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东发集团(十)
目录:绝代风华之末世之王| 作者:凕梦| 类别:科幻灵异
见过藏獒吗?
见过雪白色的藏獒吗?
见过像小山一样高大的雪白色藏獒吗?
将近四米高,胸宽有近三米,四条腿每条都最少有一米直径,身上的毛毫无杂质如雪一样的白,狮子头一样的狗脸上两颗自带藐视的狗眼有足球辣么大,唯一与全身颜色不同的棕色狗鼻子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微张的狗嘴里每颗牙都像是匕首般尖利,牙尖在灯光下会泛寒光那种。
有龙七在,负七层七夜不准备浪费时间,于是来了负八层,结果电梯门一打开,迎面撞到的就是这么个大家伙。
负八层不再是一间一间的隔开,而是整层就是一个房间,显然的负八整层都是眼前这只藏獒的地盘。
七夜堪堪一米六的小矮子,在四米高的大家伙面前,连它的腿膝盖都没达到。
藏獒兄是听到电梯声跑过来,以为是有人给它送吃的来了,结果门一开。。。
吃的呢?
它哈拉子都流了一地,就给它送来了个两手空空?
“HI”七夜一点没惧这差别到了天的身高差,笑眯了眼伸出爪爪十分热情的打招呼。
没办法,这家伙个子再大,可外形也实在实在是太可爱了,那大个完全给不她压迫感,反而这毛绒绒又带着威风凛凛的反差萌甚得她眼缘。
直接戳住了她的内心。
这丫就是一强盗啊,想想金光闪闪的丧尸王,入她眼缘的东西那基本上在她心里已经是她的东西了。
丧尸王是不怕累不会力竭,背着她走多久都没关系,可还得在丧尸王背后弄个坐椅什么的,一点也不威风。
如果是眼前这只,她骑着它到处跑时,那拉风的程度可不是丧尸王能比的。
想想就美。
瞧瞧,只不到零点五秒的思考,这只大白家伙的未来已经被七夜给定下了。
哦,她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大白。
正伸出爪子准备给这个不懂得上贡的两脚怪来个原地爆炸的大白同志,爪子离着七夜的脑袋不足半米时‘嗷’的一声叫着就靠两后腿弹跳起来,转身就跑。
它有着本能的直觉,眼前这个笑眯了眼的小两脚怪很危险,非常危险,比它见过的任何两脚怪给它的感觉都危险。
越靠近这感觉越明显。
接着就是一人一狗精神力上的角逐,七夜看中的东西岂会让它跑了,这家伙的固执是那种‘哪怕要死也要拖着一起死’的偏执,被她看中了,要么归她,要么恁死它。
五分钟后,一人一狗皆是七孔流血的四目相望。
确认过眼神,这是两败俱杀。
七夜也没想到,这货瞧着蠢萌蠢萌的,竟然异能比她高出一大节,起码已经达到了八级。
万幸的是,它脑壳不是太好,哪怕已经是只大怪物,也没有真正想杀她,应该是狗狗对于人类天然的好感,让她占了随便有机会抓住机会攻入它脑子内部。
是的,大白不是丧尸狗,也不是变异狗,它有着正常的脑子,呃,也不算正常,大了无数倍。
拿出水给自己洗了把脸,招手让大白也过来。乐书吧
已经被‘契约’,在大白心中七夜就是它的命,让它死都愿意的那种。哪怕脑壳还有点疼,大白依旧一个大步就迈到七夜面前。
撒娇的嗷呜了声趴下,从大山变成了小山。
这货就是趴着,七夜也才到它鼻子这,给它擦狗脸上的血都得垫着脚。
七夜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大白打理干净,没误了它原来的一身雪白。
全程大白的大尾巴左摇又摆得都出现了残影,时不时伸舌头往七夜身上舔一下那亲妮劲儿啊,要是某男在这,分分钟让它消失。
搞定后,七夜又换了一身满是大白口水的衣服,然后拽着白毛爬到大白背上,调整个舒服姿势。
“走,去负九层,大开杀戒。”
龙七刚给她传来负必层的监控,负九层里全是在互相厮杀的怪物,如果仅只是厮杀其实于他们来说还是好事,省得动手了不是。
可惜事实是,它们不只是要互相厮杀,将对方杀死后,它们还会吃了对方。
龙七的异能在升级后,已经不再是易容,应该被称为是同化。他只要接触到对方,就能和对方一毛一样,甚至知道对方过去的生活,让同化越深刻。
但也仅是看到对方的过去的生活,还只是个大致,而不是知道对方真正的内心想法。
所以龙七只知道崔永谨下令让实验成功的怪物全关在底层,并且底层的监控仅有他一人有授权,这个授权密码,应该是崔永谨藏得最深的秘密。同化成了崔永谨的龙七,并没有得到崔永谨的这段记忆。
费老鼻子劲解开密码,一看画面龙七先懵了。折腾半天费财又费力的整出这些怪物,却任它们自己厮杀?
这么操作?
“崔永谨是准备搞拨大的。”七夜已经整个躺在了大白背上,大白走路很稳,一点没颠着她,偶尔的晃动下像摇篮一样,让她舒服的差点睡着。
“大的?什么大的?”龙七表示不懂。
不只他不懂,同在频道内同样收到监控视频的众人也都表示不明白。
侧身躲进安全通道换子弹的龙五:“夫人,什么大的?研究出来又弄死,是觉得这批不算成功,准备整下一批?”
众人:“。。。。。。”
怎么听着好像哪不对。
当然不对了,李彻直接就怼了过来:“不可能,如果是要研究新的,没必要浪费这一批,你们忘了那些怪物的杀伤力了?”
费老鼻子劲研究出来,因为不算成功就又毁了,要说崔永谨是完美主意啥的,这完全不可能好不好?
怪物哪怕他自己看不上眼,拿出来出售也是笔资金回收吧,直接毁是人干事?
除非脑壳有病。
这时轩辕冥殇悠悠的来了句:“养蛊。”
何谓养蛊?
传说中古时有个特殊的种族——苗族。
苗人擅养蛊,以自身血肉,毒虫毒草喂食虫子,经过了一定的时间,这些虫子就成了听令于喂食者的蛊虫。
他们还会把许多蛊虫放在一个容器内,让它们互相厮杀吞食,等留下了最后一只,那只就是蛊中之王。
见过雪白色的藏獒吗?
见过像小山一样高大的雪白色藏獒吗?
将近四米高,胸宽有近三米,四条腿每条都最少有一米直径,身上的毛毫无杂质如雪一样的白,狮子头一样的狗脸上两颗自带藐视的狗眼有足球辣么大,唯一与全身颜色不同的棕色狗鼻子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微张的狗嘴里每颗牙都像是匕首般尖利,牙尖在灯光下会泛寒光那种。
有龙七在,负七层七夜不准备浪费时间,于是来了负八层,结果电梯门一打开,迎面撞到的就是这么个大家伙。
负八层不再是一间一间的隔开,而是整层就是一个房间,显然的负八整层都是眼前这只藏獒的地盘。
七夜堪堪一米六的小矮子,在四米高的大家伙面前,连它的腿膝盖都没达到。
藏獒兄是听到电梯声跑过来,以为是有人给它送吃的来了,结果门一开。。。
吃的呢?
它哈拉子都流了一地,就给它送来了个两手空空?
“HI”七夜一点没惧这差别到了天的身高差,笑眯了眼伸出爪爪十分热情的打招呼。
没办法,这家伙个子再大,可外形也实在实在是太可爱了,那大个完全给不她压迫感,反而这毛绒绒又带着威风凛凛的反差萌甚得她眼缘。
直接戳住了她的内心。
这丫就是一强盗啊,想想金光闪闪的丧尸王,入她眼缘的东西那基本上在她心里已经是她的东西了。
丧尸王是不怕累不会力竭,背着她走多久都没关系,可还得在丧尸王背后弄个坐椅什么的,一点也不威风。
如果是眼前这只,她骑着它到处跑时,那拉风的程度可不是丧尸王能比的。
想想就美。
瞧瞧,只不到零点五秒的思考,这只大白家伙的未来已经被七夜给定下了。
哦,她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大白。
正伸出爪子准备给这个不懂得上贡的两脚怪来个原地爆炸的大白同志,爪子离着七夜的脑袋不足半米时‘嗷’的一声叫着就靠两后腿弹跳起来,转身就跑。
它有着本能的直觉,眼前这个笑眯了眼的小两脚怪很危险,非常危险,比它见过的任何两脚怪给它的感觉都危险。
越靠近这感觉越明显。
接着就是一人一狗精神力上的角逐,七夜看中的东西岂会让它跑了,这家伙的固执是那种‘哪怕要死也要拖着一起死’的偏执,被她看中了,要么归她,要么恁死它。
五分钟后,一人一狗皆是七孔流血的四目相望。
确认过眼神,这是两败俱杀。
七夜也没想到,这货瞧着蠢萌蠢萌的,竟然异能比她高出一大节,起码已经达到了八级。
万幸的是,它脑壳不是太好,哪怕已经是只大怪物,也没有真正想杀她,应该是狗狗对于人类天然的好感,让她占了随便有机会抓住机会攻入它脑子内部。
是的,大白不是丧尸狗,也不是变异狗,它有着正常的脑子,呃,也不算正常,大了无数倍。
拿出水给自己洗了把脸,招手让大白也过来。乐书吧
已经被‘契约’,在大白心中七夜就是它的命,让它死都愿意的那种。哪怕脑壳还有点疼,大白依旧一个大步就迈到七夜面前。
撒娇的嗷呜了声趴下,从大山变成了小山。
这货就是趴着,七夜也才到它鼻子这,给它擦狗脸上的血都得垫着脚。
七夜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大白打理干净,没误了它原来的一身雪白。
全程大白的大尾巴左摇又摆得都出现了残影,时不时伸舌头往七夜身上舔一下那亲妮劲儿啊,要是某男在这,分分钟让它消失。
搞定后,七夜又换了一身满是大白口水的衣服,然后拽着白毛爬到大白背上,调整个舒服姿势。
“走,去负九层,大开杀戒。”
龙七刚给她传来负必层的监控,负九层里全是在互相厮杀的怪物,如果仅只是厮杀其实于他们来说还是好事,省得动手了不是。
可惜事实是,它们不只是要互相厮杀,将对方杀死后,它们还会吃了对方。
龙七的异能在升级后,已经不再是易容,应该被称为是同化。他只要接触到对方,就能和对方一毛一样,甚至知道对方过去的生活,让同化越深刻。
但也仅是看到对方的过去的生活,还只是个大致,而不是知道对方真正的内心想法。
所以龙七只知道崔永谨下令让实验成功的怪物全关在底层,并且底层的监控仅有他一人有授权,这个授权密码,应该是崔永谨藏得最深的秘密。同化成了崔永谨的龙七,并没有得到崔永谨的这段记忆。
费老鼻子劲解开密码,一看画面龙七先懵了。折腾半天费财又费力的整出这些怪物,却任它们自己厮杀?
这么操作?
“崔永谨是准备搞拨大的。”七夜已经整个躺在了大白背上,大白走路很稳,一点没颠着她,偶尔的晃动下像摇篮一样,让她舒服的差点睡着。
“大的?什么大的?”龙七表示不懂。
不只他不懂,同在频道内同样收到监控视频的众人也都表示不明白。
侧身躲进安全通道换子弹的龙五:“夫人,什么大的?研究出来又弄死,是觉得这批不算成功,准备整下一批?”
众人:“。。。。。。”
怎么听着好像哪不对。
当然不对了,李彻直接就怼了过来:“不可能,如果是要研究新的,没必要浪费这一批,你们忘了那些怪物的杀伤力了?”
费老鼻子劲研究出来,因为不算成功就又毁了,要说崔永谨是完美主意啥的,这完全不可能好不好?
怪物哪怕他自己看不上眼,拿出来出售也是笔资金回收吧,直接毁是人干事?
除非脑壳有病。
这时轩辕冥殇悠悠的来了句:“养蛊。”
何谓养蛊?
传说中古时有个特殊的种族——苗族。
苗人擅养蛊,以自身血肉,毒虫毒草喂食虫子,经过了一定的时间,这些虫子就成了听令于喂食者的蛊虫。
他们还会把许多蛊虫放在一个容器内,让它们互相厮杀吞食,等留下了最后一只,那只就是蛊中之王。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绝代风华之末世之王》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绝代风华之末世之王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