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大宋清欢 正文 第334章 狗

正文 第334章 狗

目录:大宋清欢| 作者:空谷流韵| 类别:都市言情

    出了牙行,邵清将契纸递给红杏,牵起姚欢的衣袖便要走。

    红杏一愣,搂着小狗紧追几步,在后头唤声“哥哥姐姐”。

    邵清回头,神情素漠道:“今日,我看出自家娘子想救你,手头也恰好有银钱,就打发了那妈妈。现下你愿去何处,自便即可。”

    红杏嗫嚅:“十贯钱我不会赖掉的。”

    却听对面这年轻的“恩公”道:“无妨,随缘,能还就还,但也不必挂碍。你走吧。”

    红杏到底已不是小小女童,她见姚欢眼中倒还留着温善之意,邵清却已转了冷淡之色,并不愿再多搭理她似地,她于是蓦然意识到,人家是个正人君子,在避嫌。

    红杏忙将称呼改了,小心翼翼道:“恩公和娘子莫误会,我并不是要缠上你们,更,更不会有戏本里那种婢子的非分之想。我方才说的朋友,他,实则是我的情郎。我不愿回乡,能否,先给你们做几日活计,以工代谢。那人若依约来接我,会替我还钱;若他因故未出现,我也会寻一户正经人家签下新的雇契,还你们钱。真真至多七八日,便见分晓的。”

    邵清还微微拧着眉,姚欢却觉得这小姑娘够坦率。

    算盘放在肚子里打,是心计。

    算盘亮出来,光明磊落地劈里啪啦打一番给人看,倒不显得讨厌了。

    姚欢遂也与红杏直言相问:“你是看我们夫妇人品尚可,便想跟着我们待几天,自己也安妥些,免得又被捉回去,对吗?”

    红杏并不掩饰地点点头。

    又道:“昨日那位青袍大官人为你们引路,我见你们带着行李,听你们口音,更不是本地人士,若你们下榻于客馆,我可以在柴房过几晚,为客馆洒扫庭除、担水生灶都行,我力气很大。”

    姚欢抿嘴微笑:“你看起来,不光力气大,主意也不小。”

    姚欢看向邵清,邵清道:“听你的,你决定。”

    “那我先带她回客馆吧。”

    “好,我送你们回去,再去办事。”

    ……

    客馆的管事,本就得了宗泽的交代,好生照应开封来的官商和太医,今日又听邵清说了原委,越发敬他们热心快肠,即刻吩咐伙计将后院一间杂屋略作收拾,许那灰头土脸的小丫头暂时容身。

    红杏连连道谢,将小狗拴在杂屋一角,便出来问姚欢讨活儿干。

    姚欢也不与她假客套,命她去为老乐师赵融洗衣、熬药、服侍晚膳。

    红杏的手脚果然十分麻利,做完后,又自去寻了笤帚水盆,将几处院落天井,都洒扫干净。

    姚欢的心思,系在去与暗哨联络的邵清身上,晚间也无甚胃口,只唤客馆的厨娘蒸几个羊馅儿馒头、煮一钵芽菜粟羹。

    东西做得了,姚欢正要端走,招呼红杏一起吃,却见小姑娘也摸到灶间来,彬彬有礼地问厨娘讨些剩菜碎骨。

    “哦对,那只小狗,也饿了吧,”姚欢想起来,“你今日连逃跑都搂着它,这狗,是从家里带来的?”

    红杏道:“它是惊蛰那日生的,所以叫惊雷。它看着模样小,其实已经三岁了,又机灵又懂事。”

    她说到此处,稍作犹豫,探寻地问姚欢:“姚娘子给我的羊馅儿馒头,我能分一个给它吃吗?我能从徐家娼馆跑出来,全靠它咬断了绳子。”

    姚欢一口应允,笑道:“忠犬救主,是该奖赏,我的馒头,也给它吃。一时加不了鸡腿,两个馒头难道还加不起吗?走,带我去看看惊雷。”

    红杏眼中星光一闪。

    她只觉得,眼前这位姚娘子,侠义心肠固然教人感念,举手投足更与寻常妇人不同,没有已婚女子的谨慎退避,也不会端着架子冷傲做作。

    红杏领着姚欢来到栖身的杂物小屋,刚推开门,小狗便欢快地跃过来,往主人身上蹭。

    红杏喜滋滋地看着爱犬瞬间变成小狼,将两个羊馅儿馒头呼哧呼哧地吞下,又拿两只前爪揽着一根骨头,来回地舔。

    脱离险境、从魔窟回到人间的小姑娘,一时心情畅然以极,得意地向姚欢道:“姚娘子,其实,那几个女娃能逃出去,也是因为我和惊雷。”

    “哦?”姚欢露出兴奋之色,道,“说来我听听。”

    红杏道:“娘子与官人,昨日可见到我手上的麻绳?徐妈妈半月前陆续带回女娃娃后,我便趁着些许能出门跑腿的时候,训练惊雷学着将麻绳绕到树桩上打结。妓馆到了深夜,门是从里锁上的,钥匙在护院手中。昨日半夜,我让惊雷从墙角钻出去,我将麻绳抛过墙,惊雷再把绳子刁去墙外的树桩系结实了,女娃娃们就拉着绳子翻墙出去。”

    姚欢赞道:“这狗真聪明呀!嗯,红杏,你更了不起。”

    红杏道:“我也不晓得她们跑回乡里,是不是很快又会被卖出来。但是,能救一回,是一回,说不定,多了半年,她们就能与乡里老实的后生结到亲事,过上良家妇人的日子呢。姚娘子说,可是这个理儿?”

    姚欢看着红杏,小姑娘黑瘦的脸上,慧黠又骄傲。

    她似乎完全没有去在意,这份孤胆英雄式的举动,直接导致了她自己在今日险些坠入深渊。

    这女娃有小牛犊的倔强,有小狐狸的机敏,但她骨子里,很有些侠义之气,用后世流行的话说,她绝非精明的利己主义者。

    姚欢轻柔而真挚地向红杏道:“我和夫君,也很欣然,今日能挺身而出,帮了你。”

    红杏起身向姚欢福了福,又笑吟吟地去看惊雷啃骨头的各种滑稽模样。

    但看着看着,面上忽地泛上几丝愁云来。

    ……

    戌末时分,邵清回来了。

    “离辽宋边境白河沟不到二十里的地方,有一座千年古刹。叶柔的姐姐叫叶蓉,她用了礼佛的名头,护我母亲离开燕京,住到那寺院中。叶蓉已继续南来,到白河沟边附近后,暗哨会让我们送父亲过去。”

    邵清与姚欢简略地说完,又问她:“那红杏,可有叨扰你?”

    姚欢道:“何谈叨扰,勤快得很,帮着照料家公,还里里外外地找事做,是个可怜且懂事的小娘子。”

    她遂将红杏救出女娃娃们的义举,告诉邵清。

    邵清点头:“少年人的侠气颇为难得,留她几日,就留吧。”

    姚欢嘴角划过谐谑意味:“亏你在牙行门口,那般面沉如铁,生怕她黏上你、要以身相许做个通房似的。人家方才,实则与我说了好半天自己的情郎呢。”

    邵清好奇:“她情郎,是何方人士?”

    姚欢道:“哪州人、因何生情,她都没说,我也不好多问。不过,她到底还是个小女儿家,发愁之事也颇为有趣,说是,情郎爱吃狗血拌粟子,可她那么喜欢狗,不知将来二人怎么吃到一个锅里去。

    “狗血拌粟子?”邵清原本漫不经心的好奇,倏地转为惊异。

    姚欢似也觉得难以接受,露出“我想想都恶心”的神色,皱眉咧嘴道:“是啊,还要用生狗血去拌,说是,此种吃法,会令人力大无穷。”

    邵清听到此处,目中疑色更重。

    他盯着姚欢道:“这女娃娃的情郎,恐怕不是宋人,也不是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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