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下不去口
目录:我反杀了催眠师| 作者:梦溪笔录| 类别:都市言情
两人就这样一路打闹着回到车里。
看街边的小商店还开着门,于斯谭独自跳下车去买饮料。
宋清河担心他多年没回来,不熟悉这边的马路和红绿灯,也下了车,坚持等在街口。
不一会儿,于斯谭拿着两瓶饮料跑过来。看瓶身,花里胡哨的,挺新奇的包装,大概是新出的某个系列。
两人坐回车里,宋清河拧开瓶盖刚喝了一口,突然关掉正发动着的车子,看了眼瓶身。
“你买的是什么?”他皱眉咽下口中的东西,问于斯谭。
“不知道啊,店里推荐的,好喝就行。”于斯谭此时刚打完球,体内正缺水分,口里含着饮料含糊不清地回道。
宋清河指着瓶身的配方表里“伏特加”那三个字,让于斯谭凑过来重新看清楚。
于斯谭明显一惊,看看饮料,再看看宋清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买都买了,于斯谭一鼓作气,咕咚咕咚地将剩下的饮料全部灌进肚里,先解渴再说。
宋清河无奈地从车上下来,重新锁好了车,气到不想理他。
幸好体育场离家不算太远,两人迎着寒风,抖抖索索地往家走。
“清河,你住的地方离你们医院那么近,一个加班电话打过来,你岂不是比谁都跑得快?真是把私人空间都给病人了。”
于斯谭冷得鼻头红红的,一边走着,还不忘逗一逗宋清河。
“我以前的房子太远,不方便,现在多好,中午还能回来休息一会儿。”
“哦,你搬过家啊?”
“嗯,早就搬了。”
“你不是最讨厌挪窝吗?跟个兔子似的,死都不愿意离窝。”
“兔子……总不能一直都是只不挪窝的兔子吧。”
宋清河说着,将双手搓热,捂在于斯谭鼻尖的位置。
他的鼻子小时候受过伤,一向敏感,遇到寒冷的雨雪天气,如果不戴着面罩,鼻子几乎无法呼吸。
于斯谭吸溜着鼻涕,借宋清河的手心暖了一会儿,忙推开他手道:
“可以了,我自己来。”
宋清河便不再坚持,看于斯谭笨手笨脚的搓着掌心,终于被逗乐了。
街上的路灯随着他俩的打闹声次第亮起,像是约好了一般,前面的路被照得明晃晃的,将两人的身影拉得格外悠长。
于斯谭这次回来虽然带了换洗衣物,但终究是低估了A市变化无常的天气,一行李箱的衣服,能穿的就那几件外套。
宋清河先拿出干净的睡衣和毯子给他,让他凑合一个晚上,又从自己的衣柜里找出一堆衬衣在于斯谭身上比划,让他挑两件明天穿出去。
“有没有不那么正式的衣服啊?我又不用坐诊,我就坐在你后面帮你递个东西就行。”于斯谭捏着宋清河那些面料昂贵精致的衬衣,嘟囔道。
“额,没有,我社交不多,就算有,那也是代表医院出去交流什么的,没机会穿别的衣服。”
宋清河说着,一边在衣柜里来回翻找,希望能找出一套让于斯谭称心的休闲装。
“要不,把你的运动服给我吧,我穿那个!”于斯谭机智道。
“可是,穿着运动服去诊室,你……也好!我给你找到放床头,你先洗澡去,一身臭汗,脏衣服记得放盆里,别扔地上!”
“好嘞!”
于斯谭嘴里应着,人已经一溜烟跑了。
宋清河去书房临时赶一篇论文,等出来时已是深夜。
他发现于斯谭脸上盖着本杂志,早就在客厅睡着了。
宋清河去那间专为于斯谭收拾出来的屋里取了毯子,轻轻盖在他身上,又轻手轻脚收了杂志,生怕吵醒他。
临睡前,宋清河去卫生间洗漱,一眼看到于斯谭换下的那堆脏衣服凌乱地摊在地上,湿漉漉的一摊水迹。
宋清河笑着摇摇头:于斯谭这个懒散的、随遇而安的老样子,真是一点都没变。
他将于斯谭的衣服挨件儿放进盆里,准备第二天帮他洗了。
于斯谭倒是很有毅力,尽管第一次在诊室陪宋清河看病的时候,被多如牛毛的病人吵得太阳穴疼,这次,他毫不犹豫,仍是要陪宋清河在诊室里待着。
宋清河担心他不习惯医院里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忍不住劝道:
“斯谭,你不用这么做的,出去找个茶室待一上午,我中午一下班就去找你。”
“别,赶我也没用,我必须得重温下咱们一起学医那些年的幸福时光。”
看于斯谭这么坚持,宋清河也毫无办法,只得请小黄出去借了件白大褂,以免于斯谭身上的运动服影响到诊室的形象。
多年没有再接触医学,于斯谭硬是凭借当初求学时的模糊印象,把小黄这个助理的工作处理得头头是道。
小黄乐得自在,干脆就让他顶自己的班,自己则在一旁悠闲地疏散病人。
期间,诊室难得清静一阵。
宋清河出去一趟,回来发现于斯谭跟小黄正聊的热乎。
“要说好吃的啊,哪里都比不了百花街,你刚从外面回来,不知道,就从咱医院这个位置,你开车先往南走个一公里,再往西一拐,就到了!”
小黄说得红光满面,于斯谭听得口水直流。
“那遍街都是美食啊!北方的羊肉汤,驴肉火烧,烤饼,炒面,南方的茶点,桂花糖糕,猪脚,鱼片粥,川中的火锅,辣煲,还有各色面食……”
“我们去吃!”于斯谭强烈提议道,“中午下了班就去!”
“额……”
小黄瞟一眼刚走进诊室的宋清河,霎时噤了声。
他贴近于斯谭耳边道:“你自己偷偷去可以,千万别叫宋主任知道,他这两年从来都不去百花街。”
这两年?
于斯谭看了一眼宋清河的脸色,大致猜出了七八分,笑着对小黄说道:“咱A市的东西,每一家都地道,都好吃,随便走进哪条街,都有好吃的,你说是不是?”
小黄连连点头,跟于斯谭拉开距离,去忙自己的事了。
此时,宋清河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假装没在意他们的谈话,低头就着保温杯不断地咽下滚烫的开水。
照例是忙忙碌碌的一天。
宋清河正给病人瞧着病,突然一回头,不见于斯谭在身后。
“他呢?”宋清河对小黄道。
“刚才接了个电话,好像有事,先走了。”
宋清河看了眼排号,还有十来位病人,只得拿手心搓搓脸强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好状态。
他寻思着,于斯谭中午没吃到好吃的,晚上应该带他出来好好补一顿。
趁病人去做检查的功夫,他急忙从抽屉里拿出手机。
“斯谭,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不加班,你待会儿出来吧!”
这个时候,于斯谭正戴着耳机听音乐,一边在宋清河家那台新购的跑步机上练习慢跑。
他略微喘着气道:“不了,我在家给你做了晚饭,快回来尝尝我的厨艺。”
“好。”
正待挂断,宋清河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
“那是什么?”
“一只猫,楼上的。”
“楼上的猫,在我们家里做什么?”
“它看上了你养的斑叶海棠,我剪了一盘子喂它了,对了,还有你的巴西铁树,我也剪了,给这猫加个餐!”
宋清河一听,家里两盆养得极好的花遭了殃,心里顿时急了。
“你……别胡闹了!快把它送出去!”
“我倒是想赶,它刚才偷吃了你养的鱼,我想着,总得留个罪证吧,就把它扣下来了,等你回来再发落。”
宋清河听罢,更急了。
“可是,猫怎么会钻进屋里把鱼吃了呢?到底什么情况? ”
“那个……我……我在屋里锻炼身体的时候,把门开了条缝…… ”
宋清河挂了电话,无奈地仰起脸,将手里的笔丢到桌上。
一旁的小黄见他这个样子,怕他再弄丢了笔,急忙先帮他收起来。
宋清河知道,于斯谭是一向有这个习惯的,总觉得房门关起来就跟个四四方方的火柴盒似的,闷得慌,因此,他住的屋子,始终是开着门的。
要不是他这个习惯,当年他俩住的宿舍也不会隔三差五丢东西了。
要不是他这个习惯,他当年也不会被人顺利绑走了……
宋清河心情焦灼地回了家,一开门,正对上于斯谭那张笑得天真无邪的脸,顿时什么情绪都没了。
打扮别致的餐桌上,摆着两盘粗糙的面包卷,边上还摆好了餐叉。
宋清河看着面前的食物,不太敢吃。
于斯谭的厨艺,他自然也是清楚的。
宋清河拿叉子小心翼翼地翻开面包卷,发现里面裹着个半生不熟的鸡蛋,还有一片蔫了吧唧、滴着水的生菜叶。
“这……这真的是……下不去口。”
宋清河瞄着于斯谭的脸色,诚恳地提醒道。
“那是溏心儿蛋,很香的!”
宋清河刚刚的说法,于斯谭自然是不认的,一脸认真地跟宋清河辩解。
“我不是指鸡蛋,我指的是……菜叶,不太新鲜的样子。”
“新鲜!怎么不新鲜?”
于斯谭放下叉子,两手捡起菜叶一股脑儿放进嘴里,大口咀嚼着。
他都这样以身证道了,宋清河自然没话说。
不料,这一餐着实是坏透了。
从凌晨2点开始,两人的肠胃如刀绞一般,轮流等候在卫生间的门前。
“清河,我觉得我这是水土不服,肚子闹得厉害!”
于斯谭蹲在屋内,仍没有弄清楚自己为何闹肚子,颤着声对门外的宋清河诉苦道。
“你那是肠胃炎!我哪里的水土都不服,就服你!”
宋清河忍不住回怼他,同时敲敲门催促他快点儿。
宋清河的肚子咕噜咕噜叫得厉害,而于斯谭一直占着卫生间,他只好捂住肚子独自跑去客厅,强忍着疼痛给两人备药。
于斯谭不习惯吃粉剂,被宋清河按在沙发上强行灌了下去。
这次出其不意的肠胃炎,使两人足足躺了两天才缓过劲儿来。
周末,两人大病初愈,人手一杯饮料,踱步在熟悉的体育场。
空旷的大空间让人心里格外敞亮。
毕竟是入了秋,球场里热闹喧腾的人声也显得寂寥许多,干干净净的凉风轻轻卷起两人身侧的衣角,吹得人一脸清净。
两人不由得双眼望着远方,不知道未来的日子会怎么样。
“我明天得回了。”
这时,于斯谭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回哪去?”
宋清河下意识地一问,随即脑中又反应过来,补了一句:“哦,那里啊。”
“你要不要……”
于斯谭迟疑片刻,还是忍不住邀他一同回纽约待一段时间。
七年了,他们隔了整整七年才见面,终究是不舍得。
宋清河的反应不出所料。
他直接摇头拒绝了于斯谭的邀约,往前快走几步,独自踢着路边的叶子。
看街边的小商店还开着门,于斯谭独自跳下车去买饮料。
宋清河担心他多年没回来,不熟悉这边的马路和红绿灯,也下了车,坚持等在街口。
不一会儿,于斯谭拿着两瓶饮料跑过来。看瓶身,花里胡哨的,挺新奇的包装,大概是新出的某个系列。
两人坐回车里,宋清河拧开瓶盖刚喝了一口,突然关掉正发动着的车子,看了眼瓶身。
“你买的是什么?”他皱眉咽下口中的东西,问于斯谭。
“不知道啊,店里推荐的,好喝就行。”于斯谭此时刚打完球,体内正缺水分,口里含着饮料含糊不清地回道。
宋清河指着瓶身的配方表里“伏特加”那三个字,让于斯谭凑过来重新看清楚。
于斯谭明显一惊,看看饮料,再看看宋清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过,买都买了,于斯谭一鼓作气,咕咚咕咚地将剩下的饮料全部灌进肚里,先解渴再说。
宋清河无奈地从车上下来,重新锁好了车,气到不想理他。
幸好体育场离家不算太远,两人迎着寒风,抖抖索索地往家走。
“清河,你住的地方离你们医院那么近,一个加班电话打过来,你岂不是比谁都跑得快?真是把私人空间都给病人了。”
于斯谭冷得鼻头红红的,一边走着,还不忘逗一逗宋清河。
“我以前的房子太远,不方便,现在多好,中午还能回来休息一会儿。”
“哦,你搬过家啊?”
“嗯,早就搬了。”
“你不是最讨厌挪窝吗?跟个兔子似的,死都不愿意离窝。”
“兔子……总不能一直都是只不挪窝的兔子吧。”
宋清河说着,将双手搓热,捂在于斯谭鼻尖的位置。
他的鼻子小时候受过伤,一向敏感,遇到寒冷的雨雪天气,如果不戴着面罩,鼻子几乎无法呼吸。
于斯谭吸溜着鼻涕,借宋清河的手心暖了一会儿,忙推开他手道:
“可以了,我自己来。”
宋清河便不再坚持,看于斯谭笨手笨脚的搓着掌心,终于被逗乐了。
街上的路灯随着他俩的打闹声次第亮起,像是约好了一般,前面的路被照得明晃晃的,将两人的身影拉得格外悠长。
于斯谭这次回来虽然带了换洗衣物,但终究是低估了A市变化无常的天气,一行李箱的衣服,能穿的就那几件外套。
宋清河先拿出干净的睡衣和毯子给他,让他凑合一个晚上,又从自己的衣柜里找出一堆衬衣在于斯谭身上比划,让他挑两件明天穿出去。
“有没有不那么正式的衣服啊?我又不用坐诊,我就坐在你后面帮你递个东西就行。”于斯谭捏着宋清河那些面料昂贵精致的衬衣,嘟囔道。
“额,没有,我社交不多,就算有,那也是代表医院出去交流什么的,没机会穿别的衣服。”
宋清河说着,一边在衣柜里来回翻找,希望能找出一套让于斯谭称心的休闲装。
“要不,把你的运动服给我吧,我穿那个!”于斯谭机智道。
“可是,穿着运动服去诊室,你……也好!我给你找到放床头,你先洗澡去,一身臭汗,脏衣服记得放盆里,别扔地上!”
“好嘞!”
于斯谭嘴里应着,人已经一溜烟跑了。
宋清河去书房临时赶一篇论文,等出来时已是深夜。
他发现于斯谭脸上盖着本杂志,早就在客厅睡着了。
宋清河去那间专为于斯谭收拾出来的屋里取了毯子,轻轻盖在他身上,又轻手轻脚收了杂志,生怕吵醒他。
临睡前,宋清河去卫生间洗漱,一眼看到于斯谭换下的那堆脏衣服凌乱地摊在地上,湿漉漉的一摊水迹。
宋清河笑着摇摇头:于斯谭这个懒散的、随遇而安的老样子,真是一点都没变。
他将于斯谭的衣服挨件儿放进盆里,准备第二天帮他洗了。
于斯谭倒是很有毅力,尽管第一次在诊室陪宋清河看病的时候,被多如牛毛的病人吵得太阳穴疼,这次,他毫不犹豫,仍是要陪宋清河在诊室里待着。
宋清河担心他不习惯医院里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忍不住劝道:
“斯谭,你不用这么做的,出去找个茶室待一上午,我中午一下班就去找你。”
“别,赶我也没用,我必须得重温下咱们一起学医那些年的幸福时光。”
看于斯谭这么坚持,宋清河也毫无办法,只得请小黄出去借了件白大褂,以免于斯谭身上的运动服影响到诊室的形象。
多年没有再接触医学,于斯谭硬是凭借当初求学时的模糊印象,把小黄这个助理的工作处理得头头是道。
小黄乐得自在,干脆就让他顶自己的班,自己则在一旁悠闲地疏散病人。
期间,诊室难得清静一阵。
宋清河出去一趟,回来发现于斯谭跟小黄正聊的热乎。
“要说好吃的啊,哪里都比不了百花街,你刚从外面回来,不知道,就从咱医院这个位置,你开车先往南走个一公里,再往西一拐,就到了!”
小黄说得红光满面,于斯谭听得口水直流。
“那遍街都是美食啊!北方的羊肉汤,驴肉火烧,烤饼,炒面,南方的茶点,桂花糖糕,猪脚,鱼片粥,川中的火锅,辣煲,还有各色面食……”
“我们去吃!”于斯谭强烈提议道,“中午下了班就去!”
“额……”
小黄瞟一眼刚走进诊室的宋清河,霎时噤了声。
他贴近于斯谭耳边道:“你自己偷偷去可以,千万别叫宋主任知道,他这两年从来都不去百花街。”
这两年?
于斯谭看了一眼宋清河的脸色,大致猜出了七八分,笑着对小黄说道:“咱A市的东西,每一家都地道,都好吃,随便走进哪条街,都有好吃的,你说是不是?”
小黄连连点头,跟于斯谭拉开距离,去忙自己的事了。
此时,宋清河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假装没在意他们的谈话,低头就着保温杯不断地咽下滚烫的开水。
照例是忙忙碌碌的一天。
宋清河正给病人瞧着病,突然一回头,不见于斯谭在身后。
“他呢?”宋清河对小黄道。
“刚才接了个电话,好像有事,先走了。”
宋清河看了眼排号,还有十来位病人,只得拿手心搓搓脸强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好状态。
他寻思着,于斯谭中午没吃到好吃的,晚上应该带他出来好好补一顿。
趁病人去做检查的功夫,他急忙从抽屉里拿出手机。
“斯谭,晚上想吃什么?我今天不加班,你待会儿出来吧!”
这个时候,于斯谭正戴着耳机听音乐,一边在宋清河家那台新购的跑步机上练习慢跑。
他略微喘着气道:“不了,我在家给你做了晚饭,快回来尝尝我的厨艺。”
“好。”
正待挂断,宋清河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
“那是什么?”
“一只猫,楼上的。”
“楼上的猫,在我们家里做什么?”
“它看上了你养的斑叶海棠,我剪了一盘子喂它了,对了,还有你的巴西铁树,我也剪了,给这猫加个餐!”
宋清河一听,家里两盆养得极好的花遭了殃,心里顿时急了。
“你……别胡闹了!快把它送出去!”
“我倒是想赶,它刚才偷吃了你养的鱼,我想着,总得留个罪证吧,就把它扣下来了,等你回来再发落。”
宋清河听罢,更急了。
“可是,猫怎么会钻进屋里把鱼吃了呢?到底什么情况? ”
“那个……我……我在屋里锻炼身体的时候,把门开了条缝…… ”
宋清河挂了电话,无奈地仰起脸,将手里的笔丢到桌上。
一旁的小黄见他这个样子,怕他再弄丢了笔,急忙先帮他收起来。
宋清河知道,于斯谭是一向有这个习惯的,总觉得房门关起来就跟个四四方方的火柴盒似的,闷得慌,因此,他住的屋子,始终是开着门的。
要不是他这个习惯,当年他俩住的宿舍也不会隔三差五丢东西了。
要不是他这个习惯,他当年也不会被人顺利绑走了……
宋清河心情焦灼地回了家,一开门,正对上于斯谭那张笑得天真无邪的脸,顿时什么情绪都没了。
打扮别致的餐桌上,摆着两盘粗糙的面包卷,边上还摆好了餐叉。
宋清河看着面前的食物,不太敢吃。
于斯谭的厨艺,他自然也是清楚的。
宋清河拿叉子小心翼翼地翻开面包卷,发现里面裹着个半生不熟的鸡蛋,还有一片蔫了吧唧、滴着水的生菜叶。
“这……这真的是……下不去口。”
宋清河瞄着于斯谭的脸色,诚恳地提醒道。
“那是溏心儿蛋,很香的!”
宋清河刚刚的说法,于斯谭自然是不认的,一脸认真地跟宋清河辩解。
“我不是指鸡蛋,我指的是……菜叶,不太新鲜的样子。”
“新鲜!怎么不新鲜?”
于斯谭放下叉子,两手捡起菜叶一股脑儿放进嘴里,大口咀嚼着。
他都这样以身证道了,宋清河自然没话说。
不料,这一餐着实是坏透了。
从凌晨2点开始,两人的肠胃如刀绞一般,轮流等候在卫生间的门前。
“清河,我觉得我这是水土不服,肚子闹得厉害!”
于斯谭蹲在屋内,仍没有弄清楚自己为何闹肚子,颤着声对门外的宋清河诉苦道。
“你那是肠胃炎!我哪里的水土都不服,就服你!”
宋清河忍不住回怼他,同时敲敲门催促他快点儿。
宋清河的肚子咕噜咕噜叫得厉害,而于斯谭一直占着卫生间,他只好捂住肚子独自跑去客厅,强忍着疼痛给两人备药。
于斯谭不习惯吃粉剂,被宋清河按在沙发上强行灌了下去。
这次出其不意的肠胃炎,使两人足足躺了两天才缓过劲儿来。
周末,两人大病初愈,人手一杯饮料,踱步在熟悉的体育场。
空旷的大空间让人心里格外敞亮。
毕竟是入了秋,球场里热闹喧腾的人声也显得寂寥许多,干干净净的凉风轻轻卷起两人身侧的衣角,吹得人一脸清净。
两人不由得双眼望着远方,不知道未来的日子会怎么样。
“我明天得回了。”
这时,于斯谭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回哪去?”
宋清河下意识地一问,随即脑中又反应过来,补了一句:“哦,那里啊。”
“你要不要……”
于斯谭迟疑片刻,还是忍不住邀他一同回纽约待一段时间。
七年了,他们隔了整整七年才见面,终究是不舍得。
宋清河的反应不出所料。
他直接摇头拒绝了于斯谭的邀约,往前快走几步,独自踢着路边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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