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几位军爷
目录:大唐:我在长安开酒馆| 作者:边度| 类别:历史军事
常昊猛地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后才发现纸面已经一片狼藉。
微微叹了口气,常昊将纸张握成团,又丢到一旁。
为什么要说又呢?
桌面一角,纸团数不胜数,大眼一扫,至少得有十五六个。
常昊虽然算不上出口成章,但好歹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六年高等教育的人,写信还不是信手拈来的小事?
偏偏每次到提笔的时候,常昊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写给欧阳老先生的书信早已经撂到一旁等墨干了,可写给李哥的信,却死活都写不出来。
最多的一封写了四行,最少的一封信,只写了两句。
一句“李哥亲启”,一句“小弟遇到些许麻烦,还望李哥施以援手”。
写完这两句,常昊揉吧揉吧就把纸团丢到了一旁。
李哥跟欧阳老先生还不一样。
欧阳老先生毕竟在朝为官,赵迎春本事再大,也不敢跟当官的对着干,古往今来,商不与官斗,这是定理。
更何况欧阳老先生还收了自己的银子,足足一万两呢。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所以常昊写信的时候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但李哥不一样。
自己与李哥只是合作关系,伙伴嘛,讲究的合则两利,就跟当初卖酒的时候,李哥帮忙打通渠道,自己有机会卖酒,这叫,做生意。
但遇到了麻烦,就要拖合作伙伴下水,明显不讲道义。
赵迎春是商人,还是汤峪镇四大粮商之首,而李哥也是做生意的,虽然看样子做的也不算太差,但有句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李哥到了汤峪镇上,还好使吗?
如果不好使,在汤峪镇跌了跟头,以后大家还怎么合伙儿?
常昊自认比较贪财,可一直以来都有底线。
赚钱可以,但坑人不行。
特别是坑自己人。
更何况现在这已经算不上坑人了,而是害人。
常昊轻轻叹了口气,随后将毛笔撂到一旁。
不写了。
只看欧阳老先生给力不给力吧,如果借着欧阳老先生的势能在汤峪镇平淌,那是自己运气好。
如果连欧阳老先生都不好使,就乖乖回长安城。
到时候李艺想要找自己麻烦,就躲着点,算算时间,这位燕郡王在长安城也待不了多久。
常昊在心里安慰了自己几句,便将写给欧阳老先生的信装好,下楼找栖云客栈的小二。
栖云客栈身为汤峪镇上最好的客栈,替客人送信这种事,还是能代劳一二的。
当然,常昊并不知道的是,就算他没打算给李哥写信,这封信最终也会送到李哥面前。
而且,早在他有找李哥帮忙的念头之前,善解人意的李哥已经早早的做好了安排。
当天傍晚,有一支风尘仆仆的商队赶至汤峪镇外。
说来也怪,这支车队做行脚商人打扮,但所有人都是一人两骑,比起商人,倒更像是斥候。
边关斥候为了加快教程,及时传递情报,往往一人双马甚至于一人三马。
八百里加急说的便是这种斥候。
可是,这里是汤峪镇,又不是什么边陲重镇。
这支模样奇怪的商队进了汤峪镇后,人人都松了口长气,又好事者还发现,在商队中,竟然还有一位年愈五十,头发花白的老人。
一个糟老头子,还学那些年轻斥候,做这种一人双骑的事情?
就在好事者心中不解的时候,商队已经找了处就近的客栈住下。
客栈老板起初看到这么多客人的时候还挺开心,毕竟有客人就代表着大把银子进账,可看到商队的坐骑时,还算有些见识的客栈老板当场就被吓傻了眼。
这位客栈老板是从北边来的,早年间在边关开客栈,后来年纪大了吃不住风沙,这才搬到了内地。
换做旁人,看到商队马匹的时候,顶多会赞叹一句好俊的马儿。
但这位客栈老板,却死盯着面前这批高头大马,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战马!
全都是战马!
而且是校尉以上才有资格骑乘的甲等战马!
“几、几位爷,想吃点什么?”
客栈老板好不容易挪开视线,看着面前的这群“行脚商人”,习惯性又搬出了早年间开客栈时的那副腔调。
神色疲惫的老人摆了摆手,没有说话。
跟在老人身边的年轻人则深深看了老人一眼,目光中多出几分好奇:“店家不是本地人?”
“军……这位爷见笑了。”
客栈老板差点说漏嘴,好不容易屡直了舌头,赔着笑道:“小老儿之前在北方待过一些年头。”
说着,客栈老板赶忙招呼客栈里的小二,骂骂咧咧道:“蠢货,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给几位爷安排房间。”
瞪了眼还在愣神的小二,客栈老板恨不得一脚将其踹醒。
骂完小二,客栈老板又回过头来,乐呵呵道:“几位爷放心,这些个宝贝疙瘩交给小老儿便是,保管是上等精草粮食,河边汲来的活水。”
那年轻人大感有趣,笑了笑,抬手一挥。
客栈老板眼疾手快,抬手一捞。
呵,金豆子!
自己果然猜的没错。
“劳烦店家了。”
年轻人转头打了个手势,跟在身后的那些人这才松开缰绳,将马交给客栈老板。
老人自然是尚书省左仆射魏征,而年轻人则是千牛备身裴宣。
跟在身后的十人,则都是千牛卫,而且是千牛卫中的好手。
足足四个半时辰的路程,一路奔袭,着实把魏征这位老读书人折腾得不轻,反观裴宣以及千牛卫们,则精神奕奕,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千牛卫本就是玄甲军出身,也就是早年间的秦王府府兵,跟着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四处打仗,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常态。
目送客栈老板牵着马离开,裴宣这才乐呵呵收回目光,拎起茶壶给魏征倒了杯水。
“魏大人,喝杯水顺顺气。”
魏征顾不得道谢,端起茶杯便是一通牛饮。
能让当朝魏大人做出如此有失礼仪的举动,可想而知这一路疾奔有多折腾人。
喝完第一杯,魏征又自己倒了半杯,这才慢饮起来:“那老板是怎么回事?”
刚才裴宣与那客栈老板打机锋似得对话,魏征都看在了眼里。
裴宣笑了笑,拉开一张长凳坐下:“之前在边关开过店的老板,应该是把咱们当成了执行任务的边关将士。”
魏征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将茶杯倒满:“稍作休息,然后找找小常老板的下落,除此之外,分出四个人去汤峪镇四家粮商家中看看。”
“明白。”
裴宣当即应声,而后跟周围几位千牛卫吩咐了一遍。
“查勘汤峪镇情况,寻找常昊的下落!”
“晚上子时之前回来复命!”
裴宣这边话音刚落,十人纷纷起身:“是!”
紧接着,十人抬脚出门,从接到命令到开始行动,期间不过三息时间。
魏征举着茶杯,愣神良久:“我的意思是,你们可以休息一下再去的。”
末了,魏征轻轻叹了口气,嘴里嘀咕不已。
“年轻就是好……”
微微叹了口气,常昊将纸张握成团,又丢到一旁。
为什么要说又呢?
桌面一角,纸团数不胜数,大眼一扫,至少得有十五六个。
常昊虽然算不上出口成章,但好歹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六年高等教育的人,写信还不是信手拈来的小事?
偏偏每次到提笔的时候,常昊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写给欧阳老先生的书信早已经撂到一旁等墨干了,可写给李哥的信,却死活都写不出来。
最多的一封写了四行,最少的一封信,只写了两句。
一句“李哥亲启”,一句“小弟遇到些许麻烦,还望李哥施以援手”。
写完这两句,常昊揉吧揉吧就把纸团丢到了一旁。
李哥跟欧阳老先生还不一样。
欧阳老先生毕竟在朝为官,赵迎春本事再大,也不敢跟当官的对着干,古往今来,商不与官斗,这是定理。
更何况欧阳老先生还收了自己的银子,足足一万两呢。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所以常昊写信的时候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但李哥不一样。
自己与李哥只是合作关系,伙伴嘛,讲究的合则两利,就跟当初卖酒的时候,李哥帮忙打通渠道,自己有机会卖酒,这叫,做生意。
但遇到了麻烦,就要拖合作伙伴下水,明显不讲道义。
赵迎春是商人,还是汤峪镇四大粮商之首,而李哥也是做生意的,虽然看样子做的也不算太差,但有句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李哥到了汤峪镇上,还好使吗?
如果不好使,在汤峪镇跌了跟头,以后大家还怎么合伙儿?
常昊自认比较贪财,可一直以来都有底线。
赚钱可以,但坑人不行。
特别是坑自己人。
更何况现在这已经算不上坑人了,而是害人。
常昊轻轻叹了口气,随后将毛笔撂到一旁。
不写了。
只看欧阳老先生给力不给力吧,如果借着欧阳老先生的势能在汤峪镇平淌,那是自己运气好。
如果连欧阳老先生都不好使,就乖乖回长安城。
到时候李艺想要找自己麻烦,就躲着点,算算时间,这位燕郡王在长安城也待不了多久。
常昊在心里安慰了自己几句,便将写给欧阳老先生的信装好,下楼找栖云客栈的小二。
栖云客栈身为汤峪镇上最好的客栈,替客人送信这种事,还是能代劳一二的。
当然,常昊并不知道的是,就算他没打算给李哥写信,这封信最终也会送到李哥面前。
而且,早在他有找李哥帮忙的念头之前,善解人意的李哥已经早早的做好了安排。
当天傍晚,有一支风尘仆仆的商队赶至汤峪镇外。
说来也怪,这支车队做行脚商人打扮,但所有人都是一人两骑,比起商人,倒更像是斥候。
边关斥候为了加快教程,及时传递情报,往往一人双马甚至于一人三马。
八百里加急说的便是这种斥候。
可是,这里是汤峪镇,又不是什么边陲重镇。
这支模样奇怪的商队进了汤峪镇后,人人都松了口长气,又好事者还发现,在商队中,竟然还有一位年愈五十,头发花白的老人。
一个糟老头子,还学那些年轻斥候,做这种一人双骑的事情?
就在好事者心中不解的时候,商队已经找了处就近的客栈住下。
客栈老板起初看到这么多客人的时候还挺开心,毕竟有客人就代表着大把银子进账,可看到商队的坐骑时,还算有些见识的客栈老板当场就被吓傻了眼。
这位客栈老板是从北边来的,早年间在边关开客栈,后来年纪大了吃不住风沙,这才搬到了内地。
换做旁人,看到商队马匹的时候,顶多会赞叹一句好俊的马儿。
但这位客栈老板,却死盯着面前这批高头大马,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战马!
全都是战马!
而且是校尉以上才有资格骑乘的甲等战马!
“几、几位爷,想吃点什么?”
客栈老板好不容易挪开视线,看着面前的这群“行脚商人”,习惯性又搬出了早年间开客栈时的那副腔调。
神色疲惫的老人摆了摆手,没有说话。
跟在老人身边的年轻人则深深看了老人一眼,目光中多出几分好奇:“店家不是本地人?”
“军……这位爷见笑了。”
客栈老板差点说漏嘴,好不容易屡直了舌头,赔着笑道:“小老儿之前在北方待过一些年头。”
说着,客栈老板赶忙招呼客栈里的小二,骂骂咧咧道:“蠢货,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给几位爷安排房间。”
瞪了眼还在愣神的小二,客栈老板恨不得一脚将其踹醒。
骂完小二,客栈老板又回过头来,乐呵呵道:“几位爷放心,这些个宝贝疙瘩交给小老儿便是,保管是上等精草粮食,河边汲来的活水。”
那年轻人大感有趣,笑了笑,抬手一挥。
客栈老板眼疾手快,抬手一捞。
呵,金豆子!
自己果然猜的没错。
“劳烦店家了。”
年轻人转头打了个手势,跟在身后的那些人这才松开缰绳,将马交给客栈老板。
老人自然是尚书省左仆射魏征,而年轻人则是千牛备身裴宣。
跟在身后的十人,则都是千牛卫,而且是千牛卫中的好手。
足足四个半时辰的路程,一路奔袭,着实把魏征这位老读书人折腾得不轻,反观裴宣以及千牛卫们,则精神奕奕,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
千牛卫本就是玄甲军出身,也就是早年间的秦王府府兵,跟着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四处打仗,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常态。
目送客栈老板牵着马离开,裴宣这才乐呵呵收回目光,拎起茶壶给魏征倒了杯水。
“魏大人,喝杯水顺顺气。”
魏征顾不得道谢,端起茶杯便是一通牛饮。
能让当朝魏大人做出如此有失礼仪的举动,可想而知这一路疾奔有多折腾人。
喝完第一杯,魏征又自己倒了半杯,这才慢饮起来:“那老板是怎么回事?”
刚才裴宣与那客栈老板打机锋似得对话,魏征都看在了眼里。
裴宣笑了笑,拉开一张长凳坐下:“之前在边关开过店的老板,应该是把咱们当成了执行任务的边关将士。”
魏征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将茶杯倒满:“稍作休息,然后找找小常老板的下落,除此之外,分出四个人去汤峪镇四家粮商家中看看。”
“明白。”
裴宣当即应声,而后跟周围几位千牛卫吩咐了一遍。
“查勘汤峪镇情况,寻找常昊的下落!”
“晚上子时之前回来复命!”
裴宣这边话音刚落,十人纷纷起身:“是!”
紧接着,十人抬脚出门,从接到命令到开始行动,期间不过三息时间。
魏征举着茶杯,愣神良久:“我的意思是,你们可以休息一下再去的。”
末了,魏征轻轻叹了口气,嘴里嘀咕不已。
“年轻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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