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灵剑玉迫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凌云抽出入鞘的玉迫灵剑,上下端详了一会儿,道:“你吸了我的血长出了凤纹,如今修炼到什么体了?”
玉迫灵剑一言不发,任他握在手中,仿佛一把寻常的宝剑,没有一点生机可言。
凌云感觉自己像是个和剑话的怪人,心中尴尬不已,又道:“不要以为你不话,我就不知道你早已成精了。”
凌云握着玉迫灵剑,走到庭院中一处假山,狠狠地挥剑削石,不料,当剑刃碰到那块石头时,自己的胳膊也如心灵感应一般,猛烈地痛了一下,有如是胳膊撞在石头上。
“居然敢把痛转到我身上!”凌云怒道,忽然脑子一转,想出一个计谋,可以测试出灵剑是否真的通灵。
于是,凌云举起玉迫灵剑,朝着自己的胳膊砍去,速度快极,一旦剑刃碰到皮肉,非劈断骨头不可。
不料,玉迫灵剑丝毫不见停止,直直地剁到胳膊上,凌云大惊,想要刹住,只觉那剑重不可握,一刻也不停地落往胳膊上。
闭上了眼睛的凌云,等着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只是半响不见动静,等他睁开眼睛,却已看不到玉迫灵剑的踪迹,手臂上淡淡地有一条凤纹龙印,边线绣有金紫之光,熠熠生辉。
凌云举起手臂,来回察看,端详着那凤纹龙印,心中惊讶不已。
剑与手臂居然融为了一体!
原来那玉迫灵剑本就是自己的血浇灌而成,通灵也是与自己的意识贯通,乃是自己心中极戾气的一处存在,并不是一个独立意识,此刻回到身体里,并无奇怪,这本就是个奇异的世界。
那铸剑的玄铁四散在身体肌肤之上,形成了一层游离的保护层,一旦某处受袭,便可立即凝聚成铁,护体御担甚至当凌云意欲迎敌之时,只要默动灵念,游离四处的玄铁便可重新汇聚成剑,五步杀一人,千里不留校
最怪异的是,凌云居然感觉到体内除了戾气游走的剑气,还有一股异样的灵气,霸道至极,时刻想要冲撞而出,只是极度畏惧那剑气,被玉迫剑的灵气镇压住,只得乖乖呆在体内,为凌云所用。
凌云想不到,这股剑气居然还能够帮助消化从方丈那里吸取来的灵气。
功力大增大概便是这种感觉了!凌云一跃而起,竟然几乎可以腾云驾雾,翱翔际,世界此刻在他眼中,不但是一幅如同掌上观文的画卷,更是一个地广阔、任尔遨游的无尽宇宙。
凌云回到地上,看着眼前的假山,往日只能将之视为一张平展的画卷,从而将其毁灭,如今吸取了方丈的霸道灵气,轻轻飞起一脚,便可以将之踢得碎石纷飞,伸出一拳,便可将假山击成齑粉,那方丈的灵气真是霸道至极!
凌云想到刚才之所以能够取胜,并不完全是找到他胸口的命门,而是自己从外面的世界进来,本来就是仙人之境,最次也比半仙半凡的至体强多了,不过因为借用春的身体,没有经过炼体,所以在方丈眼中,误以为他只是一具贤体,错误地低估了自己的实力。
其实凌云自身已经是仙饶境界,纵然任方丈如何碾压,也不会输,更不会死,所以胜负早已是定数,只是玉迫灵剑集聚了体内的戾气,与方丈的霸道灵气相对,更快地结束了他的生命而已。
之所以玉迫灵剑要割掉他的头颅,正是因为要断开四散在体内的灵气,让群龙无首,从而能够完全吸收并为己用,否则就会像南宫柳体内的玉镯灵气一般,最后成为了一个灵气的宿主而已。
世界恢复了正常,凌云睁开眼,望着身后烧毁成一片焦土的大雄宝殿,滋滋冒着白烟,殿中几个执迷不悟的罪恶生命也成了一地焦尸,心中莫名有些悲凉。
庭院中,午后的阳光倾泻下来,一片安宁,唯有院中的假山,被击打成齑粉,露出下面一个黑色的窟窿。
窟窿中,突然嘈杂起来,凌云感觉到惊异,走到洞口,看到几个衣-衫不-整的女子露出了脑袋,看到凌云,尖叫着缩回了洞里。
凌云心知这是凤栖寺的一处地牢,关押着其他被捉来的女子,于是道:“我是靖南县知县,这个淫寺已经被捣毁了,为非作歹的和尚们已经全部伏诛,你们各自回家吧。”
地牢中约有十来个女子,面面相觑,神色半信半疑,因为身上衣-衫凌-乱不整,个个均双手遮住上下要害。
凌云从怀中掏出十几张银票,道:“官府体恤每人一百两银票,拿了银票回家好好过日子吧,淫寺之事有伤风化,也会损害各位女子的名声,官府便不对外声张了,你们领了银子回去,只流落山中,捡到了银票,想必家里也不会太为难。”
各女子虽然神色仍然疑惑不定,但看到了银票,又有人愿意放她们回家,均喜出望外,她们本来与那三名洗脑女子不同,本是良家出身,囚禁在地牢之中,始终不愿与淫僧苟且,一心想要回家,所以一个个从地牢中钻出来,满脸笑容地拿了银票,千恩万谢,成群地离去。
地牢中逐渐空无一人,凌云探头张望,忽然看到一双害怕的眼睛,借着微弱的光,凌云看到那个女子,蜷缩在角落,身上一丝-不-挂,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凌云心知她没穿衣服,不好意思走出地牢,便回到后院,取了一件搭晒在竹竿上的僧衣,回到地牢,扔给了那女子,道:“这件衣服你先穿着吧,出了寺再买一件女衣。”
那女子接过衣服,眼神中躲躲闪闪,看着凌云避开,才缩手缩脚地穿上了僧衣,走出霖牢。
只见那女子虽然脸上脏兮兮,但遮不住满脸的清丽,身材奥妙,凹-凸有-致,凌云一愣,本来和尚便是因色起意,囚禁这些女子,每个都是颇具姿色,唯独这个,在众美女中,姿色最佳,容貌出众。
凌云递给她一张百两银票,道:“拿去吧,趁着亮,下山找辆马车回家去吧。”
那女子低垂着蹙眉,无奈道:“我没有家,谈何回家。”
“怎么会没有家呢?”凌云奇怪问道。
“我自幼与父母离散,三四岁便被卖到了娼户人家,从跟着妈妈长大,十四岁破了身,如今已经坠入风尘五载,上山烧香拜佛时,不幸落入了淫僧的圈套,囚禁在寺中供他们享乐,后来他们怕我逃跑,非要我杀了一个女子,纳什么投名状,我死活下不去手,便被囚禁到地牢里,衣-服扒-光,受尽屈辱。如今,我若是回去,只能重操旧业,继续做那皮肉买卖,哪里有家能回?”那女子凄楚可怜道。
凌云见她模样可怜,从怀里掏出五张银票,道:“这里一共五百两,你拿着这笔钱,随便去哪里买个宅子,好生过日子,这些钱足够你花下半辈子了。”
那女子并不接过银票,低声道:“我沦落风尘这五年,早已攒下银子几千两,放在我闺房之中,不许外人进去。五年前我已经跟老鸨子好,帮她赚够万两银子之后,一旦遇见了良人公子,便允许我赎身从良。”
玉迫灵剑一言不发,任他握在手中,仿佛一把寻常的宝剑,没有一点生机可言。
凌云感觉自己像是个和剑话的怪人,心中尴尬不已,又道:“不要以为你不话,我就不知道你早已成精了。”
凌云握着玉迫灵剑,走到庭院中一处假山,狠狠地挥剑削石,不料,当剑刃碰到那块石头时,自己的胳膊也如心灵感应一般,猛烈地痛了一下,有如是胳膊撞在石头上。
“居然敢把痛转到我身上!”凌云怒道,忽然脑子一转,想出一个计谋,可以测试出灵剑是否真的通灵。
于是,凌云举起玉迫灵剑,朝着自己的胳膊砍去,速度快极,一旦剑刃碰到皮肉,非劈断骨头不可。
不料,玉迫灵剑丝毫不见停止,直直地剁到胳膊上,凌云大惊,想要刹住,只觉那剑重不可握,一刻也不停地落往胳膊上。
闭上了眼睛的凌云,等着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只是半响不见动静,等他睁开眼睛,却已看不到玉迫灵剑的踪迹,手臂上淡淡地有一条凤纹龙印,边线绣有金紫之光,熠熠生辉。
凌云举起手臂,来回察看,端详着那凤纹龙印,心中惊讶不已。
剑与手臂居然融为了一体!
原来那玉迫灵剑本就是自己的血浇灌而成,通灵也是与自己的意识贯通,乃是自己心中极戾气的一处存在,并不是一个独立意识,此刻回到身体里,并无奇怪,这本就是个奇异的世界。
那铸剑的玄铁四散在身体肌肤之上,形成了一层游离的保护层,一旦某处受袭,便可立即凝聚成铁,护体御担甚至当凌云意欲迎敌之时,只要默动灵念,游离四处的玄铁便可重新汇聚成剑,五步杀一人,千里不留校
最怪异的是,凌云居然感觉到体内除了戾气游走的剑气,还有一股异样的灵气,霸道至极,时刻想要冲撞而出,只是极度畏惧那剑气,被玉迫剑的灵气镇压住,只得乖乖呆在体内,为凌云所用。
凌云想不到,这股剑气居然还能够帮助消化从方丈那里吸取来的灵气。
功力大增大概便是这种感觉了!凌云一跃而起,竟然几乎可以腾云驾雾,翱翔际,世界此刻在他眼中,不但是一幅如同掌上观文的画卷,更是一个地广阔、任尔遨游的无尽宇宙。
凌云回到地上,看着眼前的假山,往日只能将之视为一张平展的画卷,从而将其毁灭,如今吸取了方丈的霸道灵气,轻轻飞起一脚,便可以将之踢得碎石纷飞,伸出一拳,便可将假山击成齑粉,那方丈的灵气真是霸道至极!
凌云想到刚才之所以能够取胜,并不完全是找到他胸口的命门,而是自己从外面的世界进来,本来就是仙人之境,最次也比半仙半凡的至体强多了,不过因为借用春的身体,没有经过炼体,所以在方丈眼中,误以为他只是一具贤体,错误地低估了自己的实力。
其实凌云自身已经是仙饶境界,纵然任方丈如何碾压,也不会输,更不会死,所以胜负早已是定数,只是玉迫灵剑集聚了体内的戾气,与方丈的霸道灵气相对,更快地结束了他的生命而已。
之所以玉迫灵剑要割掉他的头颅,正是因为要断开四散在体内的灵气,让群龙无首,从而能够完全吸收并为己用,否则就会像南宫柳体内的玉镯灵气一般,最后成为了一个灵气的宿主而已。
世界恢复了正常,凌云睁开眼,望着身后烧毁成一片焦土的大雄宝殿,滋滋冒着白烟,殿中几个执迷不悟的罪恶生命也成了一地焦尸,心中莫名有些悲凉。
庭院中,午后的阳光倾泻下来,一片安宁,唯有院中的假山,被击打成齑粉,露出下面一个黑色的窟窿。
窟窿中,突然嘈杂起来,凌云感觉到惊异,走到洞口,看到几个衣-衫不-整的女子露出了脑袋,看到凌云,尖叫着缩回了洞里。
凌云心知这是凤栖寺的一处地牢,关押着其他被捉来的女子,于是道:“我是靖南县知县,这个淫寺已经被捣毁了,为非作歹的和尚们已经全部伏诛,你们各自回家吧。”
地牢中约有十来个女子,面面相觑,神色半信半疑,因为身上衣-衫凌-乱不整,个个均双手遮住上下要害。
凌云从怀中掏出十几张银票,道:“官府体恤每人一百两银票,拿了银票回家好好过日子吧,淫寺之事有伤风化,也会损害各位女子的名声,官府便不对外声张了,你们领了银子回去,只流落山中,捡到了银票,想必家里也不会太为难。”
各女子虽然神色仍然疑惑不定,但看到了银票,又有人愿意放她们回家,均喜出望外,她们本来与那三名洗脑女子不同,本是良家出身,囚禁在地牢之中,始终不愿与淫僧苟且,一心想要回家,所以一个个从地牢中钻出来,满脸笑容地拿了银票,千恩万谢,成群地离去。
地牢中逐渐空无一人,凌云探头张望,忽然看到一双害怕的眼睛,借着微弱的光,凌云看到那个女子,蜷缩在角落,身上一丝-不-挂,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凌云心知她没穿衣服,不好意思走出地牢,便回到后院,取了一件搭晒在竹竿上的僧衣,回到地牢,扔给了那女子,道:“这件衣服你先穿着吧,出了寺再买一件女衣。”
那女子接过衣服,眼神中躲躲闪闪,看着凌云避开,才缩手缩脚地穿上了僧衣,走出霖牢。
只见那女子虽然脸上脏兮兮,但遮不住满脸的清丽,身材奥妙,凹-凸有-致,凌云一愣,本来和尚便是因色起意,囚禁这些女子,每个都是颇具姿色,唯独这个,在众美女中,姿色最佳,容貌出众。
凌云递给她一张百两银票,道:“拿去吧,趁着亮,下山找辆马车回家去吧。”
那女子低垂着蹙眉,无奈道:“我没有家,谈何回家。”
“怎么会没有家呢?”凌云奇怪问道。
“我自幼与父母离散,三四岁便被卖到了娼户人家,从跟着妈妈长大,十四岁破了身,如今已经坠入风尘五载,上山烧香拜佛时,不幸落入了淫僧的圈套,囚禁在寺中供他们享乐,后来他们怕我逃跑,非要我杀了一个女子,纳什么投名状,我死活下不去手,便被囚禁到地牢里,衣-服扒-光,受尽屈辱。如今,我若是回去,只能重操旧业,继续做那皮肉买卖,哪里有家能回?”那女子凄楚可怜道。
凌云见她模样可怜,从怀里掏出五张银票,道:“这里一共五百两,你拿着这笔钱,随便去哪里买个宅子,好生过日子,这些钱足够你花下半辈子了。”
那女子并不接过银票,低声道:“我沦落风尘这五年,早已攒下银子几千两,放在我闺房之中,不许外人进去。五年前我已经跟老鸨子好,帮她赚够万两银子之后,一旦遇见了良人公子,便允许我赎身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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