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曹家借物
目录:禁区猎人| 作者:都市猎人| 类别:其他类型
喜马拉雅山脉,是东亚大陆与南亚次大陆的天然界山,也是中国与印度、尼泊尔、不丹、巴基斯坦等国的天然国界。
西起克什米尔的南迦帕尔巴特峰,东至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处的南迦巴瓦峰,全长两千四百五十公里,宽二百至三百五十公里。
这座山脉的高度,世人耳熟能详,而它在地理上的广阔面积,也是能与之匹配的。 用双腿去征服这样的山脉,需要的不仅仅是胆魄,还有与之匹配的体能、技术和装备。
而在这样山区里,用双腿去追杀一头凶名赫赫的奇异生灵,那就必须是最专业的团队,才能去尝试的事情。
在酒店里用完早餐之后,nn早早就来到了酒店的大堂,在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等候这支团队的其他成员下来集合。
倒不是说其他人架子大,而是相对而言,nn的装备是最简单的,准备起来快。
她的装备,最重要的其实就是一副皮手套和一把天蚕丝。 天蚕丝,如今依然缠在nn的头发上,目测是看不出来的。
只有在强光下,nn头发偶尔会一闪闪地反光,这时候才能看出一些端倪。
苏家的豢灵异种天蚕,一直是苗光启在照料。
实际上,苏家的异种天蚕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濒临灭绝了。
是苗光启靠一手基因克隆技术,把这个物种延续了下来,不过目前苦于迟迟找不到野外种群,无法改良品种,所以如今nn手里合格的天蚕丝,一直不太够用。 每隔一段时间,苗光启就会把合格能用的天蚕丝寄过来,所以如今nn手上的天蚕丝,比起外兴安岭时期要多一些了。
而苏家猎人使用异种天蚕丝“画牢”也好,“大切割”也罢,以前是不用手套的。
因为再好的手套,也防不住异种天蚕丝的切割,一旦手法不熟练,该受伤的时候一样受伤。
戴上手套,反而还会影响手感。
nn手上的手套,其实也是如此,并没有实际的防护作用。 只是当年她刚开始练习的时候,苗光启让她戴上一副手套,并且亲自在身边陪护。
而这副手套被割裂的这段时间,就是苗光启给自己预留的,出手保护nn的反应时间。
结果现在nn其实已经不会误伤自己了,但是戴着手套的手感却练了出来,不戴手套反而不习惯了。
如今在酒店大堂里看着自己手上的这副手套,nn就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这位导师。
他对nn来说,既像是一个严格的父亲,又像是一个耐心的导师。 能在他的照顾下长大成人,nn一直认为是自己的莫大幸运。
可是如今,两个奇异生灵的案子接下来,nn脑中对于这位导师的疑问,却越来越多了。
跟林朔相处的时候,因为注意力都在这个男人身上,她还能把其他事情暂时抛到脑后。
可一个人独处,比如现在这酒店大堂上,这种让自己觉得可怕的想法就会不自觉地冒出来。
那个不允许她进入的实验基地,那群不允许她看到的人,还有那些她至今不知道的事……
猜忌和怀疑,在nn的心底慢慢滋生,这让她的良知饱受折磨。
所以现在,她哪怕仅仅跟林朔分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些想念他了。
这个男人如果在身边的话,她就不会胡思乱想。
“姐!”
身前一阵呼唤,nn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帅气的少年。
几个月相处下来,章进的语言障碍依然如故,嘴里说不出整句儿来,但有两个词汇他现在已经很熟练了,可以脱口而出。
一个就是“姐”,另一个就是“叔”,分别是称呼nn和林朔的。
这少年在阿尔泰山穿殓服的事儿,后来林朔告诉了nn,这让nn觉得自己这个姐姐当得太不称职了。
所以自打阿尔泰山回来之后,章进的衣服,都是nn给他买的。
现在他穿得这一身,也是如此。
这是一套野外登山用的装备,主要是实用,外观上其实一般,也就图个紧凑利落。
可架不住章进本身是个帅哥,小伙子身高一米八,站在nn前面那是长身玉立、剑眉星目。
除了身后那把唐刀看着有些不和谐之外,其他没毛病,就是两个字儿,养眼。
nn满意地点点头:“是个大人模样了。”
章进似是对这个评语不太满意,撅了撅嘴,闷声不响地在nn身边坐下了。
章进之后,来到酒店大堂的是魏行山。
这个壮汉出门,就跟一个苦力似的,背上是一个六十升的大包,塞得满满当当的。
初次之外,他还拎着两个大黑皮箱,每个箱子跟他身后大包尺寸差不太多。
nn知道这里面是军火,酒店里不能亮相,所以魏行山带着包装就下来了。
“嘿!咱猎门的魁首谋主两位爷,还没下来呢?”魏行山来到nn跟前左右看了看,把箱子往脚边一搁,人也在沙发上坐下了。
三人坐在沙发上,眼睛都盯着电梯间方向,等最后两人下来。
结果一不留神,林朔就在一旁出现了。
看到林朔身后那个巨大的木匣子,nn这才想起来,追爷太重,尺寸也太大,走不了电梯。
林朔是从冰棺的十八楼,通过楼梯间一层层步行走下来的。
“哎呦,难得啊!”魏行山说道,“你老林居然不是最后一个。”
魏行山的吐槽其实没买毛病,因为以往但凡集合,林朔总是最后一个出现。
一开始魏行山以为他是摆架子,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是在房间里给追爷做保养。
追爷虽然不是一般的反曲弓,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件武器。
但凡是武器,都是要保养的。
否则这把巨弓从隋唐时期传下来,如今就算不烂,精度也无从保证。
而且林朔这种保养,还有林家自古传下来的一套仪式,前前后后得半个小时。
所以以往,只要带追爷进山,林朔总是最晚出现的。
没想要今天,还有一个比他更晚的。
那就是曹余生。
林朔把木匣子往地上一放,坐到了沙发上。
魏行山赶紧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敬给了林朔。
两人慢慢抽着,结果一根烟抽完了,曹余生还是没下来。
“要不去催催?”魏行山试探性地问道,“咱舅爷不会是又睡过去了吧?”
“不会。”林朔摇了摇头,“这是买卖,但凡是我们猎门中人,做买卖的时候,绝不会这么儿戏。”
“那怎么那么久啊?”
“之前我不是说了吗?林章修力、曹苗借物、云苏炼神,这是我们六大家的修行法门。”林朔解释道,“法门不同,出门前做的准备,也就不太一样了。
最省事儿的云家和苏家,说走就走。
我们林家和章家,稍微需要点时间,武器需要保养或者打磨,确保自己趁手的兵刃,在最佳的状态。
最麻烦的,就是曹家和苗家了。
苗家,主要些瓶瓶罐罐,今天带哪样不带哪样,得磨叽半天。
曹家,那要操心的事儿就更多了,各种工具和机关的挑选和保养,那都是事儿。”
“嗐,临时抱佛脚哪儿成啊!”魏行山撇了撇嘴,“就不能提前准备吗?”
林朔瞟了魏行山一眼,“你们狙击手的枪,是什么时候校准的?”
林朔这句话一问出来,魏行山就明白了。
在军队里,狙击手的枪,在执行任务之前,必须要重新校准和试射,否则误差太大,子弹会跑偏。
而这个校枪的时间,是越临近任务越好,因为这样精度就越高。
所以无论林朔还曹余生,在准备工作上都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手里的家伙在关键时刻能叫得应。
“而且,一直到今天早上,我们才确认了这次的狩猎对象是白首飞尸。”nn这时候也说道,“所以曹家主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也是正常的。”
“哎,老林。”魏行山这时候问道,“咱舅爷那个檀木箱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呀?”
“不知道。”林朔摇了摇头,“要是搁在十五年前,曹家人箱子里有什么,我还大概有数,我爹以前跟我说过。
曹家主脉的传承猎人,有两样东西是必带的。一个是罗盘、还有一个就是签筒。
曹家当年,本身能耐比一般人强,但比起其他几家猎人要弱,他们主要擅长奇门遁甲和河图洛书,还有一手机关秘术。
以往要是苏家猎人在现场查不到什么有用的情报,那就得靠曹家人用奇门遁甲和河图洛书去算了。
至于算得靠不靠谱,我本人是没见识过,反正以前我爹带狩猎队的时候,是不靠曹家人去算的,他不信这种东西。
他请曹家人组队,主要就是看中他们的白首飞尸和机关秘术。
要说飞尸这东西,确实好用。
侦查、杀敌都是一把好手,但凡队伍里有一头飞尸在,猎人们就很轻松了。
眼下曹家主脉断绝,传承也被一把火烧了。
如今曹家人箱子里有什么,我是真不知道了。
不过我爹当年,对如今这位曹家主很是推崇。
我估计,他箱子的东西,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林朔这番话说完之后,众人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已经上午十点了,再等下去快吃午饭了。
魏行山觉得这不是个事儿:“要不我去看看吧,顺便也开开眼界,我是林朔的大弟子,舅爷不会把我当外人看的。”
“行,去吧。”林朔挥了挥手。
其实林朔也觉得,时间上确实有些反常了。
林朔在下楼之前,曾经路过曹余生的房间,当时门关着,林朔能听到里面丁零当啷的动静,估计是在收拾东西。
这会儿都小一个钟头了,按理说再多的东西也该收拾完了。
魏行山上去没一会儿,nn怀里的电话就响了。
这女子掏出电话一看号码,眉头就微微一蹙:“魏行山的电话。”
林朔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事情不妙。
果然,nn一接电话,人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林朔,曹家主昏过去了。”
西起克什米尔的南迦帕尔巴特峰,东至雅鲁藏布江大拐弯处的南迦巴瓦峰,全长两千四百五十公里,宽二百至三百五十公里。
这座山脉的高度,世人耳熟能详,而它在地理上的广阔面积,也是能与之匹配的。 用双腿去征服这样的山脉,需要的不仅仅是胆魄,还有与之匹配的体能、技术和装备。
而在这样山区里,用双腿去追杀一头凶名赫赫的奇异生灵,那就必须是最专业的团队,才能去尝试的事情。
在酒店里用完早餐之后,nn早早就来到了酒店的大堂,在大堂的沙发上坐着,等候这支团队的其他成员下来集合。
倒不是说其他人架子大,而是相对而言,nn的装备是最简单的,准备起来快。
她的装备,最重要的其实就是一副皮手套和一把天蚕丝。 天蚕丝,如今依然缠在nn的头发上,目测是看不出来的。
只有在强光下,nn头发偶尔会一闪闪地反光,这时候才能看出一些端倪。
苏家的豢灵异种天蚕,一直是苗光启在照料。
实际上,苏家的异种天蚕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濒临灭绝了。
是苗光启靠一手基因克隆技术,把这个物种延续了下来,不过目前苦于迟迟找不到野外种群,无法改良品种,所以如今nn手里合格的天蚕丝,一直不太够用。 每隔一段时间,苗光启就会把合格能用的天蚕丝寄过来,所以如今nn手上的天蚕丝,比起外兴安岭时期要多一些了。
而苏家猎人使用异种天蚕丝“画牢”也好,“大切割”也罢,以前是不用手套的。
因为再好的手套,也防不住异种天蚕丝的切割,一旦手法不熟练,该受伤的时候一样受伤。
戴上手套,反而还会影响手感。
nn手上的手套,其实也是如此,并没有实际的防护作用。 只是当年她刚开始练习的时候,苗光启让她戴上一副手套,并且亲自在身边陪护。
而这副手套被割裂的这段时间,就是苗光启给自己预留的,出手保护nn的反应时间。
结果现在nn其实已经不会误伤自己了,但是戴着手套的手感却练了出来,不戴手套反而不习惯了。
如今在酒店大堂里看着自己手上的这副手套,nn就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这位导师。
他对nn来说,既像是一个严格的父亲,又像是一个耐心的导师。 能在他的照顾下长大成人,nn一直认为是自己的莫大幸运。
可是如今,两个奇异生灵的案子接下来,nn脑中对于这位导师的疑问,却越来越多了。
跟林朔相处的时候,因为注意力都在这个男人身上,她还能把其他事情暂时抛到脑后。
可一个人独处,比如现在这酒店大堂上,这种让自己觉得可怕的想法就会不自觉地冒出来。
那个不允许她进入的实验基地,那群不允许她看到的人,还有那些她至今不知道的事……
猜忌和怀疑,在nn的心底慢慢滋生,这让她的良知饱受折磨。
所以现在,她哪怕仅仅跟林朔分开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有些想念他了。
这个男人如果在身边的话,她就不会胡思乱想。
“姐!”
身前一阵呼唤,nn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帅气的少年。
几个月相处下来,章进的语言障碍依然如故,嘴里说不出整句儿来,但有两个词汇他现在已经很熟练了,可以脱口而出。
一个就是“姐”,另一个就是“叔”,分别是称呼nn和林朔的。
这少年在阿尔泰山穿殓服的事儿,后来林朔告诉了nn,这让nn觉得自己这个姐姐当得太不称职了。
所以自打阿尔泰山回来之后,章进的衣服,都是nn给他买的。
现在他穿得这一身,也是如此。
这是一套野外登山用的装备,主要是实用,外观上其实一般,也就图个紧凑利落。
可架不住章进本身是个帅哥,小伙子身高一米八,站在nn前面那是长身玉立、剑眉星目。
除了身后那把唐刀看着有些不和谐之外,其他没毛病,就是两个字儿,养眼。
nn满意地点点头:“是个大人模样了。”
章进似是对这个评语不太满意,撅了撅嘴,闷声不响地在nn身边坐下了。
章进之后,来到酒店大堂的是魏行山。
这个壮汉出门,就跟一个苦力似的,背上是一个六十升的大包,塞得满满当当的。
初次之外,他还拎着两个大黑皮箱,每个箱子跟他身后大包尺寸差不太多。
nn知道这里面是军火,酒店里不能亮相,所以魏行山带着包装就下来了。
“嘿!咱猎门的魁首谋主两位爷,还没下来呢?”魏行山来到nn跟前左右看了看,把箱子往脚边一搁,人也在沙发上坐下了。
三人坐在沙发上,眼睛都盯着电梯间方向,等最后两人下来。
结果一不留神,林朔就在一旁出现了。
看到林朔身后那个巨大的木匣子,nn这才想起来,追爷太重,尺寸也太大,走不了电梯。
林朔是从冰棺的十八楼,通过楼梯间一层层步行走下来的。
“哎呦,难得啊!”魏行山说道,“你老林居然不是最后一个。”
魏行山的吐槽其实没买毛病,因为以往但凡集合,林朔总是最后一个出现。
一开始魏行山以为他是摆架子,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是在房间里给追爷做保养。
追爷虽然不是一般的反曲弓,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件武器。
但凡是武器,都是要保养的。
否则这把巨弓从隋唐时期传下来,如今就算不烂,精度也无从保证。
而且林朔这种保养,还有林家自古传下来的一套仪式,前前后后得半个小时。
所以以往,只要带追爷进山,林朔总是最晚出现的。
没想要今天,还有一个比他更晚的。
那就是曹余生。
林朔把木匣子往地上一放,坐到了沙发上。
魏行山赶紧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敬给了林朔。
两人慢慢抽着,结果一根烟抽完了,曹余生还是没下来。
“要不去催催?”魏行山试探性地问道,“咱舅爷不会是又睡过去了吧?”
“不会。”林朔摇了摇头,“这是买卖,但凡是我们猎门中人,做买卖的时候,绝不会这么儿戏。”
“那怎么那么久啊?”
“之前我不是说了吗?林章修力、曹苗借物、云苏炼神,这是我们六大家的修行法门。”林朔解释道,“法门不同,出门前做的准备,也就不太一样了。
最省事儿的云家和苏家,说走就走。
我们林家和章家,稍微需要点时间,武器需要保养或者打磨,确保自己趁手的兵刃,在最佳的状态。
最麻烦的,就是曹家和苗家了。
苗家,主要些瓶瓶罐罐,今天带哪样不带哪样,得磨叽半天。
曹家,那要操心的事儿就更多了,各种工具和机关的挑选和保养,那都是事儿。”
“嗐,临时抱佛脚哪儿成啊!”魏行山撇了撇嘴,“就不能提前准备吗?”
林朔瞟了魏行山一眼,“你们狙击手的枪,是什么时候校准的?”
林朔这句话一问出来,魏行山就明白了。
在军队里,狙击手的枪,在执行任务之前,必须要重新校准和试射,否则误差太大,子弹会跑偏。
而这个校枪的时间,是越临近任务越好,因为这样精度就越高。
所以无论林朔还曹余生,在准备工作上都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手里的家伙在关键时刻能叫得应。
“而且,一直到今天早上,我们才确认了这次的狩猎对象是白首飞尸。”nn这时候也说道,“所以曹家主需要更多的时间准备,也是正常的。”
“哎,老林。”魏行山这时候问道,“咱舅爷那个檀木箱子里,到底装着什么呀?”
“不知道。”林朔摇了摇头,“要是搁在十五年前,曹家人箱子里有什么,我还大概有数,我爹以前跟我说过。
曹家主脉的传承猎人,有两样东西是必带的。一个是罗盘、还有一个就是签筒。
曹家当年,本身能耐比一般人强,但比起其他几家猎人要弱,他们主要擅长奇门遁甲和河图洛书,还有一手机关秘术。
以往要是苏家猎人在现场查不到什么有用的情报,那就得靠曹家人用奇门遁甲和河图洛书去算了。
至于算得靠不靠谱,我本人是没见识过,反正以前我爹带狩猎队的时候,是不靠曹家人去算的,他不信这种东西。
他请曹家人组队,主要就是看中他们的白首飞尸和机关秘术。
要说飞尸这东西,确实好用。
侦查、杀敌都是一把好手,但凡队伍里有一头飞尸在,猎人们就很轻松了。
眼下曹家主脉断绝,传承也被一把火烧了。
如今曹家人箱子里有什么,我是真不知道了。
不过我爹当年,对如今这位曹家主很是推崇。
我估计,他箱子的东西,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林朔这番话说完之后,众人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已经上午十点了,再等下去快吃午饭了。
魏行山觉得这不是个事儿:“要不我去看看吧,顺便也开开眼界,我是林朔的大弟子,舅爷不会把我当外人看的。”
“行,去吧。”林朔挥了挥手。
其实林朔也觉得,时间上确实有些反常了。
林朔在下楼之前,曾经路过曹余生的房间,当时门关着,林朔能听到里面丁零当啷的动静,估计是在收拾东西。
这会儿都小一个钟头了,按理说再多的东西也该收拾完了。
魏行山上去没一会儿,nn怀里的电话就响了。
这女子掏出电话一看号码,眉头就微微一蹙:“魏行山的电话。”
林朔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事情不妙。
果然,nn一接电话,人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林朔,曹家主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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