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娱乐从被坑签百场演唱会开始 第四十四章 假行僧与真和尚

第四十四章 假行僧与真和尚

目录:娱乐从被坑签百场演唱会开始| 作者:辣味儿巧克力| 类别: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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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开——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假行僧,无数人奉为经典的摇滚。

    作为摇滚天王崔健的代表曲目,在摇滚盛行的时代,杀穿整个音乐圈,被无数人翻唱过。

    歌名就展露了一切,我不是苦行僧,我是假行僧。

    为什么呢?

    因为苦行僧是为了修为,为了体会。

    而假行僧,为的是让所有人都看到我,但,我不会让你们知道我是谁。

    为什么呢?

    因为装逼啊!

    崔健在最火爆的时代,自嘲和反思自己。

    作为大院儿子弟,崔健是有信仰的,但是开放以来,大家都在追求破而后立。

    崔健敏锐的感觉到,国外那一套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实际上男盗女娼的东西,不是什么好思想。

    旧的思想要求变,又没有新的思想。

    崔健也不知道自己该走向何方。

    所以,先不管苦行僧的苦从哪儿来,我先去行,虽然我没思想,但我好歹是个假行僧。

    于是,它诞生了。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

    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崔健已经说明了,老一套幻灭了,我很痛苦,我也想去追寻新东西,但我感觉新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

    各位好姑娘,我去追新东西后可能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别跟随我。

    为了填满心中的沟壑,我必须走出去,但,这不代表我的想法是对的。

    崔健的这首歌,真的是万分痛苦,但同时,写的又非常的酷。

    而在现场歌迷看来,他们看到的却是另外的场景。

    台上的张星盛,代表的是大盛国摇滚世代以来的余留火种。

    假行僧的歌词,貌似是在写,摇滚已经幻灭,但我无怨无悔。

    “我只想看到你长得美,

    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

    但不是你的泪。

    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

    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我只是觉得摇滚好听,却不知道为了摇滚,你在受罪。

    我想要得到的是天上而来的天籁之音。

    却不想要你摧残自己折磨出的声音。

    我不愿意相信摇滚已经死了,不愿意让摇滚和流行对撞。

    摇滚就只是摇滚,摇滚的技巧,已经远去了。

    或许张星盛唱的却是另一回事。

    发泄苦闷。

    不同的时代背景,同样的歌词,带来的思想是完全不同的。

    现场的摇滚乐迷已经陷入了癫狂。

    这就是摇滚的味儿。

    这就是最强之音。

    这,就是摇滚!

    一曲罢,张星盛松开吉他,捏住话筒:“欢呼声送给《假行僧》的词曲创作人,我的朋友,乐云!”

    “喔!”

    “乐云!乐云!乐云!”

    大屏幕给到了乐云,乐云双手合十,作揖,和假行僧的歌不谋而合。

    如此燃炸的开场,让现场气氛迅速进入了演唱会的节奏之中。

    张星盛连续表演了六首自己出道时代的代表作。

    现场气氛越发浓郁,就如同即将爆炸的火药桶。

    台上的张星盛大口喘气:“让我们欢迎小天后宁雨汐为大家演唱一首新歌,我去换件衣服。”

    宁雨汐的新专辑刚刚发出来,正在冲击准天后的地位。

    按照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受到了《最炫民族风》一点点的影响,但是影响不是太大,准天后的位置,基本没跑了。

    接下来,就交给岁月了。

    宁雨汐上台,演唱了一首《如幻似梦》。

    宁雨汐嗓音有很强烈的感染力,但是很少唱铿锵有力的歌曲,而是演唱一些偏软风格的歌曲,来淡化自己的特质。

    宁雨汐的嗓音,是配得上天后地位的,但为了到达天后的位置,只能先笼络歌迷。

    《如幻似梦》风格十分接近《女儿情》,当然了水准跌了一半左右。

    如果换乐云给她写歌,必然会写《被遗忘的时光》和《野花》这两首歌作为主打歌,来打造专辑。

    如果是这两首歌,宁雨汐恐怕在现在的年龄,就能直接封后。

    宁雨汐演唱完后,现场观众也非常给面子。

    现场听歌,歌曲是否旋律优美还是其次,主要是看歌手的感染力和歌声的水准,还有声压强不强。

    在这方面,宁雨汐,真的顶。

    宁雨汐下场后,张星盛又演唱了五首摇滚。

    唱摇滚太费嗓子了,唱了不久,就要休息。

    这一次,乐云收到了消息,率先到了后台。

    台上,张星盛:“大家都已经听到了,乐云还给我们写了一首歌,《光阴的故事》,给大家带来这首新歌。”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台下,观众欢声如雷。

    第一段唱完,乐云和陈宇从舞台角落里登台。

    一人抱着一把吉他。

    站在了张星盛的旁边。

    “流水它带走了,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三个人!”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台下观众热泪盈眶。

    每每听到这首歌,大家就觉得,摇滚回来了。

    这一次,不再是粗糙的,几个人喝大了表演的版本。

    而是演唱会现场版。

    感染力增强了十倍不止。

    一曲结束,现场基本没人坐着了。

    全部在鼓掌。

    无数人在欢呼。

    张星盛:“谢谢,谢谢陈宇!”

    陈宇对着话筒:“谢谢大家!”

    陈宇走后,张星盛开口:“乐云,这一次听说你为了给我捧场,写了一首新歌?也是摇滚?”

    乐云点头:“对,是一首新歌,我给你写了一个和尚,也给自己写了一个和尚。”

    “不过你那个是假和尚,我这个是真大师。”

    张星盛:“???”

    台下观众哈哈大笑。

    张星盛微笑:“乐云的天赋你们都看见了,新歌我也没听过,所以乐云演唱的时候,我得在旁边听着,一会儿老江上来唱歌时,我再去换衣服。”

    镜头给到了江醇。

    江醇装作大怒,大喝:“马德张星盛,劳资的歌不值得听是不是?”

    观众哈哈大笑。

    知道的人都知道,张星盛是江醇当年一手带出来的新人,两个人关系好的穿一条裤子。

    要是换个人,也不会当着大家有这样的对话。

    台上乐云接过了一切,抬手弹着吉他。

    现场鼓点响了起来。

    乐云低声开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台下的观众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不过,止步于此了。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节奏感一起来,大家又嗨了。

    摇滚演唱会,如果观众出去后,不抽离不虚脱个三五天,那就是不合格的。

    乐云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在演唱会登台,居然是给别人帮忙。

    不过,这算是好的开始,积累经验。

    低头看了一下吉他的弦,乐云的声音如此的清澈而混不吝: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渐强。

    第二遍,第三遍,越来越强。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蓝莲花,的确是写给和尚的。

    写给玄奘或者说写给唐僧的。

    但是,刨除它在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意义,就歌曲本身,也是一首九十五分以上的超强音。

    作为摇滚,它,清纯如莲,盛放如莲,遥远如莲。

    只有出淤泥而不染,生长在荷塘之中,不能触摸的莲花。

    才配得上这首歌的曲调。

    而只有老摇滚迷,才知道,这首歌是多么的摇滚。

    无数人,洒下热泪,在乐云最后一遍重复时,无数人破着音,跟着高吼: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如果时光停在这一刻,侧台的张星盛会觉得,此时此刻还是摇滚巅峰的时代。

    彼时彼刻,摇滚就如同莲花一样美好。

    时针滴答的走动了一秒。

    “轰!”

    “牛逼!”满场,只剩下这一个词,五万人高喊牛逼,三条街区以内,无人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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