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钢铁火药和施法者 第七章 民兵和战马

第七章 民兵和战马

目录:钢铁火药和施法者| 作者:尹紫电| 类别:玄幻奇幻

    真正地了解派驻军官的权职后,温特斯吃惊地发现在狼屯镇这一亩三分地上,驻镇军官的权力简直大到没边。

    在维内塔共和国,冷酷无情的官僚系统痛恨任何军人野心的增长,对于潜在军人干政风险严防死守,尤其不允许任何军职人员在地方上军政一把抓。

    可是在帕拉图共和国热沃丹郡狼屯镇,民兵、治安、缉私、守土、劳役……凡是涉及到暴力的事项统统归派驻军官管。    而且驻镇官和镇长并不存在统属关系。二者管辖范围有所重叠,但地位相互独立。驻镇官在负责的事项上都有绝对决定权。

    所以在狼屯镇这个小地方,理论上谁也管不了温特斯。

    只有设立在郡首府的新垦区驻屯总部能给他下命令,可那里离狼镇少说有一百五十多公里呢。

    换句话说……在这小镇上派驻军官简直就是半个土皇帝呀!

    帕拉图军官在地方上的权力——或者说是帕拉图军方在地方上的权力——让年轻的维内塔人目瞪口呆。    震惊归震惊,温特斯也并不是很关心帕拉图共和国的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因为他自认早晚要回家,只是暂时被塞到这个职位上挂靠罢了。

    但只要还在任上一天,也得好好干。

    ……

    “看到了吗?这样投就行。要用上腰腹的力量!出手时矛尖要稍微朝上一点,否则就扔不远。”

    狼镇河东村的打谷场,温特斯·蒙塔涅少尉拿着临时打制的标枪正在演示。还有几根标枪歪歪斜斜地插在不远处的靶盘上,是他刚投出去的。    村子里的成年男人都聚在蒙塔涅少尉身边,看着少尉演示投矛技巧。

    婆娘们则有说有笑地坐在打谷场边上,做活、瞧热闹。拖着鼻涕的小孩子们打闹疯跑,在边上学着大人的模样丢木棍。

    河东村打谷场一片热闹景象,宛如节庆集会,丁点没有应该有的紧张气氛。

    温特斯原本很反感妇孺来围观,觉得这是一种干扰。但他很快发现这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激励。

    “都认真练!”温特斯故意对民兵们说:“女士们在都看着,要是在这里丢了人,你们晚上还有脸爬上床吗?”    听了这话,轮流练习投矛的河东村青壮都涨红了脸,憋着劲想要压过其他人一头。

    对于狼镇的民兵,温特斯并不满意,因为和他带过的常备军百人队相差太多。但农夫毕竟不是职业士兵,肯来参加训练就很不错了。

    温特斯一面纠正民兵的错误动作,一面训诫道:“记住,不要站在正面,不要朝着脑袋投。转到侧面和背面,朝着肚子这种没有骨头保护的地方掷矛!”

    从爪印的尺寸来看,指望一击毙杀那般庞大的野兽纯属痴心妄想。

    按猎人拉尔夫提供的建议,如果野兽袭击村落,最好的办法是驱赶,用火光和噪声将其吓跑;其次是消耗,耗到野兽筋疲力尽、遍体鳞伤再将其毙杀。    因此温特斯特意在这些临时赶制出的标枪上加了倒钩,一旦咬进肉里拔出来就会带下一大块血肉。用时还会在枪杆系上绳子,可以拖拽和固定。

    一些农家妇女自发在田间地头搜集了一些俗称“老鼠砒”的蓝色草果给温特斯,说是用水煮过后抹在标枪上有用。

    不过温特斯对涂毒能起到效果颇为怀疑。

    那种蓝色草果虽然食用有毒,可进入血液是否仍有毒性还是未知数,能不能放倒大型野兽也是问题。但好坏也没什么大影响,温特斯也就由她们去了。

    “老元帅办学教出来的军官那就是不一样!啥事都干得可好”吉拉德看着温特斯有条不紊地组织民兵、打造枪矛,喜气洋洋地到处和人说:“蒙塔涅少尉能来狼屯当驻镇官可真是主上保佑!”

    在温特斯的统筹下,狼屯镇下辖五个村都组织起了民兵队。

    农夫们被告诫夜间务必谨守门户,一旦有警就想办法弄出噪音,等着本村民兵集合救援。

    温特斯还特意从离林子比较远的两个村子借了一些狗,分配给那些房舍离林地较近的村民。

    现在让温特斯很头疼的问题是缺少武器。

    河东村和河西村倒还好,至少村民还保有一些弓箭。

    但那两个新教徒聚居的村子堪称手无寸铁。别说刀剑枪矛,就连一把好弓也没有,村民只能拿草叉子当长矛用。

    指望靠草叉对付那枚爪印的主人,那新教徒们至少得拿出悍不畏死的劲头才行。

    话又说回来,如果农夫们能有悍不畏死的勇气,那温特斯还紧急打制这批标枪干嘛?

    拿着长矛就上去捅嘛!只要还是血肉之躯,什么东西捅不死?

    可实际情况是:站在远处射箭,民兵们勉强能做到;被猛兽扑到身边,民兵们只会被追着跑。

    正因为考虑到普通人没有和猛兽肉搏的勇气,温特斯才训练民兵使用标枪——上古先民狩猎的工具。

    让温特斯更加头疼的是那两个新教徒村子透露出的毫不掩饰的敌意。

    诚实地说,在吉拉德没提到他们之前,温特斯甚至没有意识到狼镇还下辖着两个新教徒村子。

    新教徒们既不参加主日礼拜,也极少和其他三个村子有交流。

    在温特斯看来狼镇已经足够偏僻闭塞,可就在文明世界边缘的狼镇里,新教徒们又抱团组成一个更加封闭、与世隔绝的小团体。

    在其他几个村子,吉拉德镇长念一遍委任状就算介绍完毕。村民们很自然地接受了新来的驻镇官。

    而在那两个新教徒村,村里每一个识字的人都把温特斯的委任状看了一遍,村民仍然会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温特斯·蒙塔涅。

    更让温特斯恼火的是,新教徒们似乎并不相信“狼灾”的警告,也不拿他这个驻镇官的命令当回事。

    没几个青壮来参加训练,来参加的人也都是敷衍了事。几个新教徒村民甚至悄悄对温特斯说“狼灾就是镇长要增派劳役的幌子,是在敲诈我们”。

    俨然一副被迫害妄想症的做派,惹得温特斯简直是气不打一处来。反倒是吉拉德已经习惯了,还劝解了蒙塔涅少尉一番。

    但无论是米切尔镇长,还是蒙塔涅驻镇官,都拿这些顽固不化的新教徒没什么好办法。

    可偏偏却又是那两个新教徒的村落离森林边缘最近。

    因此每当想到那两个新教徒村,温特斯就头疼欲裂。

    唯一让蒙塔涅驻镇官省心的就是杜萨村,杜萨克的聚集村落。

    听说林子里潜伏着一头大型野兽,杜萨村的男人们兴高采烈开始整备刀枪。

    与河东、河西两村以及新教徒两村风俗迥异,杜萨克们家家户户都有武器。

    马刀就挂在墙上,长矛就靠在仓房里,这些只是最基本的。

    就连火绳枪杜萨村也保有二十几杆,有新有旧。新的是近年才买来打猎,最老旧火枪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主权战争。

    杜萨村家家户户还饲养马匹,男人们的骑术是从小练出来的,就连温特斯的马术也比不上他们。

    听说狼灾要来了,老头子们又被请出来教习年轻人如何使用长矛和军刀。

    游手好闲、精力旺盛的年轻杜萨克们突然有了事情做,打架、聚赌之类的破事都少了许多。

    谢尔盖得意地对温特斯说:“长官,碰到这种事情您能指望那些庄稼佬吗?还得看咱们杜萨克的!甭管来的是啥,有俺们在,统统搞死!”

    既然手头有这样一批骁勇的杜萨克,温特斯也没有不利用起来的道理。

    所以在五个村子的高处温特斯都命人搭起烽火台,哪个村子遇袭就用烽火示警,杜萨村的骑手们会立刻集合支援。

    有了烽火台,河东、河西两村倒是很开心。但从新教徒村民们怀疑的表情来看,温特斯不禁觉得恐怕野兽来了新教徒也不会向杜萨克们求援。

    另外,包括米切尔家在内的狼镇十几名庄园主也慷慨解囊,认捐了购买标枪的花费。

    这几日除了到各村巡视、监督训练之外,温特斯还多次跟着拉尔夫进入林间寻找那头野兽的踪迹。

    千头万绪的事情压在温特斯身上,让他十分疲倦。

    但忙碌也缓解了被人操弄命运的抑郁——毕竟有事情做他就没精力琢磨怎么回维内塔了。

    不过在这个上午,温特斯把其他事情都抛到了脑后,他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他要……买一匹马。

    在地广人稀的帕拉图新垦区,马匹是刚需,实在是没有代步的坐骑去哪里都不方便。

    温特斯·蒙塔涅少尉现在吃在吉拉德家,住在吉拉德家,虽然吉拉德·米切尔并不介意,但是温特斯实在是不好意思继续占用米切尔家的马匹了。

    所以温特斯非常想要买一匹马。

    不光是为了代步,他还有一个阴暗的想法:如果有一匹马,他就可以直接逃回维内塔。

    但他买不起。

    “贫穷少尉”可不只是军官自嘲,军官是个成本高昂的职业,制服、马匹、武器统统都要自购。

    虽然帕拉图的薪金待遇似乎比维内塔好一点,但凭少尉的收入能满足吃住就算不错了。

    想要买马?

    可以想。

    因此这个时代的军官如果出身不富裕,那他最好能找一个富裕的岳父。

    虽然可能有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嫌疑,但温特斯还是觉得吉拉德·米切尔绝对会很乐意把女儿嫁给自己。

    米切尔小姐每次见到温特斯都满脸羞红,和温特斯说话时声音像蚊子一样,让温特斯都感觉很不好意思。

    而文雅淑贤的米切尔夫人似乎也很中意海蓝出身的温特斯·蒙塔涅少尉。

    更不要说老谢尔盖几次拐弯抹角问温特斯他是否有婚约。

    谢尔盖家又没女儿,还能是帮谁问的?

    温特斯坚称自己已经有婚约了,未婚妻就在海蓝。

    可谢尔盖却嘀咕着:“俺们这离海蓝那么远,就算有婚约也不一定算数嘛。”

    “没钱好痛苦!”

    辗转反侧的不眠之夜里,温特斯·蒙塔涅这样哀叹着。

    但他不可能向吉拉德·米切尔家借钱。相反,米切尔一家对温特斯越好,他越不敢欠下人情。

    事实上温特斯已经在考虑时机恰当时搬出米切尔家了。

    满打满算,温特斯现在身上除了三个月的薪金外,唯一的贵金属只剩下……安娜的挂坠盒。

    纯金的。

    但挂坠盒不可能卖,要是卖了纳瓦雷大小姐非把蒙塔涅少尉手撕不可。

    “没钱真的好痛苦!”

    不眠之夜的辗转反侧中,温特斯·蒙塔涅再次哀叹着。

    最后,还是安托尼奥给的两枚袖扣救了急。

    温特斯的家庭对于金钱管理很严格,但他本身对于钱的概念并不强,因为在军校里他一直也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

    所以安托尼奥随手给的这两枚袖扣,他也没当回事。碰到重要的场合就戴一下,这次回圭土城授勋时也带在了身上。

    人一旦被逼急了,哪怕是再小的希望也会紧紧攥住。

    满脑子想钱的蒙塔涅少尉看着姨父给的两枚袖扣,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经铁匠辨识,温特斯最终确认这两枚他一直以为是青铜的袖扣……果然是纯金的。

    以及,姨父给的皮带扣也是纯金的。

    哪怕相隔千里,长者的智慧仍然充实了温特斯空虚的钱袋。

    于是乎,贫穷的蒙塔涅少尉突然有钱了。虽然不算多,但差不离能买一匹够用的战马。

    买玩具会很开心,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而战马,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大玩具。

    温特斯的积郁一扫而空,他迫不及待地去吉拉德打听杜萨村哪家有战马出栏。

    虽然不好意思再接受米切尔一家的恩惠,但购买战马这种事躲不过吉拉德的眼睛。

    与其刻意避嫌,温特斯觉得还不如大大方方地请求吉拉德·米切尔的帮助。

    吉拉德的大儿子皮埃尔听说蒙塔涅少尉要买战马,也兴奋地要跟着去。

    杜萨村的公共牧场位于村南的平坦土地,没有围栏。无人打理的苜蓿和黑麦在这里随意生长,远远望去草甸呈一种漂亮的乳黄色。

    在南边很远的地方,有些棕色和黑色的斑点闪动,一群马正朝着水塘奔跑。一个小小的身影像黏在马背一样上下颠簸着,聚拢着马匹。

    “钩儿!”皮埃尔踩着马鞍站了起来,兴奋地朝着马群的方向挥手大喊:“安格鲁!”

    远处马背上的身影听到了喊声,也挥舞着帽子回应。

    “过来!过来!”

    远处马背上那人又戴上了帽子,朝着温特斯等人疾驰而来。

    “那是杜萨村的马倌,安格鲁。”吉拉德用鞭子指着正在靠近的骑手,大笑着说:“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村里的马群啦。让他帮你挑一匹像样的!”

    马倌催马跑得飞快,很快就靠近了几人。

    温特斯这才发现马倌的身形很瘦小,面庞虽然被晒得黝黑,却难掩稚嫩。

    “怎么是个孩子?”温特斯大吃一惊。

    “小钩儿也有十六了吧?不算孩子了。”吉拉德笑着说:“你别因为他年纪小就瞧不起他,他已经一个人管了两年的马群,管得可好呢。”

    “两年?”温特斯更惊讶了:“那他十四岁就当马倌了?”

    “对呀。”吉拉德理所当然。

    “他不是杜萨人?”

    皮埃尔立刻反驳道:“钩儿当然是杜萨人!”

    倒是吉拉德明白了温特斯的意思,他叹了口气说:“小钩儿他爹是病死的,他家就没有授田。钩儿娘领着他来找他爹,结果到狼屯没多久也病死了。这孩子喜欢马,我就让他跟着老皮克管马群。老皮克前年喝酒也摔没了,他一个人管马群也干得挺好……嗨,不过总算熬够了岁数,等他去当差回来,就也能授田啦。”

    几句话的功夫,马倌已经到了几人身边。

    马上的半大小子用一套漂亮的动作滚鞍下马,朝着皮埃尔跑了过来。皮埃尔也下了马,两人高兴得玩闹了起来,还摔起了跤。

    得知了温特斯的来意后,“钩儿”安格鲁带着几人靠近了正在饮水的马群。

    温特斯一眼便看中了一匹神骏青马,可马倌却摇了摇头:“长官,那匹特勒青是这马群的种马哩。脾气很坏,骑不了。”

    视线来回,温特斯又看中了一匹黑马:“那匹黑马怎么样?”

    吉拉德抿嘴微笑。

    还在变声期的小马倌用公鸭嗓子回答:“长官,那匹是牝马。牵过来配种的,正等着明年生小驹子。咋能卖呢?”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步兵科出身的蒙塔涅少尉碰到了自己的短板,此刻的他无比思念巴德同学和安德烈同学。

    温特斯放弃了思考:“安格鲁,那你给我挑一匹吧。”

    “喏!那匹‘雷日克’就挺好的。”小马倌指着一匹棕红色的马说道。

    温特斯跟着马倌的视线看过去,马儿耳朵立了起来,机警地看了过来。但以“强运”的标准来看,那匹棕红马感觉稍微矮了一点,体型也小了一点。

    其实蒙塔涅少尉评价马匹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长得好看。

    在长得好看的前提下,身形越高大越好。

    看着那匹棕红马,温特斯有些犹豫地说:“那匹马是不是有点……小呀?”

    吉拉德、安格鲁全都笑了起来,而皮埃尔和温特斯却有些摸不着头脑。

    年过半百的吉拉德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掐着腰说道:“少尉,我们杜萨人评价战马不看体型、速度、力量……而是看耐力。只有能一直跑的马,才是好战马。”

    “那匹雷日克才三岁,可脚力真是棒极了。”安格鲁补充道:“小型马又灵敏又轻巧,最擅长跨栏。等它长到四岁,脚力肯定更好,那时候就可以拉回来配种了。”

    一老一小两个杜萨人说的温特斯也心动了:“那马主会愿意卖吗?”

    “只要风调雨顺,好马就像地里的庄稼一样,一茬接着一茬。”吉拉德笑了:“有什么不能卖的?我替你去和马主商量嘛。”

    既然懂马的人都这么说,那温特斯也不再犹豫。吉拉德带着儿子去找马主人谈价格,留温特斯在牧场和小马倌安格鲁闲聊。

    看着安详吃草的马群,温特斯好奇的问道:“对了,你们杜萨人怎么给马起名字?”

    “杜萨人不给马起名,就用毛色来称呼。”小马倌大笑着说,露出了十几颗牙齿:“不过我们杜萨人光是描述马儿毛色的词就有上百个。”

    小马倌补充道:“雷日克指的就是那种红棕相间、额头有白点的毛色。”

    交易很快就敲定了。

    马主人爽快地给了一个很好的价格。

    借来一套鞍具,温特斯·蒙塔涅骑着雷日克离开了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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