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不染(求订阅!)
目录:回档少年时| 作者:邓丁| 类别:都市言情
被赵世美无情的抛弃后,蒋凤的苦日子并没有到头。
那一年,带着离婚协议书和六百块钱从首都燕京回到梧桐村后,本来就有高血压和各种老年病的蒋凤老爹郁结攻心,被气得一病不起,在床上躺了两年多,不但把家底掏空,人也撒手走了。
蒋凤老爹死了之后,蒋凤一个哑巴带着才两岁大的女儿初见在梧桐村讨生活,那时候中国的广大农村已经实行大包干了,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靠着种点田,母女俩也能把清贫的日子过下去。
一直到了85年,村里有人见她孤儿寡母的,日子难捱,蒋凤一个哑巴遇到大事情管顾不了,于是给她做了介绍,对象就是住在红山弄贫民窟的初大鹏。
初大鹏是个二流子老光棍,三十老几了还没讨到婆娘,不过以当时蒋凤的情况,她一个哑巴,又离过婚,家里困难,带着几岁大的女儿初见,本身那个年代离了婚的女人名声就不好,有人愿意娶她已经很不错了,而且还是在那个年代农民羡慕的城里人。
两人结婚后,蒋凤听从了初大鹏的安排,由初大鹏变卖了她家里仅有的祖屋和一头猪,搬到红山弄和初大鹏一起生活,或许蒋凤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初大鹏迷惑了她的心智,以为找了一个踏实靠谱的男人,她悲惨的人生可以从此翻篇。
搬到红山弄后,两人不紧不慢地过了一段日子,蒋凤在家里做些针线活带孩子,初大鹏就在水泥厂卖苦力,虽然生活清贫,但也能好好的把家庭经营下去。
或许男人都是这样的,刚结婚的时候,会有一种责任感,一种担当,自觉或者是不自觉地压抑住了以前的那些坏毛病,在江川地区,自己的子女结婚后,家里老人会说这样的一句老话:现在你成家了,就应该懂事了。
在那个年代里,按照中国大多数人的惯常思维来说,男孩和男人之间的分界线不是年龄大小,而是结婚,结婚前,你在外面胡闹可以理解,结婚后,你就应该懂事了,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了,因此很多男的在结婚前吊儿郎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结婚之后立马大变活人,把以前那些坏毛病通通改掉,当然,等过了那段甜蜜的新婚期,没了新鲜感,不少男的就会恶习复发。
初大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结婚没一年时间,初大鹏开始吊儿郎当了起来,水泥厂的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平时好吃懒做,餐餐要喝酒,喝醉了就发酒疯,家暴蒋凤和初见,赌博的恶习也没落下,甚至是变本加厉,有点小钱就跑去附近的麻将馆里赌,把家底败得一干二净。
在1988年,初大鹏的二女儿初心一岁大的时候,有一次细菌感染,引起了脑膜炎和高烧,家里拿不出钱给初心治病,耽误了治疗,对大脑产生了不可逆性的损害,也就是民间俗称的烧坏了脑子。
那个时候初见已经11岁,懂事了。
她至今对这件事情记忆犹新。
坐在青草地上,她告诉张云起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反复发烧的初心突然变得精神呆滞,就像虾一样弓起身体,特别僵硬,还不停的呕吐,但是家里没有钱给她治病,家里但凡有一点钱,都被我那个后爸喝酒打牌花掉,我妹妹发病的那天凌晨,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喝酒打牌去了,我妈妈一个大字不识的哑巴,不知道该怎么办,跑到外面去找他,等拖着他回来去卫生院做检查的时候,已经晚了。”
张云起沉默了片刻,说道:“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带你妈妈妹妹离开他吗?”
初见苍白的小脸上淡淡地笑:“其实从我懂事以来,我就这么想的,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努力一点,考上大学,赚钱把我妈妈和妹妹接走,逃离这个家,逃离初大鹏。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梦魇,云起,你知道为什么我永远都是最早一个去学校,最晚一个离开教室的么?因为从我读初二开始,初大鹏就开始对我毛手毛脚,不穿衣服进我房间。”
“这件事情我不敢告诉我妈,我怕她崩溃,我只能尽可能少去家里,我绝对不让他得逞,不让他碰我一下。”说到这里,初见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安静的说:“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为自己准备好了这个。”
张云起扭头看着她。
他从来想到这个在学校里那么受人喜欢的女孩子,竟然生活在这样一个肮脏暴力和变态的魔爪之下,在风平浪静的学习之外,每天还面对生死的考验。
生活给这个女孩子强加了太多太多的苦难,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及过半句,哪怕是今天,如果不是自己撞见,只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或许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外表看起来柔弱纤细,内心是这么的倔强。
此时此刻,袒露心扉的时候,初见那张清澈的小脸上才有了说不出的疲倦,她仰头看着星空,眼眸里有荧光,突然说:“云起,我能借你一下肩膀么?”
“嗯?”
“我有点累。”
张云起伸手把初见抱入怀里。
初见脑袋埋在他的胸膛上,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云起,你知道吗?自从懂事以来,我就每天在心里对自己说:初见,你一定要坚强呀,或许日子很苦,或许生活很不幸,但是你的挣扎,没有人看得见,没有人能够懂,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害怕,如果你踏遍千山万水,你也会发现这世界上拥有很多东西的人也可能过得并不好,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生活给予你的磨难,孤独,就该更加坚强。”
那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四周很静,月上梢头,夜空中有月亮,有繁星点点,在那片青草地上,张云起抱着纤细柔软的女孩,过了许久,他才伸手擦掉她小脸上的泪水,笑着说:“没事的,初见,你一定要相信我,一切都会变好的。”
女孩脑袋枕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强有力的心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情绪似乎慢慢地稳定了下来,轻轻地“嗯”了一声。
张云起又说道:“初见,那些不愉快的咱们先放到一边,就像你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困难,而且你难道忘了吗,今天还是个很重要的日子。”
初见怔了怔:“什么重要日子?”
张云起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爱华随身听和一副耳机,把其中的一个耳塞塞进自己耳朵里,另外一个递给初见。
初见迟疑了一下,接过耳塞戴上。
张云起摁了摁随身听播放器,然后,里面响起了一首轻快悦耳的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那一年,带着离婚协议书和六百块钱从首都燕京回到梧桐村后,本来就有高血压和各种老年病的蒋凤老爹郁结攻心,被气得一病不起,在床上躺了两年多,不但把家底掏空,人也撒手走了。
蒋凤老爹死了之后,蒋凤一个哑巴带着才两岁大的女儿初见在梧桐村讨生活,那时候中国的广大农村已经实行大包干了,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靠着种点田,母女俩也能把清贫的日子过下去。
一直到了85年,村里有人见她孤儿寡母的,日子难捱,蒋凤一个哑巴遇到大事情管顾不了,于是给她做了介绍,对象就是住在红山弄贫民窟的初大鹏。
初大鹏是个二流子老光棍,三十老几了还没讨到婆娘,不过以当时蒋凤的情况,她一个哑巴,又离过婚,家里困难,带着几岁大的女儿初见,本身那个年代离了婚的女人名声就不好,有人愿意娶她已经很不错了,而且还是在那个年代农民羡慕的城里人。
两人结婚后,蒋凤听从了初大鹏的安排,由初大鹏变卖了她家里仅有的祖屋和一头猪,搬到红山弄和初大鹏一起生活,或许蒋凤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初大鹏迷惑了她的心智,以为找了一个踏实靠谱的男人,她悲惨的人生可以从此翻篇。
搬到红山弄后,两人不紧不慢地过了一段日子,蒋凤在家里做些针线活带孩子,初大鹏就在水泥厂卖苦力,虽然生活清贫,但也能好好的把家庭经营下去。
或许男人都是这样的,刚结婚的时候,会有一种责任感,一种担当,自觉或者是不自觉地压抑住了以前的那些坏毛病,在江川地区,自己的子女结婚后,家里老人会说这样的一句老话:现在你成家了,就应该懂事了。
在那个年代里,按照中国大多数人的惯常思维来说,男孩和男人之间的分界线不是年龄大小,而是结婚,结婚前,你在外面胡闹可以理解,结婚后,你就应该懂事了,承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了,因此很多男的在结婚前吊儿郎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结婚之后立马大变活人,把以前那些坏毛病通通改掉,当然,等过了那段甜蜜的新婚期,没了新鲜感,不少男的就会恶习复发。
初大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结婚没一年时间,初大鹏开始吊儿郎当了起来,水泥厂的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平时好吃懒做,餐餐要喝酒,喝醉了就发酒疯,家暴蒋凤和初见,赌博的恶习也没落下,甚至是变本加厉,有点小钱就跑去附近的麻将馆里赌,把家底败得一干二净。
在1988年,初大鹏的二女儿初心一岁大的时候,有一次细菌感染,引起了脑膜炎和高烧,家里拿不出钱给初心治病,耽误了治疗,对大脑产生了不可逆性的损害,也就是民间俗称的烧坏了脑子。
那个时候初见已经11岁,懂事了。
她至今对这件事情记忆犹新。
坐在青草地上,她告诉张云起说:“我记得那天晚上,反复发烧的初心突然变得精神呆滞,就像虾一样弓起身体,特别僵硬,还不停的呕吐,但是家里没有钱给她治病,家里但凡有一点钱,都被我那个后爸喝酒打牌花掉,我妹妹发病的那天凌晨,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喝酒打牌去了,我妈妈一个大字不识的哑巴,不知道该怎么办,跑到外面去找他,等拖着他回来去卫生院做检查的时候,已经晚了。”
张云起沉默了片刻,说道:“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带你妈妈妹妹离开他吗?”
初见苍白的小脸上淡淡地笑:“其实从我懂事以来,我就这么想的,我希望自己能够更努力一点,考上大学,赚钱把我妈妈和妹妹接走,逃离这个家,逃离初大鹏。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梦魇,云起,你知道为什么我永远都是最早一个去学校,最晚一个离开教室的么?因为从我读初二开始,初大鹏就开始对我毛手毛脚,不穿衣服进我房间。”
“这件事情我不敢告诉我妈,我怕她崩溃,我只能尽可能少去家里,我绝对不让他得逞,不让他碰我一下。”说到这里,初见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安静的说:“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为自己准备好了这个。”
张云起扭头看着她。
他从来想到这个在学校里那么受人喜欢的女孩子,竟然生活在这样一个肮脏暴力和变态的魔爪之下,在风平浪静的学习之外,每天还面对生死的考验。
生活给这个女孩子强加了太多太多的苦难,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及过半句,哪怕是今天,如果不是自己撞见,只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或许也没有人知道,这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女孩子外表看起来柔弱纤细,内心是这么的倔强。
此时此刻,袒露心扉的时候,初见那张清澈的小脸上才有了说不出的疲倦,她仰头看着星空,眼眸里有荧光,突然说:“云起,我能借你一下肩膀么?”
“嗯?”
“我有点累。”
张云起伸手把初见抱入怀里。
初见脑袋埋在他的胸膛上,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云起,你知道吗?自从懂事以来,我就每天在心里对自己说:初见,你一定要坚强呀,或许日子很苦,或许生活很不幸,但是你的挣扎,没有人看得见,没有人能够懂,那么,你就没有必要害怕,如果你踏遍千山万水,你也会发现这世界上拥有很多东西的人也可能过得并不好,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生活给予你的磨难,孤独,就该更加坚强。”
那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四周很静,月上梢头,夜空中有月亮,有繁星点点,在那片青草地上,张云起抱着纤细柔软的女孩,过了许久,他才伸手擦掉她小脸上的泪水,笑着说:“没事的,初见,你一定要相信我,一切都会变好的。”
女孩脑袋枕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强有力的心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情绪似乎慢慢地稳定了下来,轻轻地“嗯”了一声。
张云起又说道:“初见,那些不愉快的咱们先放到一边,就像你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贫苦的人同样可以善良和拥有幸福,没有必要恐惧困难,而且你难道忘了吗,今天还是个很重要的日子。”
初见怔了怔:“什么重要日子?”
张云起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白色的爱华随身听和一副耳机,把其中的一个耳塞塞进自己耳朵里,另外一个递给初见。
初见迟疑了一下,接过耳塞戴上。
张云起摁了摁随身听播放器,然后,里面响起了一首轻快悦耳的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回档少年时》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回档少年时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