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第七十八章 燕归梁

第七十八章 燕归梁

目录: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 作者:俊秀才| 类别:历史军事

    柳铭淇是未来人,考虑方式不会那么简单,也不会那么盲从。

    对于太子一系的作为,很明显太子是知道的,或许在态度上、在手段上面,太子的确不愿意做得那么的激烈,但每次商业战役的起端,他肯定知道。

    毕竟连大不列颠的福教授都说过,“最后谁是得利者,那么他一定是凶手。”    太子一系的群臣们又不是蠢货,如果不是太子有一定的需求,他们能自毁名声,去做这样的事情?

    但你又不能一味的指责太子,说他“与民争利”。

    事实上太子前两年便开始了对朝务的一些参与,一旦介入了这些朝务,他的各种花费就是上百倍的增加。

    包括自己做一些民政的实验、包括和朝廷大佬们的交流,从六部得到一些艰巨的任务等等……

    别的不说,去年太子的一项对民的策略,因为遭遇了大冰雪灾害,导致民众们损失惨重,他自己上书承担责任,一口气赔付了70万两银子,才让十几万民众得以喘息。    这些钱是哪里来的?

    不就是之前他的那些东宫属臣们挣来的吗?

    不就是为了这些个时候用的吗?

    身为一个太子,犯错不怕、失败了也不怕,最怕你什么都不做,只知道纸上谈兵,这就是群臣和皇帝最不喜欢的了。

    但问题在于,犯错和失败过后,如果你找不到办法来收尾,需要朝廷和皇帝帮你解决,那又显得太无能了。    所以太子不得不去多挣钱,甚至要背负起骂名,和勋贵子弟、宗室子弟们争利。

    因此别看太子身份尊贵、是未来的皇帝,他平日里的压力也挺大的。

    不过话说回来。

    大家对于太子本人还是观感不错的,哪怕是那些痛骂太子属臣的宗室子弟们。

    太子自己并不喜欢奢侈,太子宫里面也就是三五个妃子,一年的用度都不超过五万两银子。    平日里太子无论对于群臣,还是对于勋贵还是宗室子弟,能帮忙的一定会帮,哪些人如果家里困难了,他常常也会送几百两银子过去。

    哦,对了,这也是他用钱多的地方之一。

    虽然有点收买人心的嫌疑,但景和帝自己都不介意,反正江山以后也是他的,早点和下面的亲戚们、朝臣们搞好关系,对他的执政也有好处。

    只是有一点,太子绝对不能掺和到国家大事上面,更不许参与到禁军、边关、驻军等事务之中,这是一个皇帝皇权不可触摸的逆鳞。

    太子自己也很懂规矩,这些方面从来不去涉及,哪怕是施恩,也会避开这些人。    他也不仅仅是施恩而已,关键是做人也很漂亮。

    他手上的案子、事情,能宽容就宽容,能不处罚就不处罚,即便是很多次被朝廷诸公给驳回他的意见和想法,也没有暴跳如雷的破口大骂。

    三年前,太子宠妃的弟弟在官道上纵马伤人,造成一个商队二十人死亡,其中还有七个小孩子,另外受伤者无数。

    事后他还杀了前去抓捕他的巡捕,带着上百个家奴逃窜出帝京府,逃至一处堡垒式的庄园顽抗。

    帝京府府尹苗炎亲自带兵追捕,在在劝其投案自首无果之后,直接放火烧了这栋宅院,并且堵死了前后大门,全部烧了个干净。

    此事一出,朝廷诸公都为之骇然,有御史都喊出“不杀苗太升不足以平天下之民愤”的话语。

    但太子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穿上了平民百姓的衣服,去帝京府衙门投案,自承“管教无方”。

    苗太升的杀性再大也不可能杀了太子,不过却也责成太子赔偿了商队伤亡损失白银十万两,并且需要亲自上门道歉。

    太子一一照做了,然后回到太子宫便休掉了那位宠妃,把她礼送回老家,从此不再见面。

    此案苗太升成为了杀人魔王,而太子却被称赞为“气度雍雅”、“有皇上之风”、“是非分明”……等等。

    而且到了现在的三年之后,太子都没有任何针对苗炎的行为,并且还多次夸赞“苗太升有诤臣之骨、干臣之资,孤家庆幸父皇由此良臣”。

    说句良心话,能做到他这一步,柳铭淇觉得已经很不错了。

    像是这样的下一任皇帝,你在他的治理下生活,总不至于会担心醒来就看到绣衣卫冲进来抄家了。

    思索过处,太后和皇帝已经从外面进来了。

    群臣们自然又是一阵恭声祝福,场面再次热闹起来。

    今天柳铭淇学聪明了,见到又有人过来灌酒,推说昨天喝得太多,脑袋现在还疼,所以都是抿一口就好。

    和柳铭璟等人吃喝说笑了一会儿,柳铭淇先找一个宦官吩咐了一番,才悄悄的溜到了另一桌。

    这一桌上面,谈笑风生的都是一些儒生气质的人,不过他们却不是普通的儒生,而是真正的天潢贵胄。

    少年过去拍了拍一个年轻人的肩膀,“铭观哥。”

    此人扭头转来,看到柳铭淇时,一张英俊的脸上露出笑容:“铭淇啊,有事?”

    “我这里有一份贺词要送给皇奶奶,不过你知道我写的字那么丑,所以……”柳铭淇有点不好意思的小声道:“能不能请你代笔写一下?”

    “这个……好吧!”

    他点了点头,跟旁边的人告罪了一番,跟着柳铭淇到了角落的地方。

    先前的宦官已经拿来了纸墨笔砚,摆在了小桌上。

    纸是红纸,墨是金粉墨,两者都是专门供大的节庆日子所用。

    “铭观哥,辛苦你了!”

    柳铭淇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想要写的词给念了出来。

    男子一听,眼睛不觉亮了,“嗯,铭淇,真是看不出来,你对于诗词一道,真的是有独到之处啊!有机会我们多探讨探讨。”

    “我哪里能比得上你们啊,我也就是写写诗词罢了,什么四书五经的,我都不大懂。”

    “你谦虚了!”

    男子说着,顺手拿起了墨,气闲神定的磨了起来。

    这个男子既然叫铭观,那就是柳铭淇的皇族同一辈人,而且他还正好也是亲王世子——礼王世子。

    铭观今年都二十六岁了,和柳铭淇相差十岁,少年自然不能像是叫柳铭璟那样直呼其名。

    嗯,铭观也就是柳铭华的大哥。

    但他和柳铭华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人。

    柳铭观温文尔雅,宽厚待人,才华横溢,还是皇族里面难得的帅哥,深受大家的喜爱。

    因此柳铭淇才来找他写贺词。

    片刻的功夫,柳铭观便把柳铭淇的词给写好了。

    等到晾了一会儿,柳铭淇便举着这么一张红纸,直接上了金銮殿台。

    皇太后正在和儿子儿媳们、先皇的弟妹们聊着天,看到柳铭淇这么样上来,不觉微微一笑。

    太子也看到了,他笑着开口道:“刚才在下面,孙臣就听说铭淇要给皇奶奶您写贺词,没想到这么快便弄好了。”

    柳铭淇一听更觉得太子厚道,这事儿他都没有拿出来说,只是看到了自己拿着贺词过来,才顺便加这么一句。

    皇帝不知道这些弯弯道道,喝了几杯酒的他,见状挥挥手,“铭淇,你给朕大声念出来,让大家都听听,你给太后写了什么样的贺词。”

    “好!”

    写都写出来了,柳铭淇当然不会害臊:“这首词名作‘燕归梁’。大家也知道我的字有点见不得人,这是我刚才委托铭观哥写的。”

    他让两个宦官把红纸给展开,自己大声的念了出来。

    “双燕归飞绕画堂,似留恋虹梁。清风明月好时光,更何况、绮筵张。

    云衫宫女,频倾寿酒,加意动笙簧。人人心在玉炉香,庆佳会、祝寿长。”

    太后是勋贵家的女儿出身,不过却也是精通诗词歌赋,不然平日里也不会和戏班的那群大家们聊得风生水起。

    她一听这首词便很喜欢。

    只是闭了一下眼睛,太后的脑海中就呈现出喜庆的燕子飞回到了宫里,绕着精美如画的宫殿飞来飞去的情形。

    还有今天晚上这种喜庆日子,清风徐来、皎月当空,宫里宫外华美的酒席一桌接着一桌,烘托着这种繁花似锦的轻松惬意。

    穿着白云一般飘扬衣衫的宫女们,给宾客们不断添加着美味的寿酒,而远处近处的那些艺人们,鼓动乐器弹奏出各种乐曲,演出着各种戏目,配合着玉炉里面飘出的阵阵香气,真是美极了。

    而最后的两句六个字“庆佳会、祝寿长”则是有着画龙点睛的归纳作用。

    庆贺这种寿宴盛会,同时祝愿太后福寿绵长。

    无论怎么听,整首词都充满了轻松、愉悦、欢快、富丽的感觉。

    “好词,好词!”

    第一个赞扬的却是礼王。

    这位以喜好文学著称的王爷,此时倒没有记恨自己的小儿子被柳铭淇打了,拍着手道:“写景精致,场景富贵欢乐,更祝愿寿星长寿欢乐,铭淇这首词,端的是妙!”

    “虽然我观察得不如二皇兄这么的细致,但是听着就觉得舒服。”怡王笑嘻嘻的说,“铭淇的词,再加上铭观的字……母后,这可是一件孙辈们难得的寿礼呀!”

    睿王也跟着说道:“谁说不是呢?下一代都有才华,而且大致上能相处得和睦,这不仅仅是我们,也是母后所希望看到了的吧?”

    ……

    元宵节快乐哈!

    话说在古代的这一天,晚上俺应该可以去看花灯,偶遇漂亮小姐姐滴~~毕竟俺刚成年,肯定是人见人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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