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7章暧昧林荫路(三更)
目录:重生之年代纪事| 作者:秋天的信| 类别:都市言情
“你一般什么时候有时间。”
“下午太热了,不如早上吧,你一般几点起啊。”这么问也好方便她定个闹钟啥的,不然她能睡到下午。
“我都行,依你的时间。”
闫思蕊想了想道,“那就7点吧。”
温景天憋着笑意,半晌后道,“好,那不如7点刚才的巷口见,顺便吃过早餐后再去练英语。”
“好。”都答应练英语了,吃早餐自然也没什么了。
闫思蕊的脚步停在了自个家的大门口,今天家里并没有人,不过就是因为没人,闫思蕊也没好意思邀人进去坐坐,不然这意图也太不轨了,便说到,“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温景天,“嗯,明天见。”
闫思蕊用钥匙打开了大门,和温景天摆了摆手后关门走了进去。
温景天看着已经关上的大门,摇了摇头,笑了几声后,便穿过胡同离开了。
闫思蕊从堂厅后面的侧门直接穿过小花园回到自个的小院子后,放下书,第一件事儿便是给自个定了个闹钟,并将时间提前了整整一个小时。
至于为什么,无非就是害怕迟到了,毕竟迟到印象会不好的。
可说到底,还是闫思蕊对温景天的话很重视,不然的话,以闫思蕊的性子,管它迟到不迟到的,老娘先睡舒服了再说。
定好了闹钟,便开始拆那些新书了。
这些书是用绳子捆在一起的,也没做什么防护的东西,书的四面都被捆出了印记,闫思蕊一本一本的压着,希望能抚平一些,随后搬了张躺椅在自个小院的树下悠闲的看起了小说。
哪怕是做小摊贩的生意,他们一家人也保持着回家吃晚饭的习惯,闫思蕊作为一个闲人在家,自然接手了晚饭的任务。
但闫思蕊也怕热,厨房是不可能进去的,没有空调的厨房让她做饭还不如花钱买。
这样的天气就算从早到晚都吃凉拌的也不会怎么样。
晚饭一碗凉面就很好的解决了大家的晚餐。
翌日。
因为时间早,太阳并不猛烈,闫思蕊也没有那么夸张的穿防晒衣,难的的短裙短袖又戴了一双冰丝的防晒袖,扎了一个马尾,整个人看来即简单又清爽的,随即打了把太阳伞就出了门。
至于其他人,用不着她担心,小摊子的生意闫思文一家人做的比她还热络呢,此时的闫乐早就去买菜了,而闫思文夫妻俩也在抓紧收拾一下小花园里的菜然后再去小院帮忙呢。
至于王大丫呢,更是出门的早,最近扭秧歌扭的都不着家了。
所以闫思蕊在不在家吃早饭,还真是不太要紧。
闫思蕊出门时时间才6点45,哪怕出巷子也只要几分钟,可此时的温景天却已经早等在了巷口。
至于几点来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看他这样子,估计是等了许久了。
见闫思蕊朝着胡同口走着,温景天赶紧打了个招呼,对着闫思蕊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早上好。”
闫思蕊认识他这么久,还真是从未见过这人笑的这么灿烂过,脚下一顿,随即三步并且两步走了过去,“早上好。”
“早饭我请你吃,看看你想吃什么。”
“嗯。”
这人还真是,不过一餐饭,非要请回来,她都不知道吃过他多少顿了,到底是小年轻。
俩人的早饭很简单,在闫思蕊的强烈要求下,并没有吃啥羊肉牛肉啥的,简单的喝了些粥又吃了些小凉菜就行了,俩人吃完了早饭,自然就进入了正题。
他们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练口语,口语这东西连书都不用带,闲聊就够了,俩人一边说着英语一边朝着小公园方向走了过去。
闫思蕊本以为温景天口语是真不行,所以才会想和她一起练练的,不过今天这么一对话,闫思蕊就发现她错了,温景天的英语说的相当好,词汇量很大,并且口语很标准。
闫思蕊好奇的问道,“你以前是有接触过英语吗?我看你说的不错啊。”
该表现自个的时候温景天也不吝啬,“没有,我就是从小人就聪明,以前小学初中高中哪怕不上课也都是考满分,到了大学课业也挺轻松的,所以就又多加了一门课,但好像也挺简单的。”话题顺势就扯到了闫思蕊身上,“我听我哥说你也一样,小学的时候,年年上课睡觉,可年年都考满分。”
闫思蕊作为一个重生者有些心虚,但她脸皮厚,该自夸还嘚自夸,“我初中,高中也一样,都是满分,不过课业难了后就没再上课睡觉了。”
“就算是这样,那你也挺聪明的,没几个人能做到这样。”
温景天打心底里觉得闫思蕊聪明,可闫思蕊听到这话内心是拒绝的。
不,你才是真聪明,“没有,没有,不过是课太简单了而已,我没多聪明。”
温景天依旧不这么认为,“你也太妄自菲薄了,你一边上学一边做黑市还能才这么好的成绩,一来京市就买了套四合院,本身就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这世上真没几个人能做到这样。”
闫思蕊心虚,“你非要这么夸我,那我就厚脸皮接受了吧。”
温景天看着闫思蕊的侧脸,不经再次红了脸颊,他刚才就注意到闫思蕊的穿着和以前不同了,露出一双大长腿的闫思蕊看起来更加的灵动并且青春且有活力,也更加让他入了迷。
可闫思蕊也同样是如此,这温景天的小脸实在是长的很帅。
而此时的温景天额头和脸颊上有些许汗珠滴落,让原本就很帅气的脸庞更是多了几分硬朗的感觉,闫思蕊又偷摸的打量了一下他露出来的双臂,紧实的肌肉线条,实在是有些晃她的眼。
哪怕两世为人也没想到自个能和这样长相的帅哥静静的走在小公园的林荫路上。
此情此景,实在是有些像电影里的桥段,稍许的有点儿暧昧的元素在里头。
闫思蕊咽了咽口水,在心里反复的提醒自个,不行,他还是个孩子呢,不能下手,可,万一被别人抢先一步,那不就太可惜了嘛。
现如今的人结婚都早,哪怕崇尚自由恋爱,年纪也小,她要是不下手,保不准还真会被别人给抢走了。
而且她不是想要校园恋爱吗?眼前的不就是机会吗?错过了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下午太热了,不如早上吧,你一般几点起啊。”这么问也好方便她定个闹钟啥的,不然她能睡到下午。
“我都行,依你的时间。”
闫思蕊想了想道,“那就7点吧。”
温景天憋着笑意,半晌后道,“好,那不如7点刚才的巷口见,顺便吃过早餐后再去练英语。”
“好。”都答应练英语了,吃早餐自然也没什么了。
闫思蕊的脚步停在了自个家的大门口,今天家里并没有人,不过就是因为没人,闫思蕊也没好意思邀人进去坐坐,不然这意图也太不轨了,便说到,“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温景天,“嗯,明天见。”
闫思蕊用钥匙打开了大门,和温景天摆了摆手后关门走了进去。
温景天看着已经关上的大门,摇了摇头,笑了几声后,便穿过胡同离开了。
闫思蕊从堂厅后面的侧门直接穿过小花园回到自个的小院子后,放下书,第一件事儿便是给自个定了个闹钟,并将时间提前了整整一个小时。
至于为什么,无非就是害怕迟到了,毕竟迟到印象会不好的。
可说到底,还是闫思蕊对温景天的话很重视,不然的话,以闫思蕊的性子,管它迟到不迟到的,老娘先睡舒服了再说。
定好了闹钟,便开始拆那些新书了。
这些书是用绳子捆在一起的,也没做什么防护的东西,书的四面都被捆出了印记,闫思蕊一本一本的压着,希望能抚平一些,随后搬了张躺椅在自个小院的树下悠闲的看起了小说。
哪怕是做小摊贩的生意,他们一家人也保持着回家吃晚饭的习惯,闫思蕊作为一个闲人在家,自然接手了晚饭的任务。
但闫思蕊也怕热,厨房是不可能进去的,没有空调的厨房让她做饭还不如花钱买。
这样的天气就算从早到晚都吃凉拌的也不会怎么样。
晚饭一碗凉面就很好的解决了大家的晚餐。
翌日。
因为时间早,太阳并不猛烈,闫思蕊也没有那么夸张的穿防晒衣,难的的短裙短袖又戴了一双冰丝的防晒袖,扎了一个马尾,整个人看来即简单又清爽的,随即打了把太阳伞就出了门。
至于其他人,用不着她担心,小摊子的生意闫思文一家人做的比她还热络呢,此时的闫乐早就去买菜了,而闫思文夫妻俩也在抓紧收拾一下小花园里的菜然后再去小院帮忙呢。
至于王大丫呢,更是出门的早,最近扭秧歌扭的都不着家了。
所以闫思蕊在不在家吃早饭,还真是不太要紧。
闫思蕊出门时时间才6点45,哪怕出巷子也只要几分钟,可此时的温景天却已经早等在了巷口。
至于几点来的,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看他这样子,估计是等了许久了。
见闫思蕊朝着胡同口走着,温景天赶紧打了个招呼,对着闫思蕊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微笑,“早上好。”
闫思蕊认识他这么久,还真是从未见过这人笑的这么灿烂过,脚下一顿,随即三步并且两步走了过去,“早上好。”
“早饭我请你吃,看看你想吃什么。”
“嗯。”
这人还真是,不过一餐饭,非要请回来,她都不知道吃过他多少顿了,到底是小年轻。
俩人的早饭很简单,在闫思蕊的强烈要求下,并没有吃啥羊肉牛肉啥的,简单的喝了些粥又吃了些小凉菜就行了,俩人吃完了早饭,自然就进入了正题。
他们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练口语,口语这东西连书都不用带,闲聊就够了,俩人一边说着英语一边朝着小公园方向走了过去。
闫思蕊本以为温景天口语是真不行,所以才会想和她一起练练的,不过今天这么一对话,闫思蕊就发现她错了,温景天的英语说的相当好,词汇量很大,并且口语很标准。
闫思蕊好奇的问道,“你以前是有接触过英语吗?我看你说的不错啊。”
该表现自个的时候温景天也不吝啬,“没有,我就是从小人就聪明,以前小学初中高中哪怕不上课也都是考满分,到了大学课业也挺轻松的,所以就又多加了一门课,但好像也挺简单的。”话题顺势就扯到了闫思蕊身上,“我听我哥说你也一样,小学的时候,年年上课睡觉,可年年都考满分。”
闫思蕊作为一个重生者有些心虚,但她脸皮厚,该自夸还嘚自夸,“我初中,高中也一样,都是满分,不过课业难了后就没再上课睡觉了。”
“就算是这样,那你也挺聪明的,没几个人能做到这样。”
温景天打心底里觉得闫思蕊聪明,可闫思蕊听到这话内心是拒绝的。
不,你才是真聪明,“没有,没有,不过是课太简单了而已,我没多聪明。”
温景天依旧不这么认为,“你也太妄自菲薄了,你一边上学一边做黑市还能才这么好的成绩,一来京市就买了套四合院,本身就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这世上真没几个人能做到这样。”
闫思蕊心虚,“你非要这么夸我,那我就厚脸皮接受了吧。”
温景天看着闫思蕊的侧脸,不经再次红了脸颊,他刚才就注意到闫思蕊的穿着和以前不同了,露出一双大长腿的闫思蕊看起来更加的灵动并且青春且有活力,也更加让他入了迷。
可闫思蕊也同样是如此,这温景天的小脸实在是长的很帅。
而此时的温景天额头和脸颊上有些许汗珠滴落,让原本就很帅气的脸庞更是多了几分硬朗的感觉,闫思蕊又偷摸的打量了一下他露出来的双臂,紧实的肌肉线条,实在是有些晃她的眼。
哪怕两世为人也没想到自个能和这样长相的帅哥静静的走在小公园的林荫路上。
此情此景,实在是有些像电影里的桥段,稍许的有点儿暧昧的元素在里头。
闫思蕊咽了咽口水,在心里反复的提醒自个,不行,他还是个孩子呢,不能下手,可,万一被别人抢先一步,那不就太可惜了嘛。
现如今的人结婚都早,哪怕崇尚自由恋爱,年纪也小,她要是不下手,保不准还真会被别人给抢走了。
而且她不是想要校园恋爱吗?眼前的不就是机会吗?错过了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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