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戴安慧的选择
目录:帝都升职录| 作者:淡紫菊花| 类别:其他类型
不说尹杰正在苦苦思索、深刻剖析中试图寻找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戴安慧这里则是另一番景象。
戴安慧洗漱完毕,穿着酒店的白色浴袍,头上还裹着一条白色毛巾,正坐在桌前回复下属的邮件。突然发现一封王总发来的邮件,她马上把它调出来,细细研读起来。
戴安慧和王总的关系很铁,可以往回追溯很多年。王总还在镇上中学教英语的时候她俩就认识了,她的新婚丈夫当时在同一所中学教授数学,两人都住在中学的教师宿舍,而且就住两隔壁,就这样一来二去熟悉起来。互相蹭饭基本上是王总到戴安慧家蹭饭,帮忙买菜,分享雪花膏... ...,总而言之,二人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这个时候王总和闫总还只是淳朴的老同学关系,闫总还没有考虑结婚问题,王总心里虽然喜欢这个意气风发、行事大胆的老同学但也谨慎地把感情压抑在心里当然戴安慧是知道的。
到了闫总遭遇背叛从而几乎连工资都付不出的那次大波折,王总找戴安慧商量,并在戴安慧的撺掇下主动找到闫总献计献策,然后辞职直接进入恒琴——要知道,那个年代“吃公家饭”还是所有人都艳羡的存在。
患难时期的真情最可贵,对王总和闫总来说如此,两人从此琴瑟和鸣、双剑合璧转战江湖;对王总和戴安慧也是一样,王总没有忘记这个帮助自己做出重要人生选择的姐妹,在戴安慧就职的合作社濒临解散的时候,主动向她抛来了橄榄枝把她拉到了恒琴继续财务工作...戴安慧也没有忘记王总的知遇之恩,从此一心一意地为她着想,只要王总开口,任何时候任何事都义无反顾冲上前去... ...
戴安慧遭受的挫折来自于财务总监钱总。
这人也算是跟随闫总的老人了。据说他和闫总之间曾颇有一番际遇。一言以括之,闫总对老钱的信赖不亚于王总对戴安慧的信任。正因如此,在钱总对戴安慧做出了那番评语之后结局很快就注定:戴安慧不适合财务部门,必须离开。
如果用一个正常人来比喻一家企业,那企业内的资金流动就和人体内的血液循环一样,正常的资金流动维持着企业肌体的健康。企业中的财务部门就相当于人体内的心脏,一边接收回流的资金,一边按各职能部门功能器官的需要分拨资金血液,并监督保证资金流向正确。
可见,在财务部门工作,与各功能机构之间的连接一定会非常紧密,财务经理的协作能力毫无疑问将非常重要。所以,钱总的那句评语“全局观不强,协作能力很差”,足以终结戴安慧多年持续的财务工作... ...除非她离开恒琴,到其他公司就职。
就在这种时候,王总再一次伸出了援手——为她新设了“行政副总裁”的职位,将集团办公室更名为“行政部”纳入她的麾下。
?? 从理论上讲,办公室工作综合性极强,肩负着上传下达、协调各方,以及对外服务的重任。通常承担着诸如:会议接待,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值班值宿卫生,人事组织管理,福利待遇,公司保密等等综合性工作。且身处集团中枢,办公室主任通常拥有核心地位。其工作有可能直接影响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集团目标的达成,其对外言行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极大影响整个公司的对外声誉。
实际上呢?在恒琴集团内,上述职能中的人事管理归属于人事部,福利待遇归属于财务部和工会,公文管理和保密事务则归属于法务部。戴安慧领导下的行政部的日常主要职能只有会议接待、车辆管理、值班和卫生管理,以及公司对外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可见,她那儿的工作比较琐碎,属于做好了看不出来,做不好却一目了然。她手里极少囫囵个儿的完整项目,因此才对豪森州这个项目极其热衷和专注。
戴安慧处理完邮件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午夜时分。她仍然没有任何睡意,喝着一杯热水在考虑尹杰所说的那番话。
自己的语言不行她心里清楚,因此没能及时回复Raphael的邮件已经让这个小伙子有点牢骚满腹了。她相信尹杰今天突然和自己谈引入冯程运计划派驻豪森州的机构负责人,应该与此有关。当然尹杰为自己留了面子没有明说,只是委婉地提供了解决方案。
尹杰的方案听起来可行,但具体怎么操作才能既让冯程运干了活儿,自己还能保有项目的控制权?冯某人可不是一个听人摆布的人。
在尹杰介绍了几个因文化差异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之后,戴安慧已经确定让冯程运此时介入是风险最小的做法。如果因介入太晚导致后续运作出现一系列问题,戴安慧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也一定会给王总带来麻烦。现在让他介入不仅能帮他更快适应当地环境,建立起与当地机构沟通的正确渠道,而且正如尹杰所说,如果自己前期工作做得如此完善、为他考虑得如此周到,而他的运作依然出现问题,那责任无论如何也到不了自己身上。
戴安慧担心的只有“可控性”,引入冯程运,把Raphael交给他,会不会变成“为冯作嫁”?自己前期的工作会不会被他一手抹没?
毕竟这项目涉及到未来整个欧洲区的利润走向,重要性不言而喻,尹杰建议在每周办公会议中固定就此项目进行简报。这样可行吗?回公司后与王总商量一下。另外,尹杰建议把与BMO的协作当作整个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交给冯程运,同时设定项目汇报规则。可冯某人会听自己的吗?
戴安慧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苦涩。行政部的手头资源太少。如果自己还在财务部,他怎么可能会不配合自己的要求?
还有,与他约定每周情况通报,同时保持与Raphael和LS总部的沟通,三方信息合起来就能够得出一个比较完整的图像了,足以攥写项目纪要向闫、王两位汇报,也足以形成简报提交办公会议并接受质询。这个似乎可行。
戴安慧决定引入冯程运的另一个原因尹杰并不知道:出于合法避税的考虑,恒琴集团很久前采用了民企中较流行的VIE架构,把企业总部设到了开曼群岛。在面对第三世界国家投资或贸易的时候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两年前在F国和Y国设立分公司的时候却发现了这种架构的不便,这次到豪森州投资估计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税务和银行,因其对今后的运作有影响,现在引进冯程运,正好可以让他配合Raphael和相关方进行谈判。自己则把稳了LS和BMO,随时掌控情况,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协助。
她目光一亮,似乎又想到一个有趣的点子,不由轻轻笑出声来。
现在面临的问题可并非只有豪森州的具体注册和谈判呢。不是要把F国和Y国的分公司全部归入豪森州的业务控制中心架构之下吗?这可是一个大工程,自己须得通过PWC的William和欧洲各国的PWC合作。因为有William在,这部分工作的语言压力将大大降低,自己完全能够一手把控。而且,只要这部分工作没有完成,冯程运的业务控制中心即使注册完成也只是徒有虚名,这一点相信他不会不清楚。
有了提供给闫、王两位,或者办公会议的项目工作简报,同时通过尹杰保持与豪森州各方的密切联系,再加上和PWC合作的欧洲业务架构调整工作,冯程运即使介入子项目,无论他如何运作,这个项目都铁定是自己的业绩!
尹杰今晚曾介绍了不少因文化差异导致投资失败的案例。戴安慧真诚地希望尹杰能够把这些案例都落到纸上供公司内部学习。尹杰当时只是微微含笑,顾左右而言他。这让她意识到或许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了。毕竟尹杰前前后后已经为自己提供了很多帮助,过多要求或许真的不合适?以后还得通过她和LS以及BMO保持联系呢。
尹杰的拒绝原因很简单:这些案例中或多或少涉及到部分国家的政府代理机构,白纸黑字写下来?虽说想帮助客户吸取教训,尹杰也并不打算因这份好意为自己招来无尽的麻烦。
其中一个案例对现在的恒琴集团极其适用:
一个中国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投资S国的某州,在选择法律顾问的时候选择了一家华人律所以下简称B律所,原因有二:1.对方讲国语,语言沟通无障碍;2.对方报价在所有公司当中最低。
B律所在争取业务的时候故意把法律顾问年费压得很低就为了得到A公司的这个项目。然而得到项目之后B律所渐渐不满足于顾问年费,一心盼着有机会帮A公司打诉讼官司额外赚一笔大钱,可惜A公司行事规范并无漏洞。终有一天B律所寻得了机会:A公司计划与欧洲某国的C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由C公司草拟,拿到B律所审核时那位身为法律顾问的律师故意忽视了其中一处漏洞,终于导致A公司签约后被坑了一大笔钱。
A公司不服要起诉C公司欺诈。然而按照S国的法律规定,如果C公司对合同的条款造成违约就将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这一点在前文中一再交代,可如果审查合同时自己没有发现问题,签署后对方并未违背合同条文,则不视作违约。所以,A公司败诉。
接着,A公司转诉B律所,诉其故意不作为造成自己公司的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胜诉,B律所那位律师被剥夺律师资格,和相关工作人员一起终身被禁不能在S国从事法律工作。
这个案例说明了两点:1. 在欧洲开展业务,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非常必要;2. 必须选择有良好信誉的第三方机构,他们即便是出于爱惜羽毛的考虑也会尽心尽责。
戴安慧觉得这个故事意义深远。决定回公司后要给王总讲一讲,当然也要给冯程运讲讲。
戴安慧这里则是另一番景象。
戴安慧洗漱完毕,穿着酒店的白色浴袍,头上还裹着一条白色毛巾,正坐在桌前回复下属的邮件。突然发现一封王总发来的邮件,她马上把它调出来,细细研读起来。
戴安慧和王总的关系很铁,可以往回追溯很多年。王总还在镇上中学教英语的时候她俩就认识了,她的新婚丈夫当时在同一所中学教授数学,两人都住在中学的教师宿舍,而且就住两隔壁,就这样一来二去熟悉起来。互相蹭饭基本上是王总到戴安慧家蹭饭,帮忙买菜,分享雪花膏... ...,总而言之,二人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这个时候王总和闫总还只是淳朴的老同学关系,闫总还没有考虑结婚问题,王总心里虽然喜欢这个意气风发、行事大胆的老同学但也谨慎地把感情压抑在心里当然戴安慧是知道的。
到了闫总遭遇背叛从而几乎连工资都付不出的那次大波折,王总找戴安慧商量,并在戴安慧的撺掇下主动找到闫总献计献策,然后辞职直接进入恒琴——要知道,那个年代“吃公家饭”还是所有人都艳羡的存在。
患难时期的真情最可贵,对王总和闫总来说如此,两人从此琴瑟和鸣、双剑合璧转战江湖;对王总和戴安慧也是一样,王总没有忘记这个帮助自己做出重要人生选择的姐妹,在戴安慧就职的合作社濒临解散的时候,主动向她抛来了橄榄枝把她拉到了恒琴继续财务工作...戴安慧也没有忘记王总的知遇之恩,从此一心一意地为她着想,只要王总开口,任何时候任何事都义无反顾冲上前去... ...
戴安慧遭受的挫折来自于财务总监钱总。
这人也算是跟随闫总的老人了。据说他和闫总之间曾颇有一番际遇。一言以括之,闫总对老钱的信赖不亚于王总对戴安慧的信任。正因如此,在钱总对戴安慧做出了那番评语之后结局很快就注定:戴安慧不适合财务部门,必须离开。
如果用一个正常人来比喻一家企业,那企业内的资金流动就和人体内的血液循环一样,正常的资金流动维持着企业肌体的健康。企业中的财务部门就相当于人体内的心脏,一边接收回流的资金,一边按各职能部门功能器官的需要分拨资金血液,并监督保证资金流向正确。
可见,在财务部门工作,与各功能机构之间的连接一定会非常紧密,财务经理的协作能力毫无疑问将非常重要。所以,钱总的那句评语“全局观不强,协作能力很差”,足以终结戴安慧多年持续的财务工作... ...除非她离开恒琴,到其他公司就职。
就在这种时候,王总再一次伸出了援手——为她新设了“行政副总裁”的职位,将集团办公室更名为“行政部”纳入她的麾下。
?? 从理论上讲,办公室工作综合性极强,肩负着上传下达、协调各方,以及对外服务的重任。通常承担着诸如:会议接待,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值班值宿卫生,人事组织管理,福利待遇,公司保密等等综合性工作。且身处集团中枢,办公室主任通常拥有核心地位。其工作有可能直接影响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集团目标的达成,其对外言行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形象,极大影响整个公司的对外声誉。
实际上呢?在恒琴集团内,上述职能中的人事管理归属于人事部,福利待遇归属于财务部和工会,公文管理和保密事务则归属于法务部。戴安慧领导下的行政部的日常主要职能只有会议接待、车辆管理、值班和卫生管理,以及公司对外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可见,她那儿的工作比较琐碎,属于做好了看不出来,做不好却一目了然。她手里极少囫囵个儿的完整项目,因此才对豪森州这个项目极其热衷和专注。
戴安慧处理完邮件后,时间已经来到了午夜时分。她仍然没有任何睡意,喝着一杯热水在考虑尹杰所说的那番话。
自己的语言不行她心里清楚,因此没能及时回复Raphael的邮件已经让这个小伙子有点牢骚满腹了。她相信尹杰今天突然和自己谈引入冯程运计划派驻豪森州的机构负责人,应该与此有关。当然尹杰为自己留了面子没有明说,只是委婉地提供了解决方案。
尹杰的方案听起来可行,但具体怎么操作才能既让冯程运干了活儿,自己还能保有项目的控制权?冯某人可不是一个听人摆布的人。
在尹杰介绍了几个因文化差异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之后,戴安慧已经确定让冯程运此时介入是风险最小的做法。如果因介入太晚导致后续运作出现一系列问题,戴安慧觉得自己承担不起,这也一定会给王总带来麻烦。现在让他介入不仅能帮他更快适应当地环境,建立起与当地机构沟通的正确渠道,而且正如尹杰所说,如果自己前期工作做得如此完善、为他考虑得如此周到,而他的运作依然出现问题,那责任无论如何也到不了自己身上。
戴安慧担心的只有“可控性”,引入冯程运,把Raphael交给他,会不会变成“为冯作嫁”?自己前期的工作会不会被他一手抹没?
毕竟这项目涉及到未来整个欧洲区的利润走向,重要性不言而喻,尹杰建议在每周办公会议中固定就此项目进行简报。这样可行吗?回公司后与王总商量一下。另外,尹杰建议把与BMO的协作当作整个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交给冯程运,同时设定项目汇报规则。可冯某人会听自己的吗?
戴安慧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苦涩。行政部的手头资源太少。如果自己还在财务部,他怎么可能会不配合自己的要求?
还有,与他约定每周情况通报,同时保持与Raphael和LS总部的沟通,三方信息合起来就能够得出一个比较完整的图像了,足以攥写项目纪要向闫、王两位汇报,也足以形成简报提交办公会议并接受质询。这个似乎可行。
戴安慧决定引入冯程运的另一个原因尹杰并不知道:出于合法避税的考虑,恒琴集团很久前采用了民企中较流行的VIE架构,把企业总部设到了开曼群岛。在面对第三世界国家投资或贸易的时候不会有任何问题。然而两年前在F国和Y国设立分公司的时候却发现了这种架构的不便,这次到豪森州投资估计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税务和银行,因其对今后的运作有影响,现在引进冯程运,正好可以让他配合Raphael和相关方进行谈判。自己则把稳了LS和BMO,随时掌控情况,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协助。
她目光一亮,似乎又想到一个有趣的点子,不由轻轻笑出声来。
现在面临的问题可并非只有豪森州的具体注册和谈判呢。不是要把F国和Y国的分公司全部归入豪森州的业务控制中心架构之下吗?这可是一个大工程,自己须得通过PWC的William和欧洲各国的PWC合作。因为有William在,这部分工作的语言压力将大大降低,自己完全能够一手把控。而且,只要这部分工作没有完成,冯程运的业务控制中心即使注册完成也只是徒有虚名,这一点相信他不会不清楚。
有了提供给闫、王两位,或者办公会议的项目工作简报,同时通过尹杰保持与豪森州各方的密切联系,再加上和PWC合作的欧洲业务架构调整工作,冯程运即使介入子项目,无论他如何运作,这个项目都铁定是自己的业绩!
尹杰今晚曾介绍了不少因文化差异导致投资失败的案例。戴安慧真诚地希望尹杰能够把这些案例都落到纸上供公司内部学习。尹杰当时只是微微含笑,顾左右而言他。这让她意识到或许自己提出的要求过多了。毕竟尹杰前前后后已经为自己提供了很多帮助,过多要求或许真的不合适?以后还得通过她和LS以及BMO保持联系呢。
尹杰的拒绝原因很简单:这些案例中或多或少涉及到部分国家的政府代理机构,白纸黑字写下来?虽说想帮助客户吸取教训,尹杰也并不打算因这份好意为自己招来无尽的麻烦。
其中一个案例对现在的恒琴集团极其适用:
一个中国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投资S国的某州,在选择法律顾问的时候选择了一家华人律所以下简称B律所,原因有二:1.对方讲国语,语言沟通无障碍;2.对方报价在所有公司当中最低。
B律所在争取业务的时候故意把法律顾问年费压得很低就为了得到A公司的这个项目。然而得到项目之后B律所渐渐不满足于顾问年费,一心盼着有机会帮A公司打诉讼官司额外赚一笔大钱,可惜A公司行事规范并无漏洞。终有一天B律所寻得了机会:A公司计划与欧洲某国的C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由C公司草拟,拿到B律所审核时那位身为法律顾问的律师故意忽视了其中一处漏洞,终于导致A公司签约后被坑了一大笔钱。
A公司不服要起诉C公司欺诈。然而按照S国的法律规定,如果C公司对合同的条款造成违约就将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这一点在前文中一再交代,可如果审查合同时自己没有发现问题,签署后对方并未违背合同条文,则不视作违约。所以,A公司败诉。
接着,A公司转诉B律所,诉其故意不作为造成自己公司的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胜诉,B律所那位律师被剥夺律师资格,和相关工作人员一起终身被禁不能在S国从事法律工作。
这个案例说明了两点:1. 在欧洲开展业务,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非常必要;2. 必须选择有良好信誉的第三方机构,他们即便是出于爱惜羽毛的考虑也会尽心尽责。
戴安慧觉得这个故事意义深远。决定回公司后要给王总讲一讲,当然也要给冯程运讲讲。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帝都升职录》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帝都升职录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