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刺杀
目录:重生后我开启打脸日常| 作者:八姑子| 类别:都市言情
她此时倒真对崔氏产生了些孺慕之情。
也不再藏私,从袖间拿出一沓银票,眨眨眼,故意做出狡黠的样子:“娘,那群人翻箱倒柜的时候,我趁机从钱柜里摸了一把。”
崔氏心跳如擂。 看了看那一沓银票的厚度,恨不得当场亲女儿一口,看那满月楼的昂贵点心,也不胆怯心虚了,抽了一张银票,雄赳赳气昂昂走了过去。
茶馆里。
沈月卿一边嚼着点心,一边看路对面崔氏跟房东唾沫横飞的砍价,她有心过去帮忙,但崔氏爱女儿实在爱到了骨头里。
虽然被她败光了家产。
但仍坚持拿她当千金小姐养着,至于养到什么时候,等钱花光的那一日再说。 好在沈月卿心里有底,知道钱是不会花光的,不提被她暂存在赌坊的兰家家产,光她单枪匹马,也够带着崔氏,在这京城挣出一份天地来。
“好了。”
崔氏喜气洋洋的进来。
她手里存不住钱,又很多年没干活了,不光租了个地段好的大院子,又向人牙子交了订金,让对方一会儿带几个能干活的丫头过来相看。
那一沓银票已花去了三分之二。 沈月卿摸了摸软塌塌的荷包,深感从赌坊那取回家产的重要性。
晚上。
因今天人牙子领来的丫头,崔氏实在看不上眼,便一个也没留,只叫对方明天令带一批来,因此宅子里还是只有两人住着。
崔氏睡下后。
沈月卿在另一个房间调制迷魂散,其中几味药材珍贵,她买不来,所以药效大大降低,能起多少作用,就连她自己也不能肯定,全当一个心理安慰,总比没有好。 再者。
赌坊向来是讲信誉,没出过什么昧下客人财产的事——
至少十五年前是这样的。
她揣好劣质版本的迷魂散,走到崔氏门口,听到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鼾声,便松了口气,放心朝宅子外面走去。
一面担忧赌坊真见财起意怎么病。 一面却想着打呼噜是病,她倒是有治病的药方,但到时该用什么理由劝崔氏喝下,直接说的话,会不会暴露自己身上的异常?
赌坊。
中年人满面春风的给了她一百二十万两的银票。
沈月卿接的很是肉疼,除了对方抽走的三十万两酬金,这一百十二万两,其实完全不够买兰家宅子,还有那么多商铺、地契。
完全是贱卖给了赌坊,还是上赶着贱卖的那种。
但也没办法。
总比叫薛蔡和方芝露联手吃了绝户好,而且赌坊还和十五年前一样诚信,全当自己为诚信买单,支持赌坊的生意了。
路上。
沈月卿躲在小胡同里,暗骂走了背字。
京城是有宵禁的。
而她又是不把宵禁放在眼里的。
毕竟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尽管皇帝已经换了两轮,但京城的许多规矩,仍和十五年前一样,比如巡夜军的行动轨迹和频率。
她上次去赌坊就躲了过去。
本以为这次也一样,谁料到竟然跟一个被追捕的盗贼碰上了,听到整齐而嘈杂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其中还夹杂着一个极轻快,极敏捷的脚步声,沈月卿倒有些恨自己耳朵过于灵敏了。
她缩了缩身子。
在察觉到一个充满血腥气的身影,也试图挤进这个狭窄的胡同拐角时。
悲怆而木然的吐出两个字:“有人。”
“呀!”
被追捕的盗贼反而吓了一跳,不过反应的也极快,惊呼声戛然而止,随后反手将她抱在怀里,总算两人都挤进了小小的拐角里面。
他声音颇为虚弱:“别出声,不然——”
“嘘!”
沈月卿刚嘘完。
便听胡同外面有一队巡夜军跑过,大概没想到这条死胡同还有一个被堵死的狭窄拐角,因此只朝里面望了一望,复又离开。
男子这才恍然大悟。
刚才要不是沈月卿令他噤声,自己一口气说下去,指不定就会被那队巡夜军听见声音,于是感激道:“多谢姑娘了。”
“没什么。”
沈月卿感到掐在脖子上的手松了松,犹犹豫豫,再次开口:“我不想死,要是你被发现了,肯定会杀了我当垫背的,所以现在我只有帮助你不被发现,才能活下去。”
还挺冷静。
李傅心中暗暗赞叹,也庆幸碰上个聪明的,万一对方大喊大叫,他又不能真的下杀手。
沈月卿接着道:“不过公子,你没发现你身上的血腥气太重了吗,万一他们顺着味道寻来就遭了,我的香囊里有用来驱蚊的药粉,或许可将血腥气遮掩一二。”
“不用。”
李傅当即拒绝,解释道:“他们刚才经过这个胡同的时候,也没有闻到味道,而且我已经上了止血药了。”
他还不至于这么快就信任一个陌生人,尤其这人还是自己的人质,刚一说完,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鼻子动了动,奇怪道:“怎么血腥气消散的这么——”
“快”字还未说完。
脑海里一时天旋地转,竟然制不住沈月卿一个弱女子,顺着墙根,便无力的跌坐下来。
“因为你刚才试图挤进来的时候,迷魂散就被我撒出来了,里面那么多药材,遮住你身上的血腥气还不是小事?”沈月卿语气耐心。
拿着药囊又往李傅鼻间捂了捂。
蹲下笑着说道:“小毛贼,还拿我当人质,你自己在这待着吧,巡夜军过不了多久就会来拿你,姑奶奶可要先走了。”
李傅心有不甘。
咬了咬舌尖,试图保持清醒,但眼皮却越来越重,昏迷前的最后一个画面,是眼前的女子站起来,轻松愉快的拍了拍手。
他嘴角溢出一丝苦笑。
阴沟里翻船啊。
“啧。”
沈月卿摘下他的面罩后,借着不甚明晰的月光,看清了眼前男子的脸,倒有些替他惋惜,年纪轻轻的去当毛贼,吃苦受累不说,还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
长这么帅。
不去吃软饭简直就是犯罪啊!
收好药囊,抬脚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一队巡夜军路过,一句匆匆的谈话声传进她的耳朵:“敢刺杀摄政王,真是不要命了!”
刺杀?
摄政王!
沈月卿眸子一亮,猛地低头看向脚边被她迷晕的男子。
也不再藏私,从袖间拿出一沓银票,眨眨眼,故意做出狡黠的样子:“娘,那群人翻箱倒柜的时候,我趁机从钱柜里摸了一把。”
崔氏心跳如擂。 看了看那一沓银票的厚度,恨不得当场亲女儿一口,看那满月楼的昂贵点心,也不胆怯心虚了,抽了一张银票,雄赳赳气昂昂走了过去。
茶馆里。
沈月卿一边嚼着点心,一边看路对面崔氏跟房东唾沫横飞的砍价,她有心过去帮忙,但崔氏爱女儿实在爱到了骨头里。
虽然被她败光了家产。
但仍坚持拿她当千金小姐养着,至于养到什么时候,等钱花光的那一日再说。 好在沈月卿心里有底,知道钱是不会花光的,不提被她暂存在赌坊的兰家家产,光她单枪匹马,也够带着崔氏,在这京城挣出一份天地来。
“好了。”
崔氏喜气洋洋的进来。
她手里存不住钱,又很多年没干活了,不光租了个地段好的大院子,又向人牙子交了订金,让对方一会儿带几个能干活的丫头过来相看。
那一沓银票已花去了三分之二。 沈月卿摸了摸软塌塌的荷包,深感从赌坊那取回家产的重要性。
晚上。
因今天人牙子领来的丫头,崔氏实在看不上眼,便一个也没留,只叫对方明天令带一批来,因此宅子里还是只有两人住着。
崔氏睡下后。
沈月卿在另一个房间调制迷魂散,其中几味药材珍贵,她买不来,所以药效大大降低,能起多少作用,就连她自己也不能肯定,全当一个心理安慰,总比没有好。 再者。
赌坊向来是讲信誉,没出过什么昧下客人财产的事——
至少十五年前是这样的。
她揣好劣质版本的迷魂散,走到崔氏门口,听到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鼾声,便松了口气,放心朝宅子外面走去。
一面担忧赌坊真见财起意怎么病。 一面却想着打呼噜是病,她倒是有治病的药方,但到时该用什么理由劝崔氏喝下,直接说的话,会不会暴露自己身上的异常?
赌坊。
中年人满面春风的给了她一百二十万两的银票。
沈月卿接的很是肉疼,除了对方抽走的三十万两酬金,这一百十二万两,其实完全不够买兰家宅子,还有那么多商铺、地契。
完全是贱卖给了赌坊,还是上赶着贱卖的那种。
但也没办法。
总比叫薛蔡和方芝露联手吃了绝户好,而且赌坊还和十五年前一样诚信,全当自己为诚信买单,支持赌坊的生意了。
路上。
沈月卿躲在小胡同里,暗骂走了背字。
京城是有宵禁的。
而她又是不把宵禁放在眼里的。
毕竟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尽管皇帝已经换了两轮,但京城的许多规矩,仍和十五年前一样,比如巡夜军的行动轨迹和频率。
她上次去赌坊就躲了过去。
本以为这次也一样,谁料到竟然跟一个被追捕的盗贼碰上了,听到整齐而嘈杂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其中还夹杂着一个极轻快,极敏捷的脚步声,沈月卿倒有些恨自己耳朵过于灵敏了。
她缩了缩身子。
在察觉到一个充满血腥气的身影,也试图挤进这个狭窄的胡同拐角时。
悲怆而木然的吐出两个字:“有人。”
“呀!”
被追捕的盗贼反而吓了一跳,不过反应的也极快,惊呼声戛然而止,随后反手将她抱在怀里,总算两人都挤进了小小的拐角里面。
他声音颇为虚弱:“别出声,不然——”
“嘘!”
沈月卿刚嘘完。
便听胡同外面有一队巡夜军跑过,大概没想到这条死胡同还有一个被堵死的狭窄拐角,因此只朝里面望了一望,复又离开。
男子这才恍然大悟。
刚才要不是沈月卿令他噤声,自己一口气说下去,指不定就会被那队巡夜军听见声音,于是感激道:“多谢姑娘了。”
“没什么。”
沈月卿感到掐在脖子上的手松了松,犹犹豫豫,再次开口:“我不想死,要是你被发现了,肯定会杀了我当垫背的,所以现在我只有帮助你不被发现,才能活下去。”
还挺冷静。
李傅心中暗暗赞叹,也庆幸碰上个聪明的,万一对方大喊大叫,他又不能真的下杀手。
沈月卿接着道:“不过公子,你没发现你身上的血腥气太重了吗,万一他们顺着味道寻来就遭了,我的香囊里有用来驱蚊的药粉,或许可将血腥气遮掩一二。”
“不用。”
李傅当即拒绝,解释道:“他们刚才经过这个胡同的时候,也没有闻到味道,而且我已经上了止血药了。”
他还不至于这么快就信任一个陌生人,尤其这人还是自己的人质,刚一说完,忽然觉得有些不对,鼻子动了动,奇怪道:“怎么血腥气消散的这么——”
“快”字还未说完。
脑海里一时天旋地转,竟然制不住沈月卿一个弱女子,顺着墙根,便无力的跌坐下来。
“因为你刚才试图挤进来的时候,迷魂散就被我撒出来了,里面那么多药材,遮住你身上的血腥气还不是小事?”沈月卿语气耐心。
拿着药囊又往李傅鼻间捂了捂。
蹲下笑着说道:“小毛贼,还拿我当人质,你自己在这待着吧,巡夜军过不了多久就会来拿你,姑奶奶可要先走了。”
李傅心有不甘。
咬了咬舌尖,试图保持清醒,但眼皮却越来越重,昏迷前的最后一个画面,是眼前的女子站起来,轻松愉快的拍了拍手。
他嘴角溢出一丝苦笑。
阴沟里翻船啊。
“啧。”
沈月卿摘下他的面罩后,借着不甚明晰的月光,看清了眼前男子的脸,倒有些替他惋惜,年纪轻轻的去当毛贼,吃苦受累不说,还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
长这么帅。
不去吃软饭简直就是犯罪啊!
收好药囊,抬脚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一队巡夜军路过,一句匆匆的谈话声传进她的耳朵:“敢刺杀摄政王,真是不要命了!”
刺杀?
摄政王!
沈月卿眸子一亮,猛地低头看向脚边被她迷晕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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