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神凰不为徒 第395章 嫁我可好?

第395章 嫁我可好?

目录:神凰不为徒| 作者:寞然回首| 类别:玄幻奇幻

    关于半兽人几大族长,准备联合逼宫,让秦朝云迎娶大祭司做王夫的事儿,也被狮族灵圣石凯睿,给抖了出来。

    “这件事,是我兄长牵头的,我前两天,还听说他邀请了雕族、虎族的人,他们私底下早就有商讨过。他们这些人齐心,就算大祭司,怕是也要妥协。”

    石凯睿此话一出,火牛族的牛阿骨就急了:“那怎么行!我王与即墨神尊,那才是天作之合,他们已经在望南城互许终身,你们这些大族。怎么能拆散别人?”

    “别说废话,你们火牛族的族长也同意的。听说百族意见达成一致,甚至可以下百族令,罢免我王。”雕族勇士无奈摇头。

    “我理解大家的心情,其实我们这百卫队,挑选出来。就已经是王的人,除非种族灭绝,我们都会以王为先,早就跟家族断了。如今我们能做的,也只能是力挺我王。

    你们想想看,我们是王的卫队,一生只能忠于我王。若是秦王被罢免,我们以后又只能回去守那冷冰冰的宫殿了。”古丘作为百卫队之首,看得向来通透。

    听了古丘所言,众人倒是挺坚定,表示要力挺秦朝云。只是,该怎么度过这次的难关呢?必须提前商议好对策,否则过两日祭天大典上,那些人肯定会逼迫秦朝云,到时候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才更麻烦。

    蝶族的辅助系女灵皇蝶彩儿,长得倒是不错,而且之前跟秦如梅关系不错,从秦如梅那里学了不少人族的东西,也爱看戏折子、话本子。包括女子的情爱什么的,也看的比一般半兽人通透。

    此时听到他们在争论,眨巴眨巴眼,给出建议:

    “你们人族不是常说‘生米煮成熟饭’,王,趁着祭天大典还有两日,您就跟即墨神尊先完婚。到时候他们就不能逼迫您了。

    即墨神尊虽然是人族,可他是大陆上唯一的神尊,也不会辱没我王,对百族族长也是个交代。”

    “这个建议好!”古丘立刻拍腿,只是为难地看向即墨渊的方向:

    “怕只怕,即墨神尊心念人族,若是娶了我王,以后就会被人族排斥,再也无法回去当他的阁主了。”

    他这话,显然故意说给即墨渊听的。

    这三年时间,即墨渊对秦朝云如何,明眼人都明白。他一人族堂堂神尊,舍弃了通天阁阁主之位,就为了来陪伴守护一个女孩,这份情谊,可谓天下无双。

    可再深厚的情谊,在大义面前,似乎都需要进一步考验。

    毕竟秦朝云身边,之前也有三五百人族,还曾发誓要效忠于她,可在秦朝云做了半兽人之王后,他们终究选择回了人族。

    同样地,若是秦朝云真的被罢免王位,重新回归人族,他们这百卫队,也不会有一人再追随她。他们是王的卫队,此生只效忠于王。

    古丘自问有些做不到的事情,所以才会看向即墨渊。

    即墨渊笑了,他的目光却落在秦朝云脸上,显得那么温柔。

    “看什么看?放心吧,我才不要嫁给乌铁,大不了让他们罢免我啊,到时候你就收我为徒,让我就回去跟姬云尘抢阁主之位!”秦朝云凶巴巴地瞪了即墨渊一眼。

    即墨渊笑了,伸手抚摸秦朝云的长发,从头顶顺到发梢,更像是在给炸毛的小狮子顺毛。

    说起来也好笑,秦朝云也是下意识地,正在给怀里的皮皮,这么一下下顺毛。

    “嫁我可好?”即墨渊的目光依然温柔,声音却很坚定。

    “好!”

    不是秦朝云回答的……

    是她的灵兽皮皮,皮皮本来喝了点酒打瞌睡呢,突然听到这么一句,来了精神,噌地一下就跳起来了。

    “主人,你发什么呆呀?快答应他啊,你看他厨艺那么好,天底下没人能比了。为了咱俩不饿肚子,你也得答应他啊。”

    “喂,主人,你别怂,你别装死,你倒是说话呀!哎,你别走,你等等我!”皮皮急了,主人这是闹哪儿样,平时也没见她有小女孩的矫情,怎么今天这么忸怩?

    看着秦朝云离去,皮皮紧追其后,即墨渊也跟着追了出去。三个成一串,画面倒也和谐默契。

    身后还传来蝶彩儿等人的齐声起哄:

    “嫁给他!嫁给他!”

    “这是啥意思啊?怎么都走了?”石凯睿急了,也想追过去:“我得去看看,他别对我们王用强啊。”

    “你快别去了。”古丘连忙拉住他。

    蝶彩儿更是捂着嘴笑:“你这憨憨,凑什么热闹。我还巴不得他用强呢。”

    “啊?”

    “然后,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啊。”蝶彩儿给众人科普。

    “可,那也不能逼迫我王。”

    “不喜欢的人,那叫逼迫。喜欢的人,那叫半推半就、欲拒还迎。”蝶彩儿恨铁不成钢,决定好好卖弄一下学识,给这帮只知道修炼的憨憨,科普一下感情是什么东西。

    石凯睿都被蝶彩儿说的话给弄晕了,但还是觉得她好聪明好漂亮,说的好有道理啊。

    蝶族乃是辅助种族,整个种族都是擅长治疗,他们不需要灵药,只需要用自己灵力凝聚的蝶粉,就能治病救人,虽然实力向来不足,整个种族连个灵圣都没,可却依然很有地位。

    而且蝶族的身材,不似狮虎熊族这些这么强壮刚猛,他们无论男女,都是腰身纤细、身材修长、面容清秀娇美,身后还背着一对蝶翼。就算是人族的审美,他们也是极美的,更像是飘落凡尘的精灵。

    可能是被人族审美影响了,石凯睿觉得这蝶彩儿,今天真的好美,比人族那些整日表演歌舞的女子都美,也就仅次于我王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蝶彩儿也感觉到石凯睿呆滞的目光,忍不住用她那彩色半透明、闪着彩虹光泽的轻薄蝶翼,拍了他一下:

    “呆子,认真听,你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要不然以后出门,怕是真要丢脸了。难道以后跟着王去人族,你就去惹祸啊?”

    “啊,你说,我在听,我在听。”石凯睿的脸莫名地红了,低着头,坐的端端正正,像个认真听讲的小学生。

    “噗嗤。”

    她笑了,笑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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