶杯,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您执意留下,是为了......”老仆说到这里欲言又止,这不是他能说的,那些名字,那些人,他不配提起。
“没有原因,只是我觉得这里安全,想要留下而已。”蓝师傅放下茶杯,静静地望着那道百花争艳的帘子,他的目光平静,平静得一如那纹丝不动的门帘。
只是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只要有人轻轻撩动,依然会风摆杨柳,驿动不安。
清水巷里,小栗子闪身走进书房:“七少,那边没有动静。”
萧韧嗯了一声,道:“风组的人回来了吗?”
小栗子正要说话,大饼走了进来:“七少,风组的人回来了。”
跟着大饼走进来的,是一个打扮如同小贩的年轻汉子,他抱抱拳,道:“风组刘凡前来复命。”
“说吧。”萧韧说道。
“百卉堂的那名学徒名叫柴韫,住在城南两家巷的白家。这个白家就是黑记羊肉铺的东家,柴韫住在这里已有两月有余。”刘凡说道。
“柴韫?他姓柴?”萧韧冷笑,真不错,连姓都改了。
“对,他还有两个小厮,也住在白家,百卉堂的人都叫他小柴,他在百卉堂里做事已有三个月,是铺子里做事最勤快的伙计。”
三个月?也就是说沈彤还在西安时,这个什么小柴就已经在百卉堂了。
沈彤见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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