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碎玉难圆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凌云望着满地碎成渣沫的碧绿翡翠,在一幅平展的二维平面图画上,无数零散的碎渣变成了画面上迸溅开细碎的斑点,形状各异,大小不一。
在世界静止的瞬间,凌云迅速将那些碧绿色的斑点堆聚到一处,变成了一个圆润的绿色玉盘,碎掉的翡翠竟变得完璧如初,毫无跌损的痕迹。
将那一只玲珑小巧的玉盘放在手中把玩,只觉光滑圆润,没有一丝缝隙,只是碎片凝结成的玉盘质地柔软,摸上去有种软绵绵的感觉,仿佛一张纸片,凌云心里充满疑问,不知这是为何。
碎玉看上去虽然已完璧,但并不能完美如初,因为碎渣如沫,经过凌云的捏合,依旧是无数细微的沫组成,表面光滑如镜,但碎渣间极微小的缝隙,是肉眼看不到的,让整块碎玉质地变得十分柔软,不能恢复最初的坚硬质感。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经历了许多事情,猛一回头,看到人的面容不改,风景依旧,便以为能回到最初的时候,只可惜过去的那种感觉,永远也回不去了,当一个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那回不去的曾经,便成了永恒的缺憾,有如碎掉的翡翠,再也不会变成最初的样子。
凌云望着那块质地绵软的玉盘,呆呆地发愣,脑海里浮起一个纤瘦的身影,黑面纱上那双澄澈的眼睛,常常充满了卑微如尘埃的忧愁,在陌生的世人面前,满是惶恐无助,像随时逃离的兔儿。
凌云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昨夜没有追上去解释清楚,让胡芍以为自己在万仙楼那种污秽之地寻欢作乐,害得她失望透顶,负气而去,恐怕两人之间,仿佛这碎了一地的翡翠,纵然用力全力弥合,终究不能再如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纳兰性德一首词道尽人生悲欢离合,悔恨已迟,相思太晚!正所谓翡翠易碎,人生易悔,可惜世上没有神医妙手,可以医好人世间后悔这种疾病,只能空自感慨万千,回首往事,那永远回不去的曾经,横亘眼前的是无尽悔恨与怀念,若只如初见,故人,你的心可还舍得变吗?
也许,当初摔碎一份感情的人,悔恨之后,只希望完璧无缺,和最初一样,但却不知道,自己给翡翠留下了永远的伤痕,微小到察觉不到,但遗留在那翡翠身上,永远也弥补不了。
凌云无奈地黯然神伤,手里拿着玉盘,光滑如许,轻轻地触摸,忽然玉盘裂开,一个碎片凸起,手指竟被划破,流出一道鲜血滴落在翠绿的玉盘之上。
疼痛让凌云没忍住脱了手,将玉盘掉落在地上。
不料掉落的玉盘,跌落在地上,并未发出碎裂的声响,而是沉闷的一声,有如一滩烂泥一般贴在地上。
一道血色的光芒出现在玉盘光滑的表面,隐约一层雾气,照的整个房间遍是红光。
凌云吸吮了一下疼痛的手指,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道鲜血,居然变成了一道耀眼的血光,惊愕不已,心道:“原来我体内也有灵气,莫不是这鲜血能够帮助玉盘吸取灵气,从此成了翡翠精?”
之前神足教大柱师南宫柳体内那道灵气,也就是上古仙子玉镯幻化而成的灵气,让凌云开始深深担忧这玉盘也成为了灵气,世上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喋喋不休的话痨?
凌云拔出腰间的佩剑,这是从赵尉松那里得来的宝剑,十分顺手,因为赵剑宗临走时没问自己要,便厚着脸皮留了下来,举起宝剑,猛地刺向那道血色光芒。
凌云本想用利剑刺裂玉盘,将那道鲜血刮去,免得它吸取灵气成了精,不曾料想,那玉盘居然变成了浑浊的一滩绿色泥状物,宝剑直直地刺过翡翠,插在地板上。
那团泥状物趁机爬上宝剑,像一只混沌兽吞噬了宝剑的青芒,将整个宝剑覆盖在绿色泥状物的身体里。
凌云不由有些吃惊,原来任何东西只要吸收了灵气,便可以不被自己的灵念定住,而是和自己一样任意活动,甚至原本的静物翡翠,此刻居然能够动起来,还吞掉了宝剑。
血色的光芒遇到了剑铁之物,竟兀自燃烧起来,血色之光顿时变成了赤红妖魅的火焰,肆虐的火舌吞噬了宝剑与绿色的泥状物。
燃烧了一炷香的功夫,火焰渐渐散去,碧绿的泥状物此刻覆在剑刃之上,有如雕饰的凤纹,体态修长,展翅欲飞,通体碧绿,唯独背上一抹殷红的赤羽,有如永不熄灭的烈焰,又如涅槃时燃烧的圣火。
宝剑青芒锋利,剑刃本就削铁如泥,此刻经过火焰的炙烧,剑刃锃亮,寒意逼人,吹发可断,连风拂过剑刃都发出瑟瑟之声。
凌云拔起宝剑,重量沉了许多,轻轻地一挥,空气嘶嘶鸣响,连舞数招,使用的正是从剑宗处学来的漂亮剑法,这剑拿起来重,舞起来却十分轻便,竟似舞动时搅动了风,托起剑身轻盈无比,剑势迅疾如雷。
忽然剑柄碰到手指上的伤口,鲜血沾染剑身,宝剑顿时炽热难握,凌云被烫着连忙松开了手,利剑直直地落入地板,竟通身没入地下,只余剑柄露出,其锋利程度可想而知。
凌云啧啧赞许,连手上的伤痛都全然忘记,用另一只完好的手,将剑从地上拔出来,上下打量,锃亮的金属光泽,锋利的寒芒剑刃,不由令人爱不释手。
“真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宝剑啊宝剑,赵尉松没告诉你的名字,那就让我来给你取一个。”凌云握着剑,痴痴道。
思忖了片刻,凌云继续自言自语道:“古代名剑皆有大名传世,比如眉间尺复仇弑杀楚王的干将莫邪雌雄双剑,专诸刺杀吴王僚用的鱼肠剑,荆轲刺秦王的寒月刀,还有龙泉、泰阿、湛卢等等名剑,载于史书,与刺客一同流传青史,名剑岂可无名?既然这把宝剑是翡翠碎地,玉盘破裂,吸收了鲜血灵气凝结在剑身上,由金玉共同铸成,雕纹精美,锋利无比,不如就叫做玉迫剑,取‘玉破而成’之意。”。
那把剑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听到“玉迫剑”之时,剑身震动,似有剑鸣之声。
凌云像端详一件艺术品一样,凝视着玉迫剑,叹息道:“可惜你身上是一道凤纹,看来适合女子佩剑,想必你原本也是跟随赵尉松老婆,本是雌剑,有如干将莫邪中的莫邪剑,雪珠不会武功,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不必佩剑,紫若太凶,若是给了她,怕动不动砍我几剑,今天断个胳膊,明天少一截大腿,这可受不了,暂且先留在我身边好了,等驯服这匹烈马再送给你的女主人。”
在世界静止的瞬间,凌云迅速将那些碧绿色的斑点堆聚到一处,变成了一个圆润的绿色玉盘,碎掉的翡翠竟变得完璧如初,毫无跌损的痕迹。
将那一只玲珑小巧的玉盘放在手中把玩,只觉光滑圆润,没有一丝缝隙,只是碎片凝结成的玉盘质地柔软,摸上去有种软绵绵的感觉,仿佛一张纸片,凌云心里充满疑问,不知这是为何。
碎玉看上去虽然已完璧,但并不能完美如初,因为碎渣如沫,经过凌云的捏合,依旧是无数细微的沫组成,表面光滑如镜,但碎渣间极微小的缝隙,是肉眼看不到的,让整块碎玉质地变得十分柔软,不能恢复最初的坚硬质感。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经历了许多事情,猛一回头,看到人的面容不改,风景依旧,便以为能回到最初的时候,只可惜过去的那种感觉,永远也回不去了,当一个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那回不去的曾经,便成了永恒的缺憾,有如碎掉的翡翠,再也不会变成最初的样子。
凌云望着那块质地绵软的玉盘,呆呆地发愣,脑海里浮起一个纤瘦的身影,黑面纱上那双澄澈的眼睛,常常充满了卑微如尘埃的忧愁,在陌生的世人面前,满是惶恐无助,像随时逃离的兔儿。
凌云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昨夜没有追上去解释清楚,让胡芍以为自己在万仙楼那种污秽之地寻欢作乐,害得她失望透顶,负气而去,恐怕两人之间,仿佛这碎了一地的翡翠,纵然用力全力弥合,终究不能再如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纳兰性德一首词道尽人生悲欢离合,悔恨已迟,相思太晚!正所谓翡翠易碎,人生易悔,可惜世上没有神医妙手,可以医好人世间后悔这种疾病,只能空自感慨万千,回首往事,那永远回不去的曾经,横亘眼前的是无尽悔恨与怀念,若只如初见,故人,你的心可还舍得变吗?
也许,当初摔碎一份感情的人,悔恨之后,只希望完璧无缺,和最初一样,但却不知道,自己给翡翠留下了永远的伤痕,微小到察觉不到,但遗留在那翡翠身上,永远也弥补不了。
凌云无奈地黯然神伤,手里拿着玉盘,光滑如许,轻轻地触摸,忽然玉盘裂开,一个碎片凸起,手指竟被划破,流出一道鲜血滴落在翠绿的玉盘之上。
疼痛让凌云没忍住脱了手,将玉盘掉落在地上。
不料掉落的玉盘,跌落在地上,并未发出碎裂的声响,而是沉闷的一声,有如一滩烂泥一般贴在地上。
一道血色的光芒出现在玉盘光滑的表面,隐约一层雾气,照的整个房间遍是红光。
凌云吸吮了一下疼痛的手指,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道鲜血,居然变成了一道耀眼的血光,惊愕不已,心道:“原来我体内也有灵气,莫不是这鲜血能够帮助玉盘吸取灵气,从此成了翡翠精?”
之前神足教大柱师南宫柳体内那道灵气,也就是上古仙子玉镯幻化而成的灵气,让凌云开始深深担忧这玉盘也成为了灵气,世上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喋喋不休的话痨?
凌云拔出腰间的佩剑,这是从赵尉松那里得来的宝剑,十分顺手,因为赵剑宗临走时没问自己要,便厚着脸皮留了下来,举起宝剑,猛地刺向那道血色光芒。
凌云本想用利剑刺裂玉盘,将那道鲜血刮去,免得它吸取灵气成了精,不曾料想,那玉盘居然变成了浑浊的一滩绿色泥状物,宝剑直直地刺过翡翠,插在地板上。
那团泥状物趁机爬上宝剑,像一只混沌兽吞噬了宝剑的青芒,将整个宝剑覆盖在绿色泥状物的身体里。
凌云不由有些吃惊,原来任何东西只要吸收了灵气,便可以不被自己的灵念定住,而是和自己一样任意活动,甚至原本的静物翡翠,此刻居然能够动起来,还吞掉了宝剑。
血色的光芒遇到了剑铁之物,竟兀自燃烧起来,血色之光顿时变成了赤红妖魅的火焰,肆虐的火舌吞噬了宝剑与绿色的泥状物。
燃烧了一炷香的功夫,火焰渐渐散去,碧绿的泥状物此刻覆在剑刃之上,有如雕饰的凤纹,体态修长,展翅欲飞,通体碧绿,唯独背上一抹殷红的赤羽,有如永不熄灭的烈焰,又如涅槃时燃烧的圣火。
宝剑青芒锋利,剑刃本就削铁如泥,此刻经过火焰的炙烧,剑刃锃亮,寒意逼人,吹发可断,连风拂过剑刃都发出瑟瑟之声。
凌云拔起宝剑,重量沉了许多,轻轻地一挥,空气嘶嘶鸣响,连舞数招,使用的正是从剑宗处学来的漂亮剑法,这剑拿起来重,舞起来却十分轻便,竟似舞动时搅动了风,托起剑身轻盈无比,剑势迅疾如雷。
忽然剑柄碰到手指上的伤口,鲜血沾染剑身,宝剑顿时炽热难握,凌云被烫着连忙松开了手,利剑直直地落入地板,竟通身没入地下,只余剑柄露出,其锋利程度可想而知。
凌云啧啧赞许,连手上的伤痛都全然忘记,用另一只完好的手,将剑从地上拔出来,上下打量,锃亮的金属光泽,锋利的寒芒剑刃,不由令人爱不释手。
“真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宝剑啊宝剑,赵尉松没告诉你的名字,那就让我来给你取一个。”凌云握着剑,痴痴道。
思忖了片刻,凌云继续自言自语道:“古代名剑皆有大名传世,比如眉间尺复仇弑杀楚王的干将莫邪雌雄双剑,专诸刺杀吴王僚用的鱼肠剑,荆轲刺秦王的寒月刀,还有龙泉、泰阿、湛卢等等名剑,载于史书,与刺客一同流传青史,名剑岂可无名?既然这把宝剑是翡翠碎地,玉盘破裂,吸收了鲜血灵气凝结在剑身上,由金玉共同铸成,雕纹精美,锋利无比,不如就叫做玉迫剑,取‘玉破而成’之意。”。
那把剑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听到“玉迫剑”之时,剑身震动,似有剑鸣之声。
凌云像端详一件艺术品一样,凝视着玉迫剑,叹息道:“可惜你身上是一道凤纹,看来适合女子佩剑,想必你原本也是跟随赵尉松老婆,本是雌剑,有如干将莫邪中的莫邪剑,雪珠不会武功,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不必佩剑,紫若太凶,若是给了她,怕动不动砍我几剑,今天断个胳膊,明天少一截大腿,这可受不了,暂且先留在我身边好了,等驯服这匹烈马再送给你的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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